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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勤制度

时间:2023-10-30 09:01:53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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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勤制度(通用12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会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会考勤制度(通用12篇)

  学生会考勤制度 1

  一、总则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学生会考勤制度 2

  一、为贯彻执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纪律,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二、本考勤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制定完成,并严格贯彻实行。

  三、学生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四、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各部长会议通知,须及时回复并准时出席(在大会开会前回复即可,未回复一次扣2分)

  五、学生会干事或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或例会中无故缺席(会前未请假,会后未补假)一次者在学生会例会提出口头警告并扣3分;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应在学生会例会作公开检讨并加扣5分。

  六、与会者迟到超过五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如果会后(在一天之内)向办公室补假,则扣1分,不补假者扣2分。

  七、会前或活动前未请假但会后或活动后一天内及时补假,一次扣2分。

  八、凡学生会成员请假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上一级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上一级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请假,干事须向本或办公室请假。

  九、请假累计超过三次者扣5分并作检讨。

  十、学生会各部门单独的工作会议或部门活动由部长或副部长统计会议或活动考勤并制定成册,保存,此为本部门内部成员考核基础标准之一。

  十一、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的'考勤分数将作为学生会成员评优等各项评选的基础标准之一。

  十二、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学生会干部考勤表”并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及时发布到系网页,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十三、以上考勤制度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学生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行。

  十四、本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

  学生会考勤制度 3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平时例会出席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席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席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

  学生会考勤制度 4

  学生会根据学生工作的需要,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目的在于发现并讨论工作中的问题,协调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统一思想。

  (1)例会由主席主持,分团委主要负责人,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及班长列席参加,秘书处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

  (2)会议必须依照预定的时间准时召开,每次会议不得缺席、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给主席团成员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注意会议纪律,提前关掉通讯工具。

  (3)每次会议到会人员必须带好会议记录本和阶段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4)例会进程:

  1.秘书处进行考勤点名。

  2.各部门及班长汇报阶段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由学生会主席作总结

  处理相关问题及安排下两周的工作。

  3.交流工作经验,交换工作心得。

  4.最后由主席总体上总结和安排,分团委副书记提出相应意见和要求。

  5、活动的组织程序制度

  (1)各部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本部自行安排,组织。

  (2)各部门若开展非常规性的活动,在活动前应在最近的一次例会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制定出活动计划(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主席团批准。批准后,在例会上宣布,统一安排部署,方可开展该项活动。活动开展后应做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交秘书处存档。

  (3)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需学生会部分部门相配合或几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组成一个由主席或承担主要活动的中心部门主管负责的专项活动委员会来具体组织该活动,以便该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4)学生会在组织整体性的大型活动时,一般由主席团组织,并以该项活动为中心,集中院学生会人、财、物给予支持,并在活动前进行思想动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周密部署,并积极向上级请示有关事项,聘请有关领导、老师作为活动指导或顾问,以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

  (5)活动进行中有任何改变须向主席团汇报。

  (6)专项工作会议根据情况可在正常例会时召开,也可单独召开。

  (7)各部门在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交秘书处核实,以便学生会制定整体的年度工作计划。

  (8)期末本学期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及部长级以上干部要进行本部门或个人的工作总结,一些大型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人也要进行工作总结,并交送秘书处核查后上交存档,同时由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定

  学生会考勤制度 5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在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生会组织章程、各类条例及学生行为规范的情况下,必须依照本章程接受处罚。处罚分为警告、停职反省、勒令开除。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警告处罚:

  (一)违反学生会组织章程及各类工作条例,造成一定后果的;

  (二)工作散漫,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开会连续迟到、旷会的;

  (三)从事损害学生会名誉的活动,造成学生会利益受到损失的;

  (四)为同学们树立恶劣表率,助长不正之风的;

  (五)其它应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情况;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停职反省处罚:

  (一)违反学生会组织章程及各类工作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未经主席团批准使用学生会公共款项与物品、开展活动;

