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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4-03-18 07:00:39 制度 我要投稿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学校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1

  一、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为本校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校员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该婉告或以书面陈述,一旦经过上级决定就应该立即无条件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学校秘密;

  (4)爱护学校财务,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6)维护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损害学校信誉的事情;注意自身品德修养,戒骄戒躁,及戒除一切不良嗜好;

  (7)不私自经营与学校业务相关的行业,或兼职学校以外的职业;

  (8)待人接物态度要谦和,以争取同事和家长的合作;

  (9)不得收授与学校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用款项。违反以上其中任一规定视情况而定做相应处罚并扣除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第三条本校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学校遭受损失时,应当赔偿学校相应损失。

  第四条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下午2:00—5:30,每周一到周日安排一个值班人员(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周日上班时间视情况而定。

  第五条上下班时间签到,不可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出勤制度。

  第七条如有必要,每日下班后或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班。

  第八条员工请销假,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病假:治病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扣除;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有3日病假,不扣全勤奖金。

  事假:因私事可请事假,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有3日事假,不扣全勤奖金。以上权利须2日内书面向学校提出,否则无效。无效假期按照学校规定,一律视为旷工。若家中直系亲属病故或临时发生重大意外而必须紧急请假者,首先应电话告知,事毕后补相关手续。

  公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法规办理。婚假:15天,发基本工资。丧假:3天。可视具体情况协商办理产假:4个月。发基本工资工伤假:可视具体情况协商办理。

  请假条

  姓名请假天数工作移交请假事由

  销假时间

  签字

  姓名请假天数工作移交

  备注病假需附上相关证明

  销假:请假天数到期后,按时回办公室报到销假。如事前不经请假擅离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具体处理视情况而定。

  第十条请假期内特殊的情况下,薪水、福利等可视情况商定。

  第十一条旷工:

  旷工1日,扣除当月的工资、奖金、福利,扣处罚金100元;

  旷工2日,扣除当月的工资、奖金、福利,取消享有不扣全勤奖金的3日事假,扣处罚金200元;

  旷工3日,扣除当月的工资、奖金、福利,取消享有不扣全勤奖金的3日事假,扣处罚金500元。

  旷工处罚视具体情况而定,情节特别严重的,从学校除名。

  第十二条本校员工工龄满3年者,可考虑给予特殊带薪假期,期长视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试用规定:

  1、试用期1-3月。试用期间员工应为工作满整月(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如未满整月学校有权不支付员工工资,冲抵学校培训费用。

  2、试用期满后,如果学校认为员工无法胜任予以辞退,支付满月工资。

  二、着装规定请假事由

  销假时间

  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天,从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

  望全体员工同心同德,携手共进!

  第一条为树立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规范化管理,学校员工应按本规定严格着装。

  第二条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得体、整洁、大方”。

  第三条上班期间严禁穿超短裙、低胸衫、吊带衫及各种奇装异服;严禁穿拖鞋。第四条头发不夸张,整齐有风度。

  第五条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三、礼仪守则

  (一)学校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自身: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如下:头发:保持清洁,男士不过耳,女士不夸张。指甲:1.5毫米以内;女士严禁涂抹指甲。胡子:最好刮干净。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可饮酒或吃葱蒜等异味食物。

  化妆:女性员工不可浓妆艳抹,不可用浓烈的香水,保持清洁健康的形象。第二条服装:清洁、方便,不可太过修饰,上班时间着工作服。第三条体态:优雅有教养。具体要求如下:

  站姿:双脚间距不可超过肩宽;不可高傲,要有谦虚诚实的姿态;在长者面前,站姿端正,不可双臂交叉抱在自己胸前。

  坐姿:端正,不可翘二郎腿;不可傲慢地单伸腿;不可俯视前方。有家长时不可坐着椅子移动,应先把椅子移动到必要位置再过去坐下。

  招呼:遇到同事、熟人、家长应先打招呼致意。

  握手:普通站姿,目视对方,大方热情;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出入:出入房间有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的谈话。”

  递交物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行走: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在通道、走廊里遇到家长要里礼让,不能抢行

  第四条违反以上其中任一规定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一条正确使用学校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学校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要及时整理,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关闭。借用:他人或学校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放归原处。工作台:整洁,其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许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第二条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来电: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私人电话:上课时间关机。严禁接、打私人电话。

