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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4-07-22 16:02:5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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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这本书的出现是个尴尬的故事,一个男孩到我们公司上班第一天,当作见面礼给每人送一本书,后来一些意外的原因导致男孩第二天就被开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时赌气懒得找我们把书要回去,而我则本着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把书带回了家,书不厚,但是我读得慢,所以两个月过去了才有观后感。

  故事主人公一开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来自一个多年都没有联系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时日不多,原本这只是一封道别的信,可是却意外唤起了主人公多年压抑的勇敢(我想他应该是和我一样的双鱼座,感性意识这么强),他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个需要跨越整个英国才能到达的医院,而他随后表现的行为仿佛是在表达:只要他还在走这段路,故人就不会离去。

  旅途中历经坎坷,受过太多伤,主人公有怀疑,但不甘心放弃,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终点,只知道继续将一只脚放到宁一只脚前面就好了。

  有段时间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这种堪称“朝圣”之旅,还来了不少主动加入队伍的人,这段时间让他坚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可是带着这么多人上路,又变成新的.麻烦,他开始意识到这段朝圣之路唯有一个人走才能到达真正意义上的终点。

  临近终点,孤独的主人公却意外的打算放弃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走下去,他想回到妻子身边,回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而这时妻子给了他强有力的鼓励,劝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妻子知道这段路是他想要的,眼前的情况是马上就要成功了,放弃只会让他未来的人生都在后悔中度过,妻子鼓励主人公坚持自己的旅行,他振作起来继续向前,迷迷糊糊又走了几段反方向的旅程……晃晃悠悠中体力也即将耗尽,意识也只能支撑着将一只脚放到宁一直脚前面……终于到达目的地,主人公却开始不知道如何面对结局,读后感·这大半生的经历,在旅途中像影片一样在脑海中放映,失去孩子的痛苦,妻子的疏离和埋怨,在这段旅途中反复重现,然而伤心痛苦之后,主人公选择将那些难以释怀都放下。小说结尾妻子来到主人公身边,两个人在沙滩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那场浪漫舞会,悸动的心让他们再次相依。

  整个阅读感受如果用一个词形容,我觉得是孤独,仿佛小说的每个词都被独孤的气氛笼罩着,让我时不时有种想要找个山头喊一嗓子的冲动,但是又不得不承认孤独本是生命的主旋律,就像有人说每个人生而孤独一样,生病没有人能替你打针,跌倒没有人可以替你趴下……然而生活也有温暖、有人愿意给予、有人愿意安慰和陪伴,只要你愿意敞开怀抱,将自己坦诚,那是给别人一个温暖你的机会。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孤独不能自拔,不管受过多少伤,流过多少泪,只要你还活着,请再相信一次美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读完小说,我突然自问,自己是不是一个朝圣者?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们都希望遇见称心的旅伴给予的鼓励。我发现,这段千山万水的“朝圣”,不只救赎了哈罗德,也救赎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余音犹在,接下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学会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包容、学会认识自己和这个万千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他生命的前半段,通过它,哈罗德面对父母没有教他们爱的`能力,面对20年前刻意隐藏的记忆,或者深深道歉,但也意识到戴维代替自己做他一直想做但没有做。与莫琳相遇时,一切生动的记忆都被唤醒了。没有戴维,他们就不能一直这样对待对方。爱永不死!

  哈罗德是一个高个子男人,但他弯腰生活了一辈子。他似乎随时都在防备前方突然出现一根低梁。他从不高调生活,很少有朋友,低入尘埃;当我看到这一点时,我也会想,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我们个人并不像蚂蚁一样生活。有时我们觉得我们在人群中迷失是如此平凡,以至于我们不能再平凡了。读完这本书后,你会发现哈罗德实际上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的困难也代表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旅程。希望我们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60岁,87天,627英里,穿越苏格兰。他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当他在路上,他的妻子也在心里进行着情感的穿越,那些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我们有时候需要逃离才能看清,而最终我们都将把过去的一切放下重新生活。

