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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9 18:06:03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项目管理制度1

  1、学校德育管理领导小组确立实施项目。

  本年度确立的德育项目共有:践行《文峰学子规》、天天故事会、校园环境建设、成长展示板、补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班主任考评、周评课、环境卫生、进餐纪律卫生、学科德育、德育基地建设、课堂纪律管理、办公纪律、德育创新工作、学风建设、教风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疾病预防、品困生行为矫正、路队管理、教育活动、学生评优、家校联系、学生座谈、档案管理、 班主任培训 、广播室建设、学生典型宣传、后进生教育、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文化、 班风建设、两区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住宿生管理、德育系列活动调研能力、惩戒能力等四十二个重点德育项目。

  2、德育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各个项目。

  (1)宋宏训副主任负责的项目:卫生网格化、成长展示板、校园文化建设、班会活动、进餐纪律卫生、家校联系、学生座谈、档案管理、 班主任培训 、广播室建设、学生典型宣传、后进生教育等;

  (2)周娟副主任负责的`项目:补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班主任考评、班级常规、班级文化、 班风建设、补位教育、两区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升旗管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住宿生管理、德育系列活动、调研能力、惩戒能力等。

  3、德育室项目负责人每周检查通报,每周小结,写成“周工作汇报”先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审阅,再交校长办公室,由校长亲自审阅。

  4、德育室主任每周一下午第一节课在办公室主持召开德育工作例会,总结本周工作,听取各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各项目的实施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安排下周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2

  1.总则

  研发项目管理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改良的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研发项目管理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3.术语和定义

  3.1新产品开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新型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改动量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2产品改进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通过改动其一个或一个以上零部件(改动量不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3产品改进

  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4.相关部门职责

  4.1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研发项目管理计划,向研发部门下达研发项目任务书。负责协调处理研发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对设计方案、生产准备、试制试验等进行鉴定、认证和专利的申报。

  4.2技术研发中心:

  4.2.1研发部:

  负责提出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负责新产品开发的设计、试验、试制、评审。

  4.2.2工艺工程部:

  负责新产品开发的工艺性审查、工艺文件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工艺验证。

  4.2.3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对研发产品试制的质量检测和和跟踪记录,并反馈质量信息。

  4.3市场销售部:

  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

  4.4行政管理部:

  负责对研发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进行备案。

  4.5生产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提供协助。

  4.6采购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所涉及的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5.研发项目管理管理

  5.1新产品开发提出

  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然后进行分析研究,对适合公司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总经理裁定。

  5.2.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研发:

  5.1.1.公司各部对新项目建议或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要、提高经济效益等建议,上报公司批准后,确定立项并下达任务给技术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开发。

  5.1.2.技术研发中心确定项目须填写《研发项目立项书》,报批准后实施。

  5.1.3.技术研发中心应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研发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项目投入预算申请报告,申请研发经费,以确保项目研发工作的进展和时效。

  5.1.4.技术研发中心按照《研发项目立项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新产品开发进度表》和设计说明书。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对进度表和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检查,研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5.2.开发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5.2.1.技术研发中心根据《研发项目立项书》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并编制《设计说明书》,编写格式根据研发项目的类别不同自行决定,项目负责人组织完成。

  5.2.2.根据研发进度,应提前编制产品试制(鉴定)大纲,试制(鉴定)大纲是样品及小批试制用必备技术文件,要求大纲具备:

  1)能考核和考验样品(或小批产品)技术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规定各种测试性能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样品在规定的极限情况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产品核心功能指标的基本数据。

  5.2.3.技术文件资料的验收及存档:

  1)文件目录(项目研发批准文件、技术文件、材料明细、标准汇总,技术条件、产品功能及使用说明书、包装说明等)。

  2)标准化文件(对新设计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总的评价)。

  3)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将全部文件收齐归档,资料管理人员存档时必须验证齐全。

  5.3.项目试制过程的管理

  5.3.1.试制工作分小试和中试两个阶段。

  5.3.2.试制是研发部门根据项目设计说明书、工艺文件及试验结果和必要的设备改造或配套要求,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验研发成果(产品)的性能和工艺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质量指标等。

