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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1 12:25:17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体制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生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 资金管理

  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 资助实施细则

  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研究成绩优秀的学生,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2.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3.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第五章 学生资助管理

  第十四条 各班审送人数

  各班资助审送人数应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如确需增加人数,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五条 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1.在审送受助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

  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如实填写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

  3.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孩子不辍学。

  第十六条 资助标准

  1.减免学费:学校按全年学费的30%、50%、70%、100%几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

  2.定期困难资助:

  一等资助:每月100元;

  二等资助:每月80元;

  三等资助:每月50元。

  3.临时困难资助:对家庭发生临时性的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并获得学校认可后,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第十七条 资助活动内容

  1.认真开展“帮扶结对”活动。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和需要帮助的学生结对,除了给这些学生以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帮助外,更要给这些学生以心灵上的温暖和成长的引导,让这些学生与其他学生一道健康成长。

  2.全面开展“众生帮一生,共育友谊花”活动。即要求家庭条件好的多位学生帮助本班内的一名贫困学生,号召全体学生坚持每天节省积攒自己的零用钱,然后用来帮助困难学生渡过暂时困难,同时,通过共育友谊花等活动,在学生心中种下关爱种子,培育关爱情怀,使学生在相互关爱中,学会节俭,学会珍惜,并帮助贫困学生正视贫困,养成自尊、自强的意志品质。

  3.要求受助学生定期向资助人汇报研究、生活情况。 4.积极争取社会支援,使困难学生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温暖,更加坚定求学的信心和毅力。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贫困生建档,包括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和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本文介绍了xxxxx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包括高中国家助学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和校内资助资金等项目。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需要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汇总统计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同时公示资助对象和学校认定材料,签领凭证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需要提交受助学生汇总表和申请材料,同时也有签领凭证等程序。校内资助资金也需要提交受助学生申请表、公示材料和汇总表,同时需要提供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在监督管理方面,学校需要负责核定资助人数和标准,并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查指导。在受助学生管理方面,学校需要建立贫困生档案,进行日常量化管理和学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或处罚。如果学生违反规定,将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剔除格式错误。

  3.改写每段话。

  第二十五条:考核期内取消资格的学生,需要班主任书面说明事实原因,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之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第一个月,需要重新填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根据班级考核结果,经过班级评议、班主任初审、年级审核和学校审批,需要重新确定相应等级。

  第二十七条:班级评议小组管理条例: 1.评议小组成员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贫困生评选和考核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成员需要加强与贫困生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他们的研究和生活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反馈。

  3.评议小组成员不能将受助同学的情况作为和他人聊天的话题。

  4.评议小组成员在与贫困生交流时应注意方式。

  5.评议小组成员需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全心全意为受助同学服务。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2

  作业是检测教师教与学生学习效果的中介,是师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对学生作业的管理,根据册亨县教学常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课改理念以及相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业布置

  1、每学期教研组内教师应该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对教材上的作业进行具体研究,确定学期内的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

  2、教师在布置作业前一般先将作业做一遍,将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作业布置应根据学生的学情,为学生精心选择作业,作业要保证基础性和时效性,杜绝机械重复的作业。同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和学习能力,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层次的作业,为不同的学生的学习创设不同的作业空间。

  3、作业的形式应该多样化,要根据学科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积极探索作业的形式,可将作业分为课堂作业、家庭作业、课外实践作业等,学生可采用书面、社会实践等形式来完成。

  4、学生的课堂作业一定要适量适度,一般在课堂上给学生留十分钟左右的作业时间,尽量保证课堂作业在课内时间完成。其中数学作业应该一天一练,语文作业一课一练,大作文每学期6~8篇。其它学科按照本学科的学期教学计划由任课教师自己设计,原则上作业次数与所上课时数等同,每节课后都要有作业,每次不少于三道题,如达不到应向教务处进行情况说明。

  5、各学科教师要协调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其中语数外大科教师尤其要控制自己的作业量在十五分钟内,整体作业量控制在一小时四十分钟左右。

  6、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二、作业书写

  1、学生统一用钢笔(或碳素笔、圆珠笔,不得用红笔)等书写作业。

  2、教师应该根据作业的特点规定相应的书写格式,作业书写应该强调格式规范,书写整洁,作业本干净卫生。学生作业做错需重写的,可在错题前面打“#”。作业应该书写题号,每一个大题之间留下一定的距离。

  3、学生在作业完成后书写:正确:整洁:日期(供教师批改评价).