  第三条违反以上其中任一规定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三)和家长的业务礼仪

  第一条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家长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咨询的家长较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的家长;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家长要表示欢迎;应记住学生的姓名;接待家长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二条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者。在自己学校和其他单位的关系上,可把本学校的人介绍给别的单位的人。把一个人介绍给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四、学校日常行为奖惩细则

  (一)行政方面

  1、打扫卫生不彻底或未打扫者,罚款10元。

  2、工作时间内未穿工作服或未带工作证者,罚款5元。

  3、上班未及时签到者,罚款5元。

  4、上班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

  5、利用公共财产处理个人事务者(办公用品、电话等),罚款50元。

  6、工作未及时完成,拖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7、未及时归还前台物品者(书籍、教具、文件资料等),罚款5元。

  8、在前台随意摆放私人物品者,罚款10元。

  9、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进食和阅读与教学无关的杂志者,罚款10元。

  10、使用电器后未及时关闭者(电灯、电视、电脑、空调电扇等),罚款20元。

  11、使用洗手间后未关水笼头者,罚款10元。

  12、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打电话或多次发短信者,罚款50元。

  13、上班时间聊天,罚款50元。

  14、上网查阅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罚款5元。

  15、私自将学校物品、文件等资料带出学校者,罚款50元。

  16、离开工作区域以及下班后未及时清理工作台者,罚款5元。

  17、老师损坏学校财产轻者10元,重者视情节处罚。

  18、上课后未点名者,罚款5元(教务检查)。

  19值班老师下班后门窗没关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丢失,照价赔赏,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奖金

  (二)教务方面

  1、带班老师未及时制止学生损坏学校财产,罚款5元。

  2、老师在课后未及时规整教室(如擦黑、白板等),罚款5元。

  3、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例如所教内容为错误知识,罚款20元。

  4、教授新课前未听磁带或CD者,罚款5元。

  5、教辅情况不符合教学要求者(如时间、内容),罚款10元。

  6、光盘未及时上交者,罚款5元。

  7、晋级内容草草了事,不认真准备对待者,罚款20元。

  8、当期教学内容未完成者,罚款20—100元。

  9、班级背诵情况不理想者,罚款5元。

  10、作业批改不及时或出现错误者,罚款10元。

  五、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各项目负责制,实施自上而下分级监督并进行日常工作领导和管理。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负责接待各个项目咨询、检查教室管理情况(关门、关灯、关窗)、负责办公室卫生打扫。值班人员每天10元务餐补足;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提前告知办公室,并做好交接工作。

  接送学生:张钰负责分配每天接送学生教师;2:40去二小,接到各教室交给上课教师,上课教师马上清点人数,落实到个人,若有缺席人员,需立即打电话查询。在其分校任课教师需到校本部签到,并按时去相应教学点任教,如有违反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六、学校员工工作责任制奖罚细则

  所有带班老师每期班级晋级后,如无学生流失在60%以上;超过留班率(60%/班)一人奖30元,如留班率低于50%以下罚款200元并视情况停止该班授课,更换老师。

  说明:

  流失人数计算方式以担任该班教师时之人数减去晋级第四次课后续学人数。凡降级续读者,视为续学,不算流失。凡跳级续读者,视为续学,不算流失。

  插班生未在本级上满6次课者,晋级时不列入该班人数计算。中途退学者,视为当期流失。

  学生流失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所以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学生、家长的日常表现,同时规范自己的课堂教学及日常言行。

  教师基本职责

  一备课,任课老师在上课前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备课任务,保证课堂有序进行。每月1日前上交备课本,不合格1次扣10元。

  二交流学习,任课老师每月完成1次试讲任务,1次听课记录,不合格1次扣10元。

  三作品展示:

  1、设计成表,画小红旗、小红花;

  2、通过展板、宣传栏展示;

  3、通过室内、室外活动展示、写生。不合格1次扣10元。

  四和家长沟通,比如邀请家长参观学校和展板,并发放宣传单,每周1个教师承办1次,轮流进行,不合格1次扣10元。和家长回访,要有回访记录,不合格1次扣10元。

  五日常管理规定: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工资600元/月、奖金200元/月。试用期满录用后,须缴纳安全维稳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以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员工如要离职,应提前30个工作日上交辞职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职,不然扣除所有安全维稳保证金。