  5.3.3.试制完成后,研发部门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或型式试验报告等,以及必需的工艺文件交管理部门存档。

  5.3.4.研发项目管理完成后,确定投入大批量生产,报总经理批准。

项目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制度4

  1.目的

  规范互联网软件产品开发项目管理过程,指导开展项目研发、管理等活动。

  2.适用范围

  本章程的作用范围为互联网软件产品开发立项至结项管理过程。

  1.对项目经理开展产品规划及设计活动以及项目管理手段和应遵循的开发流程提供了指导;

  2.对项目团队的日常管理活动及内容进行了指导;

  3.角色及职责定义

  项目经理:

  进行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业务目标、进度、成本、质量控制。

  挑选项目团队并进行团队建设,激发、鼓舞和改进团队的生产效率。

  识别项目干系人,定期向干系人汇报,并作为团队和外部的接口,屏蔽外界对团队的干扰。

  确保项目中流程被遵循,组织、监督、培训项目各实践活动。

  产品策划

  确定产品的功能,拆分用户故事。

  需求功能确定优先级。

  接受或拒绝开发团队的工作成果。

  参与产品开发过程中的有关会议。

  UI

  根据用户故事,负责产品的功能交互及界面设计

  组织开展人机交互及用户体验,不断跟踪改进,提高产品表现力。

  参与产品开发过程中的有关会议。

  开发

  根据用户故事,负责产品的技术架构设计及功能开发

  评估、设计及维护产品相应模块,确保模块的稳定性、易用性、高效性。

  参加产品开发过程中的有关会议。

  测试

  根据用户故事,设计产品测试标准,确保产品品质满足市场需求。

  合理分配测试资源,组织产品测试并优化测试流程及测试标准,提高测试效率。

  编写产品测试用例,提交测试问题,编写测试总结报告,以测试角度来确定产品版本是否发布。

  4. 项目管理过程

  按照互联网软件产品项目开发过程,可将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分为立项过程、规划过程、执行与监控过程、结项过程。下面分别阐述在每个阶段过程中该如何进行项目管理。

  4.1立项过程

  互联网软件产品开发项目的立项过程,通常是指从准备项目启动会到召开会议这个阶段,在立项过程中,需要完成项目目标,需求范围的初步确认,项目团队成员,其他资源的安排。

  确定项目的'初步目标并达成共识

  对于项目目标,需要和干系人在以下几点上达成共识:

  项目的背景、目标用户、核心人员及产品定位是什么

  项目的资源投入预算是多少

  项目的资源投入是多少

  各人员在项目中扮演的角色和对项目的作用是什么

  准备启动会议文档

  文档内容包括:

  用户画像

  产品定位

  市场策略

  业务目标

  技术可行性

  研发成本预算

  路标规划

  召开项目启动会

  参加人员包括:

  管理层代表

  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

  其他干系人代表

  主要议题包括:

  申明项目目标范围及对组织目标的贡献。

  管理层正式任命PM,设定期望,统一思想

  文档内容的宣讲。

  与PM小组确定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启动会完成后,需要与PM小组成员确定项目立项机制以及公司项目管理要求。

  4.2规划阶段

  在规划阶段,团队需要共同完成产品的版本规划,迭代计划

  版本规划

  从产品的关键特性列表中按照优先级规划产品每个版本需要完成哪些特性,在规划完成后需要在项目干系人内达成共识。具体可参考《版本规划样例》

  迭代如何划分

  迭代划分是指将特性列表拆分形成用户故事列表,并将其对应的主要任务划分到各个迭代中去,形成粗粒度的项目迭代计划。这个过程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有些任务间是有依赖关系,某个任务的开始或结束是以另一个任务的开始或结束为前提,在划分时必须考虑这种前后依赖关系。

  在安排每个迭代的任务时,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平衡每个迭代中任务的技术难度和价值差异。

