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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时间:2023-03-27 04:03:0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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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精选11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精选11篇)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1

  一、经费管理原则

  1、遵守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节约原则,加强我院各项经费使用和报销的管理工作。

  2、本规定所指经费包括行政公用经费、新上专业开办费、第二课堂活动经费、院创收经费和其他属于学院统管的经费。

  3、全院经费使用管理由院长负责,院长会同书记审批报销。

  4、各项经费使用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管理办法,未经预先申请批准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二、行政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1、行政公用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各项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2、行政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院系日常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邮电通讯费、用车费、打印复印费、清洁卫生费、接待费等)。

  3、行政经费的使用必须与院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特别是采购、用车和接待,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审批管理手续。

  三、采购管理办法

  坚持购前审批,购后验收制度。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

  2、超过500元以上的采购,尤其是单件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物件购买,由院办公会议定后方可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入帐;

  3、为了加强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大件物品采购应由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参加;

  4、院长批准报销时应指明列支经费的来源。

  四、新上专业开办费管理办法

  1、新上专业开办费由院统一管理,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

  2、用于采购的费用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3、用于学术会议的费用按有关学术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4、其他需从开办费中开支的费用,由院长提出建议,院务会议做出决定。

  五、学术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1、学术会议经费来源包括学校下拨的'出差费、新上专业开办费中用于学术会议的部分、院创收增拨部分;

  2、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经系主任推荐,由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同意并报请院长批准,没有经过批准的学术会议,费用一律自理;

  3、学术会议经费实行额度管理,分管院领导在批准参会时应同时规定经费额度,一般不允许超过经费额度,特殊情况超过额度时,必须说明理由,并经院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4、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差旅报销的标准,不能超标。

  5、会议期的旅游娱乐项目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资料费、会务费除非在会议通知中有明确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六、创收经费管理办法

  1、创收经费由院长统一管理,分项目具体实施。凡项目本身发生的费用在项目收入中预先开支,待项目完成结算后,将净收益转入学院统一使用与管理。

  2、对联系有偿项目人员给予信息费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创收项目的费用开支由项目负责人安排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费用开支,由院长直接审批;创收项目总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标准,由院务会议审批。

  4、院里使用未结算项目的经费(即不是直接因项目本身而需开支的费用),要在财务上予以区分,以便项目核算。

  5、院创收净收入主要用于院里发展事业(包括教学、科研、职工福利、改善办学条件等),在使用上应与公用经费分开,由院长核批。如需增补公用经费,应经过院务委员会批准。

  6、院创收收入和支出情况定期向全院教工报告,增强透明度。

  七、第二课堂经费管理办法

  1、第二课堂经费包括学校按学生人数下拨的经费和院根据财力增拨的经费及专项捐助经费。

  2、第二课堂经费的开支由学生办公室列出计划,报院长核批。

  3、用于采购的经费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结算报销由院长签批。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2

  为节约学校的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分清责任,明确审批权限,确保学校经济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管理归口

  1、学校办公室归口管理经费

  (1)汽车燃修费:汽车修理费、燃油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等;

  (2)招待费;

  (3)电话、邮寄、网络费;

  (4)评优评先等部门及个人综合奖励费

  (5)报刊杂志,文印复印,宣传资料费;

  (6)学校绩效工资(含课时津贴,考核奖,加班费,午餐补贴、职工福利费;子女保育费、职工困难补助费)

  (7)社会保障费:离退休金、离休经费、退休经费、离退休其他支出、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

  3、总务处归口管理经费

  (1)教职工基本工资;

  (2)基建费;

  (3)财务软件升级、电汇手续费等日常财务费用;

  (4)学校临时工、学校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公费医疗等相关费用

  (5)设备购置费:专业设备、家具、用具购置费;

  (6)低值工具及办公、维修、实习用材料的采购费;

  (7)总务处小工劳务费、采购物资运输费,材料加工费;

  (8)水电费。

  4、教务处归口管理经费

  (1)专业与课程建设费;

  (2)教学改革专项费;

  (3)外聘教师酬金;

  (4)教师代课费;

  (5)高中考及教师竞赛等专项奖励经费;

  5、科科处归口管理经费

  (1)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目竞赛费用及获奖人员费用;

  (2)课题费;

  (3)校本课程开发与课时费;

  (4)论文奖励费。

  7、督导室归口管理经费

  (1)教研督导业务费;

  (2)图书资料购置费;

  (3)教材费、作业本费;

  8、政教处归口管理经费

  (1)班主任津贴及考核奖励费;

  (2)招生费用;

  (3)班级及学生奖励费;

  (4)学生助学费。

  9、团委归口管理经费

  (1)团费;

  (2)学报编辑费。

  二、经费审批程序(增加相关程序说明)

  由经办人签字,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核,归口部门分管副校长审批。后经学校分管财务校长、校长签批。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3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室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财务室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位综合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表态,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科技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部门调整、校区的发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一切手续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实行指标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第六条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第七条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一年不超过50万元,凡超过50万元,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八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对项目使用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第九条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专项经费支出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各项经费执行部门对经费的使用情况按季汇总和上报。

  第十一条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同时根据有关情况争取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

  第十二条项目完成后,由学校工作小组按项目要求对其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并由审计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同时将项目完成评审和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以专项项目申报挂钩。

  第十三条项目因故终止而造成的损失,由财务处及时清理帐务,由学校领导小组对其进行清查审计。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损失的,将追究项目负责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起试行。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5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教师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6

