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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2 01:50:35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26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26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

  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4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条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七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8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0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1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标及内容: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3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4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5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6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7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不安全因素

  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及文件,认真执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3、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运行,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领导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丁宏标

  副组长:陈建华、陈锦标

  组员:杨继平芦阿季纪维尧李凤林林艇

  职责:

  (1)负责对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理和决策。

  (2)负责审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和实施。

  (3)负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和控制情况,对下达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核查。

  (4)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5)负责应急救援的启动、指挥和综合协调。

  (6)负责奖罚事宜的研究和决定。

  4、项目经理职责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目标责任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业,严格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⑶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施工技术措施。按规定要求审批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⑷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隐患事故管理规定,做好急发性事故的专项处理。

  ⑸负责组织特殊工种每周一次,一般工种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建立活动记录。

  ⑹负责组织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带病作业。

  ⑺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⑻接受工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本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5、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⑴对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负技术责任。

  ⑵对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制度、规定等及时向职工、民工传达,贯彻执行。负责职工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和考核工作,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亲自编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安全施工。

  ⑶对重大起重作业及其它危险作业要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认真审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时亲自指导施工。

  ⑷经常督促检查各种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不带病作业。

  ⑸参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⑹负责指导各工种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图纸,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重大事故要亲自填写事故报告。

  6、专职安全员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马上制止。不听劝阻的,有权先停止工作,然后向施工员讲明情况或直接报告项目经理。

  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对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要亲自检查指导,协助现场指挥人员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⑷参加工地召开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讨论,并参与制定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及时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和安全月报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场的二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技术台帐。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周”活动的情况。

  ⑺协助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⑻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7、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⑴对本班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起到日常的检查监督作用。经常检查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情况,督促职工、民工做好安全设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协助安全员或班组长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并带头模范地遵守,对违章作业者进行批评教育,予以制止。

  ⑶帮助班组长坚持开展好安全日活动。填写和整理班组施工安全情况。

  ⑷帮助和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⑸经常检查班组内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认真整改。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⑴在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技术上接受安全员、施工员指导,组织本班工人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规定,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⑵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根据本班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和体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坚持班前安全交底,检查工作场所安全情况和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的完好情况;班后小结和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严禁违章和冒险作业。

  ⑶督促检查本班职工、民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责解决

  本班组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的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

  ⑷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⑸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组织本班组工人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办法和预防措施。及时正确地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9、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现场照明用绝缘胶线,不得用花线、塑料胶芯线。

  (3)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未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操作工作。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6)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7)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8)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9)配制环氧树脂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10)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气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以上触电保护,杜绝漏保护范围。

  (13)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保安器必须分开,保安器必须选用省级审批许可生产的产品。

  (14)电工要做好钢脚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设备接零保护。接地与接零不得在一个工地同时混用,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罗纹钢,电阻要符合要求。

  触电保安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保证安全使用要求。总配电箱第一级动力用电触电动作在电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电必须在30—50MA及以下,开关箱内触电保安器规格应在施工机具配套,一般机具(拌和机、卷扬机)应选用≤30MA触电动作电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动器、潜水泵、水磨石机及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15MA触电动作电流。

  10、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有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续把线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接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接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5)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7)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8)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焊接。

  (19)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20)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接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安措费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提取安全措施专项费用购买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绳、安全带、高频无绳电话以及应急救援措施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成立应急救援小组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和培训是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领导和职工做好劳动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新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工人教育、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充分运用工地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才能进入操作岗位,项目部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要对新工人、农民工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和工种安全规程教育;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要对初次进入小组的生产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对老工人要经常进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队必须把“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成比较永久固定的标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对违反“六大纪律”、“十个不准”者,经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一般工种坚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工种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地进行,并做好记录。

  6、各施工队对配属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职工一样要求,严禁“以包代教”。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检查使施工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人的行为、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卫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与未然。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季节性检查和预防性检查等。

  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室人员组成。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工点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5天,要求安全员经常性的现场查询检查监控。

  4、安全检查小组随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负责整改工作落实,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应和施工作业队一起想办法,指导帮助、监督施工作业队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5、对船舶作业施工队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

  6、对危险物品及重点风险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从预测分析到全过程监控的办法,运用科学的监控和检查手段,控制重点部位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与未然。

  7、在检查中出现安全技术措施未能到位,机械、电气设备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等,应及时向施工队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8、各施工队成立由队长为组长、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员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

  9、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检查规定,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机械、电气等,尤其是对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队、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的检查制度。每月过一次安全日活动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10、施工作业队安全员协助施工队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11、各类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统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12、各级安全员发出整改通知单后,整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对实施有困难的项目应排出整改计划。