  3、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服从学校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该婉告或以书面陈述;一旦经过学校决定就应该立即遵照执行;尽忠职守,保守学校秘密。爱护学校财务,不浪费,不化公为私;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保持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损害学校信誉的事情;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不私自经营与学校业务相关的行业,或兼职学校以外的职业;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和家长的合作。发生上述情况,1次罚款100—500元,视情况而定。

  4、有家长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咨询的家长较多时,有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的家长。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家长要表示欢迎。应记住学生的姓名,联系方式。接待家长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违反上述规定,1次罚款100元。

  5、如果有学生中途非正常退学,扣除相应老师的月奖金和岗位工资,每一名学生扣50元。

  6、不按规定着装、穿超短裙、低胸衫、吊带衫等奇装异服;穿拖鞋、留长指甲、涂抹指甲、头发夸张等等,发现1次罚款50元。

  7、打扫办公室卫生不彻底或未打扫者,1次罚款10元;上班迟到、早退者,影响正常教学,1次罚款50元;利用公共财产处理个人事务者,1次罚款50元;工作未及时完成,拖沓者,影响正常工作,罚款50元;在办公桌上随意摆放私人物品者,1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进食和阅读与教学无关的杂志者,1次罚款10元;使用电器后未及时关闭者(电灯、电视、电脑、空调等),1次罚款20元;使用洗手间后未关水笼头者,1次罚款10元;上课时间应保持电话静音,打电话或多次发短信者,1次罚款50元;上课时间聊天,1次罚款100元。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2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爱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需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与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乐观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与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3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4

  一、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9:55----20:00

  上课时间8:30---10:30

  晚自习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桌面个人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10元/次)。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上课时间每天9:55始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9:55时必须在办公室自己的办公桌自己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8:30---10:30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天上完课9: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

  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五、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家长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5

  一、教务处要根据培训教学计划编制相应的教育大纲。

  二、培训班的日常活动管理实施班主任负责制。每期培训由班主任根据培训大纲要求落实并圆满完成培训教育任务。

  三、班主任负责日常的教学实施和及时处理办理办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处理。每个培训班,可根据情况,设班长和若干学习小组。

  四、培训学校除配备专职教师外,根据需要聘请必要的专业兼职教师,组成健全师资队伍,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和落实使用(专职或兼职教师均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师资证)。

  五、班主任要经常深入课堂,听取学员的学习要求,掌握教学进度,了解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班的水平。

  六、每期培训班开办前3天,班主任要与培训班学员所涉及相关的考核单位或考核负责人联系,确认落实好考核(包括实作与书面考试)衔接事宜。

  七、教务处要在考试前2天准备好考试卷,班主任要落实好每期考试的取卷、监考、送卷等有关事项。

  八、实作考试前3天,班主任要将培训考生名单及工作要求送考核单位或考核负责人。办班结束后5天内,班主任必须统计完成学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和申报办理好证件,并通知到学员本人。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6

  一、全勤奖(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

  当月奖励100元,以视表扬

  二、当月奖金:

  由教学部和业务部共同考核评选出当月的优秀教师给予100元奖金。

  优秀教师评选:

  1、教师工作态度端正,教学工作严谨,认真负责。 2、当月工作无事病假,无迟到早退。

  3、家长反应教师教学情况好,无家长投诉。 4、教师按时完成教学计划,无教学失误。 5、完成当月招生业绩1人/科或1人/科以上。

  三、教师自主招生

  按照招生部提成。

  四、教师个人一次性招生5人或以上

  当月再奖励100元。

  五、每学期进行教研组评比

  连续三个月为教学部第一名,一次性奖励该教学组100元奖金,以视鼓励。

  六、续约奖:

  合同期满如教师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将一次性奖励教师100元整。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7

