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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4-05-23 09:53:2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经典(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经典(15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1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乡土中国读后感2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3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最后的三篇可以归于一个单位,《血缘与地缘》让我们理解安土重迁对于乡下人的意义;《名实的分离》这是先生论述中讲到的`第四种权力——时势的权力,虽然这样的权力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较少发生,但是这是一个诞生英雄的时代或是经验积累的时代。《从欲望到需要》当熟悉的社会发生变化,原先代代相传的经验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前束手无策,还没等找到一个时势权力的时候,社会现实又发生了变化,这时候就促使人们自己去思考表象和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一个理想选择,完全不同与乡土社会中的选择。

乡土中国读后感4

  本人比较喜欢中国的乡土气息,看到这书名时候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费孝通,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经过查资料明白他1910年11月2日生于江苏吴江。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理解正规教育。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

  其所著的《江村经济》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__)、《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19__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乡土中国》这本书里面反映出当代中国农民的朴素真善美,在生长的土地上努力的拼搏和奋斗虽然农村的生活没有城市生活那样富裕可是每一天过的开心和欢乐,看完书之后我也想了很多在当今社会发展科技日益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可是贫富差距也明显存在着,我是来自西北农村的一个女孩在农村里生活真的异常的辛苦,我的父母和家乡的人民都是日升而作,日落而歇,有的时候遇上干旱或者遇上水灾就会颗粒无收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成了困难,农村从事农耕的全都靠天吃饭,当全年气候好的时候收获很多,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就会导致颗粒无收。这几年农村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国家的的扶持下农村建设不断的前进和发展,建设新农村、医疗保障、税收、等各方面的改革,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赋予了他们智慧、善良、充满活力。

乡土中国读后感5

  《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著作,现已成为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作品。读罢此书,我感叹费老过对中国乡土社会全面而细致的理解,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共鸣与思考。

  “共鸣”这个词放在当下对过去的感受,也许是不恰当的,尤其对于我们这批00后,但是我还是幸运地感受到了纯正的乡土性。我的老家几乎在山西最边缘的地方,那里是片还算平坦的山区。在我小时候,那里还没有几户人家有手机、电脑,可以说保留了大部分“乡土本色”。在20xx年以后的这段时间里,网络通讯行业的发展速度是令人吃惊的,我有幸见证了这一过程,于是到今天真正保留了“原始”乡土性的一代人,也许只剩下我的曾祖父母,因为他们从没有,也不想再接触电子产品。我所产生的共鸣源于老家,我所产生的思考也更多源于老家。

  有人可能会问:“在现代社会还有必要读《乡土中国》吗?”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不仅是因为现在中国的乡村依然占较大比例,更是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乡土文化元素,这一点很大程度体现在亲缘关系上。我自己一个很深的感受是,我可以从进门的响声判断出是父亲还是母亲,这个细节体现了书中的一句话:“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再比如过年走亲戚,挨家挨户喜笑颜开,可以说无论地域怎样阻隔,血缘中的亲切感总是一脉相承的,这是“差序格局”。如果不是亲戚,那么从买卖,做生意到陌生人的交往中,也总讲求一个“人情”。(如果是亲戚,那“人情”就更重要了,“买卖”不敢叫“买卖”,只敢叫互帮互助)。相似的诸多细节,这里不赘述了,我的父母这一代人,大多还是从农村过来的,因此,乡土性总是相伴于我们身边。乡土中国至少在今天还是成立的。

  那么,父母这一代人往后呢?我相信,大部分跟我一样的'同龄人出生在城市,我们身处的环境变了,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我们甚至从小受到的教育也变了,从以前的“安分守己”,变成现在“敢闯敢拼,为未来的美好生活奋斗”。由此可见,中国人口的流动趋势是农村到小城市,小城市到大城市,如此广泛的人口流动,就会导致“老家”从一个地域概念变成一个亲缘概念。这个变化我是从两个瞬间体会到的:一是回家过年时,我发现曾祖父母已听不懂我说的“普通话”;二是在宿舍同室友聊起故乡时,他惊叹道,“你家竟然还有地”。当然,这种变化是好的,因为我们这代人以及以后人的思维在不断拓宽,见识在不断增长,这必定是社会的进步。我想,改变这一切的正是网络。正如我前文所述,网络直接打破了地域的阻隔,使得五湖四海的“陌生人”能够大胆地以文字的方式交流、分享,每个人都能看到别人的生活,受到不同于父母、学校的教育,可以说,我们正处于“乡土中国”向“社会中国”的过渡期,追求的是“家国同构”。