  13、完成整改工作,并验收后,须要填写“整改反馈单”和整改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报安全科。

  14、对严重影响施工安全隐患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项目部将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队必须限期整改和解决,对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15、安全生产中碰到需要有关部门解决或者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安全业务单”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16、对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以种种理由拖延、刁难落实整改工作的,将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保证安全检查的实际效果。

  17、安全检查奖、罚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船舶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2、船舶机械设备操作工和维修工必须按规范操作和维修。

  六、“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按照象山大目湾新城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七、工伤保险缴纳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一时有困难的可以考虑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和分散工伤事故所带来的风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负责。

  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项目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带,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眼镜、口罩、专用胶鞋、水上作业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现场安全员及时搜集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格证等资料存档。

  九、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即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及危险隐患采取有利措施消除隐患。

  十、事故报告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队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和人身伤亡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小时内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必须保护现场,划分安全区域;进行有关善后处理;对现场进行治理整顿,保证后期施工安全。

  2、项目部对于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等情况,经发现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事故应急抢险和救援管理

  项目部对各水上作业的施工队船舶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救援设备及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应抢险急救援培训,确保在施工当中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十二、安全奖惩制度

  项目部凡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责任,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和态度好坏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依法惩处。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必须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并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应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在门上挂牌标识,各船舶应有禁烟火牌,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告牌。

  十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按各施工队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待该工程施工完成,无安全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

  十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应当在每周或半月召开一次。各施工队负责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参加例会。建立例会制度,开会时建立签到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归入安全生产台帐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及精神,计划、实施本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程序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月月底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底召开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2月中旬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4)参加会议的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议程。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议程以总结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2)提出各生产班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需要改进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工作作风。

  3)解决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4)制订下个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

  发生员工死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生产环境等事故调查分析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9

  1、为搞好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费用能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应按国家规定计提,按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安全生产费用优先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整改。

  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安全生产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费用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6、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支出、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身、工程、设备“三大安全”,也为了贯彻落实《机电处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安全员):

  成员: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与各班组和成员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靠实分解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让每个人真正的.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及问责机制,强化岗位职责和班组目标责任。

  三、周密部署,组织业务培训。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做好安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活动。

  四、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1、依照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奖励与处罚。

  2、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年度相关内容的生产考核指标,按局处有关规定兑现奖金和绩效工资。

  3、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当年不能评优评先。并将按扣分情况发放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量化考核表详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1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xx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月初(暂定为每月的一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班组每天上午交接班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等,车间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生产班组值班班长。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xx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车间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2

  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

  三、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隐患,矿对相关责任人按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矿领导进行考核。

  五、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头、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建设边整改,停产后报矿有关领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各类检查的建档工作,检查档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单位、现场隐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验收人员、奖罚情况等,以便各级领导检查备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3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

  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

  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5、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况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4

  为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时间要求

  除了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人每次安全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初聘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参加人员

  公司全体员工及全体驾车驾驶员及押运员。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内容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突发事故的应对、驾驶常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相关内容。

  及时通报各类交通事故情况、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四、制度保障

  公司领导、安全员在举行例会之前,要对学习内容做好准备,做到心里有数,内容丰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顺利开展。

  五、学习方式

  学习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采取观看光盘、听录音、看录像、经验交流等形式,也可采取集中教育可走访教育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人员管理部门规定的外出培训。

  六、公司要对安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参加人员须签到,对召开地点、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学习内容、考勤作详细记录。

  外出安全培训须做培训备案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做好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范围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以及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都应当公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六)安全生产统计信息;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等。

  二、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局网站,柳州安全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程序

  (一)对日常编制的文件,在发文稿纸上注明公开的方式;对其他拟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信息审批表上注明公开的方式。

  (二)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必需经科室领导核稿,分管局领导会签,局长签发后方可公开。

  (三)拟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交相关单位、科室和人员进行公开。

  四、保密要求

  拟公开信息的起草人及相关审批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是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公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公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见谈话。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约谈:

  (一)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的;

  (二)发生重伤事故的,频繁发生轻伤事故的;

  (三)安全生产问题较多,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的;

  (四)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发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与约谈对象约谈。发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与约谈对象约谈。

  第四条 约谈对象

  (一)发生事故或存在问题的项目经理、分包单位负责人;

  (二)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第五条 约谈前,公司向被约谈单位发出约谈通知。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约谈事项基本情况、经过、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条 约谈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事故的情况或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内容包括:原因及处理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形成书面约谈记录。

  第七条 被约谈单位应当在约谈后 7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质安部写出约谈要求的落实情况报告。

  第八条 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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