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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罚制度

时间:2024-06-27 12:03:14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奖罚制度[大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奖罚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奖罚制度[大全15篇]

员工奖罚制度1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会馆全体员工。

  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4.权责规定:当班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人。副总办公室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待部门。总经理办公会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部门。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会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流程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会馆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会馆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会馆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1)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员工的表现应达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3)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4)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并罚,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方式分为晋升奖励、经济奖励和会馆特别贡献奖三种。

  3.晋升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升。

  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5.会馆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会馆总经办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嘉奖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5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2)记功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1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颁发奖金3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4)对为会馆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会馆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另行给予“会馆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会馆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会馆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流程、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转载于:小龙文档网:浴场员工奖罚制度文本)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检查员工遵守会馆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过失单。

  4.考查员工岗位流程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过失单。

  5.惩戒的方式书面通告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6.书面通告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7.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8.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10.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11.记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2.记大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3.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会馆,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2

  药房工作细则及奖惩制度

  药房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患者,而且经药剂人员发出的药品又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药剂人员的工作细节做以说明并列出相应奖惩制度。

  1、入库验收,此为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药剂人员一定要认真,细心核对。双人验收,一人对药品,一人对随货通行。核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批号、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换厂家的药品,要与主任沟通后决定去留。如发现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核对而出现严重差错的,每人扣50元。

  2、验收登记,要求与随货通行相符,认真抄写,避免人为笔误而造成损失。如在外院检查中因个人不认真登记被查处的,扣罚责任人50元。

  3、药房调剂工作,此为药品流通中的重要环节,关系重大,要求药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发给患者。如对处方,用药有疑问,一定要与处方医生沟通后再发出药品。药品发出后,在发药处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环节中,因发错药品产生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因发错药品产生严重影响,惊动院里解决的,罚款100元。

  4、结算处结算要认真核对,如产生严重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遇划医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与专业人员联系,确认后再收款。

  5、药品价格,如有调整要及时通知,了解情况后再商议。本细则即日起实行。

员工奖罚制度3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奖罚制度4

  餐饮部的奖罚制度

  1.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2. 在工作中未能使用礼貌用语。

  3. 当值期间睡觉者,或传菜闲聊,致使顾客投诉上菜慢者。

  4. 上错菜、点错菜(造成后果,还需赔偿损失)。

  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跑单。

  6. 餐具不卫生,引起客人投诉,对上级,对客人不礼貌者,或向客人索要小费者。

  7. 欺骗上司,拾得他人财物不及时上交者(不上交者开除)。

  8.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者(上下班要签到、签退)。

  9. 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每次罚款5元,直至开除。

  10.摆弄事非、诽谤他人,搞小圈子,及未按饭店节能规定,关闭各类能源,造成损失。

  11.不按值日表及值日要求者。

  12.不爱护公物者(花、餐具、桌椅、地面、墙面等)。

  13.工服不勤换洗,指甲、头发不按要求修理者。

  以上各条自觉遵守,有过失者,每次罚款5元—100元不等,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员工奖罚制度5

  惩罚部分:

  1、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的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的作旷工处理。

  2、不请假私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每天罚扣三天工资,严格执行食堂节假日值班制度,不请假或私自调动班次的,罚款20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违反以下条例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戴金银首饰,留手指甲,不注意个人卫生,接触熟食不戴口罩不洗手,在食堂经营范围内吸烟等。

  4、未经同意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厨房间、备餐间,每次罚款20元。

  5、有私吃、盗窃食堂食品、物品,一经查实,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上班时严禁打牌、赌博、干私活,违反者每次罚10元。

  7、不团结合作,与同事争吵而影响工作,罚款20元,严重的用停工处理。

  8、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无故顶撞、漫骂上司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不按要求搞好卫生工作的,每次罚款10元。

  10、拾到用餐者的'物品不及时上缴,私自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1、因菜肴质量、服处质量投诉的,查明责任人后每次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12、不开无人灯、无人水、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