  除了进行初步的迭代任务划分,还需要确定项目过程中迭代任务调整的规则,如迭代任务未完成时是将剩余任务延至下一迭代还是延长迭代周期。

  确定人员分工

  项目经理需要根据每个人员的能力和特点,初步拟定大致分工。在进行任务分工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任务难度与人员能力相匹配,对于明显超出能力范围或过于简单的任务容易造成负面影响。

  耦合度高的尽量分配给同一个人,避免不必要的沟通消耗。

  鼓励团队内部“任务认领”,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确定迭代运行模式

  如一周迭代、两周迭代,每个迭代包含的工作内容等。

  具体的迭代计划可参考《迭代计划样例》

  制定其他辅助计划

  制定沟通计划、风险计划和质量计划是必要的,沟通计划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沟通对象、沟通方式、沟通频率即可,如:

  风险计划包括风险项、负责人、重要性、应对措施,如下:

  质量计划包括:bug分布满足何种条件可以发布,有几个致命bug必须停止开发新特性等。。

  搭建基础技术架构

  如果是一个全新的项目,需要重新开发系统框架,则这个工作应该在迭代0完成,否则会影响后期的工作开展。系统框架的每次改动必然会导致大量的重复工作量,从而给稳定的团队节奏带来很大的毛刺。

  3.3项目执行和监控过程

  迭代N的执行

  A、迭代N的需求细化

  考虑每个迭代需要完成的用户故事;

  用户故事需包含几个部分,工作量评估、功能性需求、非功能性需求。具体的可参考《用户故事模板及样例及拆分说明》

  用户故事编写完成后需要在团队内部进行需求评审,一方面是为了向团队成员解读该需求,另一方面团队成员也可在评审时给出指导性意见。

  B、测试用例评审

  测试人员根据用户故事要求编写对应的测试用例,并组织项目团队进行测试用例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测试用例

  C、开发

  将用户故事的需求开发的过程。

  D、开发自测

  在开发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功能点,都需要及时的进行开发自测并通知产品策划人员进行验收体验。

  E、验收

  开发完成后,产品策划需要对开发完成的成果进行验收,验证其是否符合用户故事的要求,验证通过后方可流到测试环节,否则需与开发详细讨论其不符合性,其验收的checklist可以参考《产品验收checklist及模板》

  F、测试和回归

  提交测试时,必须要有正确的版本。测试人员根据测试用例进行测试,在IT平台中提交测试bug,并根据测试的角度给出产品是否发布的意见,输出《测试报告》

  G、bug修改

  在IT平台中获取分配给自己的bug进行修改。

  H、showCase

  阶段性必须有可体验版本进行showCase.需要

  确定showCase时间:某个迭代开发、自测完成,准备提交测试前

  会议前1-2天发出体验版给到参与人员

  会议期间,由项目经理组织大家体验、反馈问题、记录问题。

  项目经理根据问题情况,与开发或产品确定问题的解决时间并发出会议纪要。

  I、灰度发布

  迭代一定版本后,由项目经理与团队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灰度发布。

  监控方式

  每日站立会

  主持人轮流担任,负责控制节奏,记录问题,以备会后跟踪。

  每人讲自己昨天做了什么,有什么问题,今天的计划是什么;

  其他人了解别人的工作情况,并发现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鼓励认领,其余由项目经理指定责任人。

  时间通常控制在15分钟内。

  会议期间,更新任务墙,任务墙样式如下:

  周报

  反馈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强调本周工作要达成的目标

  暴露出项目的问题,特别是需要领导或其他团队需要协助的问题。

  周报可在IT平台中输出。

  月报

  反馈项目当月的执行情况,包括进度、人力及质量。

  反映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迭代回顾

  每人讲述本次迭代做的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

  回顾上个迭代不好的地方,看看改进情况。

  让每个人发言。

  每次迭代回顾会议完成后,可更新燃尽图

  3.4结项阶段

  项目经理指导产品策划收集总结项目的产品运营数据,同时指导团队成员从自身角色进行总结,包括测试、开发、UI等。

  项目经理与项目团队成员给出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可参考《项目经验教训总结-项目团队》,《项目经验教训总结-项目经理》

  召开结项会议,各成员进行结项汇报。

  PM小组将过程文档和经验教训总结进行归档。

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条提高项目全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及群伤事故;

