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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1 18:42:06 制度 我要投稿

维修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维修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维修管理制度1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全校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日常维修制度如下:

  一、每天7:30之前,收取维修申请单;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摘录“总务报修”中的相关信息,并全天候关注报修信息。

  二、对电话报修、或口头报修应及时记载,并予以处理。

  三、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勘察,以勤俭节约原则确定解决办法;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四、维修过程应精心组织,在服从教学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同时必须见缝插针,及时维修,尽可能减小对师生员工工作、学习与生活的影响。原则上必须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周”。

  五、维修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详细填写“日派工作单”中的.“施工任务”、“维修说明”、“领取材料”、“价格”、“信息反馈”等信息。当天不能解决的,应向分管主任说明原因。

  六、维修人员维修工具、材料等须严格履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即需用多少领多少)。

  七、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认真清理现场。

  八、维修人员巡查时,如发现设施设备存在坏损、故障,须及时维修;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分管主任。

  九、水电工、水电临时工每周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干事每周对安全重点部位、体育器械的检查不得少于三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检查时,均应做好记载,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十、遇水、电故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助总务处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在实施中要做好监督检查,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十一、维修人员工作应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

  十二、每天下班前,须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对“总务报修”中的信息进行反馈,当天无法解决的,应向广大教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维修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五、车辆报修程序:

  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维修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维修管理制度4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管理责任:

  办公室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车队队长为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人,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三、主要内容:

  3.1办公室管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3.2车辆保养、维修:

  3.2.1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必须依照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凡违章驾驶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2车辆检验。办公室需提醒或安排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办公室未尽到管理责任,需负担相应管理责任;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车辆使用人或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3日常维护。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应每日检查、维护(如补充机油、加冷却液、轮胎的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办公室随时监督检查。如发现未维护、未检查、清洁差导致车辆损坏由车辆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例如缺水、缺机油引起发动机损坏等),认真填写《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办公室将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罚。

  3.2.4定期检查、正常保养。办公室计划安排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或将车辆送合约检修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车辆本身状况和工作量、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由使用人申报,办公室负责审批。

  3.2.5、维修保养。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汽修厂、填写《车辆报修单》,经办公室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办公室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对供货商提供方配件进行质量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3.3、维修点确定。办公室每年4月对上一年度维修保养合约厂家进行评价。评价必须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维修厂家进行询价和评比。评定后,设备部代表公司与选定厂家签订《质量承诺书》。

  四、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5

  一、维修资金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使用人委托代管的基金。

  二、维修资金来源按政府有关规定。

  三、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指承重结构部位,含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间等)的维修和共用设施设备(指共用的上下水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室外停车场等)的维修。

  四、维修资金按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的帐务处理按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五、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批准,报物业所在地区房地产管理局核准,由存放银行按核准的开支方案,凭工程进度拨付款项。

  六、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情况,提出维修更新方案和计划,报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每年分二次向房管局申请。

  七、维修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1998]318号文件执行。

  八、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应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房管局的监督

维修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xx〕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规定对电梯及其安全设施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与电梯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未能积极配合的,应立即向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维修管理制度7

  1、维保部对专用维修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所有工具丢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2、建立健全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所有工具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各维修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4、所有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

  5、大件工具(如电焊机、剪草机、疏通机等)在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正确保养后存放在指定的库房内;

  6、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工具,交回的工具由公司统一处理,不得外流;

  7、专业工具使用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领,用后即时归还,须添置新工具须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8、建立严格的工具报损制度,按照损坏原因、申购、采购、领取的程序进行;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库房;

  9、损坏的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专用损坏工具档案。

维修管理制度8

  一、目的

  1、为了规范公司维修管理,节省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确保其使用安全。

  2、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程技术部工程维修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

  三、术语与定义

  1、工程维修:是指完成竣工验收之后,各项施工内容在保修期时限之内,针对工程所产生的与施工相关的工程质量问题所进行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2、保修期限:是指国家及合同规定的工程保修期。

  四、工程维修职责

  1、维修人员:负责公司内部维修物料的请购及相关维修工作。

  2、维修部门负责人:确认部门的维修申请单,部门内申请维修的`审核。

  3、内勤人员:负责维修物料的采购,维修物料的入库及发料。

  4、总经理:审批公司重大维修安装项目。

  五、维修前期准备

  1、维修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维护记录单》(简称维修单)描述内容现场了解情况包括工作环境情况、工作人员状况、施工物料等。

