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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02 10:43:3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在计划做某项工作时,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1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2

各部门、单位:

  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是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负起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盗、交通、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普及。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要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等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实行监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卫生系统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各学校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信访ww部门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稳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节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问题现场,组织查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3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4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根据规定,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为:4月4日—4月7日。节日中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要求同学们努力做到

  一、防火安全。

  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

  1、请同学们参加野外活动时不要擅自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同家长一道祭祀用火时千万要把周围的易燃物弄干净,如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就很容易失火烧山,酿成大错。

  2、燃烧祭祀物品应尽量慢慢用小火,防止风大刮走燃烧的物品从而引起失火。

  3、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后才能放心离开。

  4、请所有同学回家告知家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有谁不小心引燃了森林,谁将会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我们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乘车时,要密切关注车况,严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2、步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事情。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5

  一、交通安全

  乘车前往祭祀或出行时千万不要乘坐“三无”车辆,要密切关注车况;骑车出行时,要注意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步行出门时,过马路时候要牢记“一停、二看、三通”,“先向左看,再右看”,注意来往辆。

  二、祭祀过程中的安全

  在进行点香、放炮、烧纸等活动的时候应注意周围的林木的防火事项,不要在易引起火灾的地方和时间段内燃放,不要在有风的情况和草地上燃放,祭祀完毕后,一定要确认祭祀用火已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三、谨防欺诈、传销等不法欺骗行为

  要提高个人的警惕性,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类似于诱惑的言语,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信“天上绝不可能掉馅饼”。

  四、上坡时,不乱爬树。

  五、总结

  牢记“110、120、119”等紧急求助电话,遇到紧急突发状况时,不要慌张,保持头脑冷静,沉着应对,适时拨打电话求助。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安全保障和殡葬宣传等工作,围绕“文明低碳祭扫”主题,扎实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为首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精神,深入开展“清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殡葬文化,着力保障群众祭祀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以人为本,确保祭祀活动文明健康、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配合;

  (三)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预防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公墓)要认真分析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特点,突出以预防为主,科学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xxxx小时值班,并做好当地祭扫情况的信息上报工作。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交通疏导、人员疏散、治安维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时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村务公开栏、宣传单等有效载体宣传平台,扎实开展自xxxx月15日至xxxx月15日为期1个月的“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同时,广泛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宣传殡葬改革的惠民政策措施,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为创造文明低碳、安全有序祭扫打下坚实基础。

  全区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做文明低碳祭扫的宣传者和践行者,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不文明祭祀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的管理,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月18日—2xxxx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并于xxxx月22日前向区殡改办报送实施方案或应急预案;

  第二、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添置、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扫场所进行维修改造,对公墓周围的乱草杂物进行清除,改善祭扫环境;

  第四、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的散葬墓穴、公墓、骨灰集中存放处和重点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将于xxxx月2xxxx日起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xxxx月2xxxx日—xxxx月7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制定的《清明节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第二、殡葬服务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预案,佩证上岗,各司其职、严守职责、密切协作;

  第三、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区殡改办印制1500份《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分发到各乡镇街(开发区)、公墓及殡仪车驾驶员;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利用现有条件,实地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倡导和推广鲜花祭扫,努力营造文明、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

  第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xxxx月29日、xxxx0日和xxxx月xxxx日至7日,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掌握报告有关情况,并于当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负责收集整理本地清明节祭扫情况观察数据,汇总后按要求填报《xx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xxxx),所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由区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每天下午2:20分前报市民政局。

  第五、市区领导视情组成工作组到重点地方、重点墓区检查指导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xxxx月8日—10日)

  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对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情况和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xxxx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殡改办;区民政局将各地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和清明树新风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殡葬管理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工作任务重的地区,要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协调机构,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按照规定要求,xxxx月29日、xxxx0日和xxxx月xxxx日至7日每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报送《xx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要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对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不得隐瞒。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应急机制和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督查,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互动,主动协调宣传报道,利用清明节群众集中开展祭扫活动的有利时机,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宣传清明文化,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宣传殡葬服务单位的社会责任,进一步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和谐传承。

  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 篇7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17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17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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