  奖励部分:

  1、食堂提供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的,每条奖励10—100元。

  2、拾金不昧者视情节给予10—100元的奖励。

  3、工作表现突出,尽职尽责,给食堂工作带来直接效益的,给给予20—200元的奖励。

  4、揭发他人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核查属实的,奖励10—100元。

  注:违反条例者的罚款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员工奖罚制度6

  一、奖罚规定及执行程序

  1、奖罚由分来计算每一分为人民币1元。

  2、各类管理人员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的实际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并告知当事人,做好记录由部门主管统计后交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由工资中扣除。

  3、若有对处罚决定不服者当事人不得当场抗拒或顶撞,可事后逐级投诉。

  4、领班5—10分;副理10—50分;经理50—100分;总经理100—200分。

  二、奖励制度

  1、能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能互相帮助,积极搞好团结工作,并能坚持不懈者,奖励5—10分。

  2、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后经实施创造出显著成绩者,奖励10—20分。

  3、为本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者,奖励5—10分。

  4、发现事故苗头、隐患,能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根据情节奖励5—20分。

  5、拾到贵重物品或现金,及时主动的.上交部门主管,视其金额或价值,给予5—20分奖励。

  6、保护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10—20分。

  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奖励5—10分。

  8、被评为本公司,部门或班组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奖励5—10分。被评为本酒店“优秀员工”、“服务明星”、,带薪休假1天并奖励20—50分。

  8、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协助其他部门或上级领导,使工作完善并达到一定的成效者奖励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者奖励5—20分。

  11、其他值得奖励的事情奖励5—20分。

  三、惩罚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现,一律扣减100—200分,并立即给予辞退。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威胁、恐吓或暴力加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户者。

  3、贪污、谩骂、索贿及一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

  4、强行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他报酬者。

  5、组织、煽动员工罢工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

  6、有企图的损坏、偷窃公司、同事、客户的财务者。

  7、私自外出兼职,私配公司钥匙,图谋不轨者。

  8、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不端且屡教不改,作风不正者。

  9、有意无单出品,造成重大损失并据损失赔偿者。

  10、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罚20分。如果价值超过200元,立即除名。

  11、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交据为己有者,立即除名。

  12、故意超收客人费用者,立即除名。

  13、利用各种票据、单据、贵宾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14、私拿或故意撕毁各种票据、单据、考勤记录本等,立即除名。

  15、利用职权公报私仇者,立即除名。

  16、道德极其败坏者,立即除名。

  (二)、二级处罚

  凡有下列行为、表现者,一次处罚20—50分。

  1、违反本酒店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2、怂恿、挑拨同事和他人斗殴者。

  3、制造谎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者。

  4、店内从事私人食品酒水、香烟的买卖者。

  5、表达不实或对本酒店不利的言论者。

  6、蓄意损害本酒店或客人物品者。

  7、因违反安全、卫生要求,致使本酒店或客人遭受中等程度的负面冲击者。

  8、对本酒店设施损坏或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知而不报者。

  9、提供虚假不真实的参考资料或信息给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

  10、服务中因操作不当,将汤汁、酒水、烟灰等掉在客人身上或衣物上一次罚10—20分,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理。

  11、原材料及设备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者。

  12、不服从上级的管理、安排、拒不执行上级的指导者。

  13、对客人不礼貌并与客人争执,造成不良影响者。

  14、上班时间消极怠慢者。

  15、无理吵闹、粗言,违反公共秩序,扰乱营业场所者。

  16、工作准备不充分,影响正常经营者。

  17、在酒店内搞裙带关系,拉帮结派,处事不公者。

  18、私自享受空调、卡拉OK、包间等客用物品者。

  19、工作中擅自离岗,闲逛、聊天、工作无责任心者。

  20、因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工作失误、中断者。

  21、工作中将台布、小方巾或其他物品做非正常用途者。

  22、管理人员发现下属有违反纪律、规定而不处理或不按细则处理者。

  23、请假中有骗假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三级处罚凡有下列行为、表现者,一次处罚5—10分。