  2、维修人员据现场情况要购设备维修的需填写《请购单》,由申请人呈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采购部人员采购。

维修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规范本单位检修管理,确保检、维修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储存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检修安全领导工作,审批检修报告。

  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修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3.3检修部门负责检修的计划与实施,并对检修过程和结果负责。

  4管理内容

  4.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4.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4.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公司生产部组织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4.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4.5.1由一名经理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4.5.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4.5.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5.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4.5.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4.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公司生产部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定期由公司生产部、生产部组织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

  4.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生产部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公司生产部报总经理批准。

  4.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生产部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4.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4.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生产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生产部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2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4.13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4.14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4.15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维修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维修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快捷高效的解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提高加油站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日常维修,是指加油站设备、设施不需要停业的日常性检修。

  主要包括:加油机维修,录像监控系统维修,发电机维修,配电系统故障维修,液位仪故障维修,供排水管路维修,防雷防静电设施维修,局部破损地面及围墙修补等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加油站的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职责

  (一)安全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修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二)运管部是加油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的监督管理。

  (三)财务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维修流程

  第五条维修上报

  加油站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后,加油站及时将维修申请上报运管部。

  第六条维修审核

  运管部负责对上报申请进行审核、分类,属于大修的列入大修计划;属于日常维修的,提出维修要求,以《维修申请单》的方式通知安全部。

  第七条维修下达

  根据运管部维修申请,安全部估算维修费用和配件使用数量,送公司批准后,编制《维修任务单》,下达给维修中心。维修中心不能实施的项目,属于甲供设备维修的由维修中心维修人员直接通知甲供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维修实施

  1、维修人员持《维修任务单》领取配件;

  2、维修人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实施维修作业;

  第十条

  费用报销

  按内控流程和相关规定,对维修费用进行报销。

  第四章hse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作业要执行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涉及到临时用电、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特作业的,要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维修前,加油站经理要审核相关作业许可证、《维修任务单》、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五章日常维修管理

  第十五条分公司根据维修类别、费用额度等因素,自行设定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维修项目。

  第十六条非安装类信息、办公设备由信息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维修中心管理

  1、人员配备。执行公司《关于调整、规范所属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的通知》的规定。

  2、仓库、工具配备。配件仓库1间,防爆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维修需要的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十九条配件管理

  1、维修配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关电子台账。

  2、配件管理执行公司《配件仓库管理规定》。

  3、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安全部每季度提报《甲供配件配货计划表》,工程建设处统一采购,非甲供配件由安全部按需采购。

  4、甲供配件费用和甲供厂家维修费用由安全部每5季度结算一次。

  5、更换的配件由维修人员全部回收,由配件仓库集中保管,甲供配件由公司工程建设处统一处理,非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处理。

  第二十条

  安全部每月总结维修工作情况,制定设备常见故障防范措施。每周五将影响加油站生产经营的维修项目、每月月底将月度维修项目及费用支出情况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11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应先做维修项目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10000元以下维修项目由基建科负责询价比价,询价的施工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施工单价,报校长审批后组织施工。

  三、1万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校领导及各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有效竞价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招标书(投标书由监察室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四、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进入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五、基建科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监督管理,并做好工作日志,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工作变更需双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书,方能变更,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六、基建科应会同学校其它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决算进行予审核,经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假对学生公寓、教学、实训场馆水、电进行集中维修,基建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计划,编制工程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并组织施工。

维修管理制度12

  一、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二、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三、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四、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五、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六、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七、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八、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九、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后,生产单位向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程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检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检修负责人向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十、禁止对下列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1、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

  2、没有卸压的设备、容器、管道。

  3、没有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

  4、没有彻底有效切断电源的设备、容器。

  5、没有放尽酸、碱物质的.设备、容器。

  6、没有办理检修许可证的设备容器。

  7、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

  8、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设备、容器、管道。

  9、检修项目没有安全负责人。

  10、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检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不得超过如下规定:

  1、一氧化碳小于30mg/m2,氨小于20mg/m2,硫化氢小于10mg/m2,其它可燃气体:甲烷小于0、5%。

  2、在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工作的检修人员,应与生产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3、作业场所应备有良好的有效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

  4、作业时应同设备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联系,随时准备应急工作。

  5、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定时分析空间气体成分,若超过规定浓度,应采取有效措施。

  6、检修人员应派专人监护联系,并规定联系信号,发生意外立即撤离现场。

  7、进入塔罐设备检修,一定要按照工程部颁布的“八个必须”进行。

  8、检修临时用的行灯,应采用小于36伏的安全行灯。进入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应采用12伏安全行灯,要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要进行接地。

