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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5 19:59:02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财务管理制度1

  为规范酒店的财务运作及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酒店业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帐单据。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主管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帐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帐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报帐中”字样。

  2、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帐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第二条如果需报销的原始单据遗失,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酒店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已由银行付款,需进行报帐核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须凭加盖对方发票章(或财务章)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专题说明进行核销,同时对经办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对不真实、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帐;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要求出具单位或填报人重开或更正(金额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章。

  第四条 严格执行报帐期限规定,及时进行报帐。

  1、差旅费借支必须在返回酒店五天内报帐,其他现金借支十天内必须结清。

  2、领用的转帐支票,经办人员必须在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直接由酒店汇往各往来单位的款项,记入经办人员往来帐,经办人员必须在付款后(或货到,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

  3、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部门结清财务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费用单据超过二个月的,不予报帐。

  第五条严格执行酒店的审批规定,所有开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酒店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各项费用开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必须填写酒店现金报销单;

  第七条已取得结算凭据的报帐业务,必须填付款申请单;未取得结算凭据的付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待货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经办人取得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或工程验收)手续,填写报销单办理报帐手续。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审批规定及流程

  第八条 报帐审批规定

  1、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控制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日常费用,直接由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控制审批。

  2、车辆保养、改装或维修,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逐级上报,。

  3、酒店各种办公、印刷用品、小车过桥及汽油费用、电话费(含个人手机话费)等所需资金的支出,由酒店办公室管理及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4、酒店日常经营所需的水、电及零星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工程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5、酒店日常购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销品、宣传品、电脑设备及耗材等用于经营的物资,由采购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6、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所有需支付的资金(除临时处置资金外),均通过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统筹安排。

  第九条 报帐审批流程

  1、员工因工发生的日常费用必须按规定事先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应逐级上报上级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到严格控制,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发生。

  2、凡涉及购买物资的部门,应预先提交申请报告,根据报帐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审批人批准后,由酒店指定的部门负责签定合同(除零星采购以外,所有采购业务均必须签定采购合同)、购置及报帐。

  3、各级审批人出差期间,对必须开支的款项可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审批职责。授权书上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范围、期限、被授权人等主要内容。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另一份交财务部门存档。

  第三章 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十条每年元月10日前,酒店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提出当年资金总需求预算方案,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十一条各酒店根据集团总部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资金预算计划,每月将酒店节余资金汇总使用。

  第十二条酒店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需求计划,并将总资金预算计划分解到各需求部门。

  第十三条按照确定的分部门资金需求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的运用。

财务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酒楼的实际情况,对酒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酒楼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如确实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由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名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区域经理审核后,方能付款。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区域经理,费用开支经区域经理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餐厅经理签名,区域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计划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区域经理审核,再由区域经理上报公司促销主管审定,经促销主管审定或酒楼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的方式、促销的费用、促销的`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以下,由餐厅经理报区域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规定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区域经理、电工因公到餐厅出差的费用回酒楼报销,不得在餐厅报销费用。

  2.餐费补贴,出差至本地区以外的各餐厅,每人每天可领用内部餐票两张,至岛外的各餐厅每人每天可领用内部餐票一张。

  3.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的士,若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区域经理全年可凭有效的正式发票报销交际应酬费,按月平均,每月200元以内。

  2.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日营业额超万元)餐厅全年按月平均,每月分别在200元、100元以内。其他餐厅全年按月平均,每月50元以内。

  3.交际应酬费的用途:用于与酒楼和餐厅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酒楼、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300元以内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即可购买。超过3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物资保障中心采购(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按先入后出的原则办理。

  3.对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由餐厅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登记注册,可以维修的、还有残值的拉回物流中心,不能维修的、没有价值的由区域经理监销。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食品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区域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公司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20xx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区域经理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区域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酒楼或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物资保障中心的营业外收入不能参照餐厅的“营业外收入”管理,其营业外收入全额上缴财务部管理,所需的集体活动经费由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核拨。

  5.财务部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稽查,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3

  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之一,是鼓励会员单位、企业界合作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本单位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二)本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社会各界赞助。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参加的某某活动,事后将活动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汇报,同时在理事会上报告情况,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外科技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捐赠属本单位所有,必须交回本单位。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报告本单位领导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章程和七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本单位活动,支持配合本单位工作。对热爱本单位、支持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本单位应予表彰奖励。

  (二)本单位设立“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三)对不关心本单位的发展,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员工,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撤换或解聘其在本单位的职务或工作。

  对玩忽职守,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做好收取费用的工作。学费按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执行。

  (三)本单位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行活动的经费;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举办刊物、编印书籍所需的稿费、编辑费、印刷费等;

  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置费;

  7、开展其他活动必要的经费。

  (四)本单位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管理由校长(所长、主任…)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务收支帐目,会计、出纳必须分设。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报告。