  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8

  1、员工每日须准时到办公室,并到行政部签到,不得请他人代签,如有发现双向罚款,每人20元。

  2、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罚款1元/分钟(超过半小时2元/分钟)。超过3个小时无故未到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3、旷工:无故旷工当月扣除100元,如无故旷工三次,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关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4、事假:须提前一天详细填写事假条,经主管批准后,扣发当日基本工资,无批准的将按旷工处理(婚假,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病假:每月一天病假,必须持医生准假证明,病假不可累积。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9

  为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提倡节约风尚,杜绝不必要的浪费,确保在顺利完成工作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消耗,现制定对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办公设备

  1、学校现有的设备有各分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办公设备进行管理、使用、清洁及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

  2、各分校负责人应认真维护实施设备,属于正常磨损的应及时修理,属意外损坏的应上报说明原因,并做相应的'记录。

  3、需要购买新设备需写明原因,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再上报到校长,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分校主要负责人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杜绝重复及浪费现象。

  4、各分校其他人员需借用设备时,要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分校管理一定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随意提取。如造成设备丢失,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明确到人,则费用由该分校员工分摊。

  二、办公用品

  1、学校的办公用品统一由校部购买,各分校需用办公用品时有专人负责到校部领取并填写领取单。

  2、各分校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并与每月末上报。

  3、各分校应办理办公用品发放办法及手续,领取办公用品应登记到人,并定期予以检查。

  4、剪刀、计算器、订书钉等耐用品自员工工作起一次性发放,除非正常磨损不另行发放。

  5、其他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等视工作需要领取相应数量,不得浪费。

  6、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校长批准方可购买。

  三、报刊

  1、报刊应派专人管理。

  2、报刊管理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须经负责人批准。

  4、各分校要妥善保管报刊,如造成报刊丢失,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明确到人的,由该分校员工分摊。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10

  员工奖励制度

  一、全勤奖(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当月奖励100元,以视表扬

  二、当月奖金:当月招生前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

  三、续约奖:

  合同期满如员工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将一次性奖励员工100元整。

  四、员工福利:

  工作转正两年后的员工,学校统一购买保险。转正两年前,学校发放定量社保补贴。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11

  作息时间(平时):周一至周五 下午2:00-7:30,周六(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6:00.

  注:晚辅:各班学生作业检查完后,做好复习以及预习任务后,方可离开。

  作息时间(寒假):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 下午1:50-5:30.

  作息时间(暑假):周一至周六:上午8:15-12:00, 下午1:50-6:00.

  休息时间:

  1、平时:周一至周四上午休息,周末调休一天;

  2、寒假:中途休息1-2天。

  3、暑假:每周周日休息一天。

  3、寒假:15天年假,暑假:10天假期。

  4、法定假日:元旦休息一天;清明休息1天;五一休息1天;端午休息1天;中秋休息2天;国庆休息4天。(休假及上班时间遇到特殊情况可变动)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xxxx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和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途径,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

  第三条 加强职工能力建设、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对所属职工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是公司、部门、班(站)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四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部门、班(站)三级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搞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各部门设部门级教育培训网络成员,各班站设班站级教育培训网络成员,负责各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委员,公司其他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和二级机构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审核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推进教育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机制的实施;研究有关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对教育培训工作及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xxxx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和促进公司教育培训工作。

  2.根据xxxx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制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公司、部门、班(站)三级教育培训网络。

  4.管理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5.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6.负责公司中级工及以下生产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及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公司高级工及以上生产技能人员到省公司所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资格培训的工作;负责组织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负责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下达的关于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的落实。

  8.负责职工在职学历教育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向省公司报送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第八条 政治工作部负责公司中初级管理人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局长工作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条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会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部门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责

  1.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本部门年度培训需求。

  2.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3.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4.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各类统计报表。

  5.建立健全所属职工培训档案。

  第十四条 班站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责

  1.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本班站年度培训需求。

  2.按照所属部门要求开展现场培训工作。

  3.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4.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各类统计报表。

  5.建立健全所属职工培训档案。

  第三章 分类及要求

  第十五条 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是企业聘用员工的根本依据,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 岗位培训。按照岗位规范(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员工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上岗后,还应定期参加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岗位适应性培训,以及后期岗位资格的认定培训。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要坚持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更新和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 在职学历(位)教育。在职学历(位)教育是提高员工文化水平和改善专业知识结构的重要途径。对于未达到所在岗位规范要求学历(位)层次的员工,鼓励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位)教育。