  4、班级每学期举办一次优秀作业展示,发挥学生之间作业的传帮带作用。

  三、作业批改

  1、提倡学生作业面批制,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教师对学困生的作业进行当面批改,当面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引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更正,加强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及时指导。

  2、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等级、分数与激励性语言”相结合的形式,在“正确”和“整洁”方面评价分别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或者用分数来评价,教师在等级、分数评价基础上,应该用激励性的.语言来鼓励引导学生,特别是习作(作文、日记等)、美术等一些创作性的作业,教师应该从多方面来评价鼓励学生,发挥作业评价对学生的指导与激励作用。

  3、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批改时一律用红笔,要求一题一批,对正确的作业采用打“√”等形式,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进行提示鼓励。同时教师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的作业应该以鼓励和引导为主,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4、对于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错误,一般在错误的地方用“”或者“?”等形式指出来,一般不采用“×”来指出错误的地方,对于书写明显书写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在学生错误的地方将正确的答案书写表示出来,引起学生的注意。

  5、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学生在改错前标注“订正”二字,然后按照作业的基本要求书写,教师及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进行批改。

  6、对习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对习作中优美语句用“≈”标出,批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在批改中既有对学生习作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评价,也有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鼓励性评价。

  7、学生之间相互评价作业,教师应在学生评价的基础上,既要对学生的作业做出再评价,同时应该对学生的评价做出再评价。学生的作文一学期相互批改不超过两次。

  8、作业应该及时批改,作文一般在一周内批改完成外,其他作业一般在当天批改。

  9、教师在批改过程中应该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对有独创性和有普遍性错误的地方做好记录,作为讲解和辅导的依据。

  四、附则

  1、教师对学生作业管理的执行情况由教导处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内容方法由教导处制定,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通过。

  2、本作业主要指学生的课堂作业以及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教导处解释。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3

  一、作业:

  课代表及时向学生公布交作业时间,交作业时,首先以小组为单位交齐,送交课代表。若本组有一次没能及时交作业,则该组成员每人扣1分,造成没能及时交作业原因的学生扣3分。(各科课代表及时统计,送交学习委员,学习委员记录。)

  二、课堂:

  在课堂上各组成员应积极思考,相互协作,努力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每回答对一次给该生加1分。(学生统计)

  三、纪律:

  课堂上不许任何人搞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自习、饭空中各小组应保持绝对安静的纪律。课间不许乱打乱闹,每发现一次扣该生1分。每周评选出纪律最差小组,每人空1分,则该组成员评出纪律最差学生扣3分。若班委会干部认为我们班本周纪律非常好,则本周可以不评选纪律最差小组。(选票统计)

  四、卫生:

  在教室内各组学生应保持本组区域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纸屑,桌椅整齐、桌面干净。每周评选出卫生最优组最差组,最优组每人加1分,最差组每人减1分,本组评选出造成最差原因的学生并扣2分。(选票统计)

  五、迟到:

  每迟到一次扣该生2分,以铃声信号音落为准。(由班长统计)

  六、其他

  1、顶撞:课堂上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顶撞各任课老师,若有者则扣该生5分,并通知家长协调处理(由班长统计)

  2、请假:每旷课一节扣5分,并通知家长协调处理。每请假一节扣0.2分。(由班长统计)

  3、好人好事:凡是好人好事为我们班加分者,班级给个人所加分数为给我们班加分的2倍。(学生会干部统计)