  (三)破坏活动、检查秩序,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其他少数同学或本班谋取利益的`;

  (四)泄漏学生会机密的;

  (五)其它应被处以停职反省处罚的情况;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勒令开除处罚: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学生会组织章程,损害学生利益与学校尊严并造成恶劣后果的;

  (二)工作散漫、危害学生会名誉、损害学生会利益且累教不改的;

  (三)受到学校处分的;

  (四)长期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正常参加学生会会议、工作、活动的;

  (五)其它应被处以勒令开除处罚的情况;

  第五条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处罚时,应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决定,由德育处批准,对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处以勒令开除处罚按本章程第九条之规定进行。

  第六条学生会每学期末评出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绿苑文学社社员、优秀卫生检查员等并予以表彰,优秀称号的颁发由各部部长、年级学生分会主席推荐,校学生会主席团审核、德育处批准后生效。

  学生会考勤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

  (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默认。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学生会考勤制度 7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校、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三)学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 指导老师 审查。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部,以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等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

  (2)惩罚

  ①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全会通报批评: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 合肥 市 蜀山 区 第五十中学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考勤制度 8

  一、总则

  (一)绩效考核制度简介及重要性

  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战略目标体系及其目标责任体系、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等内容,其核心是促进学生干部能力的提高,收集、分析、传递有关个人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等方面信息的过程。为使学生会成员加强提升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学生会活力,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此办法。

  (二)考核对象

  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是确立和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绩效考核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科学及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绩效考核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全面的反映学生干部的真实情况,还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3、结果公开原则

  绩效考核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保证绩效考核民主,防止绩效考核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种种误差,以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并向被考核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等。

  4、客观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应根据明确规定的`考核标准,针对客观考核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四)相关硬性考核条件:

  1.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有挂科者,考核结果不得优秀;

  2.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建议其辞职。

  二、计分准则(每人初始分数为100分)

  (一)政治态度及思想素质

  1、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配合党、团组织,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热爱祖国。不符合条件者酌情扣1-10分。

  2、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相关规定,顾全大局,广泛联系群众,集体荣誉感强,时刻为集体着想,为集体争得荣誉。

  3、行为文明,包括形象、语言、日常表现有无不文明行为,表现恶劣者予以酌情扣分。

  4、对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的监督酌情加减1-3分(注:日常行为包括平时言行,举止及日常行为习惯等)。

  5、对所在部门干事的思想教育积极,部长以身作则,规范日常言行举止,若部下干事有违规违纪者,经查明确认,该部门及副部长将承担一定责任,并根据情况,酌情扣5-10分。

  (二)工作情况

  1、主席团安排的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主席团的工作安排,造成工作失误或延误工作的,酌情扣1-3分。

  2、工作效率

  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尽量少占学习、自习时间,高校自律,对限定时限,的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不擅自延期,无办事拖拉散漫现象,并经常能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工作成效

  在活动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使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活动后给人良好的印象,发扬并宣传学生干部的良好品质。

  4、工作作风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能虚心听取大众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能经常反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部门干事及同学,时常了解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常向上级汇报使工作更加完善。

  5、工作中的协作精神

  工作中顾全大局,从整体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出勤制度

  1、活动的准备

  ① 出勤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场签到。活动结束签退后方可离开。

  ② 例会未能按时召开,且未能给定期给部门干事布置工作,经核实,将酌情扣3-5分; ③ 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④ 开会时,应做好会议记录,带好记录本和笔,且提前十分钟到场,勿必把电话调成震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要保持会场秩序,否则扣2分;

  ⑤ 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主席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

