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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3-11-28 18:17:2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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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关政策,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整体提升高中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公开与公平公正原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操作规范、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与择优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艺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毕业考试等第等,严格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协调发展与均衡发展原则。遵循普职协调发展原则及招生计划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宜原则,科学制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属地招生原则,推动各县(市、区)教育均衡发展。

  (四)多元导向与多样发展原则。按照“多元导向、目标管理、分类评价”的原则,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以招生的多样性、自主性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三、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统筹核定、统一下达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湘潭县教育局、湘乡市教育局、岳塘区教育局需将本县(市)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并将分配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地各校招生计划须一次性下达到位,不预留机动计划。

  四、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规核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全市使用同一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依规有序录取。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学校所在区域内的在籍(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学生自愿回户籍地参加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补充通知》(潭教通〔2021〕67号)规定,具有湘潭学籍但未在其相应县市区的户籍地就读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初中学籍地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进行普通高中录取,不需要转学籍,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两者只能选择其一的政策执行年限为2021年——2023年,从2024年开始,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学校所在区域内的在籍(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在招生范围内进行“公民同招”。全市分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市城区四个招生区域。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所属行政区域内招生,市直、岳塘区、经开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湘潭市城区招生。

  (三)招生类别

  1.指标生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必须将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坚持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2.自主招生。经市教育局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以及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方案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招生对象为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参加了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招生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招生学校不得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进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长生违规择校。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普通高中本校招生计划数的5%,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5%。经市教育局和市文广旅体局所认定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与认定项目一致,经学校测试合格,且在比例限额内的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艺术后备人才基地校按审批项目在属地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湘潭县一中面向全省范围招收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学生50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校(湘潭市一中、湘钢一中、湘潭县一中、湘乡市一中、湘乡市东山学校)可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招收1个创新班,招生计划45人。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可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招收长沙市一中合作办学创新班1个,招生计划45人。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可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招收湖南科技大学、长沙市一中支持合作办学科技创新班1个,招生计划45人。创新班学生可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择优录取组班,也可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创新班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3.常规招生。按自主招生、指标生等招生方式录取后,其余学生按常规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指标生招生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2。

  (四)志愿填报

  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网络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步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分为自主招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和常规录取志愿三类。

  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凡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将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一”填报。自主招生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普通高中常规招生录取。

  指标生志愿填报:经初中学校公示上报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均可选择一所所属区域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指标生志愿,若不按规定区域填报指标生志愿,则指标生志愿作废。愿意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栏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报,其它志愿仍要按照常规志愿填报。若指标生志愿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不一致,该生指标生志愿作废,只能按照该生所填报的常规志愿录取。指标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普通高中常规招生录取。

  各县(市)普通高中常规录取志愿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00—6月25日下午18:00。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填报任何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普通高中录取,且不得参与普通高中补录。

  (五)录取安排

  1.录取依据

  (1)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2)初中毕业艺术考试成绩等第。初中毕业艺术考试成绩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非艺术特长生艺术考试成绩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艺术特长生录取执行艺术考试成绩不低于B等的原则。

  (3)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毕业考试等第。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毕业考试成绩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毕业考试成绩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以及八年级时已考的生物和地理共10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卷面分各120分,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卷面分各100分,体育考试30分,总计990分。

  (5)优惠或加分。符合优惠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升学时可依据政策享受优惠或加分。

  2023年初中毕业生优惠或加分项目及审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下表: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取的一项计入录取,不能累加。优惠或加分以有效证件(证明)为依据,经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审核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并公示加分学生名单无异议后,于6月7日前将优惠加分汇总表(附件3)及公示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定。

  2.录取方式

  各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时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优惠加分相加后排序,原则上根据各区域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101%划定各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类考生总分达到各区域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艺术考试成绩等第、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毕业考试成绩等第达C等及C等以上,按照自主招生、指标生和常规招生的顺序依次分类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根据各区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按中考成绩分专业类别(音乐、体育、美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不得低于各区域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有普通高中在当年自主招生录取中出现低于区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的非体育和艺术类学生,则取消该普通高中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计划。

  指标生录取。根据指标生计划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降低30分为指标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地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学生科学填报指标生志愿,努力提高指标生整体录取率,2023年指标生整体录取比例不低于85%。

  常规招生录取。各区域普通高中常规生录取批次不能超过两批次。根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批次顺序录取。