  可是,我想说,“乡土”始终是我们的根,我们生于斯,长于斯,必然不能忘本。我们始终要记得中国是如何从乡土社会一步步走到现在的。丢掉了根,我们就丢掉了中华民族最深厚的底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要因为走的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最后我想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构筑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讲的是咱们中国最基础的乡土文化,是每一个乡土中人所熟知的却未能构念出来的东西。很多东西说的恰到好处。也许大家,才有这种魄力,对自己的研究和看法可以用自己新造的词汇、概念进行解释。整本书行文逻辑缜密,从家到社群,个人到家族,行为到权力,都有着一整套的逻辑体系和行文脉络。不得不说,此书值得阅读。尽管里面对乡土中国解读有的部分在现在来看是不完全贴切的。但是,瑕不掩瑜,其中的核心思想,其所提出的差序格局、长老权力等一系列新的概念,都让人耳目一新、醍醐灌顶。

  老师在评此书时,提到一点是他觉得作者有点“偏袒”、“护短”的异味。我整篇读来,觉得并不是这样。作者对于每一处所谓“护短”都有给出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论证或解释,并且在关键出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反对文字下乡),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这没问题。

  这里我要说的是作者对于有些概念或问题的解释有点牵强的感觉,所举的例子也有不甚恰当之处。也许是我才疏学浅,没能明白先生的准确意图。这一评价尚作保留。

  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这一阵子疫情有了好转,我们就去后山上挖野菜。现在想想,野菜的出现真的'很神奇,你不播种它也能自己生长。我们挖的是荠菜和苦菜,挖它们并不困难,后山的田地里到处都是,拿着小锄头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冲洗一下,蘸豆瓣酱就能直接吃。我想也许没有食物的饥荒年,人们也能从这些田地里的野菜果腹,这也许就是土地给辛勤的人们的馈赠吧。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自然也受土地的影响很大,“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即使我们换了居住地,也仍然会选择先进行农业生产,文中也举了一个中原人即使到了适合放牧的内蒙古还要进行土地耕种的例子。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耕地是固定的,粮食的富足,人们开始繁衍生息。随着人地矛盾不断激化,同等的土地养不起那么多人,就会出现分家的情况,一些人就要出去寻找新的出路。虽然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重视安土重迁,但是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有一个数量很大的阶级——农民阶级。农村人员流动性差,农民之间互帮互助,一起耕种劳作,一起保卫家园。为了各个方面的便利,聚居在一起。农民因为土地的影响,安土重迁,久而久之,聚居的人们之间变得熟络,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乡土中国读后感7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8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老先生在1948年出版发行的。时至今日,这本书对我们理解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仍然有很多启示。

  书中首先介绍了乡土社会的特点:

  一、依赖土地。在乡村,土地就是人们的命根子,几千年来从来没有改变,不管人口怎样迁移,即使来到了西伯利亚,人们想到的第一件事还是开辟出一块土地,找一些种子,种上庄稼。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即使搬到大城市,住进高楼大厦,老一辈的人想的可能还是在家里阳台上开辟出一片绿色——种的可不全是观赏的花,还有一些蔬菜。

  二、安土重迁。看过《落叶归根》这部电影的人应该更能理解安土重迁这个词的含义。村落是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村落是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繁衍生息从土地上长出来的,所以,当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土地必然是我们乡土人士所赖以生存的,土地不能移动,我们自然生活在村落里;在经济快速发展期,乡村释放了一部分劳动力进入城市,但是因为我们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亲戚关系都在我们生活过的村落,所以很少人会在大城市定居,即使有能力在大城市定居了,也一定与农村保持着频繁的联系,这关系是绝对不能断也断不了的。