  5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五)本单位财务,按规定接受审计。

  六、诚信自律建设制度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性活动。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对和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部竞争。

  (五)、制定完善本行业和本单位内的诚信自律建设制度或自律公约,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人事、劳动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和保障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程序和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七)、按要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准确申报各项收入,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不偷漏国家税费。

  (八)、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财务报告及时全面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九)、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票据,不违法、违规使用票据,要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行使各项权利,有关记录和资料齐全、规范。

  (十一)、坚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七、信息披露制度

  (一)、本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二)、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单位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

  1、本单位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举行的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重大活动,财务状况、承诺服务项目等。

  2、筹资和接受捐赠随时将筹资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披露。

  3、承诺服务项目,应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众披露。

  4、本单位章程、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予以披露。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及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6、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应遵循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具体行为发生的前后的2日内进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本单位理事会进行审查通过;

  3、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予以披露。

  对玩忽职守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者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4

  1、负责总账报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完善公司核算体系,建立全公司核算政策,指导规范公司的业务核算,确保公司各类业务核算合理规范,实施有效财务管理。

  3、编制全公司合并报表及相关收入费用分析,定期从财务角度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成果进行分析,为管理层决策输出有价值参考信息;

  4、负责内控流程梳理和工作流程优化,及时更新财务日常制度,编制岗位操作手册加强财务部门工作专业度。负责科室团队建设,做好内部培训,促进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

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企事业组织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3、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经费需求和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4、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资产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5、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或总务部门统一管理。

  6、中小学经费由县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

  7、各中心小学和中心学校负责所属村小及教学点的财务管理。

  8、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按《会计法》规定执行。

  9、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10、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1、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12、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由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

  13、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政策调整,可申请调整预算。

  14、中小学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还需向县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按年度或学期报送用款计划。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15、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6、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管理。

  17、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8、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19、中小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20、中小学校年度经费结余,除专项资金按国家规定结转使用外,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21、中小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设置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

  22、资产是指中小学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3、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应及时调帐。

  24、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期限内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5、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签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人修购基金。

  26、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27、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

  第六章负债管理

  28、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29、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七章财务清算

  30、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31、中小学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32、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合并、撤销和成建制划转三种情况处理。

  第八章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

  33、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34、中小学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5、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36、中小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仅。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九章附则

  37、各中小学校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8、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7

  1、本组织的经费均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负责统筹,养殖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2、需用资金时,无论数目大小,必须向理事会申请,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审批。

  3、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任何人不得刁难和阻碍。

  4、单位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申请,理事长审批后购置。

  5、报销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理事长签字后,会计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严格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6、客户来本组织办理业务,确需就餐的应经理事长批准,具体业务科室人员方可安排就餐。

  7、对上级批准的项目经费,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借用。

  8、秘书长和财务理事长要定期核对账目,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账目要具体、清楚,各项经费开支要注明去向、负责人和日期。

  9、为使账目明确,监事长要定期组织监事会人员查帐。

  10、每年初,财务理事长应根据上年开支情况和本年度活动计划,作好经费开支预算,报理事会审批。

  11、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县xx绿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县政府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猕猴桃的种植、推广;农业产业投资;非融资性担保等业务,归属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贵州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五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六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二十六条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二十八条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年度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职权

  审计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是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工作组是针对某一审计项目组成的临时性审计工作机构,负责某一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等工作。

  (三)审计工作组组长是审计工作组的业务负责人,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审计计划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审计工作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详尽的审计报告;

  4、对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提请公司领导做出制止决定;

  5、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工作状况,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

  6、组织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审计工作组成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具体实施对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3、具体实施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

  4、具体负责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审计人员的权力

  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权力:

  (一)组织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三)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及时提供与被审计项目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五)对有关事项展开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七)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八)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计人员的责任

  (一)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审计制度、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三)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严谨性负责。

  第三章 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审计对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四)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审计范围

  (一)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决算;

  (三)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四)开发项目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六)企业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七)其他认定应当审计的事项。

  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全面预算;

  (四)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

  (五)公司内部材料价格信息资料库等;

  (六)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及投资计划;概算批复及概算调整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工程设计、竣工图纸、设计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及其它有关签证;全套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会计纪要和验收证书;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及取费证书;

  (七)自建设之日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它与工程财务核算有关的资料;已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垫付材料款清单;项目部初审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第四章 审计类型、方式

  公司审计类型包括:

  (一)日常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是指对公司开发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四)其他专项审计

  1、任期审计。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和效益性,以及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公司审计方式有:

  (一)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二)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所在地进行审计,后者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协助提供生活条件。

  第五章 审计内容

  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全面预算执行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三)资产管理情况;

  (四)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六)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七)各部门、下属单位领导离任审计;

  (八)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十)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章 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

  (二)书面通知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三)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四)提出审计报告,经公司领导层审核同意后做出审计结论。

