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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7 12:37:14 制度 我要投稿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优选】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优选】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庆市病历书写规范》、《重庆市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患者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区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2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负责对院内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组织。

  1、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的管理规范。

  2)起草、制定、审核和评价医院内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通报、讨论和分析院内外发生的,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问题,探讨改进医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建议、方法和措施。

  4)通报院内出现的重大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追踪,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的结果。

  5)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2、人员组成

  由医院领导及有关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采购和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成成员:院长(史学森)、分管院长(杨贵林)、医务科科长(张建礼)、护理部主任(白梅梅)、医院感染科科长(宋宏鹏)、医疗器械科科长(赵福)。

  3、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医疗设备科负责,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小结。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3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4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2、重点抓好病历书写,按省卫生厅新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在全院进行规范化教育。对重大病情变化及重要医嘱更改情况均应及时记入病程录,以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3、规范落实疑难病例、死亡病例、重大疑难手术和新开展手术的讨论,统一格式详细记录,并做到资料由科室及医务科各存档一份。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重危病人床头交班,每班书面记录,交、接班者须签名后才能离岗、上岗。

  5、规范会诊制度,将二唤(上级医师)会诊制度落到实处。强调多科会诊,及时会诊,诊治措施得力,记录详细。院外会诊做好登记审批工作。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7、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8、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9、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加大硬件投入及人员培训力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5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6

  为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安全,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按照我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完成各项医疗指标的控制、分析工作,诊疗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发现、整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二、医疗质量控制内容

  科室质量控制包括医疗指标、规章制度、病历书写质量、培训与考核、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医疗安全和医疗风险监控六个部分。

  (一)医疗指标

  1.麻醉人数≥医院对科室的医疗指标的.要求;

  2.麻醉死亡率≤0.02%;

  3.临床及药物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3.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0%;

  4.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5.甲级病案率≥90%;

  6.药品比例≤28%;

  7.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100%;

  8.完成指令性任务比例100%;

  9.各种神经组滞成功率≥90%;

  10.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11.严重麻醉并发症发生率≤0.04%;

  12.年医疗事故发生率0;

  13.非危重病人死亡率≤0.02%;

  14.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15.椎管内麻醉后头痛发生率<10%;

  16.“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17.麻醉记录单书写合格率≥98%;

  18.技术操作(实施麻醉操作和术中监护)合格率100%;

  19.硬膜穿破发生率<0.6%;

  20.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21.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22.麻醉机性能完好率100%;

  23.麻醉效果评级100%。

  (二)规章制度

  1.落实科级质量管理组织建设制度

  (1)科室质控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控小组会议,全面评价科室质控工作。

  (2)不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内容应包括本科室医疗指标完成情况、遵守本科室诊疗、操作常规和执行核心制度情况,本科室医疗质量隐患分析、持续改进措施和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2.执行核心制度:医务人员应做到熟知核心制度内容,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日常医疗工作。

  (1)首诊负责制:及时完成接诊、处置及治疗,及时完成病历书写。需要请相关科室会诊时及时联系会诊,根据会诊意见做进一步处置,并认真及时记录会诊意见。

  (2)查房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查房。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沦,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3)病例讨论制度:复杂特殊的患者应当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

  (4)会诊制度:严格按照我院会诊制度的要求执行,急会诊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院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强调履行会诊人员资质;会诊申请单书写符合医院要求;我院专家到院外会诊、邀请外院专家会诊应在医务处履行相关手续。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严格按照我院相关制度执行,强调危重患者抢救一般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组织并主持,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并及时报告科主任;重大及特殊病例的抢救应按照我院规定及时上报医务处等部门。抢救中应遵循诊疗常规、医嘱制度,并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建立并严格执行本科室危重患者抢救流程,抢救器械及药品完好率100%。

  (6)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按照我院相关制度执行,杜绝脱岗现象,及时有效处理门急诊及住院患者出现的各种情况;遇有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在及时处置的同时通知上级医师;每日值班人员按照科室要求在交接班记录本汇总记录。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7

  妇产科是一个特殊的科室,是集孕妇、产妇、新生儿和患有妇科疾病病人为一体的极其特殊的科室。不可预测的安全隐患较多,在医疗和护理过程中任何疏忽都会酿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加强妇产科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持久而精细的工程。

  1现存的和潜在的安全隐患

  1.1病房的设置和环境因素

  由于住院患者较多、加床多而导致病房相对拥挤、嘈杂,较难保证环境的安静和舒适,在紧急抢救患者时,容易对实施抢救造成阻碍。加之探视的人员增多为产科感染的控制增加了难度。