  三、熟人社会。这样形成的村落里自然都是熟人,在小的村落里,甚至只有一个家族或少数几个家族,所以大家彼此都很熟悉。

  正因为熟悉,大家有什么事情,总能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因此文字在农村就没有多少用武之地。但是如果因为农村人不识字,就说他们是“愚”的,是不对的。他们在种地上面的经验和智慧是任何城里人都无法比拟的。

  费孝通老先生说乡土社会的格局是差序格局。就好比把一个石子扔到水里形成的一圈圈波纹。波纹的中心代表一个个体,随着波纹向外一圈圈推移,代表着与个体的'关系一层层减弱的社会关系。这样的格局孕育出来的是以“修身”为中心,一层层向外扩展出去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文化。所以我们特别重视个人道德的修养。

  在书中,作者还分析了乡土社会中的权利结构,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统治和时势权利。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这本书是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的深入分析,它让我们了解了中国社会的演化过程和基本结构,告诉我们中国的乡土社会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社会。只有了解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才能很好地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乡土中国读后感9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创作的一本经典作品,书中所介绍的中国,是朴实的,是真诚的,更是“土生土长”的。

  这本书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入手,着实表现出了上世纪中国人民的平时所为。从农业耕种开始,到乡土吆喝,再到百姓的生活杂事。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土地是穿插一切的根本。

  在文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到了“土”与“愚”。首先,“土”是很重要的一物。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现存的唯一一个没有中断过文化传承的国家。古代的中国,是农业大国。全国绝大部分百姓都从事农业劳作,而乡下人更是离不开土地。土地像母亲一样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而文中所提及的“愚”,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观念的不断改变而造成的。在文中,城里人认为乡下人见到车就不知所措是一种“愚”,而乡下人却觉得城里人不懂种地而装懂是一种“愚”。其实,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相对。

  时间永不停止,过去的东西只能成为历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我们谁都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多亏了科技的迅猛发展,许多科技产品地出现,让我们有了认知历史的机会。

  乡土永远是乡土,而中国也永远是中国。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中国文化依然扎根于历史,中国乡土依然承载灵魂。现在的农村发展飞速,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环境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以前的农村破败不堪,有很多地方“脏、乱、差”,而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够,环保水平参差不齐。反观当下,国家大力支持农村农业发展,许多大学生也回乡创业……这些都令农村富起来,强起来,美起来!但无论如何发展,乡土不会改变,灵魂永远存在。

  乡土中国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记忆,也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美好向往!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读《乡土中国》是缘于小时候的一种记忆。八十年代,课外读物匮乏,家里的一本画报吸引了我,江南水乡的巢丝厂,阡陌纵横的水乡风光,江苏南通的江村,以及“江村经济”几个字留在了记忆里。

  在准备今年的读书题目时,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就首先映入眼帘。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写在解放前四十年代的一本社会学著作。作者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以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由于自己来自乡村,对乡土乡情有着深厚的感情,读这本书更觉得亲切。

  读了这本书,了解了作者写《江村经济》的前后背景。“1936年暑假,我准备出国,在国内准备办理出囯入学手续,我姐姐就利用这段时间,为我安排到她正在试办农村生丝精制产销合作社的基地去参观和休息。这是离我家不远的太湖边上的一个名叫开弦弓的村子。利用在村里和农民的往来,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江村经济》调查就是接受了我姐姐改革蚕丝生产技术的启发而进行的。”解改后,作者三访江村进行调查,组织了一个研究队伍,跟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势头,从江村一个村,扩大到吴江县的七个镇,然后从县到市,从市到省,从一个省到全国大部分的省,从沿海到内陆,进行了实际考察,也成了作者下半生的主要学术研究方向。

  《乡土中国》,收录了作者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家族”、“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等文章。读完后,再去回想,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用的'都可以自己种,人们聚村而居,也有一定的道理。书中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所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田不会距离得太远。二、因为水利灌溉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了祖上的遗业,使人囗在一个地方一代又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仔细一想,自己生长的村子,也是由这几点决定的。人们聚居在一起,夏收时的打麦场、秋收时掰苞谷,播种、收获,由于每家劳动力有限,人们就叫乡邻一起帮忙,这是没有任何商业行为的,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空落的村庄,纯朴的乡情也渐渐离我们远去了。