  1、迟到、早退者: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标准,不佩带工牌者。

  2、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或私自留宿他人者。

  3、卫生工作不仔细。同时在所属区域内发现3处不合格者。

  4、不在规定地点用餐,浪费较大者。

  5、工作中打闹、嬉戏、唱歌、看电视、看报纸者。

  6、受到顾客投诉,经核查责任属我方的员工者。

  7、背后模仿、议论、嘲讽客人者。

  8、未经同意或非工作需要私自使用客用设备者。

  9、对客人的询问或要求不予理睬或漫不经心者。

  10、工作时间私自接打电话、闲聊者。

  11、带情绪上班、态度不端正,操作中毛手毛脚者,处罚外停工一天。

  12、偷吃客人剩余食品、酒水者。

  13、工作中与同事争吵并不听劝阻者。

  14、工作中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者。

  15、工作时间在营业场所吃东西者。

  16、未按时、按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17、工作傲慢、粗心大意、上错台号者,处罚外自己买单。

  18、下班后,所属工作责任内的水、电、气、门窗未关闭者。

  19、在营业场所内跑步前行者。

  20、在营业场所或营业过程中未使用普通话者。

  21、上班未带齐工具,如开瓶器、打火机、圆珠笔等者。

  22、服务中不使用托盘托物品或托盘掉地者。

  23、站姿不符合规定,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吹口哨等不雅观行为者。

  24、进包间前未敲门者。

  25、服务员在客人来时不向客人问好,客人走时不欢送者。

  26、点估清菜品、菜式,开错单号。

  27、随意简化服务程序,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者。

  28、买单时未对照菜卡、酒水单,未退客人未上的菜品或酒水者,除处罚外,造成经济损失领行负责。

  29、在上菜前未能发现酒水或菜品明显问题者。

  30、工作中借故偷懒者。

  31、因报错价格或解释不清,造成客人投诉者,造成经济损失另行负责。

  32、其他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33、私自进入厨房使用味料者。

  34、早餐过时5分钟者。

  35、上班时间在厨房未戴帽子者。

  36、营业时间在营业场所吸烟者。

  37、出现脱岗、窜岗等乱岗现象者。

  38、菜品出现头发、钢丝球等杂物者。

  39、分量不准者。

  40、刀工差错者。

  41、配错菜者。

  42、上号提诉者。

  43、小菜清洗不干净者。

  44、水台卫生差、菜源浪费者。

  45、菜品投诉者。

  46、卫生不合格(点心、蒸菜、案板、凉卤等)。

  47、浪费水、电、气等者。

  48、库里物品乱放者。

  49、餐具乱扔乱放者。

  50、大扫除卫生或当班卫生不做或做不彻底者。

  51、开会迟到者。

  52、嘴里嚼口香糖、牙签等者。

  53、在厨房洗头、洗脸者。

员工奖罚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按照《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发给奖金。

  第十条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的发放原则、奖金来源、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三条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第十六条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二十条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第二十三条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第二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各级劳动部门有权对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奖罚制度8

  1.员工奖励

  (1)奖励形式

  酒店、KTV通报、大会表扬、授予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晋升工资或职务。

  (2)奖励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KTV赢得声誉。

  ②维护酒店、KTV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⑨在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KTV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KTV、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

  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KTV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①进出酒店、KTV拒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下班后无故在酒店、KTV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下班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场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烟区吸烟。

  (2)书面警告

  ①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听、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举止。

  ④不服从上级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对客人不礼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KTV财产受到损失。

  ⑦擅自动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动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条。

  ⑩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调班、调休。

  严重违反酒店、KTV员工餐厅或宿舍管理条例。

  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进入客房。

  擅离岗位。

  当班时打瞌睡。

  泄露酒店、KTV机密。

  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

  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不汇报或隐瞒。

  违反酒店、KTV的安全条例与安全管理制度。

  将客人、同事财物遗失、破坏,却没有及时上报,对调查提供假信息。

  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存放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员工财物。

