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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3-06-10 08:50:1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合同汇总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管理合同汇总6篇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协议双方: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户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区商业街 号用户(房屋座落图详见附件1), 甲方系该小区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其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负责提供小区商业街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及休息亭)的卫生保洁。

  负责保障小区商业街每日二十四小时供电、供水(如遇供电局停电,自来水公司停水及设备维修保养除外)。

  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花卉及植物摆放。

  请用户于每日20:30将室内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丢诶其房屋室内进行保洁,可向甲方办理有偿服务的相关手续。

  为给乙方提供各种需要和方便,甲方将提供室内保修服务、商业服务和其他有偿服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以在甲方管理服务部的公榜为准。如乙方的室内保修事项为原装设备质量问题,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便于乙方与甲方公司联系有关事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咨询电话:********

  甲方应承担的管理事项

  1、负责本小区公共次序的维护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内的自有财产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遗失或被盗,甲方管理公司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乙方经营及管理人员出入本小区的有效证件。

  2、凡乙方大件办公室用品,如: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脑、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业街或大型搬迁,应由乙方详细填写物品清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否则,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每月总计 元,由乙方从签定本协议,按先收费原则,每壹年缴纳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内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双方于每月20日抄录该房屋电表、水表实际读数后,由乙方按实际使用读数,于当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本物业定于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时间以前甲方原则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进行使用而可能带来的任何责任(无论物业方是否许可),乙方提前使用则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并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3、乙方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应缴纳车位使用费,甲方依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办理车位使用证。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应缴纳费用,可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的缴纳。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应以其付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为准。

  用户的配合事项

  1、为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乙方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在店外经营及电外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则应在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有偿限时使用。店门一律内开,同时,本小区商业街内实行招牌的统一管理,乙方设立招牌应在指定区域,并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2、乙方应注意爱护本小区商业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纸等杂物,并严禁发出影响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装修噪音、高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或处罚。

  3、若乙方需对房屋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如无大的修改,甲方应在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次装修施工单位,不论是甲方推荐还是乙自带(选),进场施工前,均须与甲方签定《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另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费。所有装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路线出入小区商业街。

  为配合管理,乙方应将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办公时间异常情况的紧急联络。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本小区商业街辖区消防主管单位的要求,

  乙方应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负责人,并签定《武汉金色港湾商业街防火安全责任书》。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涉及的店面系小区内经营店面,在经营范围上将会受到限制,乙方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原则上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甲方鼓励经营休闲类经营项目(无污染项目),各店面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管理。本小区商业街详细地址为:XX市龙阳大道236号。

  2、乙方所购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签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该合同之延续性,依据原出租合同2xxx年x月xx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权益将由乙方拥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赁期满时间为2xxx年x月xx日,原租户的权益应得到保证(原出租合同见附件2)。

  为便于联系,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一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有偿服务的有关事宜。

  本协议于甲方

  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小区商业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第一章 前言

  (一)顺德美的海岸花园位于顺德北滘镇南部,该发展项目首期工程预计约于1999年8月开始交付使用。甲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拥有顺德美的海岸花园的物业管理权,可独立行使美的海岸花园物业管理的职责。

  (二)立约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并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做好顺德美的海岸花园物业管理工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根据以下条款,聘用并委任乙方为顺德美的海岸花园的物业管理顾问,协助甲方管理该物业之住宅、商场、住客会所及车库,总建筑面积共约245000平方米(以下简称托管物业)。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顾问酬金及其他有关费用。

  乙方根据以下条款,接受甲方的聘用,推动托管物业之维修及物业管理工作,并对该项工作负责。

  乙方乃怡高物业顾问集团之附属机构,因此,在日后托的管物业管理事宜之对外宣传上,将可沿用怡高物业顾问集团之形象及有关标记。

  第二章 甲、乙方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物业管理顾问并协助甲方推动托管物业 之管理工作,在履行合约期内,为保障乙方能有效地协助管理托管物业,甲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

  1)确保在托管物业入伙前成立托管物业和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在本合约中,所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字样亦可指物业管理部门;

  2)协助乙方调派及招聘专业人员加入物业管理公司,推动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3)在履行合约期内,监督乙方的工作表现;

  4)保证托管物业按时按质按量通过有关政府部门之正式竣工验收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然后使物业管理公司能顺利履行其既定的管理职责;并须负责相关遗留工程之跟进工作及承担相应发生的费用。

  5)在履行合约期内应按甲、乙双方同意的财务预算,由甲方预先垫付一笔可供管理公司初始运作的`开办费。

  (二)乙方的职责

  根据本合约的条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负责向托管物业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在合约期内,乙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

  托管物业交付使用前

  1)协助甲方(或其委托之法律顾问)编写及落实有关托管物业之业主公约,作为日后物业管理之基本依据;

  2)草拟托管物业管理部门筹备期及托管物业首年管理财务预算报告,并以此为依据计算托管物业各部分之管理份额;

  3)对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等提供建议;

  4)制定各部门管理及运作制度,包括保安、财务、采购、人事、行政等制度;

  5)协助甲方安排合适的电脑公司,建立电脑管理系统,并就此系统对甲方提出管理顾问方面的意见;

  6)编写有关托管物业之管理文件,包括用户手册,装修手册等供甲方审阅,并制订有关之运作程序,包括楼宇交收程序、紧急应变措施、客户投诉处理等;

  7)协助甲方或管理公司拟定托管物业日后有偿服务及无偿服务方案;

  8)就托管物业配套商业设施、设备,包括会所设施,设备的管理应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建议;

