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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8 15:42:08 制度 我要投稿

请假管理制度15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请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请假管理制度15篇

请假管理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假别及准许期限

  婚假

  本人婚假,天。

  儿女婚假,天。

  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事假

  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假期的工资核算

  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2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为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1科室负责人请事假:

  ①请事假半天的,需报分管领导审批。

  ②请事假1天的,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向常务副主任和主任报告。

  ③请事假2天以上的,需报分管领导、常务副主任、主任审批。

  2科室其他工作人员请事假:

  ①请事假半天的',报本科室负责人审批。

  ②请事假1天的,需报本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向常务副主任和主任报告。

  ③请事假2天的,需报本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常务副主任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向主任报告。

  ④请事假3天以上的,需报本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常务副主任、主任审批。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审批而不上班者,或超假未履行续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4因事请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需离岗休息,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写出申请:

  ①请病假5天以内的,科室负责人需报分管领导、常务副主任审批,由分管领导向主任报告;科室其他工作人员需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由分管领导向常务副主任、主任报告。

  ②请病假6天以上的,科室负责人需报分管领导、常务副主任、主任审批;科室其他工作人员需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常务副主任、主任审批。

  2干部、职工因病到医院检查治疗半天以内的视为上班。

  三、其它假

  工作人员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天以内的,各科室负责人需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常务副主任、主任审批;科室其他工作人员需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向常务副主任和主任报告;

  25天以上的,报本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常务副主任、主任审批。

  四、其他事项

  1办公室班子成员的事假、病假、年休假等,由本人写出申请,均报主任审批。

  2工作人员的请假、休假情况,经批准后需将请假条统一交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处备案。

  3请假事由必须与事实相符。

请假管理制度3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三、调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时数)的,可申请调休;

  2、调休以正常上班计薪,不计加班费;

  3、生产线员工调休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当年度未修完的调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依据员工年休假规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产力不受影响为前提;

  2.2、年休假为有薪假期,员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日计发工资

  2.3、公司可视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4、当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签核,人力资源部审查通过后依法办理补薪作业;

  2.6、因个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1、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当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2、当年度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请假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补假条)。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2、每季度员工事假请假天数限三天以内;

  六、病假

  1、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

  2、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工资,连续工龄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数在15天/年内的,工资发放基数为月基本工资的70%;

  3、其他病假情况,公司保留解释的权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处理私人事务请假;

  2、连续请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请;

  3、连续请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请;

  4、事假请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员工可以请丧假料理丧事。

  2、请丧假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可事后补办);

  3、丧假不得超过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结婚登记一年内,可以申请休婚假;

  2、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3、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产假休假规定根据地方政府政策规定进行休假;

  8、产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政策”;

  9、休产假须提供医院证明;

  10、产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产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正常发放;3-6个月内的延长产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3、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14、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15、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1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它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月30日

请假管理制度4

  美容院员工休息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员工的正常休假:

  (1)每月结束前两天全体员工将自己下月休息安排报店长主管处,由店长主管进行统一安排,并制作员工休假安排表。

  (2)员工正常休假天数根据当地美容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本美容院员工顾客数量比例进行安排。

  (3)正常休假时间,员工如有放弃者,美容院按照相应补贴进行员工嘉奖。

  (4)当月生日员工,可获得生日假期1天。

  (5)上月加班累积时间超过10小时的`员工,按照规定在当月可获得多休息一天的嘉奖。

  (6)同一班次的基层美容师不可同天休息。

  (7)美容院中层管理者不可同天休息。

  二是员工的日常请假:请假是除掉员工正常休息时间,因个人事务需要安排假期。

  1、事假请假制度:

  (1)店长事假制度

  请假程序: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表格———交店务经理或老板处———审批————提请一天进行工作交

  接给主管

  天数:店长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天

  (2)前台人员事假制度

  请假程序:提请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格———店长审批签字———下班前进行工作交接给店长或顾问

  天数:前台人员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

  (3)美容顾问事假制度

  请假程序:提前三天填写请假申请表格———交主管审批————店长助理签字————店长签字———下班前进行工作交接给本组其余负责人

  天数:顾问事假原则上不超过2天(4)普通美容师事假制度

  请假程序:提前两天填写请假申请表格———交各顾问组长审批———主管签字———店长签字———下班前进行工作交接给其余美容师或本组顾问

  天数:美容师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

  (5)后勤人员请假制度

  请假程序: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主管签字———店长签字———进行工作交接给临时工作人员或店长

  天数:后勤人员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天

  注意事项: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请假天数或者临时请假者都需由店务经理亲自审批

  2、病假

  请假条件:

  (1)提供医生开据病假条

  (2)工作时间生病不用请假条

  (3)勿须提前申请

请假管理制度5

公司全体员工: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审批确认。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后,交由人事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备案归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规定:

  1

  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请假,

  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主管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婚假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8天,难产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7)、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出门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

  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6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请销假程序并准确计发薪酬,确保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人力资源ERP系统(或紧密外包备案系统)的人员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