  十二、检修中应注意事项

  1、检修用的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具要符合安全规定。

  2、起重设备只准由合格的起重人员操作。

  3、机械设备上电器部门发生故障时,必须由电工来检查修理。

  4、凡用水、封切断气源的设备,必须指派专人检修,防止断水,发生事故。

  十三、检修后的安全检查

  1、检修项目竣工后,检修单位要认真作过细的检查,以防遗留物在设备管道内。

  2、检修结束后,生产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查所有盲板、阀门,该切断的是否切断,该连接的是否连接,确认无误时方可试车。

  3、检修后的设备、容器、管道,经过试压、试漏后的积水必须排除。

  4、检修结束后,经试车合格,投入生产系统时,应与生产指挥系统取得联系。根据调度室的开车指令,投入生产。

  十四、安全置换规程

  1、停车检查时,各车间应提出置换项目,工程部应作出置换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停车置换。

  2、为确保检修安全和进度,各检修设备、管道必须按时置换合格,严禁有余令和死角。

  3、置换过程中取样分析的样气,必须有代表性。

  4、设备、容器用惰气置换后,检修人员要进入设备容器检修必须要用空气对设备容器进行置换,直到设备容器内的氧含量大于20%以上,方可进入检修。

  5、在有沉淀存在的设备、管道,必须用水或蒸汽清除,直到确认无可燃、可爆,有毒物质存在的危险后,方可进行检修。

  6、个别确定无法进行彻底置换的设备或工作场所需要进行检修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证,经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维修管理制度13

  为加强设备 的维护 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 、块块仪表 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 ,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经过考试 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车间设备管理 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 ,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设备动力处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三、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 (装置 )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 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 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 规程,设备动力处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生产总监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生产总监指挥并委托相关的主管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 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 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 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设备动力处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设备动力处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厂设备动力处提出报告并附图纸 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设备动力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 ,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处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 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 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 ,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本公司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1、动密封 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的连续运动(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如压缩机 轴、泵轴、各种釜类旋转轴等的密封均属动密封。

  2、静密封 设备(包括机床和厂内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 、各种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电所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孔板、调节阀 、附属引线、以及其他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二)密封点计算方法

  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

  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个静密封点接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阀门后有丝堵或阀后紧接放空,则应各多算一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接合面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应加几个密封点。

  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 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砂眼、腐蚀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

  4、泄漏率计算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数×1000‰

  (三)静密封检验标准

  1、设备及管线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

  2、仪表设备及风引线、焊接 及其他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薄纸条顺的办法)。

  3、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头等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4、氢气、氯气、氯甲烷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5、氧气、氮气、空气系统,用10毫米宽、100毫米长薄纸试漏,无吹动现象或用肥皂水检查无气泡。

  6、蒸汽 系统 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7、酸、碱等化学 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冒烟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8、水、油系统 宏观检查或用手摸,无渗漏,无水垢。

  9、各种机床的各种变速箱、立轴、变速手柄,宏观检查无明显渗漏,没有密封的部位,如滑机、导轨等不进行统计和考核。

  (四)动密封检验标准

  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盖(透平压缩机的轴瓦)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

  2、各类往复压缩机填料(透平压缩机的气封),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到运行间隔期末允许有微漏。对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填料状况,在距填料外盖300毫米内,取样分析,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规定范围。填料函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

  3、各种注油器允许有微漏现象,但要经常擦净。

  4、齿轮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范围1滴/2分钟。

  5、各种传动设备采用油环的轴承不允许漏油,采用注油的轴承允许有微渗,并应随时擦净。

  6、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40滴(周期小修1个月,中修3个月)。

  7、输送物料介质填料,每分钟不大于15滴。

  8、凡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初期不允许有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5滴。

  (五)密封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

  1、生产装备所属设备、管线及附属冲洗、消防、生活等设备、管线的静、动密封管理,由各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2、生产装置内的仪表工艺 管路、风管、仪表专用伴热管线,包括一次手阀及阀后所属引线、压力表和阀门的密封管理,由仪表车间负责。

  3、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消火栓所在单位负责。

  4、装置外生产系统的外供原料和其它物料公用工程管线的密封管理由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

  5、动力管网(一、二次水;循环水;上、下水;消防水;冷凝液;高、中、低压蒸气等管路)的密封管理由输送供应单位至用户的第一个阀门(包括阀门)由输送供应单位负责,第一个阀门后的管线的密封管理由接受单位负责。