  4、劳动:劳动委员及时分配好劳动任务,各个成员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坚决杜绝出现在劳动过程中偷懒、打闹应付的现象,若有此种情况扣该生2分,没能按质、按量完成热任务的扣2分,劳动不及时或超时的扣1分(由劳动委员统计)

  5、上操:打了间操铃,各个学生及时走向指定地点集合,迟到者扣2分,造成跑步不整齐,口号不响亮者扣1分。(由体育委员统计)

  6、讲桌:擦黑板的学生吧讲桌擦干净、整洁、归位、桌洞干净,不能有空粉笔盒且保持有老师上课用的粉笔,没粉笔了,擦黑板的`学生去黄主任处领取。每有一项不到位扣值日生1分。(以老师点名为准)

  7、室内垃圾:班主任老师监督观察是否有乱扔垃圾、纸屑等东西。每发现1人次扣1分。(以老师点名为准)

  8、宿舍:寝室长维持好宿舍卫生、纪律,对于不维护我们班形象的可以给该生扣1————5分。

  9、校规:凡是违反校规校纪的,给我们班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扣5———10分,反是给我班造成扣分者,每扣1分,并安校规校纪处理。(班主任统计)

  10、无故不穿校服的老师每点一次名扣1分。(班主任统计) 11、晚自习9点25必须到宿舍,否则按迟到处理。(班主任统计) 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一、纪律:

  1、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3分,初中班级管理规章制度。

  2、上课讲话、不听讲、搞小动、借东西作一次扣2分。

  3、课桌上堆放过多书本一次扣1分。书桌上的书、本、文具摆放不整齐一次扣1分。

  4、上课打瞌睡、睡觉一次扣1分,上课喝水、在班级里吃小食品一次扣2分。

  5、课间、中午在班级、走廊大声说话、追逐、打闹、下地走动一次扣10分。

  二、学习:

  1、作业不按时完成扣10分。作业字迹潦草不规范、格式不正确扣10分。

  2、作业多写、少写、或作业本落在家里均按没有完成作业处理扣10分。

  3、抄袭他人作业或抄袭作文书、早晨到校补作业,抄袭者扣10分,被抄袭者扣5分。

  4、每次考试倒数15名依次扣15分、10分、5分。

  三、卫生:

  1、教室卫生清扫不彻底,当天值日生每人扣1分,组长扣2分。

  2、值日生不按学校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和脏水扣10分。乱扔扣10分。

  3、值日生不按值日要求完成值日工作,组员扣1分,组长扣2分,4、座位周围有纸屑等杂物者每次扣5分。

  5、手、脸、脖子脏,头发、指甲长一次扣1分。佩戴首饰每次扣10分。

  6、书桌堂里有垃圾、纸屑等杂物每次扣2分。

  四、间操、眼保健操

  1、迟到、旷操、早退、说话一次扣1分,病假、事假一人次扣1。

  2、队列不整齐,一次扣1分,纪律不好,一次扣1分

  3、节拍不准确,动作不到位,一次扣1分,不服从指挥每次扣1分。

  五、行为规范:

  1、打架斗殴或纠集校内外人员打架一次扣10分。

  2、赌博一次扣10分。抽烟酗酒一次扣10分。

  3、起哄、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响班级秩序一次扣5分。

  4、讲话粗俗、低级下流、骂人,一次扣5分。

  5、上学穿背心、拖鞋等,仪表不合格,不穿校服、不带桌布扣1分。

  6、不接受老师、班级干部批评,与教师、班级干部顶嘴一次扣5分。

  7、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每次扣10分。

  8、学校值周扣分,班级按其2倍扣分。

  六、加分

  1、作业得到“笑脸”、“100分”、“优”每次加2分,好每次加1分。

  2、课堂上受到老师表扬每次加2分。

  3、每次考试班级前15名依次加15分、10分、5分。

  4、参加各种竞赛获得省市区校奖励者依次加10分、7分、5分、3分。

  5、运动会等体育比赛获得学年前三名者依次加5分、4分、3分。

  6、学校加分,班级按其2倍加分。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4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家整理的中职学校值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2、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拿文件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3、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

