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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08 17:58:0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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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人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普通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具范围内举行,普通中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自治州、市范围内举行。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举行。

  第十五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生体育竞赛。

  第十六条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第五章体育教师

  第十七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除普通小学外,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女生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承担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任务的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应当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学校对妊娠、产后的女体育教师,应当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相应的照顾。

  第六章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二十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制订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学校体育器材应当纳入教学仪器供应计划。新建、改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场地、器材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地区,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社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上应当尽可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支援学校体育工作。

  第七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年十五日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同时废止。九条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2

  第一款工作制度

  一、学校体育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进行工作统筹,教育管理处开展具体管理。

  二、学校成立体育教研组,研究和操办全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教练组负责学生体育运动员的管理和训练。

  三、体锻达标作为学校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和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体锻达不到良好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四、对师德良好、体育教学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指导学生运动成绩显著的教练员给予奖励,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关心体育教师的生活福利,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五、学校把体育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并由主管领导做好督查和总结工作。

  六、严格按照市课程方案开足开好体育课和体锻课,坚持每天开展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确保每天学生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七、按照体育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体育经费的投入,并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勤俭办事的原则,添置或维修必要的'体育设备器材。

  第二款操作规程

  一、每年举办校内的以田径运动竞赛为主的体育节活动,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体育课应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体育课的教学时间,不管晴天或雨天,教师都要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肃纪律,既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锻炼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体育课教学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安排,要注意男女生区别,做到体能训练与思想教育并重。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教师与学生都应穿着运动衫裤和运动鞋。

  四、体育课上或体育课外活动,教师要进行安全教育。

  五、学校重视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运动,不搞突击,不搞形式主义,定期进行测试、登记。

  六、因地制宜地组织小型多样、单项分散的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切实组织好学校体育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重点抓好广播操、体育活动课。竞赛制度要有利推进群众性的活动。

  七、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运动队要制订训练计划,坚持业余训练。要加强运动队的组织纪律管理,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关心队员的学习和生活。

  八、建立体育场地及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

  九、进校后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所需的器材,球类一律由体育器材室统一按时出借,体育器材与球类不得带入教学区和生活区。

  十、体育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素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钻研教材教法,认真备课,上好体育课,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搞好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既严格要求,又耐心细致地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和公共财物,努力提高学生的体育文明水平。

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3

  为了促进本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体育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和研究的实效性,加快学校体育组发展的步伐,特制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为副组长,每学年选择确定的校教科研工作积极分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学习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鉴定和推广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制订和实施学校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计划。

  2.收集国内外体育类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学校体育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体育教师提供必要的的教科研资料,使他们及时了解体育相关科研动态,为提高科研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3.积极开展体育教育科研和教改研究,成立对体育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课题组相关体育教师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4.收集教科研成果并归入档案。为体育教师外出学习、考核、职称评定、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等提供准确翔实的事实材料,为学校对体育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5.组织体育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方法,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6.引导体育教师努力探索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按照规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主要做法如下:

  (1)举办科研讲座;

  (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3)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4)组织论文和研究报告;

  (5)评选优秀论文和研究报告;

  (6)交流教科研成果,并向上一级推荐优秀论文等。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室统一管理。

  2 体育教师可以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或《课题研究方案》。

  3 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立项,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4 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理论学习资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阶段性总结、经验论文或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

  5 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每月至少阅读摘记与研究的课题相关的文章2篇;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3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并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6 课题组成员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努力体现课题精神,每学期课题组至少上一节公开研究课。

  7 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课题组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8 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科室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教科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 教科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10 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市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由学校按规定发放相应奖励。

  三、过程管理

  以课题的形式进行体育教育科研活动是教育科研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

  1.选题:

  (1)选题必须有价值;

  (2)选题必须有科学的现实性;

  (3)选题必须具体明确;

  (4)选题要新颖且有独创性;

  (5)选题要有可行性;

  2.申报: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所研究的课题,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审批、认定。

  3.审批:教科室根据上交的课题,逐一审批,避免课题的大而空、重复性、无创新、难完成等问题。

  4.对已确定下来的国家、省、市和校级课题,课题承担人要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有:

  (1)课题名称。(2)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3)研究的目标和主要内容。(4)本课题国内、外研究 现状,预计有哪些突破。(5)完成本课题条件分析:包括人员结构、资料准备和科研手段等。(6)课题研究计划(计划要具体,能操作,有日程安排)以及审批部门要求填写的其它内容。

  5.检查:各课题组要及时收集与本课题相关的材料,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依据论证报告定期上交阶段性总结,教科室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6.鉴定:课题工作完成后,学校组织鉴定。

  四、成果管理

  课题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1、成果回收及时收集体育教师的科研成果;及时装订体育教师的论文集;编撰《体育科研通讯》;

  2、成果鉴定

  对于学校的体育重点课题注意成果回收与推广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实验课题的顺利进行;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对于学校重点课题结题,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成果印发给各体育教师参考;推荐上级刊物发表;纳入学校就科研总成果,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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