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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5 11:28:31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2

  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 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王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王生许可示、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创品;腐败变质、油指酸败、莓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每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赤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栏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拦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绳、防尘、防鼠、防源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文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小学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小学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小学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小学校长为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小学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讨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导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看法,必需准时责成相关部门举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学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详细负责监督检查小学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小学守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守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大事的发生,确保同学用餐安全。

  第五条小学以多种形式对同学举行宣扬教导,教导同学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加同学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庇护能力。

  第六条小学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园饮食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小学要定期对相关人员举行食品安全法律学问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大事,主管校领导应立刻到现场举行指挥,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并准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导行政部门报告,乐观协作有关部门举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伤害甚至生命危急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峻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根据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举行检查,或检查次数、订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浮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3、不主动协作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准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举行食品卫生安全学问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协作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举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觉食堂有违背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准时订正、制止的;

  3、不准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浮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准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实行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峻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举行索证的:或选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饮服务许可证不准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准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举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根据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举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值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觉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峻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因为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小学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伤害或不良后果的,赋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峻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峻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峻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峻危害,给小学和就餐者造成严峻伤害或严峻不良后果的,赋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实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分离赋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园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小学在编人员违背本方法的应分离赋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免职留用察看、免职等处分:造成严峻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小学组织相关负责人举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看法,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5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稚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匪,不得制售冷荤了。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品安全制备制度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以上或℃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6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7、食堂煤气、油气开关必须是有专人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7

  一、为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8

  1、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人人都熟知消防常识,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食堂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山包后勤保障处。

  3、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食堂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5、定期清除烟囱油垢烟尘,防止火屑四溅,发生火灾。

  6、食堂内一律禁止吸烟。

  7、保持食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9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举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举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光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来宾、员工、同学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准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小学食堂必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需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定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所有采取定点选购,确保食品质量。由原料到成品采取“四不”,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施“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自然冰隔离。

  2、用具采取“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实行“四定”方法:定人、定物、定时光、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错污染。食品采取“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

  三、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该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该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需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须要时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盘、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显然,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扫除一次,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无污染、无杂物杂物。

  七、常常对从业人员举行养分、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导,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小学相关领导要常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同学就好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小学行政人员天天检查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总结阅历,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天天有人组织同学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如发觉食物中毒事故,准时上报领导,实行乐观措施,并庇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协作卫生、行政部分调查和处理。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1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餐厅(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二、餐厅(食堂)要配备专门的电、水、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拆电线、输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四、进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在餐厅(食堂)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等地吸烟。

  六、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气源,留人值班。

  七、炊事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八、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九、每天有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环境和机械卫生

  1、食堂负责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长期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

  4、冰箱内生熟分放,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2、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不留隔顿剩菜剩饭。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个人卫生

  1、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打喷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及时报告保健医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餐具、炊具每天严格消毒。

  2、餐厅和备餐间使用的药物消毒,药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喷洒。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备餐间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净、干,无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五、厨房现场卫生

  1、地面保持整洁干燥,污水必须迅速清除。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3、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于冰箱或冷冻室内,不得将食物露在生活常温太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5、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以吸净臭味。

  6、工作厨台及厨箱下及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

  7、应装置抽油烟机,并定时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如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9、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10、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1、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14、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15、不得在厨房内躺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乱放杂物等。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专间前应更换备餐间专用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备餐间内从事无关的活动。

  三、备餐间内应当由专人负责备餐,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备餐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30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分钟以上。

  五、备餐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

  六、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七、烹饪后食品应在小时内供应食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260C要较长时间(超过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或低于8C。的'条件下存放。

  八、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备餐间卫生(配餐台,地面);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九、备餐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做到无蝇、无鼠、无嶂螂。十、每周对备餐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操作台等每一个角落,并保持地面干燥。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食堂员工及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燃气报警装置。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正确的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迅速有效的处理。

  2、食堂的燃气使用必须专人负责开关,应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每餐下班前应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厨房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煤气有无漏气情况,不要急着开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发现漏气或有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气前,应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子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5、煤气设施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不准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为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保持设施清洁干净、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维修或更换。

  7、煤气供应商必须有资质,并签订供气合同。储气钢瓶必须有检验合格标记(条形码),才可以使用。

  8、煤气一旦发生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应及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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