  补录: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待录库学生进行网上征集志愿,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剩余招生计划择优补录。补录只能录取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区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因志愿填报原因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已录取学生(无论是否到校报到确认)不得参与补录。公办普通高中在属地招生范围内补录。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汇总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在市域内调剂招生计划的一律不得掐尖,也不得录取分数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六)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核招生录取信息,审批录取结果,办理学生学籍。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新生学籍注册,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全市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抛档录取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录取区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因校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录取学校校长负责(民办学校由董事会和校长共同负责)。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市外中职学校必须凭市、县教育局签发的招生准入函在相应初中学校按核定计划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须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统一发布。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生源情况,按照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往年招生情况,下达2023年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志愿填报。中职和普高同步统一网上填报志愿。中职志愿按“3+2”中高职衔接学校、公办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分类设置,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各类志愿中的2所学校,每所学校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四)招生录取。中职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上分类分批次录取。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收到网上平台系统提示的预录取短信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各中职学校应根据预录情况及时生成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后,向市职业招生办报新生录取信息表(花名册),复核的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作为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各中职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不得挖抢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挖抢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录取后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取学校就读一个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五)招生宣传。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湘潭市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合并举行。在此期间,微潭教育应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改革的相关宣传工作。市和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有计划组织各中职学校统一进入到初中生源学校宣传。各初中毕业班学生要上好一堂以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课,开好一次家长会,让学生了解职业教育,热爱职业学校。

  全面使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各中职学校须对发布在省平台上的招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认真做好发放《2023年湘潭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考指南》工作,确保按时发放到每个初三班级,人手一册,让每位学生知晓。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任何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接受市外中职学校进校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敏感、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地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各地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市直普通高中学校5月25日前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5月28日前将本地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继科备案。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招生政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各地各校要依法依规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办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待群众咨询,妥善处置来信来访。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员会中共湘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监组关于严肃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的通知》(潭教党通〔2023〕9号)的相关规定。严禁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严禁以财物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利用掌握的信息向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不法利益;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四)强化督导考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处置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行政追责问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严肃的党纪处理。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2

  〇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〇启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确保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〇除省教育厅有明确规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今年起停止在保定市招生。

  X月X日,保定市教育局公布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适度倾斜、促进均衡的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今年,保定市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鼓励将班容量减至50人以下;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录取无河北省中考成绩的学生。

  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县(市)和清苑区、徐水区、满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保定一中宏志班、保定三中人大班、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保定七中艺体生面向全市招生;主城区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七中(文化生)、保定田家炳中学、保定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面向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和经外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范围招生。其中,本市域招生按统招计划和自主计划相结合方式实施招生,统招计划不得低于学校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统招计划依托中考网络平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自主招生计划实行学校自主招生。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方可实施学校自主招生。

  为扩大优质普惠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经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招收公益生,公益生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标准。经批准招收公益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制定“公益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分班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中考结束后6月30日前在官网上公布。

  除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的“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外,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20xx年起停止在保定市招生。

  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志愿或多个平行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被其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录取批次

  20xx年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提前一批次:保定一中宏志班、保定三中人大班、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特长生、美术中学创新美术人才培养班。

  提前二批次:保定一中与清华附中合作设立的“清华附中创新实验班”,保定二中依托理化生学科优势设立的“卓越创新实验班”,保定三中与人大附中合作设立的“人大附中创新实验班”,保定外国语学校依托外语学科优势设立的“外语创新实验班”,保定七中设立的“智慧创新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面向主城区招收的公益生。

  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

  第二批次: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各县(市、区)可参照上述办法设定本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根据规定,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片外生、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或未在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报考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录取,报考其他批次不扣减分数。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3

  为做好20xx年我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并对考试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决定成立我校20xx年中考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主考):xx

  副组长:对方带队副主考

  成员:xx

  xx初三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如下:

  一、考务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实施考场检查。

  1、准考证准备工作,并在6月17日下午4点前发给各个班主任。

  2、考场布置,封条、桌角号、考场监考员所需的文件包准备。

  3、考试用的草稿纸准备(xx负责)、试卷袋的各个环节的签领交接单、学校介绍函等准备(xx负责)、废弃答题卡袋的准备(xx负责)。

  二、信息组:

  xx(负责人)。

  考场情况汇报、机房性能安全等工作。

  1、考试前一周按照市招办要求进入考务系统,查看本校网络系统、播音系统是否正常。

  2、准备10台手提电脑,以备断电情况发生。万一英语听力因故不能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学校将使用手提电脑进行英语听力播放,xx负责40027~40030考场、xx负责40031~40034考场、xx负责40035~40038考场、xx负责40039~40042考场、xx负责40049~40051考场,xx老师请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检查各手提电脑的充电及开机运行情况。

  3、每科考试前后,xx应按照考务系统的统一指令进行各项操作,并及时汇报考点考场各项工作情况。

  4、6月22日上午7点半,学校将对校园广播系统进行最后一次调试,届时将由xx通知本系统的供应商派驻专人到校进行协助。

  三、保密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试题的领取、回送、安全保密、保管等工作。试卷袋

  1、请xx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打印好学校介绍函,并在每天上午7:15分前到达xx区保密室领取上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上午考试结束后,请将上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作废答题卡袋(如有)交回xx区保密室,同时领取下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回学校档案室保管,下午考试结束后,请将下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作废答题卡袋(如有)交回xx区保密室。

