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合同范本>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3-05-24 00:11:0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地产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合同(汇编15篇)

房地产合同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 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 提供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评估需要,保证对上列房地产予以客观、公正地评估,最后出具该委托项目的评估报告书,于甲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并完成实勘后 日内交付甲方征求意见稿, 无异议后, 日内交付正式报告书。

  三、甲方应于____20xx___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项目的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成本费用等评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查阅,抄录委托项目的评估所必要的资料。甲方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权利证明资料(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筑规划设计平立面图、施工合同等评估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房地产评估委托承诺函

  四、乙方在评估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评估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文(计价格第971号文)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计算: 元(大写: 整)计费。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预付给乙方 %,计费 元(人民币),余款待乙方将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后3日内付清。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因乙方原因每逾期一日未交付评估报告书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评估服务费3%。

  八、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书的交付时间。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评估请求,乙方工作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评估服务费的. %,或已预付的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九、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书次日起10日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经双方协商,可向乙方提出申请重新分析,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重新分析书次日起再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项目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评估报告书生效。

  十、其他: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于_20xx_年 月_ 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2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20万以下代理费20xx万30%40万以上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告客户持乙方广告联卡(广告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告期限暂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反担字第:___号)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_借款___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___ )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

  (1)抵押房产状况:房产座落于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______,房产权利人:___共有权人:___,抵押房产价值:___。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g______,土地产权人:______,共有权人:______,抵押土地价值: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________年。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9、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

  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4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___位于(现为___市___路___号)___号宗地、___市___路___号___号宗地,___食品公司位于___路三里___号___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发改价格20g___291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1.5%。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

  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

  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5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包销甲方开发的 事宜,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 项目商品房(共房屋 套,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的包销商,销售甲方在 兴建的 项目,该项目系现房(期房),用途为住宅(商铺、写字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包销房屋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平面图详见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约定之包销,是指销售代理商与开发商签订包销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承包销售开发商的商品房,按约获取服务费,包销期限届满,由包销商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行为。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包销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行指定其他代理销售商进行销售,甲方亦不得自行销售上述房屋。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所约定的包销房屋的包销基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在包销期限内,乙方对协议约定的包销范围内的商品房享有独家销售权、房价确定权,本项目销售超出基价部分的房款收入属于乙方的包销服务费收入。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做为履约保证金,对本包销协议的履行进行担保。包销期间届满,仍由未售完房屋的,该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乙方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购房款。

  第五条 包销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包销服务费。

  1.在与客户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包销义务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包销服务费。

  2.乙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基价房款支付甲方;属于银行按揭的,乙方应收齐预付款,扣除包销服务费后在3日内将余款支付甲方。甲方可委派财务工作人员监督乙方的收款行为。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验收备案登记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 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销售商的委托书,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风险、赔偿和其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保证本项目销售享有银行7成20年按揭的政策。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前期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注意、应避免、应克服的`事项。

  4、包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屋仍未售完,则甲方应在5日内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自然人按包销基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提出按揭申请,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包销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3)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5)代理甲方与购房客户沟通、谈判、签署意向书或合同、收受定金、预付款和购房款;

  (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虚假承诺;

  (7)鉴于乙方将对房屋进行装修后销售,售后房屋如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负责向买受方收集办理产权和银行按揭所需的资料。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金港湾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4、包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屋仍未售完,则乙方应在5日内由自己或指定的自然人按包销基价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财务等事宜。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销售,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乙方仍不同意出资将所剩房屋按双方约定包销价格全部收购的,乙方所付保证金以及装修投入费用概不退还;

  2、如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未能如约将应付款移交甲方,甲方可按应付款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自行销售房屋或委托他人销售房屋的,按下列办法处理(两者一并执行):

  (1)自销房屋或委托他人销售房屋全部列入乙方已经完成的包销任务,溢价部分收益归乙方所有。

  (2)按实际销售面积*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的,除向对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0万元用于预期经济利益损失的赔偿。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本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包销房屋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平面图;

  3、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房地产合同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房地产委托出售事宜,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出售的房地产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产权人(含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__________。

  第二条出售价格

  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

  第三条委托事项

  1.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代收转交购房款。

  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四条委托方式为以下第_____种: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

  2.委托方式为第四条第1款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为第四条第2款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滿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洽谈并签约。

  6.委托乙方办理第三条第3款事宜的,甲方应当另行出具经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预付费用。

  4.如实报告房价,不赚取差价。

  5.收取费用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7.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第七条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事项的,乙方的佣金为售房款的___%,甲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2.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事项的,按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应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申请后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费。

  2.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串通,私下签订合同的,仍应当支付约定的佣金。

  3.承诺仅委托乙方,又委托他人售房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__%的违约金。

  4.未承诺仅委托乙方,但委托他人售房未及时告知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_____%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佣金或代理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或代理费_____%的违约金。