  这是一个简单朴素但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哈罗德从收到信的`那一刻开始,心就已经在路上了,直到加油站女孩无意的启发,朝圣拯救的路途便正式上路。于大众看来,这是信仰与朝圣;于奎尼看来,这是多一刻弥留的支柱;于莫琳看来,这是多一份不安的插曲。其实最终他们都是美好的,延长了生命,寻回了感情,弥补了伤痕,挽回了家庭。87个日夜,600多公里的徒步旅程,像是春风雨露般滋养了事物和心灵。对于哈德罗自己来说,这仅仅是年青时未能开口的一声谢谢,以及颓废人生的一次搏击,不论成功与否,都是逆转。何况,他坚信只要走下去,就有希望,因为前方有期盼的眼神。这就是他的朝圣之路。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作者很注重景色环境的描写,在旅程中,哈罗德看着似曾相识的场景,回忆过去,发现了许许多多他没有注意过的景色,这些景色都不绚丽,却象徒步老人哈罗德的心情,时而清新明亮,时而黯淡颓丧。而书里人物情景的安排也很独特,在哈罗德和妻子分开的87天中,原本形同陌路、貌合神离的夫妻各自回忆着痛苦哀伤的过往,哈罗德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让他检视自己残破的人生,在经历了自然和行走带来的痛和畅快,心境渐渐宽广,开始慢慢坦然接受不堪回首的过去;莫琳也逐渐适应哈罗德不在的日子,但是对于莫琳而言,不管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寂寞,没有他的世界却是更为荒凉。唯有互相包容,方能走得更深更远。最终,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亦或是工作中都要有一定的信仰和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位65岁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来信。震惊、悲痛、无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笼罩着他。在送回信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加油站女孩,从简单的对话从中他受到启发,在毫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决定徒步到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离开,最终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内心的旅途。

  哈罗德在旅途的过程中回忆起过往的所有事情:小时候母亲的离开,与妻子相遇的过程,与好友奎尼工作的时光,与儿子相处中的摩擦,还有儿子去世后夫妻二人不愿面对事实,并且因此产生隔阂......一开始,哈罗德是逃避这些令人悲伤到无法直视的现实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慢慢打开心扉,坦然接受残酷的现实。

  哈罗德原本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开始,他不想与任何人有过多的联系,不愿多说话,到后来却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谈,毫不胆怯。读后感.我想,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义吧。朝着目标行走,无意识中改变了你的想法和行为,改变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没有改变,但是前往终点的过程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你,烙在你心灵深处,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过程中,哈罗德也几次想过要放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徒步根本到达不了目的地。可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让他坚持下来的不仅仅是身边人的鼓励,最重要的是他内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强,毅力就有多强。你有没有信仰没有关系,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完成一个人的朝圣。

  我想,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识地逃避,觉得逃避就可以躲开这些困难。可是困难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选择主动地接受挑战并且战胜它。而在击倒困难的过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坚毅,就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书中所说的一句话:悲伤的最好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对悲伤和困难,用强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纷纷万事,直道而行。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座阻挡你前进的冰山,融化成一条清澈的河流,带你漂流到彼岸。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书,不厌百回品读。独捧一杯香茗,鼻尖萦绕着清茶的馨香与书间文字的独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惬意幽香的时光。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

  一个人,行走在朝圣的路上,坚持着、坚信着。也许哈罗德仅仅只是我们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之人,却做着不平常的事,走着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这使他一度悲伤;但当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启发,有一种名为信仰的光芒绽放于心间:他坚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痊愈。

  1个人,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条路不仅饱含着信仰,更凝聚着意志。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朝圣,它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愈奎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从一个简单的信念,汇聚成神圣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体现。这里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义上两只脚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驱使。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心怀信念,坚定向前。

  也许我们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无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脚步,掠过浮世的繁华,回顾过往,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信念,或真或幻,却是一个能支撑人生的点,心怀梦想,坚信自己,坚定地走下去。毕淑敏言: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也许目标可以实现,也许目标形同虚设,但在为其奋斗,为其努力的过程之中,你的心灵却受到了洗涤。结果也许并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奋斗的过程却是难能可贵的。我想,这应该是朝圣最浅显的真谛。

  作者运用独到的笔触,细腻地描写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画面的描绘,简单的落笔,却刻画了真实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书中人物的任何一个心理活动,都如此牵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久久无法忘怀。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仿若阅读了一生的漫长。

  生活之中,总有一些事情会触动人的心灵,有时一个契机,或许会改变人的.一生。一个人的朝圣,或许就是那个改变我们的契机,它真正触动了我们的内心,使我们与哈罗德情感融汇在一起,思想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结局的塑造是悲伤的,却又是圆满的,就如我们的人生。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为了看望身患癌症的昔日友人,横跨整个英格兰,徒步87天,行走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主人公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好友奎尼,奎尼在安详中离开人世。而哈罗德经过长途跋涉,也实现了自我救赎。

