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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制度

时间:2024-05-06 14:05:55 制度 我要投稿

托幼机构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托幼机构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托幼机构制度

托幼机构制度1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季节变化和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园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2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B、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12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三、体格锻炼

  (一)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园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本园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儿童持原园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不得接受家长委托喂药。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在园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园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本园。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本园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按标记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在园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园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疫情报告人。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内暴发和续发。

  (五)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信息收集

  (一)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健康证明。

  (二)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托幼机构制度2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上级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

  各班班主任(含任课老师)

  二、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报告由班主任统计并报告,班主任每天早晨9:00前(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直报校长)送政工处,政工处汇总后,并按照“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作统计直报。

  3、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其班主任老师,有发热症状(37.5度以上),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发热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回班级上课。

  5、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

  6、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7、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

  8、政工处督促各年级的常规晨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9、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后勤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托幼机构制度3

  一、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二、保健室(卫生室)是晨、午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午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和登记并及时向保健室(卫生室)报告;保健教师(校医)作为学校统计汇总和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学生的`晨、午检统计汇总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协助保健教师(校医)。

  四、班主任在保健教师(校医)指导下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并记录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 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 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 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及时登记并联系家长,同时报告保健室(卫生室)进行保护性隔离观察。保健教师(校医)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五、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班主任要将晨检结果向保健教师(校医)报告: 若班级的学生无人出现上述症状,本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在学校专设隔高室隔离,早治早控,避免传播;(三)保健教师(校医)每天及时汇总晨检情况,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按照相应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四)学校发生疑似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学校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有制学校,安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学生在乘坐校车、用餐、游戏和体育等活动时要相对隔离。(五)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学校应避免举行大和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活动,校方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并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六)在晨检时间以外,师生、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保健教师(校医)报告并实行保护性隔离。

  (七)因晨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扩散或要延,对事发学校进行倒查,对缓报、嘴报、漏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托幼机构制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用体表体温检查,如高烧则需隔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及时送医就诊。

  班主任对发热学生进行体温详细检测,并填写记录。

  二、晨、午检等级

  常规晨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利统计、上报)。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早晨8:20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9、督促各年级的常规晨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10、相关老师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2、总务处严格按照学校消毒制度按时消毒。

托幼机构制度5

  一、生活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全方面提高,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检

  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晨检工作,检查幼儿有无发病,带药情况,有无外伤,有无携带危险物品等。

  (二)教育活动

  1.教师要认真备课、刻苦钻研教材,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在活动中了解和发现幼儿的兴趣与要求,正确的启发和引导,做到因材施教,做好随机教育。

  3.教师要按时上课。

  (三)喝水

  1.教师要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冷暖适度的开水,夏季凉,冬季要保温。

  2.按时组织幼儿集体喝水,除此以外要求幼儿用自己的杯子随渴随喝。

  3.不能阻止幼儿饮水,不催促幼儿快喝,对不爱喝水喝不敢要求喝水的幼儿要多加关照,经常提醒他们喝水。

  (四)课间操

  1.按时做操,做操前教师要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衣服、鞋帽,做好防寒、防暑及安全检查工作。

  2.教师示范动作要准确,要求幼儿动作要到位。

  3.严禁大声训斥或粗暴动作对待幼儿。

  (五)户外活动

  1.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在1小时以上,其中有组织的户外活动时间为:中班20分钟,大班30分钟。

  2.注意幼儿安全,在活动中幼儿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

  3.教师要为幼儿创设活动条件,(如场地、器材等)游戏的内容丰富多彩。

  4.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认真观察,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区活动:

  1.保证幼儿活动区活动时间。

  2.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活动空间喝丰富的活动区角,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

  3.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提供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七)离园

  1.做好离园前的准备工作,教师做到对每名幼儿心中有数。

  二、健康检查制度

  托幼园所应建立和健全健康检查的制度。健康检查的对象应包括新入园的幼儿、在园的幼儿以及托幼园所中的全体工作人员。

  (一)幼儿的健康检查

  1.入园前的健康检查

  幼儿入园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等。

  (2)检查幼儿当前的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胸围、头围、心肺功能、视力、听力、皮肤、牙齿的发育、脊柱的发育、血红蛋白、肝功能等。