  6.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协助义务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______%的违约金;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或代理费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提高委托出售的房价,导致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售出房屋的,按房价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不如实报告房价,擅自赚取差价的,以赚取差价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_个月。顺延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7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整合推广工作。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的工作项目内容,(见附件一,共5页)。

  二、服务时间:一年

  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时间将视甲方项目实际执行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以书面《项目委托单》(见附件)形式下达工作要求给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项目所涉及的准确产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项目对接人及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对接;

  4、配合乙方完成双方即定的项目时间目标及绩效目标,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只承担边际责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严格执行从业标准,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见附件四)。

  2、乙方负责甲方项目广告代理期间,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乙方为甲方策划服务的任何内容(含未定构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 0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项目营销部分

  1)市场深度调查分析

  2)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整合营销策略

  4)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5)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

  6)公共关系策略

  7)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按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 VI系统建立与设计

  第二阶段———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

  第三阶段———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

  第四阶段———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

  C、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

  1)招商市场调查分析

  2)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整合招商策略

  4)招商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5)招商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

  6)公共关系策略

  7)第二招商渠道开发策略

  D、项目招商涉及的设计部分

  1)招商系列及事务用品

  2)导示系统设计

  3)项目招商形象系统

  4)招商氛围包装

  5)户外广告类

  6)招商印刷宣传物料实施

  7)影视广告类

  8)媒体广告类

  E媒体软性宣传文章撰写

  2、以上广告服务费用不含制作费用及与第三方发生费用,如:印刷制作、TVC拍摄制作、平面拍摄、输出菲林等费用。

  3、以上服务费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所发生之差旅费用。乙方品牌服务人员来往机票费用由甲方具实报销。

  七、付款方式:

  1、双方在签定服务协议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服务费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整(¥)做为首期款;

  2、项目正式开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广告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 0元);

  3、项目正式开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 0元);

  4、项目正式开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 0元);

  5、项目正式开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 00元);

  6、本协议广告服务费用余下的1 0%,即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0元)在项目广告服务期满后支付。

  7、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等来往机票费用每月由甲方具实报销。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或者工作态度消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书按时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不提交正式宣传设计电子文件及样稿,并向甲方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未付金额的0。5%)天)。

  3、乙方设计的作品,如在版权、肖像权、著作权、摄影权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诉讼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提供之项目策划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已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本项目作品发表的署名权。

  十、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辖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双方签章生效。合作到期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另行确定是否续继合作。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托 方:XX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 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要求

  第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制作周期

  第七条 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 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__________。

  验收

  第九条 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

  第十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条 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违约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经过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房地产合同9

  甲方:乌鲁木齐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学历:本科

  委托代表人:年龄:26

  性别:男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411024198403145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1年,自20xx年10月1日生效,其中试用期1月,到20xx年10月1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销售部担任销售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工资=基本功工资+销售提成,其中:基本工资为1500元;销售提成按销售额度的千分之三计提。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乌鲁木齐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乌鲁木齐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

  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乌鲁木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乌鲁木齐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乌鲁木齐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盖章:

房地产合同10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xx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xx

  2.具体要求:xx

  3.其他要求:xx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x%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x%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x%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xxx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x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xx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围内予以启用,请各单位在1995年房改调租时,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一九x年四月五日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

  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

  甲方:乙方:

  (单位及经办人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

房地产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整合推广工作。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的工作项目内容,(见附件一,共5页)。

  二、服务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工作时间将视甲方项目实际执行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以书面《项目委托单》(见附件)形式下达工作要求给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项目所涉及的准确产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项目对接人及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对接;

  4、配合乙方完成双方即定的项目时间目标及绩效目标,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只承担边际责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严格执行从业标准,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见附件四)。

  2、乙方负责甲方项目广告代理期间,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乙方为甲方策划服务的任何内容(含未定构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项目营销部分1市场深度调查分析2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营销策略4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5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6公共关系策略7

  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按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系统建立与设计

  第二阶段———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

  第三阶段———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

  第四阶段———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

  C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1招商市场调查分析2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招商策略4招商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5招商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6公共关系策略7

  第二招商渠道开发策略

  D项目招商涉及的设计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务用品2导示系统设计3项目招商形象系统4招商氛围包装5户外广告类6招商印刷宣传物料实施7影视广告类8媒体广告类E媒体软性宣传文章撰写

  2、以上广告服务费用不含制作费用及与

  第三方发生费用,如:印刷制作、C拍摄制作、平面拍摄、输出XX等费用。

  3、以上服务费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所发生之差旅费用。乙方品牌服务人员来往机票费用由甲方具实报销。