  (2)督促催办。对重、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定节假日由学校安排2人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夜晚保证有4人以上值班。

  (2)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处理重突发事件,要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6、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室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传呼或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特别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

  为了保护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高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2、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3、按年度收集存档,包括困难生档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人士捐助、校友奖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资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文件等相关材料。

  4、档案资料切实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失)保护工作,依据《高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电子档案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备份保管。

  5、所有纸质档案都要分类编号装盒存放,并建立档案总目录、资料盒目录,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以便查找。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6、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档案一经存档,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和外借。

  6、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僻程度排序,提出僻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 资金管理

  1、 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 学校要严格按照个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制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立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 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5、 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目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6、 学校必须严格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 档案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包括:

  僻生建档:

  (一)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二)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困难学生统计表

  僻生申请:

  (一)僻生申请表

  (二)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汇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银行回执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通过电话、实地走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安全须知》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快把我校办成秩序井然,质量一流的高品位学校,特拟订下列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出操、管理制度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按指定楼道上、下楼。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扬后,按指定地点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员整好队。

  3、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回教室(上楼走法同下楼)。

  4、若,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值日、值周教师在出操、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上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师必须提前3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等情况。

  2、放午学铃响,即由任课教师组织排队,分走读、午膳两队,按规定路线下楼(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读生在后。下到操场后,午膳生到食堂领饭,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师和监督岗学生要加强对就膳秩序的管理,对不按规定排队依次取饭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馈各班。

  4、下午放学铃响后,学生在任课教师带领下排队下楼(同上)并由教师送出校门。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特别收弯处不急跑。

  2、课间十分钟全体学生(中午时间午膳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篮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险性游戏,违者轻则班主任批评教育,重则全校通报批评。

  3、值日教师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经常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楼梯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四、室外活动课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因此,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训练内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护方法,如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器械下面必须备好海绵垫子;进行投掷训练时,要求学生必须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对于难度较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点名,确保安全。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7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生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生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辅导内容:

  1、了解学生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生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考前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爱学习、善于学习。 奖惩制度:

  1、 家长反映作业仅仅是对答案或者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而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2、 经过老师检查,没有发现和纠正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3、 非特殊原因请假造成学科辅导教师空缺,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天。

  4、 辅导的学生家长多次反映某科老师优秀负责,学生成绩进步明显,给招生形成良好影响的,该教师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200元。

  5、 学生每月学科测评,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给予教师适当奖励,辅导效果不明显,成绩不进反退的给予所任学科老师罚款。 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8

  一、校规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9、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二、学员道德规范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8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2、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领导存档备案。

  3、陪餐学校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陪餐人陪餐后填写陪餐记录。

  5、陪餐学校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它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学校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领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它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学校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学校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食宿科报告,由食宿科在就餐前指定其他学校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9

  (一)宿舍管理委员会

  宿舍管理委员会是住宿生德育工作中颇具活力的同学组织,简称宿管会。宿管会要在学校政教处、宿管室领导下,以德育工作条例为依据,依据各自特点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带领广大同学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道德风尚,学会自我管理。组成人员及使命如下。

  1.宿管会组成

  宿管会由会长一人,委员五人组成,会长负责宿管会全面工作,委员分管学习、卫生、生活、体育、宣扬五项工作。

  2.宿管会成员使命

  (1)模范遵守《同学一日常规》《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学。

  (2)强化政治和各科文化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修养。

  (4)坚决执行宿管会决定,服从住宿办老师的管理,积极完成任务,自觉遵守宿管会纪律。

  (5)维护宿管会的团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6)言行一致,勇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在住宿办展开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7)积极领导、组织住宿生展开各项同学活动。