  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出勤的,应由本人向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所在部门主任或班长签字,主管领导批准,由员工本人交综合部备案后方可开始休假。

  1、 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限(指工作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医疗期标准为: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不含10年,“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为6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的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 对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血液病、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所在单位研究,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D、 医疗期的计算标准为: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

  E、 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F、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个月以内者(短期病假),按其连续工龄长短发给病、伤假期固定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0%;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0%;满10年不满1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80%;满15年不满2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90%;满20年以上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100%。

  G、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个月以上者(长期病假),按其连续工龄长短改发病、伤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55%;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0%;满10年不满1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5%;满15年不满2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0%;满20年以上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5%。

  H、 病、伤假期固定工资或病、伤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固定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固定工资标准80%执行。

  I、 员工获得全国及省级劳动模范和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不分工龄长短,6个月以内固定工资照发;6个月以上的病、伤救济费,按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5%发给。

  J、 各单位要建立长期病休员工健康跟踪制度,视情况定期家访或陪同到指定医疗机构复查,以了解健康恢复情况,及时通知已恢复劳动力的员工按时复工;对于不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可适当调整工作。

  1) 零星病假月累计5个工作日以内的,固定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按休假工作日数扣除;

  2) 超过5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发放标准按假期管理办法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3) 零星病假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当月绩效。

  4) 工作人员请病假应提供的相应证明: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一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休假的,应提供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指县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证明,其它医院只承认急症初诊证明。)、一个月内累计申请休病假超过五天的需提供医院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指三甲医院开具的证明)书面诊断病例记录、化验单等相关检查诊断检查样本、治疗、药品收费单据等。

  2、事假:

  工作人员事假按照实际休假工作日发本人固定工资,(除特殊情况外,工作人员年度累计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20天)。

  3、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⑴休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⑵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工作人员因长期培训等原因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2各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后再出现上述第2,3,4项情形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⑶ 员工参加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疗休养,按疗休养实际天数冲减年休假,超出年休假天数的,不作跨年度冲减。员工参加荣誉性疗养(如献血、劳动模范),不冲减年休假。

  婚假,产假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销假

  工作人员假期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返回工作岗位。因客观情况确需续假时,应事前书面申请,经分公司综合部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旷工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休假工作日数扣发基本工资,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后又要求复岗的,需要员工本人到综合部报到,部门主任不能擅自决定复岗请求。

  (三)、其他规定

  1、员工请假应有本人办理,确实本人不能办理的,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办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应在工作所在地休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所在地的,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个人承担。

  3、员工休假期间要留有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的通信方式,遇有重大事件发生,要按照公司要求到岗工作。

  4、员工休假超过三天以上的,休假前必须将其在休假期间的重点工作向交叉岗位进行交接,以确保休假期间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5、员工提出休假申请时,该员工的工作由该单位自行调剂解决,特殊情况向综合部提出用人申请。

  6、遇有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⑴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

  ⑵假期已满未履行续假或未经批准超假的

  ⑶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分配,按规定时限不到岗的

  ⑷弄虚作假取得各类假期的

  ⑸工伤、病假、事假人员在休假期间从事与休假事由不符的

  ⑹弄虚作假取得出勤记录的

  年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含),按自愿辞职处理

  三、考勤制度

  每天上下班必须有出勤指纹记录,如有培训,外出开会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按指纹上下班者,需由部门主任提前告知综合部劳资。综合部每月将根据指纹机提取数据进行考勤,对少于正常出勤的工作人员,如无休假申请或部门主任的提前告知,将按旷工处理。如有工作人员指纹有问题,无法正常按指纹,请及时与综合部联系,以免影响工作人员出勤统计情况。

  工作人员上下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营业厅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00-下午18:00;其他部门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每出现一次迟到或早退情况(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将处以5元的罚款,第二次迟到罚金翻倍,依次递增。只有上班指纹无下班指纹或只有下班指纹无上班指纹算迟到或早退半天,每出现一次将处以50元罚款,罚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有加班安排的月份考勤,以指纹机提取的出勤数据为准。加班时间要求员工上下班都有指纹记录,只有一次指纹记录的视为半天加班处理,无指纹记录的视为无加班处理。部门主任以综合部核准后的加班审批表提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并将总经理签字后的加班审批表交综合部劳资处,与当月考勤表一并存档备查。

  四、员工出勤情况统计将计入年终员工综合测评;

  五、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7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请假管理制度8

  尊敬的老师:

  我是 班学生 学号

  因 原因, 需请假 日,从 年 月 日_____时(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时 (星期 )。特恳请老师批准!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签名: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学生销假签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名:____________

请假管理制度9

  项目部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项目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项目部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办公室)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批准和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办公室)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第十三条每个月两天假期,不请假的可以结余到次月。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天路公司夹江青衣江三桥项目部20xx年8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请假管理制度10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4、请假申请规定: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④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4)、婚嫁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正式转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请假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请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员工请休假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请假、休假的统一管理。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规定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六类。各类假期规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计产/计件工资人员除外。

  2.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需要提前申请事假,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可请工伤假,最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2)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或生活费发放等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修养,经公司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可请病假。

