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1 17:29:41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工厂财产和员工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政治稳定,维护公司及工厂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在生产、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治安保卫管理。

  3、术语定义

  3.1 治安保卫工作

  是为维护公司内部正常的办公、生产、经营秩序而开展的内部治安维护、预防犯罪而开展的各类工作,又称巡逻保卫工作。

  3.2 治安保卫人员

  是指服务于工厂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包括工厂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巡逻等专(兼)职巡逻保卫人员。

  3.3 治安保卫“四防”内容、“四防”措施

  治安保卫“四防”内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治安保卫“四防”措施: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工作。

  3.4 治安器材(警用器材)

  是指治安保卫人员在完成执勤、维稳工作中,随身携带的进攻类、防护类、技防类器材。

  3.5 重点要害部位

  是指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后危害性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的部位。包括公司及各经营单位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财务、保密等场所,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保管、储存的部位,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或部位。

  3.6 治安保卫事件

  主要指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治安行政法规或在园区内部、责任区域发生的盗窃、破坏、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件,包括公司员工及园区内从事合法经营、生产施工的外来人员和到公司临时办事人员,在园区内和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治安保卫事件。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管理职责

  5.1 组织机构

  工厂安全保卫工作由安委会下设管理办公室,归口安环部管理。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5.2.1 根据工厂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当前主要工作,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分阶段做出统筹安排,制定措施,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定期分析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形势,对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2.2针对公司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预测员工队伍可能发生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对发生重大问题或问题较多的单位派专人进行具体帮助整改;对要害部位,加强督促检查;对重大犯罪苗头,研究对策,及时解决问题。

  5.3工厂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安环部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项目公司、各部门、各车间一把手担任。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a) 负责传达贯彻安全委员会的指示和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b) 加强员工的遵纪守法和治安防范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治安防范意识。

  c) 经常分析员工的思想动态,随时掌握重点人口的思想变化情况,协助车间党政领导做好重点人口的思想转化工作。

  d) 督促和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e)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对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政审、新进员工必须政审通过后录用。

  f) 定期对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5.4 车间安全小组职责

  车间安全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车间副主任/主任助理担任。车间安全小组职责:

  a) 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并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b) 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确定重点人员,制定帮教方案和防范措施,并明确责任人。

  c) 在节假日、生产任务繁重或发生重大事件的时机,针对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安防教育,增强员工的警惕性和自我约束能力。

  d) 抓好班组安全员的培训工作,传授工作方法,发现和解决问题。

  e) 督促检查有关责任人,落实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内部治安案件及时报告。

  5.5 各安全员职责

  5.5.1 各单位均设置有专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员工治安工作。

  5.5.2 安全员职责

  a) 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车间班组的安全保卫工作宣传。

  b) 掌握周围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变化,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c) 发现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及时举报,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与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6 管理原则和内容

  6.1 方针和原则

  6.1.1 方针

  工厂内部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领导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6.1.2 原则

  安全保卫工作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广大员工,进行综合治理,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工厂的安全。

  6.2 员工出入门管理

  6.2.1 所有员工进入厂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人员携包的应自觉放入X光机,接受门卫的检查。所有员工出入厂区使用自己的卡片打开翼闸通道,做到专人专卡,严禁将卡借给他人使用。

  6.2.2 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实习生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办证证明,在公司办卡或办理临时一卡通,刷卡后方可出入大门。外来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开证明,到公司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一卡通或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丢失要立即报告,补办新卡、新证。

  6.2.3 来工厂施工人员应划定活动范围,不得私自进入办公楼、车间、库房、油库等重要地区。出入大门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工厂的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或进行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6.2.4 凡是来探亲访友的亲属,进出研发基地或生活区(或各单位生活区)时须持有效证件。严禁任何人翻越厂区、生活区围墙。研发基地等员工公寓不得留宿外单位人员。员工父母亲、夫妻等家人探亲确需留宿的,要提前给公司备案。

  6.3 检修现场治安管理

  6.3.1 要重视检修现场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员工要自觉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6.3.2 严禁在检修现场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检修时不得无故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6.3.3 严禁在厂区和生活区酗酒滋事。严禁在醉酒状态下进入厂区。