  (8)对所担负的工作要分清有计划,每次活动作好小结。

  (9)按时参加宿管会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会议记录,会上认真思索、据实总结,畅所欲言。

  3.会长及各部门使命

  (1)会长:

  1)主持领导宿管会工作。

  2)协助各委员组织活动。

  3)抓好宿舍纪律。

  4)了解同学思想状况,配合住宿办老师做好各别同学工作。

  5)负责定期召开宿管会,研究、总结宿舍工作。

  6)及时向住宿办老师反映同学对教育教学、宿舍管理、食堂工作的看法、建议和要求。

  (2)学习部:

  1)了解住宿生学习状况,为提升学习成绩展开各项活动。

  2)及时征求同学对教学的看法、建议和要求。

  3)组织帮助学习差的同学共同进步。

  (3)卫生部:

  1)组织领导好宿舍长搞好宿舍和清洁区卫生,搞好每周一的卫生扫除。

  2)协助宿管老师搞好卫生检查(每周一次),作好记录。

  3)搞好宿舍文化布置,做到雅而有序,精而不俗。

  (4)生活部:

  1〕关怀全体住宿生的生活,为提升同学的生活质量服务。

  2〕征求舍员对伙房的看法、建议和要求,以提升餐饮质量。

  3〕认真落实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4〕了解并帮助同同学活上的'困难,及时向老师反映解决不了的问题。

  〔5〕体育部:

  1〕在宿管会组织的活动中组织好同学队伍。

  2〕协助体育组做好早锻炼组织工作。

  3〕及时调节宿舍内学习氛围和精神文化生活,组织住宿生展开各项有意义的体育活动。

  〔6〕宣扬部:

  1〕按时出好板报,做好宣扬工作。

  2〕及时反映同学动态及好人好事。

  〔二〕同学宿舍舍长工作范围与使命

  〔1〕支持、配合学校住宿办、宿管老师的宿舍管理工作。

  〔2〕宿舍长必须组织本舍成员搞好本舍的思想建设,树立优良的宿舍风尚。认真学习并执行住宿生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监督舍员按时、按质做好值日,搞好个人卫生。

  〔4〕宿舍长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舍员提出批评,有权召开宿舍会议讨论事宜,并做出有利于宿舍建设的决定。

  〔5〕宿舍长要以身作则,树立全心全意为舍员服务的思想,能够团结舍员共建文明宿舍和展开各种健康活动,丰富同同学活。

  (6)调节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及时向值班教师汇报宿舍内存在的问题,协助值班教师调查了解宿舍内发生的问题。

  (7)按时参加舍长会议,认真完成宿管束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0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认识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跟岗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毕业年级,时间一般为6个月。对于医卫类专业学生,可根据医护职业资格证报考条件要求,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10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对于实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班等培养的非医卫类专业,其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时长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二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时,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条职业学校要选择与实习专业及人才培养目标关联度高,经营合法、管理规范、设备设施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职业学校应建立学生顶岗实习企业信息库。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四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行全省统筹指导。湖南省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负责制定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职业学校制定实习管理制度与办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指导技工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各职业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各级管理办法,切实按照我省实际,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职业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生实习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所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业学校是学生实习教学组织的第一责任主体,校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的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实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职业学校须明确学校的教务部门、就业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综治部门、基层教学实施单位等各部门在实习组织与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失职追责办法。

  第五条职业学校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实习计划,编写实习大纲,并按计划与大纲实施实习活动,不得随意变更。职业学校每年度要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考察评估实习单位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业务范围、专技人员情况、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原则上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并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