  谨记,从区保密室领取试卷之后,直接返回学校保密室,沿途不作任何停留。

  四、检查组:

  xx(负责人)。

  考试结束之后,负责检查答题卡装袋、填涂是否规范。

  xx负责40027~40030考场、xx负责40031~40034考场、xx负责40035~40038考场、xx负责40039~40042考场、xx负责40049~40051考场

  1、请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强调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填涂信息,及时总结上一场考试各个考场的检查情况。

  2、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应强调监考员开启试卷袋前要由学生检查确认试卷袋包装完好并签字,开考后15分钟,监考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考场点名卡,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试卷袋、答题卡袋封面。

  3、考试正常时,监考员将“正常”字样写在答题卡袋“考场记事”栏上;如有违纪、更换答题卡等情况,同样写在答题卡袋“考场记事”栏上。

  4、装袋要求:监考员将答题卡袋、试卷袋、草稿纸、作废答题卡整理好等待检查组人员检查后才密封。监考员用红笔在缺考学生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再用2B铅笔填涂考场号、座位号和缺考信息点。考场内的空白答题卡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作废的答题卡交回给学校考务办公室统一上交区招办。

  五、宣传组:

  xx(负责人)。

  负责校园内标语、横幅悬挂。

  六、后勤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水电、后勤保障工作。

  1、请总务安排好考试期间用水、用车等,如有需要,请安排好用餐。

  2、请保障本校的供电系统正常使用,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做最后一次电路的检查。

  3、xx负责好考务室的接待工作,负责保管监考老师的手机等保管工作(准备一个空箱子放手机、手袋)。

  七、医务组:

  请有资质的医生协助。

  具体负责考试期间学生生理、心理健康状况。

  1、准备好必备药品。

  2、如有学生因病产生的突发事件,请医生及时把该学生带到备考室并及时上报市、区招考办,按照相关文件妥善处理。

  八、送考组:

  xx(负责人)各班主任、各科学科教师。

  具体负责学生考前准备、送考工作。

  1、6月19日上午第4、5节课,初三年级学生在架空层召开考前动员会(强调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习、考试期间心理调整、考试答题技巧等),由xx主任负责主讲。

  2、6月19日上午12点学生熟悉考场,下午在家准备考试用品。

  3、中考三天,每天上午7:40前,下午2:30前班主任应准时到达班级,指导学生备考。每场开考前30分钟把学生的准考证发到学生手中,每场考试结束后收回学生准考证,以备下一场考试使用。(22日下午化学科的考试之后不需要收回学生准考证,由学生自己保管,以作纪念。)

  4、6月20日上午7:40前请语文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6月21日上午7:40前请数学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6月22日上午7:40前请英语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

  5、6月22日下午3:00~4:00初三年级班主任请到学校二楼报告厅参加中考志愿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我市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等,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厦门市2023年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教科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命题工作。各区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中招工作。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4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4日至3月25日补报名。

  (二)报名片区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

  考生应在相应招生片区的报名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三)报名对象

  1.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3.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含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3.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报名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4.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已满五年。2024年及以后考生这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5.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台湾、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3)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6.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五)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报名点具体实施,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2.提醒非本市户籍考生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

  3.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4.报名结束2日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日后向区招考中心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报送市招考中心。

  三、考试

  全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3.校级组织的考试科目:音乐、美术。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识分值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分值36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音乐和美术,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音乐和美术由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九部分组成:⑴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⑵物理卷面成绩的90%;⑶化学卷面成绩的60%;⑷道德与法治卷面成绩的50%;⑸历史卷面成绩的50%;⑹地理卷面成绩的30%;⑺生物卷面成绩的30%;⑻体育与健康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卷面成绩;⑼照顾分。

  投档分四舍五入取整,总分值为800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根据卷面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为A、B、C、D、E。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考生总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三)考试时间安排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24日-26日,科目顺序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

  3.校级考试科目时间:4月1日前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试方案,5月31日前确定成绩。

  (四)有关说明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2.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方可认定成绩,等级按照考生参加考试当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

  4.2023届考试科目等级评为E级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毕业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5.2022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3年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照2023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成绩认定以实际考试成绩折算计入投档分。