  2)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递减),逾期视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则以旷工论处。

  5.产假

  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过相关程序核准后可请产假,最长假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6.婚、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给假

  1)符合法定手续的婚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为3天,福建境外为7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亲属的丧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给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按事假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手续:

  1)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一式三联《员工请假单》。

  2)请假人将请假单填写完整,包括请假事由、时间以及职务代理人;

  3)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4)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部门考勤人员及综合管理部备案。

  2.准假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三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所有请假人员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请假须知

  1)《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和工资核算用。

  2)员工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超过半小时不足者以一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者按半小时计算;

  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不能即请即走。特殊情况填写特批单特批。

  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于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方式向相应主管或领导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6)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部门主管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休假以正常出勤计;无法休假的,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工资。

  2.事假:根据请假时数计算缺勤天数,并扣除相应薪资(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3.产假: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病假:以无薪假期计(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5.其他类别假期:根据审批情形决定。

  6.当月请长假10天以上(产假及持有医院证明的工伤/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10月1日~10日请假,9月份薪资11月25日发放。

  七、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根据满勤天数计算,单休工作制人员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为部长级以上人员和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员(含公务车司机);28天工作制人员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为生产系列人员、采购人员、仓库、后勤人员等。

  所有行政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个别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工程技术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其他人员均不享受带薪休假。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请假管理制度13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员工请假申请单》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C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1.2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4.2对旷工的处理

  4.2.1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2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标准薪资;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变更时应事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换休,工人以加班计算。

  3.2请假应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表);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假期终止后,于上班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为旷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可不准假或暂缓准假。

  3.3.2事假工资计算方式:

  ①月请假半日(4小时以内),不可累计计算,不扣发工资;事假月超过4小时,按事假1日处理。若员工有意的连续每月请半日假期,视情况扣发一日工资。 ②职员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3.3员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赌博、闹事等原因休假的,扣发日工资,其当月奖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员工请假须附加有效说明书:加盖医生手戳并写明生病状态的《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4.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①职员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2。

  ②工人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2。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4.4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

  ①超过1天(含1天)未满11个工作日的,扣日工资的50%;

  ②超过11个工作日(含11个)未满3个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2;

  ③超过3个月(含3个月)未满6个月,其超过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3; ④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超过部分支付基本工资的1/4。

  说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的应发工资总额如低于880元(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的80%),应按880元发放月工资。

  3.4.5请病假需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时应按连续考勤周期计算,期间只有连续出勤11个工作日,方可视为前一假期周期结束,否则自动视为连续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医疗期间5日以上病假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员工结婚正常为3天,晚婚(女23周岁和男25周岁)为10天,应在休假前将手续办理完毕,须附结婚证复印件,晚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婚假日期从结婚请假日起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无路程假)。

  3.5.2正式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6产假

  3.6.1休假需满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条件,且经过公司审批: ①女员工享受98天产假;

  ②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产假;

  ③晚育(23周岁零9个月以上)增加产假60天,产假另行办理;

  ④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3.6.2女员工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其他按事假处理。

  3.6.3女员工因休产假造成的岗位空缺,如确需补充可按规定提出用人申请,休完产假后上班的女员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产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险金;若提前上班,则按正常薪酬发放。另外,流产假扣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未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产假扣1/2日工资。

  3.7护理假

  3.7.1男员工护理假:妻子正常产3天,非正常产7天(需提供医院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晚育(按妻子年龄计算,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7天,须附孩子的出生证明,假期从孩子出生当日起连续计算。

  3.7.2护理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扣发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不扣工资。

  3.8丧假

  3.8.1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其余亲属(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予1天丧假。

  3.8.2正式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3.8.3员工按照与本人的关系给予不同假期,在请假单上必须标明与本人关系。

  3.8.4其他亲属的.丧礼如有必要参加,依有关规定应请事假。

  3.9工伤假

  3.9.1员工因工负伤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期按国家不同工伤等级的规定,医疗至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由医疗单位做出医疗结论。

  3.9.2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依据博林特电梯《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3.9.3超过医疗期的,由医疗机构做出医疗结论,公司安排继续治疗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9.4工伤医疗期超过30天,须由总经理核准。

  3.9.5工伤的最长医疗期间为2年。

  3.10出差假

  3.10.1员工连续出差(不包括驻外人员)超过20天(含20天),给假1天,工资、奖金照发。

  3.10.2在公司工作满11个工作日的,给与发放车补。

  3.11 请假奖金计发方式与原则

  3.11.1各部门奖金总体额度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标准,在标准范围内部门领导有权进行合理分配。

  3.11.2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满11个(含)工作日的,不予扣发奖金。

  3.11.3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未满11个(不含)工作日的:其奖金额度由部门领导根据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数量、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12请假权限

  3.12.1请假1-2日,需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3.12.2请假3-4日,需经系统主管领导批准;

  3.12.3请假5日(含):

  ①工人类由制造厂副总经理批准;

  ②其他岗位员工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考核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请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5.附则

  5.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事部。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1、 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导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

  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18、本制度从20__年5月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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