  (3)严重警告

  ①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内挑拨打架事件。

  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等。

  ④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店、KTV财产移到别处。

  ⑤拒不接受上级或有关部门的调查。

  ⑥损坏客人与酒店、KTV财产。

  ⑥对聚众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知情不报,不规劝,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严重损失。

  ⑧违反安全防火规章,造成事故隐患。

  ⑨利用公职谋私利。

  ⑩私自经商,倒买倒卖。

  向客人索取财物、小费等。

  偷钱、伪造单据、与客人串谋损害酒店、KTV利益。

  传播、收看黄色淫秽书刊、录像等黄色物品。

  酗酒、赌博。

  (4)开除或辞退

  ①当班时间在酒店、KTV内饮酒。

  ②在酒店、KTV内销售私人物品。

  ③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客人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④偷窃财物,未构成犯罪的。

  ⑤私换外币。

  ⑥涂改、假造单据、酒店、KTV公文,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⑦在酒店、KTV范围内打架斗殴。

  ⑧蓄意破坏酒店、KTV设备设施。

  ⑨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⑩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给酒店、KTV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

  因管理指挥不当,造成客人对酒店、KTV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在酒店、KTV内外有损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行举止。

  丢失酒店、KTV重要钥匙、印章、单据。

  明知险情却不及时报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时执行。

  经常违反酒店、KTV规定,屡教不改者。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警告一次扣5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100元,严重警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种种行为仅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围。

员工奖罚制度9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8:00-23:00)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员工奖罚制度10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奖罚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员工积极上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奖励;在惩处上,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贡献者;

  3、获得政府、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个人业务、工作业绩完成优异者;

  5、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1、年度业绩奖:每年由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评选相应奖项;

  3、即时奖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2、即时奖励:公司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临时拟定,以红包发放。

  3、奖励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旅游:由公司负担获奖员工的旅游费用。

  第四条:奖励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评选,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最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员工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公司设立的统一奖励标准上报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核实后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惩罚

  对于违犯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和辞退。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节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纪律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6)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反馈,贻误工作者。

  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2)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1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1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17)年度累计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1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要求,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0)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

  21)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22)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23)年度累计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25)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3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3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33)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34)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35)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36)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7)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9)参加其他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

  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会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员工奖罚制度12

  一、商品交接:

  1、凡最小销售包装单价在50元以上(含50元)、或商品价格在20~50元,但易丢失损坏的商品,由店长及各陈列区域责任人依店面陈列顺序依次登记于贵重物品登记表当中。

  2、交接班时间:15:00~15:30时;

  3、处方区及非处方区商品由负责该区域的当班营业员负责。

  4、交接由当班营业员和接班营业员当面交接,由交班人清点,接班人复核。

  5、贵重商品清点后由交班及接班人员分别签字确认。

  商品存量与事实不符时,可依据以下措施核查:

  (1)检查有无进货数据。

  (2)查询电脑当班销售数据。

  (3)检查是否更改陈列位置。

  (4)如做完以上工作,数量仍不符,证明为丢失;即刻上报店长或当

  班责任人以丢失处理,并记入交班本中。

  二、营业工作的交接:

  1、公司通知事项的交接。

  2、顾客需求情况的交接。

  3、清洁卫生的交接。

  4、收银票款的交接。

  5、钥匙交接。

  6、其它事项交接。

  每日开店作业流程

  营业时间:8:00——22:00

  早班:8:00——15:00

  晚班:15:00——22:00

  时间:7:45——8:00内容:1、店内布置

  2、晨会1)检查统一工装;2)互相检查仪容仪表;

  3)前一天简要总结;4)当班工作简要布置

  3、营业准备(附说明一)

  时间:8:30

  要求:1、员工全部到岗,仪容、仪表附和要求,精神状态饱满;