  第八条学生实习由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前,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计划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内容、环节、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岗位、安全管理、考核要求及方式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实习过程中,做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完成实习总结与考核评定工作。第九条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顶岗实习一般应由学校集中统一安排。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实习。鼓励学生选择有就业意向的单位进行顶岗习,定期向学校报告学生的实习情况,主动接受学校的考核。实习学生家长应加强自主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校企“双导师”指导制度,根据实习工作需要,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聘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自主顶岗实习时,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和管理。集中实习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学校须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集中实习不足20人的,学校在实习协议中应明确委托由实习单位进行管理,学校须安排专业老师或管理人员定期与实习单位或学生进行电话沟通和巡视,建立相应的实习档案,定期跟踪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按照指导任务计算相应工作量。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加强对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学校教务部门,协同学生管理部门、各基层教学实施部门对顶岗实习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检查,采用自查、中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顶岗实习前期安排、中期实施、后期总结等各阶段进展及实施成效进行督查,及时公布督查结果,以保障跟岗、顶岗实习各阶段的质量。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二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实习安全管理细则、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信息共享机制和检查督查机制等。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四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6)实习考核方式;

  (7)违约责任;

  (8)其他事项。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2)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因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实习安排有以下情形的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做好各学生实习动员,组织学生做好实习制度学习、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依据实习课程标准制定实习工作计划,与企业结对培养的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和分配实习期间的工作任务,安排好学生食宿。

  第十八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

  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职业学校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的,应由学校对学生住宿和请销假、出行等方面进行管理;职业学校如未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的,应在实习协议中明确由实习单位对学生住宿和请销假、出行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指导教师依据实习课程标准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共同商定和分配实习期间的工作任务,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志》,学生按照实习计划完成相关实习任务,并填写《学生实习日志》和《学生实习报告》。校企双方应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共同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利用QQ群、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发布实习信息或实习简报,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及实习过程的管理。各职业学校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实习企业进行巡视,了解实习情况,解决实习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有关问题。

  第二十条实习结束,学校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按期返校,收阅《学生实习日志》和《学生实习报告》,与企业指导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指导教师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和成绩汇总。

  第二十一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实习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应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安排必要的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实习管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不得借顶岗实习牟利。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四条省教育厅将各高职院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所管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纳入其总体绩效评价范围,作为评优评先、重点项目立项遴选的评判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分配安排职业学校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职业教育相关专项经费时,涉及办学绩效因素的,将实习管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违反国家各级各类规定及本细则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和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职业学校的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的实习管理考核。

  第二十五条职业学校负责对学生实习效果进行考核,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并将实习工作纳入高职院校系部、教师、辅导员绩效管理考核与评价体系。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二十六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等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职业学校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包括实习协议、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等。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相关培训,对实习场所、交通过程等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实习单位应妥善做好救治处理,双方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各职业学校的院(校)长是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学生

  实习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做好实习前风险预防培训、实习过程风险管控、出险后提供专业索赔建议和协助索赔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服务制度。

  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一条实习单位和职业学校要对学生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交通安全常识等进行实习前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二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确保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的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权益得到及时保护。鼓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或学生家长本着自愿原则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为实习学生提供更多的保险保障。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三十四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实习期间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谨慎参与实习地周边社会活动,减少不必要外出,按时就寝,保障学生实习来回交通安全、实习期间的出行和住宿安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地、各学校应当根据本细则,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2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同学有序进入校内,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内。

  4、如有关心同学打扫卫生的家进步入校内,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同学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同学有序走出校内,制止家进步入校内。

  7、幼儿班放学时,必需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班级离开校内。

  8、放学后,留意巡察校内,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觉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状况,准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老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内。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终一节课,科任老师不得拖堂,保证准时放学。

  2、老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同学在校内,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同学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班级要求同学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帮助老师整理路队,值月老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班级同学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假如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需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全部同学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老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老师要坚持侯课或准时进入教室,不得随便离开教室。

  3、老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同学人数,发觉短缺问清同学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同学,不准把同学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觉同学将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同学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育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状况。

  7、室外课上老师要提示或者让同学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试验操作课上老师首先要向同学介绍试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同学造成损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老师要做好同学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老师要留心同学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同学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内设施修理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状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准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修理。

  5、消失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准时进行修理。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洁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肯定要准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肯定提高自我爱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准时修理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当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同学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同学提前进入教室,避开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消失意外状况。