  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主人公哈罗德的自我救赎。

  救赎,就是找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哈罗德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儿子意外落水,他准备先脱掉鞋子再跳下去施救。妻子因此对他耿耿于怀,接踵而来的是妻子的家庭冷暴力。开始迁怒于他,闹别扭,分房睡,两人几乎不交流,日子过得死气沉沉。直到收到原来同事奎尼的那封信,哈罗德鬼使神差地离开家,开始徒步去遥远的地方看望奎尼。奎尼身患癌症,哈罗德告诉奎尼他要走路去看她。原以为哈罗德是为了爱情毅然决然地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不然,连他自己也不能完全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二十年没有见面的老同事身患绝症的消息,只是给哈罗德的平乏无味的死水一般的生活中扔来一块石子,让哈罗德沉寂很久的内心泛起了波澜。65岁的他想起了过去很多事情,再看看不堪的现实生活,他才迈开了一个人朝圣的步伐。

  加油站的女孩告诉他,只要有信仰,什么事都可以做成。哈罗德受到了鼓舞。哈罗德古怪异常的举动,说是为了挽留奎尼的生命,其实是自己在逃避不堪的现实。而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的鼓励正中下怀,一个理由而已。

  自我救赎的过程,就是一种修行。小时候看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我曾想,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翻几个跟头不就取金回来了吗,为什么还要那么折腾。后来才明白是如来佛一定要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修行,才能取到真金。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是救赎,也是修行。在徒步的过程中,回忆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和儿子,通过和自己的深入交流,开始思考过去。凡事向内求,反求诸己。根源都来自于自我,自我的行为,亦或观念,蒙蔽了双眼。只有发自内心地正视它,坦然地接受它,才有可能化解它。

  书中有句话印象深刻:“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脚开始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路上,哈罗德遇见了很多的人,经历了很多事。其中有离婚、流浪、失业、迷茫的各式各样的不同的人,每个人都讲述了自己的不同的困境和悲哀。哈罗德听着他们的故事,和他们展开交流。自己也慢慢走出了封闭的圈子,畅开了心扉。路人的苦难和经历,都在影响着他。记得有人说,旅行的意义在于发现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呀,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苦,自己累,压力很大。当你走进别人的世界,突然发现其实每个人都不容易,甚至有些人经受的苦难远比自己的大很多。阅历,不仅能开阔一个人的眼界,更能扩展一个人的格局。这些都是哈罗德徒步的意外收获,也是他救赎、修行的一部分。

  最终的结果并不重要。跋涉千里,见到了奎尼,哈罗德已经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他徒步的收获不仅仅是见到了奎尼,挽留了奎尼几十天的生命,更是自己看清了自己,和自己达成和解,心中的结解开了!

  哈罗德的妻子莫琳也在自我救赎。失去儿子后,责怪丈夫,因此对丈夫实施冷暴力。家里装上厚厚的窗帘,把自己困在狭小的世界里,不和邻里往来,郁郁寡欢。当那个她憎恨、讨厌的男人哈罗德突然离家出走以后,妻子莫琳一开始是回避的态度,认为哈罗德马上就会放弃。其实,在你心目中不齿的那个男人,或许在别人眼里是个宝。很多时候,人们都把最坏的脾气给了最亲近的人,厮守并伤害着。得知这一切的确实实在在发生后,她开始恐慌,害怕失去丈夫,失去家庭。在哈罗德离家一个人徒步的同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她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奎尼暗恋着哈罗德,她一直没有表白,只是哈罗德始终不知道而已。奎尼在单位受人排挤,但她喜欢兢兢业业且默默无闻的哈罗德。当哈罗德打碎老板的`东西时,奎尼替他背了黑锅,自己却因此被公司开除。在奎尼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奎尼想到了内心曾经暗恋的哈罗德,给他写了信。见到哈罗德后,奎尼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奎尼喜欢哈德罗,她知道哈罗德有家庭,她选择了把对哈罗德的情感深藏在心底。在公司里,哈罗德对奎尼很友好,奎尼喜欢和哈罗德在一起。奎尼不图什么。二十年没有联系,奎尼希望那个她曾经喜欢的人知道她将不久于人世,在临终的时候和心爱的人做一个告别,算是对内心特殊情感一个交代,仅此而已。作者笔下的奎尼,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个善良的女人,更是一位伟大的女人!