  书中“差序格局”的论述,也让人耳目一新。在书中,作者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的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通过这个比喻,作者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了出来。

  读完《乡土中国》,文中的论述既熟悉亲切,又是那样高深莫测,作者从社会学家的角度研究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很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体会到了现在许多小孩很难体会到的简单快乐,那质朴的乡土乡情永远留在记忆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本书主要著述了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以及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

  《乡土中国》主要由十四个篇章组成,这十四个篇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而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这十四章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男女有别》这两章。起初读到《乡土本色》这一章的时候真的觉得十分简练且完整精确的讲述了乡下人与土地的关系。《乡土本色》中有一句话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地生活,像母亲对于她地儿女一般。这句话让我想到从古至今乡下人与土地都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生于那片土地,并从那片泥土中长出,向下生根,向上发芽开花。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持着“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他们都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感。就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在我的记忆中打从我爷爷那辈起,就一直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我父亲这一辈也住在与自己父辈相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在那片土地上发生的至多是些建筑的变化罢了。而且,尽管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中,我父亲依然会时时刻刻地惦记着老家地那一亩三分地。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农村人对土地眷恋。对于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在乡村中,人家与人家之间极少有不相识的,并且在逢年过节之时还会互相上门拜访,哪一户人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出来分享,大家都十分相熟。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其中你难以见到根本不了解、不认识的人。人与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熟识度也在世代中逐渐积累,就如同书中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向我们阐释了乡土社会中感情的不激动恰恰好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秩序与规则,男女之间得以产生下一代,社会关系更加稳定,就如同《男女有别》中的那一句: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男女有别这一点,就是男女天生生理上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无形中赐予他们的不同,令男女之间的互相了解存在一个极大的障碍,这障碍恰好使得一个家庭中男女之间感情不易激动,私情被排斥。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浮士德是十分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使得男女之间的隔阂加大,使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各司其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固了社会的稳定性。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上看起来是有些许荒谬的,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大多都具有美好的向往,若想让他们不去了解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只是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很不可能的。

  最后说说本书中除了章节我最喜欢的段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起初刚刚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醍醐灌顶,眼前仿佛出现了石子掉入平静的水面中所泛起来的涟漪。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很像儒家学说里孔子所说的的人与人之间是由近及远的,从自己出发,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圈中的人是最亲近的,之后的每一圈都变得慢慢疏远,人与人之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联系。因此我们会去推己及人。圈子是动态的,界限是模糊的,圈子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而非团队,圈子是有丰富交集的,在不同地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的圈子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在别人圈子里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这让我想到哪怕掉入水中的石子消失,但泛起的波澜也不会立马消失,就像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他的故事仍然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之中,他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直到最后一个与你有联系的人从世上离开时,你才算真正的离去了,这让我想起了电影《Remember me》。电影中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当他们活着的亲人将他们忘记时,他们才彻底消失。联系消失了,我们也就真正的消失了。那段话中的比喻非常有意思,不仅清晰地整理了中国和西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社会格局与结构的不同,还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与之相关地话题,值得好好地研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创作的社会学名作,短短十四篇论文鞭辟入里,从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色、沟通、格局、统治和动机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虽然本书从首次出版至今已有七十四年,但其学术观点对今天社会发展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将从现代法治角度对《乡土中国》中的相关观点进行分析和探讨。

  《乡土中国》中对道德与法律的有关论述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概括。费孝通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并将其与西方的团体格局进行了对比。他认为差序格局犹如涟漪,是从己向外推的;而团体格局犹如一捆一捆、数得清的柴。这就导致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私人的道德,当公与私冲突时,要求以私人的道德为先。费孝通先生指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通过传统道德来维持规范,依靠舆论约束行为。乡土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子不教,父之过”,而打官司就成为一种羞耻丑闻,显示出教化不够。