  1.2医护人员的因素

  医护人员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医护人员专业知识不精,技术操作不当,缺乏预见性。

  (2)产科医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临床经验不足,也制约着工作质量的提高。

  (3)医护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造成了医患矛盾的出现,增加了不良事件的发生。

  (4)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配置不足。妇产科的工作无规律性,人力资源不足可能导致工作不到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监控不到位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安全质量的改进。

  (5)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护人员不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与患者交谈时说话不谨慎等等。

  1.3不规范操作

  医护人员忽略查对制度,口头遗嘱较多时用错药物或用错病人,医护人员在执行操作时忽略无菌原则而导致感染的发生,或操作流程不熟练而引起一系列不良事件等。

  1.4医疗文件的书写不规范

  妇产科患者病情变化快,如果医疗文件书写不及时、不客观等,会造成对患者的病程记录不真实,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1.5药品管理的安全隐患

  药品的名称、剂量、用药时间较为复杂,也较容易发生配伍不当的情况。据文献报道[3],医嘱处理错误,口服药漏发、发错,遗漏静脉用药及用药错误是最常见、最易发生的护理危险因素。

  1.6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可以由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是无法预知的。医护人员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但是医护人员不能因此而坐以待毙,要及时发现问题和危机,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2安全隐患的防范及管理对策

  2.1加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应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医院的正当权益[4]。随着人们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医护人员承担的压力与风险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范围内。医护人员应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与医疗和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议医院组织全院医护人员接受医疗行政法规及普法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建立学法制度,使所有医护人员能自觉知法、守法,规范医疗和护理行为。病房各级管理者也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大普法力度,巩固和强化妇产科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纠纷意识,并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

  2.2重视安全管理及完善病房建设

  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医疗与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5]。妇产科病房需制定相关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并且有效地改善爱婴区医疗设施,配置监控录像,进行实时监控。规范和完善新生儿的交接班制度、探视制度、入室制度以及新生儿发生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为医护人员设立身份识别卡片,既方便医疗操作,又可预防不法分子冒领婴儿,并对身份识别卡片进行管理,做到每班交接。同时,妇产科护士长要加强对护士的卫生法规及护理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操作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增强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

  2.3加强医护人员专科业务的学习

  随着医学的进步与新技术的发展,加之患者疾病的复杂性、多变性及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水平,才能适应当今医护角色多元化的职业需要,满足患者的需求[6]。妇产科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妇产科医生必需不断更新专科知识,掌握专科医疗要点,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并熟悉相关的新理论、新技术。而护理工作人员除了熟练掌握“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操作)外,对于产科的专科操作,如胎心监护、婴儿沐浴、新生儿ABC复苏等操作,以及新生儿保健、科学育儿的方法与技巧,都必须熟练掌握,并在临床中运用自如。

  2.4合理进行人员配置

  在基层医院,妇产科医护人员管理的对象既有妇科患者,也有产科患者(包括新生儿),既要负责病房患者的治疗与护理任务,又要负责到产房或手术室协助接生等任务,如果人员配置不合理,往住会顾此失彼[6]。可以根据妇产科病房的自身特点,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资历以及不同的时间段等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于节假日及工作量大的.季节实行弹性排班,遇突发事件和危重患者抢救,实行动态排班,新老搭配。必要时科主任、护士长参加值班工作。妇产科病房就诊人数较多,而医生与护士数量相对不足,各级管理者应积极向医院争取医护人员,使妇产科病房的医护比例及医护人员与科室床位比例达到卫生部要求,保障科室的医疗护理质量。

  2.5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

  完整可靠的医疗记录可提供当时诊治的真实过程,是重要的法律依据[2]。医疗文书把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记录在案,为医生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做出正确的医疗诊断提供了资料,也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了可靠依据。医疗和护理文书记录是法律认可的证据性文件,可作为医疗纠纷、人身伤害事故、伤情查验的证明。因此,医护人员要认真掌握其书写原则和方法,使医疗文书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6加强沟通融洽医患关系

  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离不开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和支持。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7]。我们必须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方法和技巧,树立主动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的服务意识。融洽并促进医患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情绪,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项 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5、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6、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需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以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未完成而延误抢救时机。

  9、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宜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或副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协同急诊科联系120指挥中心,并按120患者转运有关规定,进行转院,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10、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预检分诊时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11、对符合转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条件的,首诊医师需及时联系重症医学科,并办理相关转科事宜。

