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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0 07:02:1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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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大预防和处置暴恐突发事件能力,确保项目部的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项目部、施工作业区等处因发生的暴力恐怖活动导致的事件、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受到破坏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反恐维稳工作实行“安全防控、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有效处置”的方针,遵循全面防控、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全面排查、保证重点、团结协作,依法处置,有效防控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反恐维稳保平安。

  第二章维稳应急指挥机构

  依据规定公司、项目部实行经理负责,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成立反恐维稳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反恐维稳处置统一领导和指挥,在保障反恐维稳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的同时,各成员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工作。

  一、反恐维稳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反恐维稳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治安保卫组、物资供应组。各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一)办公室(下设文秘组、信息收集组、反恐维稳处置组、治安保卫组和物资供应组)

  1.负责重大事件的逐级上报及上传下达,并负责反恐维稳处置预案的实施。

  2.负责重大情况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不在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暴力恐怖活动情况的原因及规模。同时将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通报。

  (1)文秘组:由李培书负责,负责做好指挥反恐维稳人员的食宿安排等后勤工作。

  (2)反恐维稳情况收集组:由黄再灵负责,负责反恐维稳工作的社会面情况收集汇报工作,保证信息的上通下达。

  (3)反恐维稳处置组:由丁明强负责,负责处置暴力活动情况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出有效处置实施方案,负责现场事件活动处置工作,并实施方案的完成。

  (4)治安保卫组:由张正攀担任。负责维护项目部、场站、施工工地及区域的治安保卫巡查工作。

  (5)物资供应组:由刘军让负责,负责调运供给反恐维稳处置物资。

  二、信息的传递和报告

  当发生因暴力恐怖活动时,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岗,严正以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实施全天监视待命,及时根据上级关于反恐维稳活动情况指示要求,发现情况利用电话向上级部门汇报,遇有暴力恐怖活动发生时,应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若发生暴力活动时以最快的'时间通知110、派出所、街道维稳治安队。

  三、反恐维稳处置队伍

  项目部组建10人应急力量,负责驻地发生的暴力恐怖活动的处置,采取非常保护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尽量减少人员财产损失,保证工作秩序。各施工协作队要确保本驻地或民工人身安全。

  四、反恐维稳的物资、设备准备

  反恐维稳物资储备工作是反恐维稳的必要条件之一,要抓好物资储备计划,以利反恐维稳的需要。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挖掘机台

  装载机台

  山工车辆

  平地机台

  木棍根

  安全帽顶

  应急灯把

  药箱个

  带药品、绷带等

  担架副

  五、紧急状态下值班人员值班制度

  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采取24小时轮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把涉及到的通讯电话号码熟记,做到及时、准确、快速的传递信息,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下达,随时做好向有关领导的汇报,为领导对反恐维稳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反恐维稳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反恐维稳准备,提高设施应急能力。平时要加强对所属工作区域人员等进行仔细检查,并对存在薄弱环节的结构处进行加固处理,反恐维稳物资和设备放在指定的地点,由专人负责看管维护,保证发生问题时能及时跟上;对施工人员的住所进行检查,对进出的人员要进行加强检查,对周边居住区要加强安全防护的措施;值班期间,要保证车辆的完好使用率,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全部负责对项目部等地进行排查,保证各类人员在位,防范设施到位,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纠正解决。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我企业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XX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方面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动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枣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配戴使用。

  (三)、职责

  1、经营管理部工资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2、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

  2、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置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矿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生产技术部领导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设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备使用。

  7、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8、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发放标准,不得人为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特殊作业工种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

  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

  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营销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使用和维护管理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4.4.2职工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工种性质和生产环境,选择使用合适的劳防用品,确保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5、培训

  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6、监督管理

  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6.5厂办对审批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

  6.6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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