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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9 15:06:48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车辆管理制度1

  为规范校内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出入校园和校内停放安全,我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职工上班开车进入校园,必须先到总务处办理车辆出入证和地下车库过闸射频卡,每卡交押金100元。出入证和射频卡仅限教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如发现出入证或射频卡丢失,请及时告知总务处并按制度补办。

  2、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能入校。

  3、车辆进入校园后,需按规定线路行驶,且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本校教职工车辆全部停放至地下车库,外来车辆需按规定位置停放。

  4、所有车辆严禁进入塑胶场地和致味馆,否则罚款200元/次。

  5、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或上学、放学高峰等特殊时段,学校有权禁止车辆出入校园。

  6、车主停放车辆时,应将门窗锁好,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造成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车辆管理制度2

  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

  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车辆管理制度3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所有车辆。

  第三条 权责部门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四条 车辆有关证照及车辆钥匙,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所有车辆保险统一由财务部办理,根据地方统保政策,考察选择最优保险公司。

  第六条 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未有停车标记的路边停放,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七条 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专人专车是指谁申请谁驾驶,如长途出差,申请人需在申请出车前说明中途轮换驾驶的具体人员;驾龄未满1年(专指高速驾驶),有不良驾驶纪录的,服用国家交通法规规定的禁驾药物的不在申请人范围。)

  第八条 车辆加油管理。加油油卡统一由财务部续费充值;特殊情况下,如需现金加油,需要经财务部主管领导授权同意,且开据加油凭证,统一向财务部报销,如驾驶员私自加油,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加油费用。

  第九条 每车应设置《用车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用车权利。

  第十条 本公司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第三章 用车管理

  第十一条 用车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照。

  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不得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四条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用车登记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五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第十六条 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 用车人员须严守交通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由于员工加班较晚(晚上9点以后)且经公司领导特许者例外。

  第十九条 用车人员返回时,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并及时上交车辆钥匙等相关物件。

  第四章 车辆保养

  第二十条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二十一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人员办理。

  第二十二条 用车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交车前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二十三条 车辆需维修时,事先应征得行政部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定点(一般默认为4S店)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维修原则: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维修部)。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维修点,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五章 费用与报销

  第二十五条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用车人员汇总报销,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第二十六条 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第二十七条 用车人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用车人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车辆管理制度5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机关工作用车,使警车的使用,管理规范化,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警车管理

  1、警车实行局长和办公室专人负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统筹安排,调节使用的原则。

  2、实行派车单制度,凡工作用车,由用车科室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出单加油、出车。如遇紧急情况,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先出车,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3、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

  (1)办公室首先保证局领导用车,

  (2)各科室工作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或局领导提出用车计划。

  (3)外单位借调用车,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

  (4)机关干警和直系亲属因病急诊、住院,可申请用车。

  (5)干警私事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用车,

  4、车辆维修:汽车一般维修和大修,驾驶员应填写报修单由办公室报请局长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检修后由驾驶员负责验收。

  5、警车日常加油由办公室负责,驾驶员根据路程填写加油登记表加油。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提高驾驶技术,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同意警车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3、爱护车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保证车辆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损耗外,损坏的工具附件由驾驶员负责。

  5、车辆清洗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

  6、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财务不予报销。

  7、驾驶员在行车中要确保驾驶安全,

  8、驾驶员不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或为个人、他人私自出车或开车办私事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停止驾驶工作,并由局务会讨论给予处分。

  9、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全年无违章肇事,无责任事故,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安全行车者给予奖励。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8

  第一条全局公用车辆按照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局公用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分配到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并分别制定出具体管理制度,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按照每车一司机的要求,每一个用车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司机或兼职司机,负责开车。班子成员工作用车原则上从分管科室人员选一名司机,负责车辆的驾驶和维护。

  第三条租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并签订租车合同,租车手续完备合法。原则上租用新车(车辆价格不低于9万),年租车费用不超过3.3万元。车辆燃油、维修、保养费用从租车单位费用中支出。如发生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车辆燃油。公用车辆燃油实行加油卡制度,一车一卡,专车专用,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办理,分别考核。考核制度:根据每辆车的型号和车况,考核其百公里耗油量,每月考核一次。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车辆耗油考核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车辆使用。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本单位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保证公务用车。机关科室用车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专人签派,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车辆维修。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维修。程序是:司机提出修车申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局机关由局办公室主任签字,稽查队由稽查队长签字,检验检测中心由中心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签字后到各自指定的地点维修。

  第七条车辆的保养由各单位负责。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定期保养,及时办理保险、年审等相关手续。因不负责造成损害和损失的,追究司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车辆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详见车辆存放位置图),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对乱停乱放的给予批评、通报和必要的处罚。

