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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11-27 13:30:0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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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责任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1

  为充分发挥部门的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期限

  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第二条责任双方

  公司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第三条责任单位职责内容

  负责公司治安、水政、消防、交通、施工等全面安全工作;负责本公司水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输水管理、水工设施及水源地的巡视、督察、指导工作;负责劝阻制止危害供水安全的行为,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及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关门岗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政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年度责任目标

  一、“一票否决”管理目标

  (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零,一般生产事故致他人重伤、致残、死亡人数为零。

  (二)群体性恶性事故为零。

  (三)甲方责任重大交通伤亡事故为零。

  (四)重大火灾事故及治安案件为零。

  (五)影响社会稳定的个人、群体性上访事件为零。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为零。

  (七)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廉洁自律受到处分事件为零。

  (八)本单位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拘留事件为零。

  (九)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违法违纪受到处分事件为零。

  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一)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合作共事,班子整体合力发挥好。

  (二)领导班子成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员工信任。

  (三)员工队伍稳定,战斗力强、凝聚力强。

  (四)注重内部员工“三个素质”的培养,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五)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不发生公司内部的越级上告、上访事件。

  (六)加强本单位的内部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奖金二次分配,奖优罚劣。

  (七)对外与周边社会团体、相关单位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发展;对内与各单位做好团结协作。积极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加强为基层单位服务的意识。

  (八)单位内部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九)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三、业务工作目标

  (一)完成治安、消防、交通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与职责相关内容的工作目标。

  (二)按照公司年度全面预算管理要求,按时完成月度资金计划,费用控制在经济指标之内。同时做好业务费用的使用控制与管理。

  (三)完成重大节日、假日、会议期间的安全工作部署任务,落实逐级签订安全工作。

  (四)完成公司安全员培训任务及持证上岗的目标。

  (五)完成公司各季度安全总结会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的开展落实工作。

  (六)完成各项党政工团工作任务。

  (七)完成公司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指令。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一票否决”任一条款未达到设定目标,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重罚。

  (一)取消本单位一切评优资格。

  (二)视情况酌情扣除本单位部分月奖金、季奖金、年终奖金的10%~50%。

  (三)违反任一条款的`责任人予以公司除名。

  (四)单位负责人及单位班子成员视情况予以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未完成《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他工作内容的,将视情况对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三、完成上述及其它相关内容的,按时兑现奖金。

  四、对上述工作责任完成的好,业绩突出的单位班子成员及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条附则

  一、本责任书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主管领导、责任人各留存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

  二、此责任书不因责任人变动而变动。

  公司领导: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2

__________学生家长:

  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学生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安定,维系着家庭的幸福。为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呼吁每个家庭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安全。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做好下列九项工作,若不重视,酿成事故,家长自负责任:

  一、每个家长都要高度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检查防范工作。

  二、教育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以免发生违法行为或人身伤害,造成终生遗憾。

  三、教育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按时作息,遵规守纪,不食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正确使用蜂窝煤炉、煤气炉,严防煤气中毒。

  四、每个家长应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交通安全负总责,并做好时令安全教育,如遇暴雪、暴雨、冻雨、大风、强雷电、强沙尘暴、雾霾等极端天气时,家长要接送孩子上学,确保孩子来回路上安全。严禁学生夏秋上树、玩水,冬春玩火、玩电,严禁学生骑自行车,杜绝不安全漏洞。校外发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所以家长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的防范,防患于未然。

  五、家长对孩子原发和突发疾病要告知班主任,及时给班主任请假,互相配合,细致观察,有效治疗。

  六、家长接到学校《家长通知书》时,应按规定时限到校协同处理学生在校突发性问题。

  七、家长要严格教育孩子节假日和放学以后不能下河游泳,如出现不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八、家长要教育学生按时到校,不要来的过早,早上7:20准时开大门,11:55放学,下午1:30上课,5:20放学,在校期间由学校负责学生安全,出了校门由家长负责学生安全。

  九、每个家长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长期做好扎实、细致的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子女健康成长,使其成为社会的人才,祖国的栋梁。

  年9月1日

  班主任签名:家长签名: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3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部门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学校与您签订本责任书。具体职责如下:

  1、校医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配合政教处,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政教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政教处和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防控工作(组织学生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传染病及近视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做好治疗登记。

  7、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工作。

  8、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9、配合政教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10、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1、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校医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县教育系统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医和学校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政教主任签字:校医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4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六)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

  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消防安全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关断所有电源;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及宿舍;不得使用电热毯;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燃器具;住校学生夜间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三)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对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学校的非住校学生),学生自己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4)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5)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3、学生方面:

  保证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允许驾驶所有机动车,凡教育不听,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负责。

  (四)集体活动安全

  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

  中,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进校园。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注:此责任书交予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如学生自行签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

  学生:

  日期: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5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一、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6、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东街小学(盖章):

  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6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XX年级XX班