  第十九条 新进人员的培训。新进入公司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员,按要求必须参加省公司岗前培训和公司见习及岗位实习培训。

  第四章 管理和实施

  第二十条 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应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以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第二十一条 每年10月15日之前,各班站根据班站工作要求和职工培训需求提出下年度培训申请,报所属部门;各部门根据所属班站的.培训申请,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下年度培训计划,并填报《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于10月20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实际对各部门申报的培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调整,编制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阅批准后于10月30日前报局长工作部;局长工作部将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入年度综合工作计划中,经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公司领导审阅后经公司经理签发以文件下发全公司。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依据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逐月上报局长工作部安排为月度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安排培训的,部门应提前写出书面培训计划变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和局长工作部。培训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记录表》(见附件2)报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部门,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及时将参加培训的职工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中。

  第二十三条 外出培训,必须是列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度短期培训计划的培训班或经主管教育培训经理批准的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其它培训班,否则,其费用不列入教育经费。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外出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职工,培训结束后,写出书面学结(见附件4)交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并根据所在岗位实际必要时有责任向本专业有关同志讲授学习内容;培训员将职工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同时将其学结、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学员学籍卡等相关资料存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者,其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外出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或职称评审相关培训的职工,培训结束后,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及时将其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同时将其培训合格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存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者,其培训费、资料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自理;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理。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鉴定,其相关费用自理。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英语、计算机等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职称评审,其相关费用自理。

  第二十六条 鼓励职工并督促不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夜大、电大、职大等在职学历(位)教育培训,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分阶段将其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凡取得与所在岗位专业对口学历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一定待遇。

  第五章 措施与保障

  第二十七条 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大峪供电所培训基地和虎岭变电站培训基地的管理力度和软硬件设施的投资力度,为搞好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

  第二十八条 组建以公司优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为主以外聘院校专职教师为辅的兼职教师队伍(名单见附件5),进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九条 列入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内部培训班(每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班组织费200元;资料根据培训班实际参加人数及需要发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内聘兼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是高级技师的15元/课时,具有中级职称或是技师的12元/课时,具有初级职称或是高级工的10元/课时;外聘教师课时费面议。

  第三十条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以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十一条 对于未获得相应岗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的职工,公司应组织其参加相应的培训及鉴定,取得本岗位必需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二条 公司教育培训经费应按规定足额提取,保证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公司双文明考核目标。

  第三十四条 公司每年按照《xxxx公司教育培训工作评估细则》,进行自我考核与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五条 职工教育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职工上岗、转岗、定级、任职、职称评定、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13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篇14

亲爱的学员,欢迎走入英杰教育的课堂:

  “没有规定,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当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订立同学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同学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不安全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珍惜教室设施设备,如有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布置,坚持做好课前准备和学习用品。积极完成老师

  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老师上课时,要认真听老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虚心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闲谈、走动、不游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移动电话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同学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觉有对外使用移动电话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短时间收缴移动电话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适时报告老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同学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

  有特别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布置老师将同学送回家。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同学都应当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明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同学,请适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凡因特别情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老师登记。

  三、其他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看法或建议,可适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乐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判,并认真倾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同学纪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订立同学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

  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二、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三、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第二章细则

  上课纪律条例细则:

  1、迟到1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严重迟各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

  者,按旷课一次处理。

  2、上课前没有适时备好绘画工具,并在大家已经动笔开始上课时影响画室安静者,按迟到一次处理。

  3、上课时大声喧哗、闲谈、走动等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移动电话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同学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觉有对外使用移动电话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短时间收缴移动电话一天。

  4、在上课时间有外出上网吧,逛街,谈恋爱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5、无故装病旷课一天以上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6、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一天以上或夜不归宿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三天以上或夜不归宿多次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7、不尊敬老师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8、同学间打架、斗殴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9、不允许同学在画室内吃饭、吃零食等,要保持画室卫生。

  10、坚决不允许同学在画室内吸烟)。

  11、每天放学后值日生必需依照画室要求定时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周;

  12、同学必需珍惜画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加倍赔偿;

  13、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14、画室窗台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觉,按垃圾处理;

  15、同学不准随便带走画室物品、范画,一经发觉,按盗窃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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