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1 07:40:59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

  为规范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规定。

  2 、防火防爆管理

  2.1 各部门职责

  2.1.1按照防火区域划分对各自防火区内相关单位施工用火进行管理,落实用火环境安全措施及监护,制止和纠正违章用火。

  2.1.2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及管理工作,消防设施不得随意动用。

  2.1.3 负责本区域内装置、罐区、设备的防火防爆工作。

  2.2 管理内容

  2.2.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将香烟、火种等带入生产区域;作业区或承包商因作业需要确需带入火种,须报告HSE部并得到同意。

  2.2.2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防爆区域,防爆区域严禁使用手机、照相机,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及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2.2.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2.2.4车辆进厂应配装阻火器;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及化学品库。

  2.2.5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严禁就地堆放、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已使用的油棉纱等易燃的材料须定点存放,定期处理,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2.2.6易燃易爆区域内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2.2.7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2.2.8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2.2.8未经批准,厂区内不得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他建筑物。

  2.2.9危化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每年雨季前须按规定进行监测。

  2.2.10可燃气体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加强气体检测工作。

  2.2.11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代用。

  2.2.12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焊缝或其他补焊过处进行复验,并做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2.2.13根据工艺过程的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2.2.14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2.2.15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严禁损坏厂内各类的防爆设施。

  3、 防雷电管理

  3.1 生产部(电气专业)为防雷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防雷设施存在的隐患;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建立防雷装置管理档案,掌握本公司防雷设施的基本情况,并建立防雷装置检测维护台账。

  3.2 防雷设施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

  3.3 公司新、扩、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单位设计和具有防雷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3.4 采购部门应采购具有检验测试合格证书的防雷产品。

  3.5 防雷装置竣工后,公司应请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报当地气象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按规定存档。

  3.6 安装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应作为公司管理的重点。电气专业应加强防雷装置的日常和定期的维护、检测管理,维护和检测应做好记录,填写台账,对日常和定期维护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当及时安排整改并复检;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3.7 生产部门应建立应对雷电发生的紧急状况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如在雷电造成紧急停电的情况,应装有备用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3.8 加强防雷电应急预警。在雷电多发季节,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当地的天气变化,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出的雷电预警,在雷电来临之前主动获取防雷电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应及早采取防雷电预警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雷电造成的灾害。

  4 、防静电管理规定

  4.1 公辅工程车间为防静电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识别可能产生静电的场所、设备、设施,负责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防静电设施隐患排查。

  4.2 生产作业区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符合相关标准、规程的工业防静电接地措施。

  4.2.1使用、贮存、输送、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装卸场所以及可能产生静电积聚的生产设施等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4.2.2设备、储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4.2.3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采用符合相关要求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并应均匀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4.2.4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4.2.5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4.2.6易燃易爆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

  4.2.7对输送可燃气体的管道或容器等,应防止不正常的泄漏,宜装设气体泄漏自动检测报警器。

  4.2.8高压可燃气体的对空排放,应选择适宜的流向和处所;对于压力高、容量大的气体如液氢排放时,宜在排放口装设专用的感应式消电器,同时要避开可能发生雷暴等危害安全的恶劣天气。

  4.2.9当不能以改善工艺条件等方法来减少灌装液体物料的静电积聚时,应采用液体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器应装设在尽量靠近管道出口处。

  4.3 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4.4 进入有静电产生的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和规定进行:

  4.4.1按防静电危害要求,穿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静电装备。

  4.4.2禁止在静电危险场所穿脱衣物、帽子及类似物,并避免剧烈的身体运动。

  4.4.3在有静电产生的易燃易爆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4.5 进入有静电产生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

  4.5.1操作过程中应按相关要求控制物料的投料速度。

  4.5.2在输送和灌装易燃液体过程时,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喷溅;从底部或上部入罐的注入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T形状或另加导流板,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

  4.5.3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易燃液体时,应严格按要求控制液体灌装时的速度。

  4.5.4汽车罐车在装卸过程中应采用专用的接地导线,夹子和接地端子将罐车与装卸设备相互联接起来;接地线的联接应在罐体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工作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有条件时尽可能采用接地设备与启动装卸用泵相互间能联锁的装置。

  4.5.5对烃类液体的检尺、测温和采样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4.5.5.1当设备在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需按《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中的要求,静置一段时间才允许进行上述操作。

  4.5.5.2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接地,有条件时应采用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具。

  4.5.5.3在可燃环境下进行灌装、检尺、测温、清洗等操作时,应避开可能发生雷暴等危害安全的恶劣天气。

  4.5.5.4可在烃类液体中加入防静电添加剂,使其电导率提高至安全水平。

  4.6 所有静电危险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静电危险场所必须有接地点、应使用的防静电物品、衣物、静电危险区的限制等标志。

  4.7 对在静电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防静电危害培训。对短期来访的人员,公司应配备公用的个体防静电装备;进入静电危害区域前,应由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告知有关规定。

  4.8 生产部(相关专业)应按照静电危害控制方案对采取的防静电措施、个体防静电装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静电电位、相对湿度、比电阻、含油率等相关静电参数的检测,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不符合项应及时整改。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0-20

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04-20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06-28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05-04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03-20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04-08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职责11-01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02-25

电气防爆管理制度(通用12篇)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