  学生(签字):XXXX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XX

  刘寨小学(盖章):X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7

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禁止让学生操作机械化电气化农具,禁止让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乘坐农用三轮车或无证照车辆。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禁止在野外烧荒,林区生火。禁止私拆家用电器,拆解电源开关。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沟渠塘坝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沟渠、塘坝、水井、崖畔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单独外出远行。

  6、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在外游荡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8、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学校护送路段之外放学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9、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XXXXX小学

班主任签名:

  20xx年8月25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8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学生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家长必须保证自家孩子所骑车辆性能完好。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幼儿园(章)

  校长、园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9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贵州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学生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私自带管制刀具到校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私自下河、沟、塘、水库等危险地带溺水死亡的;玩危险游戏导致自身伤害及他人人身伤害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或造成他人和自身伤害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或摁手印):

  xx寨民族小学(盖章)

  20xx年3月 18 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10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一切隐患。全校教工及全体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排队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将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达给家长,请他们对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教育。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老师予以监督。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家长要认真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戏闹。上学、放学要戴好安全帽,放学必须站好路队,中途不准散队、购物、串门、并排走,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家长评语大全12:本学期无论学习,生活都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在英语比赛中失败了,但我们看到了你的努力,而且吸取经验和教训。希望能在下学年中争取更大的进步。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6.家长合租车辆接送车辆时,家长要和司机签订协议。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学生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学校(公章)

  班主任签名:xx

  家长签名:xx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11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4、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5、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6、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7、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8、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19、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0、《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2、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4、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学前班、一至二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xx小学

  20xx.2.15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12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及校外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格,学校政教处、班主任和教师积极与家长沟通,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习情况监督和安全问题,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与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校应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条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严禁学生在学校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抽烟酗酒等。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⑴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由学生本身引发的伤害;

  ⑵学校或教师已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

  ⑶学生在非正常教学时间段、放学后,非因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在校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⑷正常教学时间范围内,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私自离校或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学生无故旷课、离校逃学,学校、教师履行告知义务,不参与寻找学生;

  ⑸违反学校规定到围墙边缘、施工场地及电杆、电线下等危险地域活动造成伤害的;擅自爬门、窗、围墙、挡墙和建筑物造成伤害的;没有专业教师指导私自攀爬体育器械、设施的;攀越楼房、树木等一切爬高行为和攀折学校花木果实行为的;

  ⑹来自校外突发性、偶然性侵害车祸、火灾、雷电、地震等造成的或者校内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

  ⑺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心理异常等,学校不知道或难以知道的;

  ⑻学生上放学途中、周末、节假日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

  ⑼学校开展校内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教育、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

  ⑽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⑾严禁学生在楼道及楼梯口玩耍、奔跑打闹,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问题或发生损害赔偿纠纷的,按本责任书第三条规定处理。

  ⑿学生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必须尊重学校教师及外来参观、视察等人员;因学生引发的矛盾等问题,学生及家长必须承担相应的道歉或赔偿义务,同时学生接受学校的相应处罚。

  ⒀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意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学校拒绝处理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严禁任何家长监护人到学校无理取闹、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若有合理建议或意见,可采取正常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如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无过错行为;

  第五条学校班级责任和目标: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⑴经常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将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规管理之中,学校及班级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⑵强化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

  ⑶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多渠道不定时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盗及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作好自我保护,防患于未然。不定期检查校园内安全设施、安全环节,及时排除学校不安全隐患;

  ⑷注意观察了解学生思想行为,发现学生存在不安全的苗头,及时通过、家访等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做好家校配合,预防事故发生。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通知家长,对已投保的学生,学校及班主任有配合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学生家长向保险公司争取赔付的义务。

  ⑸发现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确保学生安全。

  ⑹对学生旷课、不请假离校的,学校、教师应及时通过、短信或校讯通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不参与寻找学生。

  ⑺适时向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告知学校重大活动的有关安排,取得家长监护人的及时配合。

  第六条学生及家长责任和目标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⑴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⑵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树立为国教子思想和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言行、举止为子女做出榜样;

  ⑶理解学校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从严教育和管理,发现子女不安全因素时,主动向老师报告,自觉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限期改正违纪行为。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内外的思想动态;

  ⑷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⑸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周末、节假日等私自或结伴出入不安全场所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⑹教育子女不玩电子游戏、不去网吧上网。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教师难以发现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家长监护人应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教;

  ⑺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收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⑻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学生不听教育,经常违纪如打架、逃课、携带危险、违禁物品等,或违反安全规程,学校无法保证其安全时,由家长监护人带回家监护、教育一段时间。

  ⑼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有事或有病需提前离校者,家长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要到校,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并签名后方可离校。

  ⑽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常规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个“严禁”:

  ①严禁子女在校外结交社会朋友,参加不法组织;

  ②严禁子女逃学旷课,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

  ③严禁子女身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

  ④严禁子女私自下河坝等蓄水地洗澡、游泳、滑冰等;

