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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3-05-27 12:08:1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物业管理合同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物业管理合同4篇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费用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xx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xx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 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

  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

  (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十、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十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应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十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告知物业服务机构、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机构,签定房屋装修服务协议,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十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与物业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十七、遵守本物业区域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定。

  十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十九、本物业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四)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五)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七)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二十、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承担其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因维修养护不及时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一、各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的维修养护。因维修养护需要进入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机构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二、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十三、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机构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十四、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前公告,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十五、利用依法归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二十六、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业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二十七、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责任。转让物业的,业主应与物业服务机构结清各项费用。

  二十八、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交存、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资金余额不足首次归集数额的30%时,应当按规定续交。

  第四部分 附则

  二十九、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违反本规约约定的,受侵害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十、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十一、本规约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承租人、共居人。

  三十二、本规约由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各持一份。

  三十三、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附件,自物业第一买受人签字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书见附件),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承诺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 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_____人

  C.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楼宇保洁

  A. 主楼__________层 __________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__________楼电梯口; __________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综合楼两侧楼梯、__________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人员编制主楼_____人、综合楼及群楼_____人

  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_____人

  3.绿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_____人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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