  七、付款方式:

  1、双方在签定服务协议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服务费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整(xxx元)做为首期款;

  2、项目正式开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广告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xxx元);

  3、项目正式开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xxx元);

  4、项目正式开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xxx元);

  5、项目正式开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元整(xxx元);

  6、本协议广告服务费用余下的10%,即金额为人民币元整(xxx元)在项目广告服务期满后支付。

  7、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等来往机票费用每月由甲方具实报销。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或者工作态度消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书按时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不提交正式宣传设计电子文件及样稿,并向甲方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未付金额的0.5%天)。

  3、乙方设计的作品,如在版权、肖像权、著作权、摄影权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诉讼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提供之项目策划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已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本项目作品发表的署名权。

  十、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辖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双方签章生效。合作到期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另行确定是否续继合作。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2

  甲方:山东开元臵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国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投资主体。从事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出资比例及支付

  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甲乙双方在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新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乙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

  3、以上双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设臵

  1、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乙方推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方董事出任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甲方推荐总经理人选;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双方各指派财务人员

  2、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公司有权辞退。

  3、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公司因经营房地产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争取开发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开发项目提供人民币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建设中与对外主要关系的协调,尽可能的取得优惠地价和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谋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与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四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对非违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1、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各自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确定,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合同13

  卖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________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买方购买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座_________号房,位于_________层,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_______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_______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_________%)。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_________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_________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_______页,为一式________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即小写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____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____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

  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内容

  (一)估价对象: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估价对象的 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其房地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的 价值。

  (三)价值类型: 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四)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五)报告份数:预报告 份,正式报告 份。

  (六)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天)。

  二、合同时间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评估费依据、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收费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按评估额的0.5%收费。

  2、司法鉴定按《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xx]1577号的规定标准收费。

  3、 其他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规定收费。

  (二)计算方法:

  计算多个估价标的物的收费,执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DB22/T475—20xx)第17条“估价报告中有多个估价对象的,估价机构应以每个估价对象为评估费的计算依据。评估费应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不应随意改变计算方法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

  (三)收费金额:

  1、乙方预收评估费人民币(大写)元元,余额按实际评估额另行计算。

  2、乙方按实际评估额计算评估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报告份数、作业时间出具估价报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告中的错误进行修正,或对报告进行复估。

  4、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报告有异议的,乙方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口头或书面做出答复。

  5、甲方要向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相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甲方要填写《估价对象法定优先受偿情况调查》。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公示估价结果,或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回答相关问题。

  8、甲方应当按项目需要,给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1)工商执照、自然人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使用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

  (5)无证房屋的用途、结构、建筑面积证明

  (6)构筑物所有权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

  (8)构筑物测绘报告

  (9)土地测绘报告

  (10)规划意见(选址)书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4)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15)其他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A、房屋、土地征收征用公告或行政许可证

  B、司法鉴定方面的资料

  C、房屋(构筑物)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D、房屋、土地抵押合同

  E、房地产交易合同

  F、房地产拍卖确认书

  G、法院、仲裁机关的判决或裁定

  H、房地产交易公证书

  I、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J、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涉及估价报告的内容和估价对象的商业机密。

  7、甲方为乙方提供查看估价对象的实物、权益和区位状况提供方便,并配合乙方取得估价对象所在地的政府发布的.有关土地和房屋价格方面的文件。

  8、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评估工作、不得要求乙方出具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报告。

  9、甲方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撰写报告,并对估价报告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普适技术性原则,根据估价对象的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作业时间出具报告,并按约定的报告份数向甲方提供预评估报告的正式报告。

  3、国家征收征用房屋补偿方面的评估,乙方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公示房屋或土地的估价结果,并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回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疑问。需要乙方复估的,乙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估。

  4、国家机关和组织,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异议人,对报告的格式、内容等有疑问或异议,乙方要根据疑问或异议要求,口头或书面进行回答。

  5、报告需要听证的、或需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咨询或鉴定的,乙方要认真配合。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泄漏估价报告的内容和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

  7、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与评估工作无关的要求。

  8、乙方不得超标准收费,收费后要给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可以预收评估费,但多收部分要及时返还给付款方。

  9、除项目终止外,乙方在合同时间内因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原因,没有完成评估工作,甲方应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10、乙方不得将合同委托业务转托其他机构。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能完成工作,或发现乙方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除不可抗力外,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的,可依法主张各自的权利。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相关文章:

房地产合同12-18

房地产合同10-11

房地产咨询合同10-12

房地产顾问合同10-18

房地产合同【热门】01-10

房地产合同【热】01-09

【热】房地产合同01-10

房地产合同【荐】06-13

房地产典当合同02-13

房地产代销的合同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