  ⑤严禁子女骑单车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三无车辆,严禁搭乘非营运小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超载员车辆、酒驾车辆、车况不良车辆、陌生人车辆等;严禁学生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为;

  ⑥严禁子女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和违犯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纪律和操作规程;

  ⑦严禁子女小偷小摸;

  ⑧严禁子女在家中索要钱,乱买零食;

  ⑨严禁子女翻越围墙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楼顶、阳台、栏杆等处坐、爬、冒险;

  ⑩严禁子女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电子游戏室观看凶杀、色情影视及书刊。

  第七条对学生因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其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学校只有教育义务:

  ⑴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

  ⑵因爬车、吊车、拦车、搭乘无载人执照车或骑车上学回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伤亡;

  ⑶因私自下河、坝、沟洗澡滑冰溺死;

  ⑷因在禁止活动的地方冒险、追逐打闹造成的伤亡;

  ⑸因翻越围墙、不请假私自出校或逃学造成的失踪、伤亡;

  ⑹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带伤害性游戏造成的伤亡;

  ⑺因偷盗、赌博或介入非法团伙组织造成的伤亡;

  ⑻因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烟、饮酒造成的伤亡;

  ⑼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造成的伤亡;

  ⑽因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伤亡;

  ⑾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第八条学生已知体质特殊或患有特殊疾病应通知班主任教师和学校,发现学生已患水痘、麻疹、腮腺炎等传染疾病,须主动将患者隔离治疗,不得送入学校,以免扩大传染范围。

  第九条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㈠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①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或学生自行回家的,学校不再管理;

  ③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①保证不让子女骑单车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三无车辆,严禁搭乘非营运小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超载员车辆、酒驾车辆、车况不良车辆、陌生人车辆等,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严禁学生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为;

  ②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③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④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㈡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寄宿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严禁将“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期、无制造商和食品袋带入校园,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在学校小卖部购买食物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小卖部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㈢消防安全

  1、学校方面:

  ①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③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方面:

  ①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②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③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④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⑤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教室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

  ⑥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⑦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⑧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线,触碰电线电箱,攀爬电杆等行为;严禁学生在树木、建筑物等设施下避雨,打雷时严禁靠近铁栅栏、站在屋顶等行为。

  ㈣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①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②严禁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③严禁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

  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④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㈤住校生安全

  1、学校方面:

  ①认真履行住校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晚自习跟班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维持晚自习课秩序,适时加强作业辅导,以提高学习效果;

  ②学生就寝时,巡查教师应认真检查寝室人数,对未按时就寝或未归学生进行记录,并了解去向及时告之家长;

  ③学生就寝后,住管人员要加强寝室安全巡查及做好安全隐患消除等工作;

  ④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带非住校生进入住宿楼,严禁非住校生留宿;

  ⑤不定期对住校生在自护安全、寝室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家长方面:

  ①认真负起监护人的教育管理责任:加强对住校生遵规守纪、交通安全、食宿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学与住管工作,主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联系;

  ②住校学生需要请假的,必须告知家长,认真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门卫室后方可离校;

  ③个别住校生在上课期间和课间如未经老师批准擅自离校,出现安全问题或者是造成的意外伤害均有学生自己承担一切后果,由家长及学生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④学生在外出途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㈥其他安全:

  严禁学生将违禁物品刀具、棍棒、蜡烛、火种、香烟和不良书刊等带入学校,一经发现,学校直接没收;严禁学生带MP3、等通讯工具到学校使用,一经发现,学校将告知家长并没收;

  第十条家长监护人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规定的接送地点规范接送学生。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如遇自然性灾害天气暴雨、雷雨、洪水、雨雾天气等,家长监护人必须到校接送;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适用于被监护学生在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习期间有效,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发生变动的,由后任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学校管理职责。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样本报甸沙乡中心学校及甸沙乡党委政府备案。

  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校长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13

尊敬的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包括擅自翻墙外出、请假未按时间回校销假等)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

  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心理、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沟渠池塘,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

  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监督好子女按时回家,不在外留宿等。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至学生本学年结业前有效。)

  甲方: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学校

  20xx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14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并结合学校、家长和小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到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级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三、小宿舍职责

  结合各位家长的实际情况,在正常上学期间(周一到周五),家长自愿选择小宿舍为学生提供食宿,小宿舍应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学生,小宿舍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上学期间,小宿舍有义务安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并负责孩子在上学、放学时的人身安全。

  2、上学期间,小宿舍应保证学生不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如不在校期间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由小宿舍承担责任。

  3、上学期间,小宿舍要保证孩子的饮食安全,如果因饮食出现的疾病和其它状况由小宿舍承担责任。

  4、上学期间,家长把孩子送到小宿舍,学生不在校期间,小宿舍应为学生监护人,负责学生的一切人身安全。

  学校:

  学生家长:

  联系电话:

  小宿舍负责人:

  小宿舍负责人身份证:

  小宿舍联系电话: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15

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6、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x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刘寨小学(盖章):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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