  6.3.4 检修设备严防盗窃和破坏工厂财物。盗窃工厂财物者,拿一罚十。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

  6.3.5 检修现场警戒区域应安装围栏和遮挡标志,根据现场情况设立进出口,并设专人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6.4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

  6.4.1 各级职责

  工厂一把手是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人,安全保卫工作分管领导是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人。具体负责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工作。要经常开展综合治理、治安防范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和自觉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

  6.4.2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对象

  全体员工,包括所有的临时工、季节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以及外来施工人员。

  6.4.3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及方法

  6.4.3.1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知识和治安防范知识。

  6.4.3.2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采取培训、报纸、内网宣传、入户宣传及其他多种方式。

  6.5 重点要害部位管理

  6.5.1 各安全分委员会必须确认责任区域内重点要害部位,督促责任部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6.5.2 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岗位对人员的各项要求,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非要害部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重点要害部位。

  6.5.3 对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先审后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

  a)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收容教育人员,未经考察或有重新犯罪嫌疑的人员;

  b)有进行破坏活动嫌疑和治安危险人员;

  c)精神病人和精神不稳定的人员;

  d)其他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

  6.5.4 人力资源部要定期对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

  6.6 财务安全管理

  6.6.1 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财务印章管理细则,制定财务系统计算机管理细则,明确专人管理、层级密码设置、审批支付流程的具体要求。

  6.6.2 财务部门必须对系统前置机、网络和存贮等主要设备的硬件进行升级、更换和维修,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并定期查杀病毒,及时调整软件版本和配置参数,制定相关工作的具体流程。

  6.6.3 财务部门应规范存货日常管理和定期盘点工作,明确库室设施建设

  和日常检查、出入管理、货物发运管理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6.4 其他财务安全管理执行工厂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6.7 贵重物品治安管理

  6.7.1 价值10万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应明确专人保管,建账建卡,并向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6.7.2 一般情况下办公区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确需存放时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及箱柜要牢固,门窗防护设置齐全,确保锁具完好。

  6.7.3 保管人员应随身携带房间及箱柜钥匙,不准乱放或借给他人。

  6.7.4 归口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贵重物品借用、交接手续。

  6.7.5 归口管理部门要建立贵重物品检查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完好,门禁是否投入和灵敏有效。安环部要利用视频监控和现场巡查等方法加强贵重物品安全监督管理。

  6.8 物资仓库治安管理

  6.8.1 室内仓库建筑要符合安全要求,门窗要加装防护设施,门锁要牢固可靠,钥匙要专人保管,正对门和其它适当部位安装监控设施。

  6.8.2 大型露天仓库、货场必须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安装监控设施,制定严格的防盗、防火措施并配专人管理。

  6.8.3 安环部巡逻保卫员每日不定期要对仓库治安防范设施进行检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彻底整改。

  6.8.4 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要严格执行仓库物资的管理,对外大宗发货要登记货运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汽车牌号及其他相关证明等。

  6.8.5 仓储部代储代管物资,必须与供应商签订管理协议,明确日常责任和货物出入要求,做好防晒、防雨淋和防偷盗等工作。

  6.9 技防设施治安管理

  6.9.1 各办公区已设置门禁管理系统的,必须按照“定位授权”要求和员

  工具体工作特点和办公室位置,规范员工活动范围。

  6.9.2 要害部位、贵重物品库房应安装具有夜视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视设施的安装要合理,即能控制大门,有效辨明进入人员外貌,同时能有效覆盖整个控制区域。

  6.9.3 信息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改造、维修,必须经过多方认证、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本级视频监控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公司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备案。采用的技防器材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

  6.9.4 信息化处负责技防设施管理,规范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技防设施性能良好,网络运行正常。

  6.10 反恐维稳工作管理

  6.10.1 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必须高度重视反恐维稳工作,明确反恐维稳组织建设及职责,按照公司及反恐维稳形势要求,严格执行股份公司治安保卫制度中反恐维稳值班要求,做好常态化维稳值班。

  6.10.2 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必须落实反恐维稳应急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防暴分队,配备必要的防暴器材,定期组织反恐维稳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和实战化拉动,不断强化员工反恐维稳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6.10.3 所有应急队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安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应急分队和人员配备应急保障物资、器材,确保反恐维稳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6.11 巡逻保卫工作检查