  2、卖场整洁,气氛和谐;3、销售准备就绪。

  时间:8:00——22:00

  内容:1、服务顾客;2、卖场整理;3、熟悉商品;4、收集信息;(附说明二)

  (交接班:15:00——15:30另有交接班制度)

  时间:22:00

  内容:1、清点贵重商品;2、清点、保存营业款及备用金;

  3、整理票据;4、填写当班负责人交接班记录;

  5、按要求关闭POS机;6、确认钥匙保管人;

  要求:1、不得提前结束营业;2、不得向顾客暗示打烊。

  内容:1、打扫卫生,清洁商品、货架。(附说明三)

  2、注意并再次确认各项设备是否已关闭。

  3、离去前,注意安全事项。

  流程说明一:

  1、男、女装分别统一,不得有冬装、夏装同时出现的`情况;

  2、晨会简单明了(3-5分钟),主要内容:

  (1)员工仪容仪表及到岗状况检查;

  (2)今日工作事项说明及交办。

  3、清洁整理工作、商品准备及其它检查事项:

  商品准备:商品补充分,陈列规范整齐,标识、标牌、价签分别与

  区域、货架、商品对应。

  卖场气氛:灯光明亮,无损坏灯管;有背景音乐且和谐得体;横幅、吊旗、POP等按要求悬挂张贴。

  设备检查:听诊器、血压计、验钞机、体重计等是否正常,POS机

  是否正常,电话连线是否正常,饮用水是否充分准备等。

  收银准备:零钞备用金准备充足,胶袋、打印纸、票据等准备充分。

  其它作业:各项报表是否填写无误;昨日与总部数据及信息传送是否成功,(如又疑问及时与总部联系);查阅电脑通知;检查昨日交

  班内容是否有待处理事宜;注意今日是否为补货日、效期商品检查日、退货日、调价日;有否其它公司指令。

  流程说明二:

  1、各位员工明确个人当班责任区,履行当班责任人职责(清洁、防盗、导购、

  商品整理等),不得窜岗;

  2、遵守员工个人行为规范及服务规范,注意服务态度、服务用语及服务流程、

  服务技巧等;

  3、遵守各项营业操作规范;

  4、注意各项设备所需保持的适当状态(例如招牌灯箱的及时开启等);5、注意商品存货是否充足,保持商品及价签整齐对应;

  流程说明三:

  1、清洁整理:清理责任区内商品及设备,检查货架、地板、天花、柱子、

  墙壁是否清洁,玻璃门窗是否无灰尘印迹;设备是否归未摆妥,干净整洁;垃圾桶是否清洁;店前及走廊是否清洁。

员工奖罚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奖罚制度14

  1、明确公司薪酬战略定位:将人员队伍的薪酬收入控制在市场中上水平,保证公司现有人员队伍的稳定,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并且形成一定的外部吸引力。

  2、调整薪酬挂钩原则,建立基于岗位价值、人力资源价值、工作业绩的价值分配体系,使员工收入水平向岗位价值、人员素质、工作贡献方向倾斜。

  3、建立职位等级制度,开辟员工横向发展跑道,满足在职位晋升机会不足的情况下员工个体发展的需求。

  4、调整薪酬体系中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在设计上保证员工收入水平较大涨幅,但增加员工浮动收入的比例,增强薪酬的激励效应,促进公司薪酬制度与市场接轨。

  5、引入多元化的'“激励模式,充分利用薪酬杠杆调节,充分调动员工潜能与工作热情。

  6、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调整福利制度的灵活性,建立在适度集中的基础上自助式福利体系,满足员工多元化的需要,将福利制度引导到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促进其个人成长的道路上来。

  7、依据企业组织变革、中期经营效益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的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保持薪酬体系的动态涨跌,促使公司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市场化、企业化。

员工奖罚制度15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一样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景,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善,提出有益的合理化提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景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俭很多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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