  (3)了解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的情况等。

  2.入园后的定期健康检查

  幼儿人园后应定期迸行健康检查。一般来说,1岁以内的婴儿,每季度应体检一次1岁至3岁的婴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3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

  托幼园所应为每名幼儿建立健康档案,以便全面了解和判断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情况。

  3.每日的健康观察

  幼儿每日人园以后,医务保健人员和保教人员应该对其进行每日的健康检查和观察,发现疾病及早进行隔离和治疗,防止疾病的加重或在园内传播。幼儿每日的健康观察主要包括人园时的晨检和全日的观察。

  ①入园晨检

  幼儿晨检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保健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②全日观察

  幼儿人园以后,保教人员在对幼儿进行日常保育和教育的'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幼儿有无异常表现,重视疾病的早发现。全日观察的重点是:幼儿的精神状况、食欲状况、大小便状况、睡眠状况、体温等。

  平时活泼爱动的幼儿,突然变得不爱说话、不爱活动、没精打采了幼儿吃饭时没有食欲,甚至出现呕吐等现象幼儿小便颜色加重、大便次数增多或拉稀了等等,都反映出幼儿身体的异常,应进一步对幼儿进行身体检查,以确定幼儿是否生病。

  (二)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

  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托幼园所的工作人员在迸人托幼园所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迸人到托幼园所中从事工作。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体检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由体检单位按规定填写健康检查表。

  3.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体检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

  4.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疾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5.在工作中发现患有急慢性 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婴幼儿童身心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调离,待病愈后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6.保教人员健康检查项目

  (1)身体检查

  (2)实验室检查

  (3)医技检查

  三、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每日湿拭清扫,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冬季每半日通风1次,每次10—15分钟。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蚂蚁等病媒昆虫动物。垃圾污物要有带盖容器集中存放及时消除。

  2.玩具每周最少消毒一次,图书要经常放在日光下暴晒。

  3.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4.门把、饮用水龙头、冲手用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要消毒1—2次

  (二)个人卫生消毒

  1.保证园(所)内儿童每人一杯一巾,每天消毒一次,毛巾间距10厘米。要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皂和流动水洗水。

  2.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刷牙。

  3.班上老师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日托应与家长合作,4.儿童手绢个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及时更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哂。

  5.被褥做到专人专用,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有污物时要及时更换拆洗。

  6.保护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园(所)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必须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或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在园儿童不混班、不窜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四、托幼机构体弱儿管理制度

  (一)体弱儿的范围:

  缺铁性贫血;佝偻病活动期;消瘦、生长迟缓、严重慢性营养不良;先心病室间隔缺损在0.5厘米以下,无心脏扩大及昏厥、反复呼吸道感染、哮喘。

  (二)管理要求

  1.园长、保健员要全面关心体弱儿童的生活、保健、护理、治疗、教养工作,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保教人员按要求执行任务,定期学习卫生保健知识。

  2.全面体弱儿应进行登记,建立体弱儿专案管理,管理方法可参照有关疾病的治疗及结案要求。

  五、安全制度

  (一)活动场所

  1.清除园所办房屋、场地的不安全因素。

  2.大型玩具应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停止使用,儿童玩耍时要有人在旁照顾。

  3.室内火炉应有安全措施,暖气管道应加罩,防止发生煤气中毒及烫碰伤。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是否漏电。室内电器插座应安装在1.6米以上,电线应用暗线以免儿童工接触。

  5.不允许儿童进入伙房、锅炉房、洗衣房。

  (二)生活用品及玩具:

  1.热水瓶、热烫锅、电器、火柴、刀剪等应放到儿童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

  2.3岁以前儿童睡的床应有床栏,床栏插销应安装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以防坠床。

  3.不给儿童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误塞误吞,造成伤害。

  (三)药物:

  1.医务人员必须合理用药,认真计算用药剂量。

  2.一切药品妥善存放,不让儿童随便取到。

  3.班内不准存放剧毒药品,消毒液禁止存放在儿童的寝室及活动室。

  4.儿童服药前,老师负责仔细核对,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食物

  1.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2.儿童的齿未完全萌出前,不应给整粒的瓜子、花生、豆子及带刺、带骨、带核的食物。

  3.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餐时保持安静,细嚼慢咽,防止食物吸人。

  (五)防止儿童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儿童时老师与家长见面。

  2.外出时做到两清点人数(走时及返回时),交接班时也要清点儿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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