  故事结尾,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坐在海滩上,蔚蓝的大海汹涌澎湃。一对老夫妻一起回忆曾经美好,情不自禁地笑了又笑。此时妻子莫琳仿佛看到“多年前那个野性的、年轻的、像魔鬼一样起舞的男人,那个向她的每一根血管注入疯狂爱意的男人”,此刻的莫琳觉得哈罗德是对的,要一个人承受这一切,实在是太多了。

  “我爱你,哈罗德·弗莱,”莫琳轻声地说,“那是你的功劳。”

  哈罗德在童年时母亲离家出走,受尽旁人的冷眼和嘲笑,父亲自甘堕落,无数“阿姨”来到家里,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婚后自己的儿子抑郁自杀,从此和自己的妻子形同陌路,父亲彻底疯癫,母亲则仿佛永远消失……这些痛苦的经历仿佛一场场噩梦,时刻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痛苦不已、难以解脱。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走路,的确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是把一只脚不停地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当走出温暖的家庭,风餐露宿,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走路变得异常艰难。所幸的是,哈罗德通过艰辛的徒步完成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人内心最深切的渴望是被爱。没有爱的人生既没有意义,也索然乏味。我们小的时候,家长爱孩子的方式大都是指教、数落,甚至打骂。这当然是病态的,好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很快理解了父母的这种特殊的情感。如今在许多家庭里存在爱的误区。妻子把没完没了的唠叨当成了对丈夫的爱,全然不知道那个被你称为丈夫的男人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男人误将赚钱养家当成爱的全部,不管不问那个称为妻子的女人真正的需要的是什么。现实中许多人习惯了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对待亲人,完全不顾及亲人的内心感受。爱一条鱼,就给它蚯蚓吃。把你自己喜欢的烟酒给了鱼,鱼是不接受的,无论你多么诚恳,多么辛苦。爱,首先是理解,是接受。再就是为对方做对方需要的事情,是付出。前几年村子里有个媳妇照顾公婆口碑很好,而我见到的事实是,的确能照顾老人起居和吃饭,但在照料的同时伴随着的无休止的数落和轻蔑。我知道人老了,也就卑微了,比起那些没人料理生活起居的老人来说,这样的儿媳妇在农村算是好的。但是,老了假若如此,我相信很多人宁愿去死,因为他们把生命的尊严和质量看得更重。人和人对爱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有些人为了活着,可以无限度地卑微,苟活于世。有些人需要尊重,需要温情地陪伴,守望相助。爱,如走路一样,看似简单,做起来真的很艰难。

  哈罗德徒步的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引来了很多人的参与。哈罗德一开始并不反感,同情这些形形色色的同行者,甚至处处迁就他们。最终哈罗德忍受不了他们,选择了继续一个人走。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罪自己受。人的一生很短暂,没有必要把不相干的人请进来。生命就像行驶的列车,随时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的人走近了你,嵌入你的生命,有的人与你擦肩而过,山水不相逢。缘聚缘散,人来人往,大概如此吧。然而,我们要明白,时间带不走真正的朋友,岁月留不住虚幻的拥有。解铃还须系铃人。心中的结,需要自我救赎。当然,救赎不一定非要长途跋涉地徒步,但一定要深刻地思考和反省。

  作者蕾秋·乔伊斯用无比细腻的笔法讲述了一个很好的故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读者可以一层一层地靠近真实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好书,值得一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一日,读周国平先生的散文,文中有句话——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 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买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于是,翻出来,潜心拜读。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得失,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

  主人公哈里德并不是一个宗教信徒, 不会烧香拜佛,但他用了 87 天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朝圣之旅。他,穿过喜怒哀乐的自我,走过百态纷呈的社会,在旅途中完成了与自己的对话。期间,他曾经以为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愈合的伤痛烟消云散了,他得到了内心的宁静。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人们担心的事情,80%不会发生;发生了的,80%都是没有考虑到的。所以,不要担着过多的顾虑去生活,怀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全身心地享受当下的生活。

  主人公哈罗德的经历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的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只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途中可能会迷茫,可能会犹豫,但一定要相信那句话:

  “ 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我又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那些穷游者。 有的搭车,有的骑行,有的徒步……个个都是灰头土脸,吃尽了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的疲惫。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我们每个人都有穿越世界去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了,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能去做那些曾经停留在幻想里的事,我不会奢求所有人的理解,但我要听从我自己内心的声音。

  在旅途中,哈罗德遇到的一个女人,她对他说:“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吗?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最困难。”她继续说,“吃, 是其中的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可困难了。说,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很难。

  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87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

  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此外,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哈罗德不嫌重负,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随身携带。因此,他知道了大地上的许许多多的植物。当他能够叫出那些野花野草的名字后,它们的生命好像鲜活了起来,阳光下是一张张笑脸,微风中摇摆的是最拉风的舞姿。