  3、同学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急性嬉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看该班同学活动状况,发觉同学有担心全行为,准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老师课间巡察校内同学活动状况,发觉同学有担心全行为,准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乐观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进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进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需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需在场参加,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进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同学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便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老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需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准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觉用电故障后准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准时修理消失的用电故障,一般状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省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难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难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猜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受不行预见的自然灾难时,应有序组织同学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老师为同学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同学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方法,培育同学的自救力量。

  4、要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恳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救济,全力爱护同学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同学参与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加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3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条则

  1、寝室每天三次打扫,一是下早自习后的早餐时间,二是中午放学后午休时间,三是下晚自习后的晚就寝时间。

  2、各寝室门外地面卫生由所在寝室负责打扫。

  3、寝室内外地面要求干净,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

  4、床上床单干净,平整,被子成方块状统一放到靠窗户一侧。

  5、室内物品放置有序,床下放鞋,鞋头朝里,鞋跟与床边平行成一条直线。

  6、室内不允许晾晒衣服,衣物要整齐摆放。

  7、空床上的物品归类整齐摆放。

  8、洗漱间内毛巾、牙刷、牙缸摆放整齐一致。

  9、保持卫生间下水道的'畅通,不准往下水道倒剩饭剩菜、果壳、塑料袋等杂物,废纸、便纸应丢入卫生间纸篓内倒入指定地点。

  10、宿舍内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倒掉。

  11、保持窗台、门窗及玻璃干净,室内无灰尘、蜘蛛网。

  12、水池、便池、墙壁无污垢。

  13、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14、保持寝室空气清新自然,无异味。

  15、离开寝室及时关水关电。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4

  为明确学院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学生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由学院委托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学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学生的权利依法不受任何单位和其他人的侵犯。

  第二条学生享有在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

  第三条学生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权利。

  第四条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卫生权。

  第五条学生有权向学院申请组织有关学科、文学艺术、体育等院内社团。

  第六条学生有权监督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并通过学生会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学生有权对学院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第八条学生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

  第九条学生有权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三条学生应勤奋学习,努力向上,完成规定学业。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应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讲文明,讲礼貌。

  第二章学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学院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和教育。

  第十八条学院有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有权按照有关条例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有权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学院应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学院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并向学生公开收费项目。

  第二十一条学院应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二十二条学院应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学院应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院应给国家计划招收的合格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代学生购买平安意外险的权利。

  第三章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学院方面直接原因造成学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况由乙方承担责任:

  (一)学生因自己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等过错而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二)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及院、系以上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由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的活动,若发生意外,由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生因个人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院不承担责任。

  (四)学生参加实验,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则及有关纪律,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五)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上述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赔偿。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学生。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协议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工作处。

  甲方:学院乙方:学生(签字)

  代表:院学生工作处处长(盖章)家长:(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15

  1、领导陪餐由学校统一安排,全体参与,定人定席。

  2、陪餐领导必须与学生同吃同散,并妥善安排学生轮流值日,及时收好碗、摆好凳、抹好桌。

  3、陪餐领导必须管好各席学生文明就餐,有序进入食堂,不大声喧哗,不抢菜,不挑食,不浪费(要求学生饭能吃多少打多少),不乱扔(要求学生饭菜不扔到地面,收桌时剩饭剩菜统一倒到潲水池),并保证有要事而滞后就餐的学生有菜吃。

  4、陪餐领导要主动了解学生口味,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好学生对食堂工作、生活的建议,以便学校及时改进。

  5、陪餐领导有权检查食堂餐具消毒情况,确保师生就餐绝对安全。

  6、陪餐领导要高度负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有序,对无故缺陪者,每次扣20元,同时,对该桌学生有以上违反文明就餐行为者,扣该桌陪餐领导10元/次,如果学生就餐不文明造成重大后果的.,将全部追究无故缺陪餐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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