  不发生特大、重大设备、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不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良好文明施工水平。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安全管理职责

  业主单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提供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执行;

  2)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周例会等安全管理会议;

  3)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4)进行安全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跟进;

  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为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

  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

  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班组交底、签证制度。

  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检验无损伤缺陷

  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要求施工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紧急预案。

  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做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

  不按章办事、违反现场安全规定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个人着装及防护

  施工现场穿戴铁钉的鞋、裙子、短裤、拖鞋、高跟、背心和赤膊者需责令其退出施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

  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严禁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遮栏、护栏、栏杆

  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安装齐全并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并设在视线良好的地方。

  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夜间施工现场及巡视路线的照明应符合施工要求;高空作业、施工区域照明要充足。

  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不得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合格证厂家产品

  应该使用的安全施工器具或防护用具不可缺少

  不得出现闸门、插座无盖,电源箱内线路零乱,按规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闸刀电源引出线挂接

  需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

  厂区内杂草众多,禁止吸烟。

  接地焊接施工处需配备灭火设备。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厂区。

  所有带电设备日常维护或检修后必须随手锁门。

  为保证厂区环境卫生所有施工垃圾需及时处理。

项目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做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工作,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预评价及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控制效果评价相关工作提出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工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

  3、工作职责

  3.1设备部是本单位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审验组织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3.2xx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前期设计专篇与评价过程的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设备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4.2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均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说明。

  4.3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4.4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意见设计,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4.5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5.1编制依据;

  4.5.2项目概况;

  4.5.3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4.5.4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控制性能及预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

  4.5.5根据生产车间职业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4.5.6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4.5.7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4.5.8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5.9结论。

  4.6建设项目在委托设计时,应同时向委托的设计单位提出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编制要求,并负责落实。

  4.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到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组织整改。

  4.8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设备管理部、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5、工作记录

  5.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5.1.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

  5.1.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5.1.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5.1.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1.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5.1.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5.1.7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5.1.8安监、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xx);

  6.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20xx]49号令);

  6.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xx]63号);

  6.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6.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

  6.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

  6.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6.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6.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6.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xx);

  6.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xx);

  6.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1997);

  6.13《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 5817-20xx);

  6.14《高温作业分级》(gb_t4200-20xx);

  6.15《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项目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六)负责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统筹安排,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的实施细则,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重点,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和分配,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并对执行状况进行自查;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三章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好处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五章资金使用和执行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专项资金构成的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市场内交通秩序,根据交管部门的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严格控管系统服务,堵疏结合的管理办法。

  1、市场内的交通秩序、交通管理,由市场管理处负责,接受交管部门指导,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移交交管部门处理,市场管理处要积极配合。

  2、所有经营者及业主车辆均须驶入指定地点。

  3、市场设立门卫24小时值班,特殊情况入区的'机动车辆,实行严格出入登记手续。

  4、巡逻护卫要经常巡视车辆进入情况,指挥行使、停放、维护秩序,督促车辆办完事后及时离开。

  5、进入停车场的机动车驾驶员,要服从车管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觉维护车辆秩序,停车程序按《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6、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指定地点,其他地方不得乱停乱放。

项目管理制度9

  (一)、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公司把本工程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注重信誉,信守合同”的宗旨。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与工期要求较高的特点,组成一个强有力的现场施工管理机构。严格推行项目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组织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设立后,将根据工程计划具体抓四个环节工作:即安全、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为保证这些施工环节的落实,首先建立健全现场项目管理制度。具体设立管理制度如下:

  1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组织并协调各方(建设投资方、总承包等)实现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节约投资,保证工期、保证质量,公平维护各方利益。

  1)负责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和前期工作实施计划;

  2)主持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会议,组织并主持每周初各种工作例会和周末总结评定会,作出周报表和月报表上报公司和甲方备案;

  3)对项目进度、工期、成本费用支出、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并与计划预算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对设计方、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增减和合同变动按时上报,及时对工作范围作相应调整,并马到成功各方作出相应安排;