  乡土社会与现代法治的碰撞

  (一)“亲亲相隐”与绝对正义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所要求遵守的道德规范。“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是孔子对“亲亲相隐”的经典论述。《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列举了《孟子·尽心上》中孟子的回答,孟子认为舜的父亲犯罪,舜应当“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在乡土社会的道德里,当孝的要求与国家法律冲突时,舜要先完成私人的道德。此外,“亲亲相隐”在我国古代的法律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唐律·名例律》中规定了同居亲属有罪可相隐,相隐也会相应减轻刑罚,也有一些古代法律将相隐的范围扩大到远亲、邻里、奴婢、佣工等。但谋逆等重罪不包括在内,这意味着,除重罪之外,是鼓励亲亲相隐的。在民国时期,《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犯罪者近亲,可以拒绝呈堂作证;藏匿犯罪的亲属可减轻处罚。目前在我国,这种“亲亲相隐”的`传统往往被认为与强调公平理性、追求正义的现代法治相悖。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要求我们遵从传统、“亲亲相隐”,而现代法治要求我们作为公民履行义务,出庭作证。

  (二)排斥无讼与依法维权

  乡土社会排斥诉讼,其矛盾的解决主要依靠道德传统,理想手段是自我约束和教化,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对司法有天然的不信任和距离感。群众往往不愿意将私事“闹”上法庭,使得家丑外扬。而现代法治则是以法律的实施为手段,追求公平正义,讲求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治不能适应乡土社会的思想观念,生硬照搬西方司法处理模式,效果往往南辕北辙,得不到基层群众的信服。而当法律与民俗习惯存在一定冲突时,依法审判的结果有时也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

  中国现代法治的本土化实践

  为适应乡土文化,我国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大量借鉴了西方商法理念,厘清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在涉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关系等民事纠纷时,则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较为常见,更多地考虑我国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公序良俗原则,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应用广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体现了我国现代法治的积极本土化实践,一方面,公序良俗原则体现了乡土文化中的“教化”功能,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性的表现,有利于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另一方面,公序良俗是一种对法律的补充,补充了立法时不可遇见的针对一些损害国家、社会、公众以及道德秩序的种种问题的禁止性规定,同时给予法官一定的裁量权,具有灵活性。

  (一)对“亲亲相隐”有限度的保留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将“亲亲相隐”看作封建社会的糟粕,予以剔除。直到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拒绝出庭作证的权利。这是我国法律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对“亲亲相隐”态度的转变,变为一种有限度的吸收。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虽然现代法治要求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出于亲情的考量,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要求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强制出庭作证。这个范围是有限度的,仅限于法律所规定的近亲。而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等,都没有将亲属列入例外的范围。这意味着目前“亲亲相隐”依然面临着刑罚的风险。

  然而,对于立法而言,“亲亲相隐”的容许范围、相隐的程度、形式、相隐犯罪的大小等问题都较复杂,存在争议。事实上,现代法治是否就意味着必须“大义灭亲”,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议题。“亲亲相隐”的现象并非我国独有,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都可以找到“拒绝作证权”等亲属相隐的制度。

  (二)具有本土特色的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独创的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体现了群众自治制度,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这也是我国法治本土化的一个例证,适应了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乡土社会排斥诉讼,追求“无讼”的特点。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的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发挥以往乡土社会中长老、乡贤、乡绅的作用,其方式灵活多样,具有乡土特色,因而更亲切,当事人也更能接受。在纠纷处理的成本和效率方面,人民调解相较于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效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人民调解制度使部分民间纠纷在法院之外解决,有利于缓解法院司法压力,节约司法资源。

  由于现代法治理念是“舶来品”,推动现代法治本土化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前文所论述的“亲亲相隐”有限度保留和《人民调解法》正是有效回应了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乡土社会传统和现代司法冲突之处的典型例证。除了制度保障以外,也需要灵活的司法审判。抗日战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注重调查、尊重群众、手续简单,是一种审判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灵活审判的典例。

  需要看到的是,并非所有的乡土文化都与现代法治要求相违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也为我国法治提供了借鉴之处。只有立足于我国实情,回应社会问题,积极利用、改造传统文化,才能丰富我国法治内涵,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今天依然有常读常新的魅力,从不同视角读《乡土中国》对了解当下中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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