  9)就托管物业之发展设计从物业管理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议,尽量使其设计与未来管理运作相配合;

  10)拟定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及协助甲方招聘及挑选有关骨干人员(如部门主管);

  11)在国内提供一次为期5天的入职培训,导师由乙方资深的管理员工担任,并由乙方从国内或香港办事处调派人手参与培训;

  12)协助甲方统筹安排所需物料及设备之采购事宜;

  13)在有必要时,协助甲方甄选或向甲方推荐适合之承判商;

  14)就托管物业社区文化的建立提供意见;并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工作,从物业管理方面提供支持;

  15)每月2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派员到工地检视及参与有关之工程会议,并对影响将来物业管理工作的事项提交报告;

  16)每月2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与发展商开会商讨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7)根据托管物业情况及物业的特别要求,建议并协助甲方为托管物业购买合适之保险;

  18)对发展商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托管物业交付使用时及交付使用后

  1) 交付使用期间,派员到现场协助托管物业的楼宇交收工作,为期5天;

  2) 托管物业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提交一管理评估报告;

  3) 每月两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派员到现场按照既定之服务标准检视物业管理工作,并提交有关检定报告,对托管物业之保安、清洁、绿化等各项工作提供改善意见;

  4) 对物业交付使用前制订的一系列制度及工作程序进行检讨,并提供修订及改善建议;

  5) 协助甲方制定物业整体长短期保养修缮计划,包括长远维修建议、预防性保养计划及改善工程;

  6) 每月两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与甲方或管理公司开会商讨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7) 从最终用家的角度,检讨楼宇设计和设施,提出有关改善意见,力求托管物业达至高水平之物业管理要求;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八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为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甲方:XX开发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XX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XX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XX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

  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5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名称:企业名称: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办公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5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6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7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9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11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12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13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14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4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5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18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耗费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相关规定。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20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21条车位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略)。

  第22条乙方对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住户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23条乙方向业主/物业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标准约定。(具体标准略)

  第24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7章违约责任

  第2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2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7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多收款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8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8章附则

  第29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30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32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条因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使房屋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34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35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37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业管理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偿服务。

  第四条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第七条 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甲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第八条 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

  1、公共环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至垃圾消纳站(不含垃圾消纳的管理及装饰装修垃圾收集和清运),化粪池清掏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1、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产权范围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来访客人办理访问手续,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3、维持小区的交通秩序。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预测和安排,使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4、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乙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本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6、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以及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

  1.本物业竣工资料、图纸及接管验收档案的管理。

  2.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XX市消防条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XX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第十二条 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网球场,游泳池、会所、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对小区公共区域及甲方保留区域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住宅、商业);

  2、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

  3、其它有偿服务费

  4、公摊水电费及电梯运行电费;

  5、物业维修资金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十七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临时管理规约》的行

  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 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订的前期介入服务方案、小区物业服务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合同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在房屋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房屋建设遗留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个月 内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由乙方无偿使用;

  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支付前期物业前期介入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规定交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违约金。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拒绝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社区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活动;

  12、应将本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公示。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标准,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

  2、起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项和物业服务制度;

  3、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4、乙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为保证对甲方服务工作开展所必需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XX市消防条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XX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其所属产权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是否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10、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1、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甲方应对其属下的产权范围内利益自行投保。

  1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4、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15、可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租赁、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代车辆清洗、保险办理服务以及与甲方商议的其它服务内容。

  16、乙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构成如下;

  1、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2、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4、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

  5、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6、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7、乙方的办公管理费;

  8、乙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

  9、乙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0、乙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1、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2、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13、乙方的

  合理利润;

  14、乙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 电梯高层物业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2) 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3) 停车(场)库物业服务费每个停车位______元/月计收;

  (4) 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

  2、缴费办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用房)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合同注明的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差额不作退补。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以个为单位计收。

  (2) 物业服务费应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费用金额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总费用3‰的滞纳金。

  (3) 首次物业服务费收取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当月全月的物业服务费,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当月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4) 住宅(商业用房)交房后,若水电气任何一表进行了走动以及已装修、已入住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若经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使用人)共同确认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执行。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5) 停车(场)库车位交付后无论是否空置,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

  (6) 特约服务费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缴清上月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公摊水电费

  首次公摊水电费的收取是以物业对首月公摊水电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缴费日期为准,交房后,无论房屋是否空置,装修,被占用,公摊水电费根据政府规定的据实摊销原则及核算从简原则,住宅从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起开始核算公摊水电费,按月将上月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费用进行公布,按实际发生额逐户按房屋建筑面积平均公摊,每月和物业服务费一起进行缴纳。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帐务接受业主监督。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本月的公摊水电费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信的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运行电费的收取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月进行收取。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可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第二十五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井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第二十六条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

  物业维修资金按政府有关规定维持在一定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维修、更新、改造。具体项目如下:

  1、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防盗监控、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如健身娱乐设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如草坪、乔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区公共建筑(如小区大门,单元大堂、楼层及其装饰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区非盈利性设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车(场)库共用设备设施(如监控、车管系统、风机、水泵、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内但需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水、电、气费按照政府相关标准计收。小区高层建筑中超过市政供水高度的楼层将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二次供水系统由市政专业供水公司进行管理维护,水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专业供水公司公示标准进行收取(如因国家能源价格或政策调整,此费用作相应变动,以相关文件或通知为准)。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二十六条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管理,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体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小区业主大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关于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委托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

  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改变。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宇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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