  6.11.1 检查

  巡逻保卫工作检查权归属安环部。同时接受公司及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

  6.11.2 巡逻保卫工作主要负责每日对厂区所辖区域的库房、货场、办公区域等其他重要场所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确保每日所辖区域安全。

  6.11.3 巡逻保卫工作职责执行岗位职责及工厂防盗管理制度。

  6.12 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

  6.12.1 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发现人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及安环部报告,值班领导及安环部根据事态情况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有力措施,果断进行处置。例如保护现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防止事态扩大,抢救受害人员。严禁瞒报谎报甚至不报的现象发生。

  6.12.2 安环部接到报案后要立即进行登记,将重要内容逐项登记清楚。并迅速部署应急队伍保护现场,进行严密警戒,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防止事态的扩大。

  6.12.3 安委会应急小组立即抢救受害者,让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12.4 如事态严重,立即报告公司保卫部,由公司保卫部向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人员到达之前,保卫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6.12.5 在公安人员到达后,相关部门应将了解和掌握的有关发生和发现的案件的经过和保护现场的情况,主动、如实向现场勘查人员报告,并全力配合公安人员进行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工作。

  6.13 治安保卫事件管理

  6.13.1 治安保卫事件主要指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治安行政法规或在园区内部、责任区域发生的盗窃、破坏、火灾、爆炸、中毒、交通、打架斗殴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件。

  6.13.2 本制度认定的治安保卫责任事件,通常指员工及园区内从事生产及外来人员施工和到工厂临时办事人员,在园区内和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治安事件。

  6.13.3 责任范围内的治安保卫事件主要包括一般治安事件、较大治安事

  件、重大治安事件和特大治安事件。

  6.13.4 一般治安事件

  1)10000元以下的盗窃事件。

  2)10000元以内的财产损失事件。

  3)发生违规违纪、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事件等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

  6.13.5 较大治安事件

  1) 园区内发生的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的盗窃事件、破坏事件、财产损失等治安性事件的。

  2) 园区内发生违规违纪、打架闹事、酗酒滋事等治安事件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5000-20000元的。

  3) 园区内非法藏匿违禁物品,存储和收藏涉暴、涉恐、涉密音视频,或聚众闹事、非法群体性聚集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6.13.6 重大治安事件

  a) 园区内发生的经济损失在50000-500000元的盗窃事件、破坏事件、财产损失等治安性事件的。

  b) 园区内发生违规违纪、打架闹事、酗酒滋事等治安事件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20000-100000元的。

  c) 园区内非法藏匿违禁物品,存储和收藏涉暴、涉恐、涉密音视频,或聚众闹事、非法群体性聚集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的。

  6.13.7 特大治安事件

  a) 园区内发生的经济损失在500000元以上的盗窃事件、破坏事件、财产损失等治安性事件的。

  b) 园区内发生违规违纪、打架闹事、酗酒滋事等治安事件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c) 园区内非法藏匿违禁物品,存储和收藏涉暴、涉恐、涉密音视频,聚

  众闹事、非法群体性聚集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

  7 考核与奖惩

  7.1 奖励遵循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对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7.2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绩效执行力奖励1-10分。同时受表彰和奖励的个人,视情况给予200元-5000元的现金或实物奖励,受表彰的单位,视情况给予1000元-5000元的现金或实物奖励。

  7.3 对工厂员工违反工厂安全保卫各项制度的,视情节按照工厂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4 对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或内部发生治安保卫责任事件,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20分的扣分处罚,或相关人员视情况给予200元-20xx元的罚款,或给予降职、降薪、撤职、辞退处理,对责任单位视情况给予1000元-5000元的罚款。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5 员工发生治安事件,违反本制度上报流程,给予责任人300-500元处罚,对所在车间/部门责任领导给予500-1000元处罚。

  8 附则

  8.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8.2 文件修订情况说明。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11-15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04-17

(精品)治安保卫管理制度9篇03-23

治安保卫个人总结06-17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11-03

治安保卫工作总结09-30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热门)01-23

中学校园治安保卫制度04-22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制度12-16

治安保卫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