  5)制订文件管理制度,以保存完整的工程档案、会议纪要和洽商涵、通知单及各类重要文件;

  6)审查批准与工程有关的采购和现场行政支出;

  7)抽甲方(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阶段检查验收及完工通知,取得对方认可的正式接受文件;

  8)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程序组织施工,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持检查,对不合格工程坚决不予交付使用。

  2、项目副经理岗位责任制

  (1)根据施工图和工程量,提交一套详尽的材料采购计划清单,对材料的质量要求、进场计划、仓储保管、计划领用、保证供给负责;

  (2)提交施工所需要的劳动力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付诸实施,对项目过程的进度负责;

  (3)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全面调配资源,对人力、物力、资金的使用要计划周密,减少和杜绝工地停工待料和窝工、停工现象;

  (4)推行ISO 9000质量管理标准,执行程序管理,对施工工艺、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办理中间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完善竣工验收手续;

  (5)督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杜绝事故隐患,配备现场消防器材,经常督促进行现场班前安全教育;

  (6)管理和维护施工设备和机工具,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转和使用;

  (7)配合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加强对项目工程的管理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个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解决工地施工上出现的问题。

  3、技术总负责人的任务与职责

  (1)负责对设计图纸的技术管理,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对施工图进行技术交底,按照图纸会审签字后的图纸文件安排施工;

  (2)与设计单位就设计图的修改、变更和完善进行洽商,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协助项目经理对重大技术组织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当好项目经理的技术参谋。必要时,在项目经理的授意下,直接参与重大技术组织措施的决策;

  (4)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按照有关验收规范要求,对所有的材料、施工工艺,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制订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措施;

  (5)安排专人对技术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对往来技术文件进行登记、签收和归档;

  (6)掌握工程质量情况、指导和督促质量经理和质检员和班组长作好质量检验和评定工作,参加分项、分部和竣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特别对隐蔽工程,要做好验收记录,认定质量验评;

  (7)加强对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对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安全经理及安全员对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落实安全制度,实施奖惩办法。

  (8)认真协助并配合项目经理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贯彻ISO9000质量方针和履行质量管理程序,严格质量把关,确保项目过程技术指标的落实;

  (9)组织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的施工方法,建立QC小组,组织研究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10)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经验,好的要推广,不足的要纠正;

  (1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及操作规程培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作业,及时整改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上报。

  (12)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检查安全会议记录;

  (13)检查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劳动力和材料进场计划,积极推进工程进度计划的按期完成。

  4、质量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班组内的质量自检、互检,经常分析质量状况,掌握质量动态。各分项工程开工前作好质量及规范要求布置会,分顶工程工长填写质量保证书,方可施工;

  (2)收集整理质量资料,对现场情况随时随地进行监控,及时填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协助建立质量档案,作为奖罚依据和验收依据;

  (3)按质量标准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对不合格的有权责令返工或停工,并将经济损失如实上报;

  (4)验评工程质量时要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以处理,对于发生的质量事故如实上报;

  (5)参加质量会议及质量检查,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

  (6)积极助理领导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指导质量攻关小组的活动。根据实行检验情况,经常提出质量研究课题;

  (7)在工程质量验评中,严格掌握质量标准,对检验评定的工程质量负责;

  (8)坚持原则,正确反映质量情况,对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的,有权越级反映情况;

  (9)认真实行目标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

  (10)对职工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群众开展质量自检网,做好质量预防控制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全面质量管理;

  (11)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程序组织施工,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持检查,对不合格工程坚决不予交付使用;

  (12)正确处理质量和进度的关系,杜绝单位抢工期忽视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质量事故就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技术、质检部门分析、研究处理;

  (13)支持技术、质检人员的工作,对不听从正确意见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负责;

  (14)对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开展自检、互检和专检的验评,组织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主持质量分析会,并严格实行质量奖、罚措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1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范,以及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16)主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常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材料员(及仓保员)岗位责任制

  (1)按照设计施工图中的用材要求,准确核对并计算出所需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以及费用,提交完整准确的材料清单和采购计划,负责控制材料按时进场并验收,确保材料对板和质量要求;