  6.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他专业不得举行面试。

  四、招生

  (一)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属地所在片区招生。

  2.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厦门实验中学西柯校区、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高一年级暂定在侨英校区办学)、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高一年级暂定在西柯校区办学)、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国贸协和双语高级中学、华锐莱普顿高级中学、华师希平双语高级中学,以及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厦门外国语海沧校区、集美校区分别面向全市招收“钱学森班”50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100人,后溪校区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50人;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同安校区分别面向全市招收“博雅班”50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集美校区分别面向全市招收“南强班”50人;厦门沧江高级中学“行知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厦门市翔安中学“科创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

  3.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各面向片区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同安一中轮山校区面向片区之外招收“苏颂班”50人。

  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普通高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4.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需报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简章,组织招生。

  (二)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台生班学生、自主招生学生。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部分中职学校招收普职融通试点班学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考生已被艺术类、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录取的,不得再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定向生招生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轮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西柯校区、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40%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分数线下2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各学科等级要求不变。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全部三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学校的志愿顺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全部两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

  考生填报其他学校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该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3月17日至20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区招考中心,由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上报市招考中心。

  2.台生班招生

  持有台湾身份证件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自主招生

  深化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 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果,推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招生改革,推动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申报并确认创建“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学校可实行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的自主招生。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应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1)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符合条件且体育、艺术方面特长明显的学生可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报考市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创新实验类自主招生。科技中学“创新实验班”、厦门市音乐学校“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实验班”、厦门实验中学“中国教科院英才计划班”各面向全市招收60人。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参加测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前预录取。

  (3)保送类自主招生。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多语种实验班、厦门二中英语实验班)、厦门双十中学(面向华侨中学乐群班)、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灌口中学、翔安一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杏南中学、英才学校、松柏中学、乐安中学、湖滨中学、厦门十中、海沧实验中学、厦门三中、新店中学等20所学校,可招收保送生。

  自主招生学校应依据本校特色制定招生方案,明确自主招生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8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和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测试结果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23日前公示三个工作日,6月1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

  (三)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不设录取批次,考生可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35个志愿,其中,至少填报5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填报条件

  1.厦门一中(含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双十中学(含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厦门六中(含厦门六中同安校区)、集美中学(含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同安一中(含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二中(含厦门二中集美校区)、科技中学(含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实验中学(含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等9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建设校: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至少两科达到*或三科达到B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2.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翔安一中、海沧中学、灌口中学等6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且至少三科达到C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3.湖滨中学、厦门三中、杏南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同安实验中学等5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4.其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5.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其中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面试比例为1:1.5)。

  6.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7.在厦、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本市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其中现役军人子女、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专业由学校根据中考成绩进行调剂)。

  考生报考厦门市音乐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等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学校时,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三)填报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和“志愿填报说明”,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

  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确认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

  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⑴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⑵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5.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8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60%。

  (三)照顾录取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顾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获设区市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户籍在我市的归侨和归侨子女。

  (3)户籍在我市的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考生。

  (4)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

  (5)户籍在我市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

  (6)根据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顾分的政策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的子女。

  (6)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3)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4.照顾对象仅限应届生。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5.照顾录取办理程序

  照顾录取办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四)录取工作说明

  1.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具体事务由市招考中心负责。

  2.投档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划定,报市招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3.各类招生学校对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报市招考中心核准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

  4.被集美海沧片区和同安翔安片区学校录取的思明湖里片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区内学校就读。

  5.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若要到其他设区市就读普通高中,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该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七、体检

  考生的身高、视力等相关数据以该生初三年的健康检查为依据,初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考生,应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除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种健康标准。

  八、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未经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不得擅自招生。

  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向应届生所在学校索取考生及家长的有关信息,不得擅自减免入学收费等办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本方案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各级文明校园评选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5

  近日,20xx年岳阳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岳阳市区(市直、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新区)普高计划招生7170人,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市一中830人,市十五中800人,市十四中600人,岳阳中学580人。

  据悉,市直普通高中面向市区(市直、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新区)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区统筹调剂,安排招生。在岳阳市外就读初中、没有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市直普通高中录取。

  此次,普通高中招生(含自主招生)文化考试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二为一。普通高中招生以学生学业水平+科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即全市统一考试+科平均成绩合格,考查各科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学生不得录取为普通高中学生。高中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目的另行组织文化考试。

  普通高中考试科目为: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

  八年级: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形式为,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分堂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生物学和地理实行合堂闭卷笔试。

  7月2日上午8:00,将开通网上招生系统志愿正式填报功能,学生需在网上填报志愿。7月4日下午至5日上午,各学校打印学生志愿表,组织家长签字确认。每名学生可填报提前批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根据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学生还可自主填报三所中职学校。没有填报网上志愿和没有按时填报网上调剂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高中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由中招办组织实施,按照先省级示范性高中后一般普通高中、先提前批次后普通文化生的录取顺序,分批次进行网上录取,同一类别学校按模拟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结果通过中招网和录取学校网站发布,学生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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