  看似毫不起眼的一笔,却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又归于尘土,大地永远在那里,载着万物。

  一本好的小说, 能够挑起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让人看到生活的其他可能性,最后还能够引发读者的深思。

  旅行,不仅仅是点到线、线到面的移动,也不仅仅是用双脚去丈量大地,而是像《行走的力量》中的陈坤,所有的出发与行走,都只是为了抵达自己。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人,希望借旅行远离当下的烦恼与无趣的生活,

  但又放不下走不开,只能默默羡慕那些疯癫的行走中的人。人常常控制不了生活的无常变化, 无一幸免地做错很多事。但人的一生,毕竟是很长的一段旅行,走了错的路,可以再返回来;绕了远路,但还是能到达目的地。走着走着,我们终究会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不着急,不犹豫,一步一步向前,一点一点靠近,带着一颗朝圣的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个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哈罗德。首先我提出一个疑问,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见过朝圣者?他们或归属宗教,或赎罪疗生,但他们始终不动摇的便是心中坚定的信念——认准一个方向,一直一直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哈罗德,他是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外国名著中的主人公。初读觉平平无奇,再读亦是意味深长,复读更是感动不已。在我看来,哈罗德是一个不可理喻老头。他,是一个高龄老头,退休了在自家庭院种种菜,拔拔草。就是这么一个出门走几步都稍带喘气的老头,却只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没有任何半点预兆即刻宣布:他要走路,从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他什么也没有准备,就这样唐突的出发了。他,脚踩着一双破旧的航海鞋,身穿着一件简单不过的衬衫,手里揣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换洗的衣服、一小罐洗衣粉以及路上顺带购买的手信。他就这样,穿过过森林幽径,穿过狭窄国道,穿过人流,走过一座座桥,走过一条条陌生的街道,他乘着晨曦与月色,他伴着清风与微雨,他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只为去看望她。

  所以我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使哈罗德突发其想?噢,是那封那自星期二下午的信改变了他的命运。信载:他的故友奎妮,很不幸她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她这是要向哈罗德告永别。起初,哈罗德只是想着回一封信就可以了,但是每当他走到一个邮筒面前,他的腿便不知不完继续往前所走,因为他认为,单凭一封信是仅仅不够,他觉得不能仅仅只是回个信那么简单。直到他一直走到距离家已经几里开外的一个加油站,有个加油站女孩告诉他,信念可以战胜一切,她的姨妈也是如此。于是哈罗德便在信中告诉奎妮,让她等他,让她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会走到她所处的疗养院看望她。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充满善意的举止。书中写道:他一共用了87天,一共徒步行走627里的路程成功抵达。显而易见,这样做并不能改变故友的逝去,但他让她坚持下来,后来在他来看望她离开后的第二天,奎妮嘴角带着笑意离开人世。

  其实,我总以为有什么不可告知的罗曼史,但哈罗德的缘由即是如此的简单,他俩是在酿酒厂的同事兼朋友,他觉得很有必要去做这件事!所以我十分钦佩他。

  实际上哈罗德在路上有着无数次想要放弃的念头,他会问自己“这么做真的有用吗",即使他身心疲惫,即使他的腿肿得走不动了,即使他被他人所不认可,所嘲笑,即使他快要被自己愚蠢的'念头所击败,但是每一次他都选择坚持下来了。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并向他们讲述着自己那个不可理喻的信念。其中,我最喜欢他说的一句话:好像重复讲的次数多了,我便真的可以实现。是啊,人的一生总是充满不同的变数,倘若连想要实现的愿望都无法说出口,又有什么咨格去实现。哈罗德,他是一个朝圣者。他的事时常激励着我 即便是遇到什么挫折,也要克服万千阻碍,去打败去战胜它,愿每人心中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去靠近它,去实现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压抑着的'记忆翻滚起来,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关于模糊的童年,有个酗酒的父亲,有个逃离的母亲。关于滋生的情感,年轻时的她与妻子莫琳是这般疯狂,却终究落了个渐行渐远。他还有个孩子,自杀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辈子。好多东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远了,过日子竟成了一个逐渐遗失的过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捡了回来…

  谁能像他这般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只是为了永不停歇的脚步。每个人终将成为哈德罗的影子,终有一天,你在时光中老去,而你眼见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个场景,你陷入回忆,无奈沦为观众,多年前熟悉的谎言、错误在你眼前重演。最终你还是要面对那些发了疯想要逃避的东西。也许等年华老去,你会拼了命地寻找。烟花会谢,笙歌会停,一定会有这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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