  (2)提供材料供应商(包括厂家)的营业执照和材料样品、样本、价格表等资料,确认材料供应商的资格和资信情况能满足项目工程所要求的条件;

  (3)同种材料应比较价格、供货期、售后服务方面,择优选择合格供应商,并与之签定购货合同;

  (4)确保主要材料和特种材料,能由供应商、厂家及时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并保证真实可靠;

  (5)按新购机具清单所列机具名称、型号、规格和质量要求,采购合适的机具;

  (6)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材料及新工具的登记、标识、储存、维护,保存好所有材料的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

  (7)按主管材料调配的负责人的签字发放材料,并如实登记。加强对仓库的安全保管。

  6、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实施,为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逐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临时洞口和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

  (3)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自检评分,必须达标;

  (4)张贴“五牌一图”,向施工安全监督站申请受监,协同业主领取安全受监证和《开

  工许可证》;

  (5)对入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填报《三级教育登记表》,检查特种工人是否持证上岗;

  (6)督促、监督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填写安全会议记录;

  (7)经常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填报《事故隐患整改记录》报项目经理审批处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8)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问题可令其停工整顿;

  (9)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参加事故调整、分析和处理工作;

  7、资料员的岗位职责

  (1)收发、登记和保管设计图纸、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工程项目的往来文件;

  (2)收集、整理施工中所有文件、资料,及时提交项目工程中所需查阅的资料文件,并负责收回借出的资料(借阅资料需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3)各种资料按类别分开保管,完工后交项目经理送公司工程部资料室归档。

  8、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对本班组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领导工人按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经常进行检查;

  (2)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对职工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及时填写施工日志、搜集质量原始记录,随时掌握工程时情况;

  (4)认真执行质量规定及各种技术措施,组织自检、互检,主持质量的检查验评,督促工程验收手续的评定工作;

  (5)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支持质检中工作,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返工,发生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

  (6)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所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7)对施工现场电气及设备等方面配置安全防护装置,并对装置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严禁违章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9、班组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协助班组长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向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对本班组的技术质量工作负责;

  (2)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参加质量检查,对质量验评给予认定;

  (3)经常检查按图施工情况,对违反者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

  (4)指导质检员作质量验评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指示质检员不验收;

  (5)填写各种质量报表,搜集、整理、健全质量档案;

  (6)协助工号长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行先进的施工方法;

  (7)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在质量攻关小组中,组织研究技术中的疑难课题,解决实际工程问题;

  (8)积极总结工程质量上的各种经验,及时汇报。

  10、施工人员岗位责任制

  (1)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机械性能、懂工程质量标准、懂操作规程;

  四会即会看图、会操作、会检测、会维修。严格按图施工并做好自检;

  (2)爱护建筑、装饰材料,注意保护好建筑、装饰成品,爱护各种机器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3)严把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工程不交接。凡不按图纸、规范、技术交底施工而造成的返工要负操作责任。自觉接受检质员、技术员的检查指导;

  (4)自觉遵守当地政府的各项法律、法令,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5)自觉维护工号形象,施工现场不得聊天、乱窜、打闹,严禁吸烟,一经现场管理人员发现,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6)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7)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听从指挥;

  (8)爱护施工中的各项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

  (9)现场一旦发生事故,要冷静处理、积极抢救,并如实反映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

  一、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xx〕648号)

  8.《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xx〕2号)

  9.《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

  第二章 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

  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四、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归口科室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2、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主管副主任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4、财务归口科室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务归口科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5、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单位党委审批,经批准后由项

  目归口科室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6、市政府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

  7、项目归口科室与财务归口科室根据省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经单位党委批准后,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概算预算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本单位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三、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四、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五、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六、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七、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

  八、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

  九、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十、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十一、财务归口部门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

  十二、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由单位党委审批,可将项目外委给单位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

  十三、设计公司在完成初步设计后,由设计代表报送财务归口部门。

  十四、概算接单程序:本单位项目归口科室接到设计图纸后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并于收图当天建立台帐记录。

  十五、图纸要求:

  1、编制设计概算的图纸,必须是经过本单位设计科室审批确认过的图纸。

  2、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

  3、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

  十六、设计概算完成后,编制人员须编制设计概算指标分析表,科目、计算范围、口径须与限额设计基准价保持一致,与限额设计基准价进行分析比较。

  十七、财务归口科室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

  十八、完整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子版预算文件包含:

  1)软件版预算文件;

  2)工程量计算底稿;

  3)封面、编制说明及造价汇总表;

  4)往来文件;

  5)专业承包施工图电子版。

  2、纸版预算书主要包含:

  1)专业承包工程预算书封面;

  2)编制说明;

  3)主要材料一览表(须标注规格型号、品牌、产品等级、价格来源、材料分类等);

  4)图纸目录。

  十九、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小组下属各对口科室应建立完善的专业承包工程预算的资料存档管理和台帐管理体系。

  二十、设计变更预算编制完成后,需及时更新各项目的动态成本报表。

  二十一、本节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适从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二、本规定由本单位财务归口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章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数量和有关情况介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方法、时间及收费金额;

  (四)招标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等。

  第二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市财政局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会同采购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经专家审核、采购部门确认后发布。

  第四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四)评标原则;

  (五)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

  (六)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

  (七)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八)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

  (九)合同的特殊条款;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六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因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撤销招标文件。

  第七条 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必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同时抄告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八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第九条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标函;

  (二)投标方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四)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二条 开标前投标文件不得启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

  (二)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

  (三)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

  (五)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四条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采购部门代表参加。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列席,必要时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 开标时,应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投标报价以及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制作笔录,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部门全权代表、招标机构代表和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享有独立的评标权,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比较质量、性能、价格、售后服务、交货期限和投标方的资信等因素,依据确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九条 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评标工作情况、资格,不得与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

  第二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一)价格评选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选择评标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二)综合评标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价格、性能和质量比最佳的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票评标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由评委投票,得票多的为中标候选人。

  (四)打分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根据价格、性能、质量、服务等因素在评标总分中所占比例,由评委进行打分,得分多的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 评标结束后15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通知各采购部门,经确认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

  第一条由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工程设计图编制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书;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经审核、审批后组织工程施工。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第三条财务归口科室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四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进度安排,科学组织,周密部署,用文明规范的管理方式保证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

  第五条单位应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设计和洽商变更,严格履行项目管理部门、监理部门及审批部门对变更项目的审核及审批程序。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六章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一、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变更提出单位: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均有对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必要的变更要求,具体的提出单位包括设计院、甲方(本单位)、施工单位等。

  2、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问题提出变更,应提供设计变更的图纸和说明,设计管理部审核后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项目归口科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它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由财务负责人交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3、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要求工程变更的必须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变更原因交监理机构审查后交主管副主任审核后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项目归口科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他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由主管副主任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4、本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项目归口科室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办公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他设计变更图纸、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原件由项目归口科室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二、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文件——监理公司审查盖章——项目归口科室组织相关专业审核签署意见——项目归口科室负责编写工程变更文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工程变更费用审批权限要求签署意见——印章管理人员核查并在《工程变更通知单》盖工程部专用章——相关单位签名盖章——监督实施。

  三、工程变更费用审批权限:

  1、设计变更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负责人签批。

  2、设计变更费用在5000~10000元者,主管副主任签批。

  3、设计变更费用在10000元以上者,除按以上两条要求外,必须由造价咨询公司分析原因并出具分析结果报主任签署。

  4、涉及项目外立面、外墙色彩,建筑功能等大的变更则必须由单位党委决定。

  第七章 项目资金控制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项目备用金

  1、项目部借支备用金,用作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

  2、备用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归口部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主管副主任签字同意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2日内到财务归口部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副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借款人到本单位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归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财务归口部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三、项目资金使用

  1、办公用品及项目部采购的零散物品,由专门人员定点采购,并附采购清单,说明结帐时的折扣情况。

  2、所有报销的单据必须在48小时内按规定粘贴上交到本单位财务审计科。超过时限,无特殊情况不报销。

  第八章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要依据以下内容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意见等。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部门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本单位项目归口科室组织,财务归口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验收时间