  (五)下达审计决定。

  (六)复审。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如果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审。

  (七)进行后续跟踪审计。

  审计过程注意事项:

  (一)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部门/人员出示由总经理签发的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三)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四)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应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五)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提出制止意见。

  第七章 审计档案管理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审计原始资料。

  审计档案管理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审计人员有权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之遵纪守法、取得突出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情况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为(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拟订、解释、修订。

  本制度下发后执行。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财务部

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区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中学工会主席的审批权限为10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6、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账户,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财会工作,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勤俭节约的原则。

  9、制订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调整预算,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区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11、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工会收入管理

  12、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月按照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账,工会用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拨交经费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按学校每月工资总额的2%,拨付给工会。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用于本级工会活动开支。

  14、上级补助收入,是核算上级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基层学校工会应积极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帮助。

  15、行政补助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种收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

  17、会员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在使用上,要进一步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使用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做到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实现无赤字,无结余。

  18、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费用。按照工会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等应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

  19、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用,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掌握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把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照顾落实到位,同时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2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不超限额。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账面使之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

  23、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原则上杜绝代领现金支付方式。

  24、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5、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26、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七章财务稽核管理

  27、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登记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账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与出纳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该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账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8、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9、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

  30、基层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3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作用,认真落实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3、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同时和各种资料均要按会计档案要求保管年限为十五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3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学校工会主席及会计主管人员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35、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章财务监督

  36、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7、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8、建立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附则

  39、本制度与上级部门的制度有矛盾时,以上级部门的制度为准。

  40、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12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营养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医院营养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医院营养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医院营养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员工和病人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医院营养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物资定点采购制度。如米、油、肉、面、燃料等大宗商品由食堂定点采购或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物品采购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食堂各班长提出的食物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领班审校无误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医院营养食堂主管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医院营养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员工和病人及陪护外人员的就餐收入,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确认当月伙食收入。医院营养领导工作餐费及招待费视同当月伙食收入核算。

  (二)外单位营养在我医院营养食堂就餐,应首先由食堂管理人员为其办理饭卡,做好登记,进行饭卡充值,待月底汇总后由食堂财务员直接找外单位收取,每月5日前外单位必须全额付款,否则停止为该单位人员进行饭卡充值。

  (三)零星人员就餐,食堂管理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为其开具收据,然后进行饭卡充值,将现金登记入账。

  四、医院营养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医院营养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医院营养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医院营养食堂聘请职工的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的购入,按实际支付的价格计价。物资购入时应填写食堂物资入库单,并经食堂主管或财务验收、过秤签字后入库。

  现购现用物资的购入,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食堂主管签章,并记入账簿。

  (三)食堂菜类的采购由专职采购员到菜市场采购,并填写“食堂物品采购单”,由验收人及食堂负责人签字,经常采购的米、油、面粉、肉、面粉等大额采购项目实行定点集中采购。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票据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杜绝购少报多或品名不符现象。

  (四)付款:对定点采购的物品执行定期付款制度,经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发票填写准确、完整、规范)的物品,由各班长签字,食堂主管签字同意后,交财务办理银行转帐手续,非特殊原因不得支付现金。对蔬菜、副食以零星为主的'采购,采购员凭各班长填写的计划单,经食堂主管同意后,可以领取核定的备用金(以3天的零星采购量为限)。每周二、五凭有较发票向财务报帐。报销的发票先经班长审核签字,食堂主管审核签字,财务核实发票无误后方可支付现金。对手续不全、发票不规范的,财务有权拒绝支付现金。

  五、医院营养食堂财务收支结算管理

  (一)医院营养食堂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二)食堂成本实行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每日营业结束后,将当天营业收入和采购支出情况及时汇总,做到日清日结,每日编制盈亏计算表,每周将盈亏计算表进行汇总编制食堂周报,月底按照食堂周报汇总计算出“月份食堂经营情况汇总表”,报告食堂主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六、医院营养食堂资料档案管理

  食堂的原始核算资料,由食堂负责人每月装订成册,月底和“月份食堂经营情况汇总表”一起保存。

财务管理制度14

  1、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2、根据会计制度,定期汇总会计凭证,并与科目明细账核对相符;

  3、企业管理费核算,认真审核收支原始凭证,账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账目清楚,数字准确,结算及时;

  4、每月各项按规定进行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

  5、公司税金合账的登记和税金的交纳;

  6、银行、财税、工商相关业务办理等;

  7、公司各部门的.费用报销业务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15

  1、协助做好自有资金管理,做好公司自有资金规划,合理进行资金分析及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管理,与各金融机构、银行及相关机构联络、接洽;

  2、协助做好公司内部成本费用管理,负责具体草拟成本费用管理相关财务制度,对相关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及管理;

  3、负责税务管理,做好公司税收筹划,组织开展日常税务管理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及地方各项税收政策,保持与财政、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

  4、做好财务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数据库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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