  6、公用管廊上物料管线及加热伴管的密封管理由送出单位到接受单位的第一阀门的第一道法兰(不包括阀门)由送出单位负责。

  7、厂与厂之间管路的密封管理,一般以用户厂的围墙为界,围墙内由用户厂负责(若两厂间另有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六)管理措施

  1、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都必须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账,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密封档案一般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 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一般包括:按时间顺序的密封点分部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2、建立健全各级密封管理责任制,密封管理责职明确,厂、车间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

  3、开展创造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活动,消漏、堵漏工作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应记录在案,做出消除规划。

  4、按时做好密封泄漏点的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5、组织各种密封技术研究,推广应用 密封新技术、新材料。

  附:无泄漏工厂和无泄漏区标准

  1、无泄漏工厂标准

  (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密封管理技术基础 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的泄漏点。

  (4)全厂主要生产车间必须为无泄漏车间,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2、无泄漏车间(区)标准

  (1)密封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等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经常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泄漏。

  (4)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五、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

  2、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公司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公司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 ,最后交厂长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建立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的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6)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7)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科应建立全厂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3、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 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全厂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装置)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装置〉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设备(装置)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计划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实际完成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动力科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设备动力科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凡向外单位索取的主要图纸资料由厂资料室保管。

  4、设备迁移、处理,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转移,设备报废后档案置于厂资料室存查。

  5、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6、设备动力科和车间还应复制锅炉 、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六、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缓磨损,提高设备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动力部门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配备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推广先进润滑技术、润滑管理经验,组织操作人员学习 润滑知识 ,组织定期检查,制定润滑油品的使用定额、贮存保管、发放、废油回收利用及润滑工器具的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润滑管理水平。

  (二)车间设备主任对全车间的设备润滑负领导责任。

  设备员应负责提出车间年、季、月的使用计划,具体执行设备润滑制度,认真作到:

  1、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三级过滤”,具体内容如下。

  “五定”

  (1)定点:按日常的润滑部位注油,不得遗漏。

  (2)定人:设备的日常加油部位,由操作工负责;定期加油部位,由保养工负责。

  (3)定质:按设备要求选定润滑油(脂)品种,油(脂)质量合格,润滑油必须经过“三级过滤”,清洁无杂物,方可加入润滑部位。禁止乱用油(脂)或用不干净的油(脂)。

  (4)定时:对设备的加油部位,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加油、清洗 或更换新油。

  (5)定量:按设备标定的油位和数量,加足所选定的润滑油(脂)。

  “三级过滤”

  (1)领油大桶到固定贮油箱。

  (2)贮油箱到油壶。

  (3)油壶到润滑部位。

  2、滤网应符合下述规定:透平油、冷冻机油、压缩机油、机械油一级过滤为60目,二级过滤为80目,三级过滤为100目。汽缸油、齿轮油一级过滤为40目、二级过滤为60目、三级过滤为80目。特殊油品,按特殊规定执行。

  3、自动注油装置,要经常检查油位、油温、油压、注油量,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处理。

  4、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 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5、常用阀的丝杆与螺母之间,要定期润滑。不常用阀门的丝杆与螺母之间,应用润滑油脂封死。

  (三)新购入油品,必须随附质量保证书,库存3个月以上者,应逐桶分析检验后方可使用。不同种类及牌号的润滑油要分别存放,写上标记。废油应分类回收,以便再生。再生油经质量鉴定,不合格不能使用。

  (四)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

  (五)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六)根据设备要求和工艺条件,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改变油品,必须经设备动力科批准。在不影响润滑性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润滑油(脂)的品种,以利管理。

  (七)设备(装置)的润滑系统各部件应齐全好用,管道 畅通,不漏,不渗。

维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维修管理制度15

  一、负责制定月、季度工作计划,每月写出工作总结,总结重点,完成工作情况,突出解决的实际问题,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证水、电、暖的供给和各处室提报的维修项目,自来水主供餐饮用水,备用井水保证水质,污染水禁用,保证消防用水。电工持证上岗,保证用电安全,配电室、高压区配醒目的标志,维修时做到安全操作,及时排除隐患,严禁裸露现象存在。对热交换站的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压力和温度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保养和维护好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三、负责做好正确使用设备的管理工作,达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检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或发现,立即排除并追查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明确后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节约降耗,对跑、冒、滴、漏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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