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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时间:2024-06-29 10:22:46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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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三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员工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对于具有明显或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2)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xxx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取销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

  (3)考核内容。

  ①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③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④认真执行安全检制度。部门要做好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要做好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要记录并保存。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部门考核办法。

  (1)奖励。

  ①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②对安全生产成绩特殊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③按相关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

  (2)处罚。

  ①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相关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

  ②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赋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赋予xxx元经济处罚。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第五条个人考核办法。

  (1)奖励。

  ①对在生产经营中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者在事故中积极投入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赋予奖励。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2)处罚。

  ①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A.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赋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赋予xxx元的经济处罚。

  B.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xxx元以上的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赋予xxx元的经济处罚。

  C.发生重伤、群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xxx元以上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赋予xxx元的经济处罚,有直接责任或者情节严重者按相关制度执行。

  D.发生死亡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xxx元以上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赋予xxx元的经济处罚,有直接责任或者情节严重者按相关制度执行。

  ②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赋予xxx元的经济处罚,有直接责任或者情节重造成事故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者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D隐瞒事故或者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处理。

  E.安全培训不到位。

  F.违章指挥。

  G.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③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赋予xxx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者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不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F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的监护和协作责任。

  G.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者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

时,加重处罚

  第六条安全事故的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赋予如下处理。

  (1)直接经济损失在xxx元以下(不含基数)的,按损失的5%20%对事故责任人赋予处罚;超过xxx元,按损失的5%对责任人赋予经济处罚。

  (2)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者公司财产损失的,同时赋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①致他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xxx元以上的,赋予停工或者辞退警告处分致他人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xxx元以上的,赋予辞退处理。

  (3)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因事故受伤或者死亡者,酌情减轻或者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赋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①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者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

  ②重复违章或者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赋予辞退、开除处分。

  (4)装病或者隐瞒事实真象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罚款,并赋予停工或者辞退处分。

  (5)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

  (6)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的,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7)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第七条考核程序。

  (1)普通安全考核由安环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2)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

  (3)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者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第八条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

  (1)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xxx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xxx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者返还兑现。

  (2)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者损失xxx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预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者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3)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者损失xxx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4)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者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5)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推。

  第九条以下情况可免除或者减轻风险考核处罚。 (1)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2)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者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者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按《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第十条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刘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发生严重分

  歧时,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或者总经理裁决。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第十二条兼职安全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考核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子公司参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内部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发布后施行。修订版发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作业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第二条员工必须时刻记“安全第一”,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条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四条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即将上报维修。

  第五条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第六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者在疲惫、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跑动。

  第七条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八条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第九条注意蒸汽管道、阀门及用气设备,严禁随意触摸以免烫伤。

  第十条现场使用开水等高温液体时,要注意防止烫伤。

  第十一条设备、管道消毒时,注意防止化学用品溅到皮肤上、衣服上或者其他易被腐蚀的设备上。

  第十二条员工须熟悉紧急住手按钮,事故发生后要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卷带等伤害。

  车间现场地面应保持清洁,防止滑倒。第十四条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第十五条严禁将生产器具挪为他用。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火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岗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发生火灾时能控制火势蔓延或者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各级防火责任人对本级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调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査,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岗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订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时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岗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对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

  第十七条生产班组、各要害工作岗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电工、电焊工、接触易燃易爆物质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试。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暂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报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普通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公司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动火单位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取得“暂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者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殊是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者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赋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更改的部门或者个人,应视情节赋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发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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