  第九条加强节假日车辆管理。放假前,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将车钥匙集中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按规定存放,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公车;其他非工作日,车辆也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第十条全局有重大活动或因工作需要,局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第十一条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

  第十二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坏、被盗,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和驾驶人员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费用自理,责任自负。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全年车辆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给予驾驶人员500元奖励。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管理制度9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11

  一、车辆管理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县整合期间和车改过渡期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局机关各处室(原县直单位)不再编制公务车辆,原有的所有车辆和经费预算划归区局管理。区社会事业局编制6辆公务用车,并可保留卫生突发事件、文化稽查、抢险救灾3辆应急用车。

  局机关公务车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总务室统一管理,在车辆使用上,首先保证局领导的公务用车。同时,考虑到区县整合期间的工作衔接,原拥有车辆的卫生处、文体处、教育处等三个处室的主要领导可优先在区内使用原来的公务车。

  二、司勤管理

  车辆整合后,原来的司勤人员劳动关系原则上移到区社会事业局,局办公室总务室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平时,司勤人员集中在驾驶员休息室上班,根据排班情况执行用车任务(司机排班另行安排)。司勤人员的考勤参照机关干部执行,由办公室管理。请假方面,司勤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更不能无故缺勤,如果确需请假,应自行找好驾驶员(不得找局内部驾驶员),按干部考勤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参照干部考勤规定,司勤人员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8天,将扣发工资,请假超过3个月的,给予辞退。缺勤方面,司勤人员将按规定扣发工资,如果连续缺勤15天或累计缺勤30天给予辞退。

  三、用车管理

  处室开展业务工作,确需用车的应提前申请,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总务室统一调派。

  1、区内用车。短时用车(半天以内)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一天以上用车,填写《区内公务用车审批表》,经处室、办公室审批后,由总务室派车。

  2、出岛用车。处室非主要领导或一般干部外出参加会议或公务活动,乘坐公共交通,按规定报销旅差费。处室主要领导因参加会议或公务工作,原则上乘坐局分管领导的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出岛用车,由处室提出申请,填写《小车外出审批表》,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室派车。

  3、日常,车辆应按规定地点停放,接到总务室派车任务后方可驶离停放地点,并严格按审批的路线行驶,非经审批私自用车,按公车私有处理,将追究司机和使用者责任。小车外出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驾驶员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附件,一份由办公室存档。

  4、根据工作需要,局领导用车自行调配。

  5、车辆经费报销时,需先经总务室审核后方可交给财务室等相关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严禁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6、局下属各单位可参照本规定进行公务车辆管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车辆管理制度12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13

  一、车辆使用管理

  1、按时办理各项行车手续:

  (1)投保,(2)定期年检、保养,(3)其他。

  2、对车辆各项手续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发生问题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积极补办,否则,因此出现罚款事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不可避免的处罚除外)

  3、建立车辆档案,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行车各项手续的复印件;

  (2)车辆使用说明书,购车发票复印件;

  (3)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情况记载;

  (4)驾驶员工作情况记载;

  (5)驾驶员变更情况与交接手续记载。

  4、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享有用车权,但必须口头请示总经理。除联系工作外,一般不安排用车,办理私事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借用公车,承担油费、过卡费用。

  5、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工作范围内,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特殊情况分管领导批准,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6、看房车原则上用于销售部,其他工作如需要用车一律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领导批准,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7、驾驶员变更,发生车辆交接时,接车员要认真检查车的.状况、性能,详细作好记录,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车辆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损坏,当事人负赔偿责任。

  8、驾驶员应作好行车记录,派车单上应填写用车去向和时间,报销油料时连同派车单一并交回,否则不予报销油料。

  9、违章行驶,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销。

  10、因驾驶员责任造成机械事故,发生经济损失由驾驶员酌情赔偿。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交通部门裁决的罚款,发生经济损失由责任人酌情赔偿。

  二、车辆维修制度

  1、车辆按保修、养护规定,定期更换机油及滤清器芯,按期进行底盘保养和轮轴检查。遵守养护规定,定期进行三保或大修。

  2、行车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写出书面材料,对损坏部位、程度及修理费用要详细记录。

  3、车上所需物品及各种易损机件的购买,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4、行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禁止病车上路。

  5、需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应提前申报维修计划,经审批后,在指定地点修理。

  6、油料和物料消耗,需凭正式发票,先登记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据实报销。

  7、驾驶员人为的操作不当及例检不及时,造成机器损坏,原则上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修理费用,金额较大酌情处理。

  8、除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检修、保养。

车辆管理制度14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1、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

  2、范围

  公司服务部的全部车辆

  3、职责

  3.1、物流部经理负责车辆的全面管理

  3.2、物流部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

  4、工作程序

  4.1、车辆在执行运输任务需要进行停车作业时,一定要按照规定注意选择好停车地点和位置,不能再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点停车,注意车辆被盗或受损失。

