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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6-16 10:58:5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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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责任书集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责任书能激发我们想尽办法去胜任岗位需要。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车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车安全责任书集合15篇

校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4月5日施行)规定,切实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与校车管理人、驾驶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

  二、管理目标

  1、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前已经备案的校车,要对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承运人保险、车内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备案。

  2、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3、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督促驾驶员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学校不得使用或租用报废汽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或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接送学生,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报废,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学生,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强令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

  4、学校要加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撰写交通安全心得体会;设立并定期更换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5、学校要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承诺:xx

  1、驾驶校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摒弃驾驶陋习,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

  2、接送学生途中不随意停车,不抢行,起步、停车时注意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确认安全。认真做好出车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学生的安全。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交警大队和校车驾驶人各一份存查。

  学校:xx

  交警:xx

  司机:xx

  日期:xx

校车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xx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xx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xx

  负责人(签字):xx

  责任人(签字):xx部门:xx

校车安全责任书3

  为了加强对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有合法手续,司机有驾驶证且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司机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司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载客、不超速行驶,上下车一律停靠在安全开阔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孩子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学生。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自负,不允许代驾。

  七、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段时间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要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九、开车时不接打私人电话。

  十、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对不遵守乘车纪律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争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十二、学生接送车辆的司机有义务在学生上车后爱护学生,为学生服好务,不得恐吓学生,但对不听从安排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十三、接送学生车辆要服从学校安排,不得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本责任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20xx年7月3日

  责任人:

  日期:

校车安全责任书4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xxx

  校车车牌号码:xxxx

  校长签字:xxx

  车辆所有人签字: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5

  为了方便您的孩子乘坐xx幼儿园校车现将有关事宜告知给您,同时也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幼儿园各方面工作。使之高高兴兴上学去,安安全全回家来。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我园特与家长签订此安全接送责任书。

  一,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驾驶员保障校车车辆状况良好,确保相应座位,不超载。

  三,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前和下午校车到指定站点下车以后幼儿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乘坐校车需在指定站点上下车,并有指定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如果家长需要让其他人来接孩子下车并领走,必须与园长或者相关老师联系说明。如是孩子不认识不愿意配合的家长及监护人,老师有权将幼儿带回园所并通知家长到幼儿园亲自接回幼儿。

  五,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或自己来园所提前接走不乘坐接送校车时,要提前打电话或微信告知接送老师。校车正常到达站点时,没有看到接送小朋友的家长或监护人校车不给予长久等候(至多按实时情况等候1-3分钟),因我校车有多条线路,考虑还有其他小朋友在等候,如果因为您的耽误会给后面的幼儿和家长带来不便,请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如有突发情况,如堵车,天气原因,车检保养等造成校车不能按时出发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望理解。

  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幼儿的健康成长,以上内容,请认真阅读并给予回复,请各位家长支持配合。并希望您能及时向幼儿园提出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谢谢。

  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人(签名):________

  乘坐校车学生(签名):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_

  日期: ________

校车安全责任书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厅[xx]6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电[xx×]xx号文件《xx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并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按照规定取得“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险、乘坐人员险,由于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接送的是小学生、儿童这个特殊保护群体,其乘坐险每人保费不得低于10万元。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何一记分周期内累扣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驾驶人员还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安全门、灭火器等。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作为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随车护送人员要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和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2、要对接送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严禁校车超速、超载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7、校车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校车或非专用校车要给予表彰;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收缴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县教育局将根据公安交警的处理意见,对学校的办园资质进行处罚,是正式办园资质的幼儿园,降为“试办”幼儿园,是“试办”资质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因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每期签订一次。此责任书一式叁份,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xxxxxxxx幼儿园(盖章) 中心学校(盖章)

  负责人:xxxxxxxxxxxx 负责人: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7

  根据《校车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我镇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镇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校车管理实际,双沟镇中心学校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安全管理职责书。

  一、职责目标

  1.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接送车辆按交巡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统一标式;

  2、凡受过刑事处罚的、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发生致人伤亡交通职责事故或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职责,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各学校和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职责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职责制。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状。

  3、用心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学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每一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透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6.凡配备接送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务必及时到镇中心学校备案,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理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务必贴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务必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职责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务必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关爱乘车学生和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坐接送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的认可,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

  (5)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务必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6)应选取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和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到达校园后要统一组织学生和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发生幼儿滞留校车引发安全事故。

  (7)接送车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用心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将事故状况报告中心学校、区教体局。

  (8)组织师生外出参加群众活动务必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务必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三、奖惩与处罚

  1、对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完成职责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中心小学、幼儿园,中心学校年终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完成职责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3、对疏于管理,违反交通法规,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导致发生重、特大接送车辆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职责,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登记注册证,取消其办学(园)资格。

  4、本职责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校长:

  校长(园长):

  ___年十二月一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8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________

  学生签字:___年级____班级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9

各位学生家长: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客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安全负责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0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规范车辆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学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②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③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④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⑤无犯罪记录;

  ⑥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严格按照校车核定人数、规定线路、运行时间接送学生。严禁出现漏接学生、超员或者更改运行线路等情况,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得搭乘社会人员。

  3。积极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管;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间。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相关教育活动,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后,可使用校车。除此以外,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校车从事一切运营活动。

  5。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时参加车辆定期检测,保证每学期开学前到车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每月自行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6。严格遵守校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认真执行校车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校车驾驶人应配合校车所有人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在校车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校车所有人、服务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或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9。校车驾驶人出现违法运营行为的,由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校车驾驶人有变动,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备案。学校重新与新校车驾驶人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新校车驾驶人未签字前,原校车驾驶人仍应履行本责任书所列各项责任。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临时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所有规定,非甲方同意安排,乙方不得公车私用或依公而办私事。乙方应注意行车安全,不超速行驶,不超载驾驶,不疲劳驾驶。

  五、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八、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2

  一、学校主要职责

  1。学校为每一位驾驶人提供一台运营手续完备的接送学生车辆,专人专车,主要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

  2。学校为每辆车配备必须的卫生、维修等工具,车辆加油、维修事项由学校协同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3。学校为每辆车配备二名随车照管人员,协助驾驶人完成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

  4。学校按月对驾驶人进行常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协同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发放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

  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主要责任

  1。驾驶人要符合校车驾驶要求,确保所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有效。

  2。驾驶人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遵守纪律,不擅离职守。

  4。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5。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6。认真、准确填写接送学生车辆相关记录。

  7。在驾驶过程中要做到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8。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不经学校批准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9。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会使用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并在第一时间给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学校和局校车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安全培训,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3。驾驶人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驾驶人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驾驶人承担。

  4。驾驶人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妥善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5。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言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无理争吵,否则每次扣50元。

  6。驾驶人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果出车迟到十分钟,每次扣50元,请假一天,扣相应天数工资的'1/2(主要用于另请司机的部分费用),旷工则扣当日工资的2倍。

  7。驾驶人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______驾驶人(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3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提供车号为xxx,xxx座xxx中(大)巴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内(车内必须有学生和跟车教师),乙方司机必须为自己和学校着想,有交警检查车辆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灵活、避让,以免罚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学生投诉的每次扣50元)。跟车教师另行处理。

  6、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7、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8、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10、司机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1、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驾驶人(乙方)承当。若司机故意违章、造成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车主)。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

  代表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4

  通 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样本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样本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充实,制定好本单位的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并立即签订好责任书,留档备查,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照管学生职责。

  教育局安全科

  20xx年2月14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二○一二年二月 20 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15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治办(签章) 民办幼儿园(签章)

  派出所(签章) 园长签名:

  小学(签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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