  12、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各相关科室的责任。

  第二项 三级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

  (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二级医师查房规定

  (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负责修改和指导一级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以提高书写水平。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8)检查指导住院医师工作,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协助科主任决定病人的入院、转科、转院问题。

  (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一级医师查房规定

  (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一次,上午、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被带教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医疗文件等。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历。

  第三项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1、会诊医师须做到:

  (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和安全,保证医疗活动准确有效,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计量质量管理、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过程中的改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设备科成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成员由设备科具有相应资质

  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名单: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x

  第四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按照质量控制目标负责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

  (3)督导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标计划。

  (4)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补充质控检查标准。

  (5)定期检查如下内容:设备使用率,设备完好率,采购执行率;

  档案管理达标率;验收差错率;调拨差错率;帐物相符率;配送差错率及劳动纪律。

  (6)检查质控汇总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质控指导工作,定期听取汇报。

  第五条根据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质量管理以及医疗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细则

  第六条设备科对医疗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进行监督,对购入的'医疗设备进行验证,对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及功能评估。

  第七条对在用医疗设备与计量器具库存等进行管理,定期盘存,检查有无失效和淘汰产品,并进行处理;对医疗设备的入库、出库及报废进行管理。

  第八条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维护工程师进行基本原理和维护技术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涉及设备器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不良事件的应按规定主动及时上报。

  第九条设备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中出现的故障及故障隐患应进行记录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彻底检查问题根源,经维修的设备,应进行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

  第十条设备科制定年度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必要时需要进行校正和修复;对急救类的设备要重点巡视,保证急救设备完好,建立计量监管体系,根据计量法规相关规定对医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临床应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医疗设备综合风险评估表》将医疗设备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对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根据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安全监测,分析数据并总结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动,均须以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存档,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追溯。

  第十四条定期通报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并定期将结果上报院领导。

  四、管理目标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管理总体质量目标如下:

  (1)严格采购制度、采购流程的执行率≥99%;

  (2)档案管理、资质管理达标率≥95%;

  (3)物品验收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4)医疗设备调拨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5)库房医疗设备账物相符率100%;

  (6)大型医疗设备的开机保证率93%以上。

  (7)中小型医疗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8)医疗设备强检完成率100%。

  (9)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

  (10)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不低于2次。

  (11)医疗设备安全(不良)事件数目10例/年。

  (12)医学工程人员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和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登记完成率≥95%、一级保养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万元以内普通设备一级保养每周1次。

  (17)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设备维修后的质控

  六、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使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人员,仅限于本实验室内熟悉该装置性能并能熟练操作的人员;质量检测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运行和关闭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应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随意移动,与之有关的质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s),全面管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三·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四·设备科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五·临床科室健全完善监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六·设备科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向院内各相关科室通报,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措施。医院对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职工给予20元奖励;对隐瞒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进追究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各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2人员对某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诮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要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2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3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四、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五、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七、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八、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应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逐步用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管理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九、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十、建立与完善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体分为下述八大事件:

  (一)医疗事件主要是指: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误诊误治、麻醉、手术、导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药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品管理应用、药品调剂分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他。

  (三)护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烧烫伤、压疮、误吸、误咽、导管意外、约束意外、转运意外、输液不良反应、其他。

  (四)医学技术检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辅助检查过程当中因操作失误或仪器故障等发生的事件,包括:标本采集、功能检查、医学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输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六)医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

  (七)医疗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等事件。

  (八)综合事件主要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对/识别、信息传递、知情同意、诊疗记录、饮食与营养事件、物品运送、安全管理及意外伤害事件、其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Ⅰ类)——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Ⅱ类)——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Ⅳ类)——由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属性分别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医疗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护理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染管理科;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器械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器械科;设备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设施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治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门意见进行处理及网络上报,各科室、部门做好上报记录登记。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职能部门接报告进行调查核实,按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各相关科室,重大事件上报分管领导。

  (四)各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每季度将上报到本部门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次月10号前报质管办统计分析。医院质管办应针对全院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季度分析,并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五)如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各科室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别报告相关的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上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四、上报方式及时限

  (一)书面报告

  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且24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48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网络直报

  各科室利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三)紧急电话报告

  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时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电话号码:48621000。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六、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每月由质管办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并对科室进行奖励。

  (一)所有奖惩意见,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二)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30元。

  (三)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

  (四)凡发现漏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情况,每漏报一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凡故意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xx元处罚,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五)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由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医院《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七、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实行质管办、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三级管理体系。

  八、本制度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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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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