  本单位接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四、验收议程

  1、由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概况向验收组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设计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变更等。

  (2)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艺。重大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更改及隐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项处理记录。

  (3)项目投资:包括批准概(预)算、合同价款、结算和预计工程总造价。

  (4)初步验收情况通报:包括主要工程质量、系统运行情况、和主要指标监测情况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与会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由施工单位进行专业分组,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3、集中讲评

  (1)由各组长进行统一讲评,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并提出最终验收结果。

  (2)施工单位就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

  (3)主持人进行总结定论。

  4、根据讲评意见写出验收纪要,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按期完成。落实意见与纪要一并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保存。通过验收形成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由验收人员签字。

  5、凡未完成设计、纪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签证竣工验收证书,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第九章 项目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本单位建设项目决算的管理,控制建设项目的成本支出,使建设项目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三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建设项目竣工图和建设项目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四条相关职责分工

  1、项目归口科室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

  2、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财务审计负责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财务归口科室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建设项目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建设项目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建设项目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第七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八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九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本单位党委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归口科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项目管理制度11

  为了维护****大市场三期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大市场内道路畅通,对进入大市场的车辆,特规定如下:

  一、一切进入****大市场三期的'车辆应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行驶,严禁鸣喇叭,禁止车身不洁和废气超标的机动车辆进入市场。

  二、各种车辆进入****大市场三期内必须服从治安人员指挥,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三、12米以下街道大型货车(5吨以上)必须在早上8:30分以前、下午5:30以后才能进入市场内12米街道,并按规定地点单向停放。临时装卸货物停车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四、车辆行驶应按大市场内机动车辆行驶标志行驶,严禁逆行。

  五、严禁运输危险品、爆炸品的车辆进入****大市场三期。

  六、进入市场的车辆如损坏路面、绿化以及其他公共设施,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进入大市场内的车辆须服从大市场的统一管理。

  八、进入****大市场三期停车场的车辆,一律收取车位费。

项目管理制度1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xx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项目管理制度13

  一、总 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xxx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xxx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

  (2)立项目的;

  (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

  (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

  (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的研发情况提出考评意见。

  (五)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

  4.1 科研项目应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按时结题。各类项目结题时要按照有关计划要求和合同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完成工作报告和研究开发报告。项目完成后,首先由研究开发中心按照《xxx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组织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最后提交研发中心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4.2 科技项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归档工作,提交的材料包括:立项报告书、试验过程记录、计算书、设计图纸、相关图片录象带、性能测试报告、应用试验报告、用户协议、查新检索报告、项目研究工作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报告等。

  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5.1 国家或地方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后,上级下拨的科研经费由研发中心管理,按照项目过程的阶段和需要分配经费。

  5.2 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外来经费由研发中心代管,由所在单位负责分配,企业配套经费由研究开发中心按照项目过程的阶段分配和使用进行管理。

  5.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经批准后,经费同时确定,全部经费由企业承担。科研经费下达方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项目按三个阶段分配下达:第一阶段,立项批准后下达总经费xx%;第二阶段,中期考核合格后下达总经费xx%;第三阶段,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提交完整的材料(包括:试验过程记录、计算书、性能测试报告、应用试验报告、用户协议、查新检索报告、项目研究工作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报告等),再下达xx%。一些特殊项目,根据项目的计划进度和进展情况分批下达。

  5.4 科研开发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财务上为每个课题设一个帐户,项目批准后,资金同时打入帐户。设立《科研经费使用薄》,由项目负责人掌握,明细经费使用内容和金额。

  5.5 对于将经费挪做他用或报销金额与实际不符的,一经发现立刻暂停下达经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四、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

  6.1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6.2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激活科技人员创造性,推动企业的发展,企业鼓励各部门和有关科技人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按《xxx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附 则

  7.1 本办法由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7.3 对于国家、省、市计划项目要严格执行各类计划的管理办法。当本办法与国家、省、市计划管理办法有冲突时,以国家、省、市计划管理办法为准。

项目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群众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项目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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