  第一条 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按省示范性高中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和专门功能室,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硬件和手段现代化。

  第二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电教室、专用教室、电脑室及运动场地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使用各专门功能设施需预约,并指定责任人。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提高效益。

  第四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条 学校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学杂费收入用于补充教育经费。

  第六条 严格按省、市、县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凡代收代支的项目,每学年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或助学金。

  第七条 开展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学。

  第八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好经费。每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7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及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须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经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立即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

  (1)国家的方针、政策。

  (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

  (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

  (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

  (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

  (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

  (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

  (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

  (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xx盗窃等问题。

  (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

  1、原始记录名称;

  2、填制日期;

  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

  4、原始记录编号;

  5、经济业务内容;

  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

  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

  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

  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

  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

  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

  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

  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

  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

  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9

  财产管理:

  1、班集体财产:开学初交到班上,后勤作好登记,由班主任签名接收;期末由学校验收。如果完好率:中学达90%奖励20元,达95%奖励50元;小学达95%奖励20元,达98%奖励50元。期末如达不到以上标准,每下降5%,扣期末班级评比5元。

  2、教师财产:每个教师分的办公设施,调走时必须如数完好交回学校,如果没交回,则照价赔偿。

  就餐管理:

  工会活动,每学期最多一次,超过的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

  报销方法:(1):同级来访,每人次8元。(2):乡级来检查:每人次10元。(3):区级检查:每人次12元。(如有特殊检查,可适当放宽4元/人次)。

  参加人员:三位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员。

  包车制度:

  校长包车必须经教代会批准。

  其他人员包车必须经校长批准。

  用水、用电管理:

  为了使教师与学生节约用水用电,从XX年春期开始,用水按2。5元/m3计算;用电按0。47元/度计算。

  教师办公用电每人每期补助50度。

  教室的照明原则上在第一节下课时必须关灯,如确实看不见的`时候,再开灯。

  教室做到随手关灯。没有关灯的班级,每次扣2分。三位校长、行政值周、后勤人员每天检查。

  为保证安全,学生寝室不允许用烧水的电器烧水,发现一次,扣该学生所在班级操行分5分。

  通讯费:

  通讯费从XX年1月起:校长报100元/月;副校长报80元/月。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学校内部议事和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正确的意见和经验,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校委会的作用,根据敦煌市七里镇中学的实际情况,需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接受教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公共政府的要求,按照早编、细编部门预算的要求,学校将于每年5月份开始编制单位部门预算。

  管理制度

  (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

  (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全年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局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并上报教育局。

  (四)学校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二、重大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校长决策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经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三)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相关预算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上报教育局项目基建处备案审查。

  (四)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协议。

  (五)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

  (六)工程结束,决算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算审计。工程决算费用严格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清帐,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上通报。

  (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所做项目的合理性,是否通过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是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对工程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开工前是否签定合同、制定预算,工程进度、质量,工程结束是否有决算、是否通过审计。

  三、大额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学校采购,需按程序操作。各部门提出的正当采购要求,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批准,纳入学校预算,制定采购计划。

  (三)经费在500元以下的支出,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学校总务处呈报校长室,校长同意签字方可采购。

  (四)经费在500元以上的支出,由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讨论决定,经通过后进行采购。

  (五)对于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总之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都采用校务公开等形式对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民主监督。做到"三公开":决策前征集民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决策后实施评价公开。

  专项平安校园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篇11

  为节约学校的`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分清责任,明确审批权限,确保学校经济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管理归口

  1、学校办公室归口管理经费

  (1)汽车燃修费:汽车修理费、燃油费、年检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等;

  (2)招待费;

  (3)电话、邮寄、网络费;

  (4)评优评先等部门及个人综合奖励费

  (5)报刊杂志,文印复印,宣传资料费;

  (6)学校绩效工资(含课时津贴,考核奖,加班费,午餐补贴、职工福利费;子女保育费、职工困难补助费)

  (7)社会保障费:离退休金、离休经费、退休经费、离退休其他支出、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

  3、总务处归口管理经费

  (1)教职工基本工资;

  (2)基建费;

  (3)财务软件升级、电汇手续费等日常财务费用;

  (4)学校临时工、学校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公费医疗等相关费用

  (5)设备购置费:专业设备、家具、用具购置费;

  (6)低值工具及办公、维修、实习用材料的采购费;

  (7)总务处小工劳务费、采购物资运输费,材料加工费;

  (8)水电费。

  4、教务处归口管理经费

  (1)专业与课程建设费;

  (2)教学改革专项费;

  (3)外聘教师酬金;

  (4)教师代课费;

  (5)高中考及教师竞赛等专项奖励经费;

  5、科科处归口管理经费

  (1)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目竞赛费用及获奖人员费用;

  (2)课题费;

  (3)校本课程开发与课时费;

  (4)论文奖励费。

  7、督导室归口管理经费

  (1)教研督导业务费;

  (2)图书资料购置费;

  (3)教材费、作业本费;

  8、政教处归口管理经费

  (1)班主任津贴及考核奖励费;

  (2)招生费用;

  (3)班级及学生奖励费;

  (4)学生助学费。

  9、团委归口管理经费

  (1)团费;

  (2)学报编辑费。

  二、经费审批程序(增加相关程序说明)

  由经办人签字,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核,归口部门分管副校长审批。后经学校分管财务校长、校长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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