  4.2、驾驶员在出车执行任务时,应检查各种随车证件是否齐全,以备检查,若不齐而被相关部门罚款,责任自负

  4.3、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所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和后果,均有驾驶员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并将对司机给予处罚500元每次。

  4.4、驾驶员行车时,应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严禁违章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开斗气车、高速行驶,抢道、逆行、开霸王车等不文明和违章行为),凡属于违章驾驶而产生的罚款、交通事故和费用全部由当事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概不予以报销。

  4.5驾驶员对工作安排有意见,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上车,待完成任务后,向上级部门领导说明情况,不得带情绪和冲动态度出车。

  4.6、严禁驾驶员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驶本公司车辆,严禁没有经过公司车管人员同意随意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若出现任何责任事故或车辆损坏,后果责任自负,并承担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罚款200元每次

  4.7、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实行一车一加油证加油,严禁无证加油,严禁一证两用,没有经过车管人员或者领导批准,严禁在外加油,否则加油费用公司概不予以报销(特殊外出情况除外)公司发现有侵吞油料者,罚款1000元每次

  4.8、公司车俩实行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进场维修时,应向公司车管人员说明维修项目,维修项目结束时,应认真检查维修项目情况,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特殊外出情况除外),并将损坏部件带回公司上交

  4.9、公司车辆完成当日运输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停放于公司停车场,车辆回场停放后,严禁私自将车辆开出,若发生任何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罚款200元

  4.10、公司实行车辆一车一驾驶员责任制,每车责任驾驶员应对公司交予自己负责的车辆严格管理,认真爱护,保持车容整洁,车辆运行正常,其车辆规定驾驶员如下:

  4.11、以上公司车辆成员调配,各责任驾驶员要求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认真的完成公司所下达的运输任务。对不爱护车辆,无视各项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车辆的损伤,车容车况不整洁,零配件(附属件)的缺失和造成违章罚款行为者,公司将追究车辆的责任人的责任和罚款。对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造成违章罚款和交通事故的责任后果,其责任自负。

  4.12、公司车管人员每月将公司车辆运行情况,车辆爱护,车辆车况的整洁,车辆的维修,耗油,费用等行车实务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所出现的问题,将积极进行监督整改,本根据实际情况对违反者实行责任处罚。

  4.13、交通事故和其他违章责任的处理

  4.13.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人员和公司领导,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做好事故处理工作,严禁破坏和逃离现场。

  4.13.2、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事故现场为依据,交警裁决为准绳,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责任

  4.1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保险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当事驾驶员应当依据交警部门对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进行承担,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对责任划分后,有保险公司根据承担责任进行审核赔付。对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付后的'不予赔付的费用,按责任大小,公司和当事驾驶员进行分摊,其分摊赔偿比例如下:

  全部责任:赔偿事故实际损失额的40% 主要责任:赔偿事故实际损失额的30% 同等责任:赔偿事故实际损失额的20% 次要责任:赔偿事故实际损失额的10%

  4.13.4、根据交通法规定:司机因违反交通法律条款规定而所产生的罚款责任应由司机全额承担。(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行使、乱停乱放、逆行、战线行驶、压线行使、超速和随车证件不齐等违章行为)

  以上十八条为四川世杰美家具有限公司,根据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的实际情况制定,要求公司全体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章守纪保安全,认真做好行车安全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运势任务而努力工作,公司将对优秀员工每季度、全年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四川世杰美家具有限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责任书,对公司驾驶员和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增强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行车安全意识和爱护自己所驾驶车辆的责任心,对有以下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者,公司将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

  4.13.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交通法》规定条例驾驶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所产生的责任,罚款,扣分行为者,其责任、罚款、扣分均自行承担。(公司视特殊情况行为除外)

  4.13.6、对酒后驾驶者,罚款200-5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责任,损失,费用,罚款,公司在对当事人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4.13.7、对违反公司车辆运输所规定而未经公司同意而私自用车,谋私利,拉私货、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邮费,车辆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及费用。

  4.13.8、对违反公司车辆维修、油料管理、谎报维修费用、私自屯油料而私用者,罚款500-1000元。

  4.13.9、对自己所负责驾驶车辆不爱护,车容不整洁(包括驾驶室)者,对每天出车前不对车辆进行三检查者,对车辆整车配件和附件缺失不及时进行装配者,车辆不及时进行保养者,对驾驶车辆为带齐有效证件,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有效证件(驾驶证年审、车辆到期未审、保险期限、营运证期限,二保单期限,资格证和从业证期限)到期不上报而被误期者,罚款50-100元,并对所产生的相应罚款全额承担

  4.13.10、公司将依据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定对遵守《道法》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车辆驾驶员给予奖励

  5、相关表格

  5.1、《行车记录表》

  请各位司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此制度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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