  ⑥ 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2、活动的参与

  a.对于学生会要求必须参加的各种活动应准时到场,活动结束签退后方可离开。 b.有事者应向负责人请假,应到未到者扣4分,请假扣2分。早退迟到者未请假各扣2分,请假者扣1分(酌情)。请假三次以上者扣2分。

  c.活动过程中,学生会成员应注重个人行为的规范,如出现不文明行为,如大声吵嚷影响秩序,破环公物等,酌情扣分(3-5分)。

  d.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e.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干部之间的关系;

  f.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

  (四)工作证使用

  1、学生会各项活动(包括大型活动、活动的准备和参与、值班、查岗等)必须佩戴工作证,不按要求扣2分。

  2、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工作证使用条例》,否则予以酌情减分(2-5分)。

  3、未能及时归还工作证或归还数目不足的部门,负责的副部长将扣2分。

  三、实施细则

  (一)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及格。

  注: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5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凡一学年考评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将给予一定处理。

  考核成绩先于学生会例会公布,定期评选最佳部员及选举年度学生会最佳干事,每期评选结果将在学生会办公室展板予以公示,接受全体成员监督,有异议者请与两日内找主席团核实。

  四、年终评优

  (一)评选对象:所有参加考核干部。

  (二)评选要求

  1、量化考核成绩优秀。

  2、出勤率满勤。

  3、平时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4、能热心的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好,工作任劳任怨,并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6、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克己奉公,多办实事,与他人有合作精神。

  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积极地参加所在院系、班级的各种活动,并与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策划人:组织部章陈建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会考勤制度 9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人数,将根据每学期具体情况而定,届时由办公室事先公布评奖方法及细则)。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于思想不过硬、道德水平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3、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4、学生会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成绩平平、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予以劝退。

  5、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对学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或成绩太差者,予以劝退。

  6、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7、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8、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9、学生会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

  10、两次警告折合一次记过,两次记过将予以除名。一经除名,学期末校团委、学生会不予以资格认定,并不出具相关证明。

  11、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管副主席同意后,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任一部长提出,经主席团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常代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12、本制度作为每学期期末综合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标。

  13、部长评优制度包括部长答辩(占30%)、第一学期表现(占30%)、第二学期表现(占40%)。其中第一、二学期的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主席团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总分=答辩×30%+〔第一学期出勤×30%+(第一学期主席团评分×50%+第一学期部长评分×50%)×70%〕×30%+〔第二学期出勤×30%+(第二学期主席团评分×50%+第二学期部长评分×50%)×70%〕×4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4、干事评优制度包括干事答辩(占30%)、本学期表现(占70%);本学期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主席团部长评分和干事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答辩×30%+〔出勤率×30%+(第二学期主席团部长平分×50%+干事评分×50%)×70%〕×7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5、本制度解释权由主席团授予办公室。

  16、本奖惩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会考勤制度 10

  一、每周举行一次副部以上全体人员工作例会,时间定于每周二16时40分,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团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18时,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门工作例会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案,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四、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信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五、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有明确的议题,会前由主席团确定议题。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4、办公室在会前组织签到,部门例会自行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团请假。

  2、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4、会议上语言文明。

  5、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无声或震动。

  学生会考勤制度 11

  第一章 学生会会员

  第一条 肥合六中的学生都是六中学生会的成员,承认学生会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积极的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努力学习、积极锻炼、强健体魄。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虚心学习。

  乐于助人,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配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学生会的会议和校内媒体上,参加关于学生会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的讨论,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学生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学生会的权利。

  第四条 对于模范履行学生会义务在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学生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章程、学生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学生会的.组织制度

  第六条 肥合六中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其基本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七条 学生会的工作人员都由选举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各级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九条 学生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按自觉自愿的原则,差额选举产生。

  第三章 学生会的干部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的干部要做同学们的表率,模范地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为广岛同学服务的精神。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政治科学文化知识。

  (三)作风要扎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义,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第四章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

  第十三条 班委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全班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团及学校各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同学自身的积极作用。

  (三)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配合班主任坚决同各种违法放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参与和配合班级管理,为班级老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六)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监督广大同学切实履行义务,保障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对表现良好的同学和班委委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暂时表现不佳的同学提出批评但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章 学生会的对外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在认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时,努力广泛的联系,博采众长、学习他人,争取工作的更大进步。

  学生会考勤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础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础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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