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时间:2024-06-20 17:46:05 志华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通用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通用10篇)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1

  一、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人员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

  二、参照国家、军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的相关制度制定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

  三、放射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监督上述制度、职责、规范的落实。

  四、强化科内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五、定期进行放射科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放射科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参与能力。

  六、建立医疗风险防范体制,按照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与隐患缺陷。

  七、每月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活动,查找提出改进措施,并作出前期的质量改进效果评价。提高放射科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能力,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2

  为加强医疗放射性药品管理,保 证经营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疗放射性药品实行使用科室管理。

  二、医疗放射性药品购入、请领和使用严格实行双人签字规定。

  三、根据医疗放射性药品的特性,使用科室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未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的`,严肃处理责任人。

  以下是两篇关于放射诊疗管理制度的清晰归纳,结合了参考文章中的相关数字和信息: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3

  一、基本管理要求

  人员培训与证书:所有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个人剂量监测,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人员应参加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设备监测:医用诊断X射线机应由专人操作,并需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确保设备性能和放射防护合格。

  二、操作规范

  佩戴监测仪:监测仪须戴在工作服左胸前,严禁随意打开、不戴。工作结束后,应将剂量仪远离工作场所放置。

  防护设施:机房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等。

  三、安全与防护

  放射防护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制定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

  事故处理: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放射事故,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4

  一、许可与报告

  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校验。

  工作场所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必须在施工前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设备管理

  设备审核: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

  设备使用: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机房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三、健康监测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职业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和离岗期的健康检查。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5

  一、基本条件与许可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备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应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具备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需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校验工作。

  二、人员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个人剂量监测,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三、操作规范

  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需严格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

  四、防护与安全

  放射诊疗场所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等。

  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做好屏蔽防护,特别是对育龄妇女和儿童进行医疗照射时,需事先询问育龄妇女是否怀孕。

  五、监测与检测

  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档案。

  委托专业机构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和离岗期的健康检查。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6

  一、设备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需在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竣工后需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需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

  放射诊疗设备需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二、培训与教育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放射防护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应急处理

  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放射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一旦发生放射事故,需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质量控制

  严格遵循医疗照射适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以上两篇放射诊疗管理制度涵盖了基本条件、人员要求、操作规范、防护与安全、监测与检测等方面,旨在确保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7

  一、基本条件与许可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备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医疗机构应具备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校验工作。

  二、人员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并参加定期的健康检查和防护培训。

  操作医用诊断X射线机等射线装置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三、设备管理

  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应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

  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档案。

  四、操作规范

  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五、安全防护

  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放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8

  一、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放射防护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新进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考核。

  二、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放射诊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诊疗质量和安全。

  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和校准。

  三、患者保护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严格遵循医疗照射适当化和放射防护化的原则。

  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做好屏蔽防护。

  对育龄妇女和儿童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询问育龄妇女是否怀孕。

  四、应急处理

  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放射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9

  一、设备管理

  放射诊疗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和校准,确保其安全性和准确性。测试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放射诊疗设备应明确标识设备状态,如“正常”、“待修”、“停用”等,并确保只有状态正常的设备才能用于诊疗活动。

  二、人员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并定期参加放射防护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放射诊疗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三、安全防护

  放射诊疗场所应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安全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以提醒人员注意辐射安全。

  放射诊疗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等,以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在进行放射诊疗时,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辐射暴露,特别是对育龄妇女和儿童的保护要特别注意。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 10

  一、许可制度

  医院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许可证应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和注销等工作,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合法性。

  二、放射防护设施

  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以提醒人员注意辐射安全。

  放射工作场所的进出入口应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和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制定并执行放射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机构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在年终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发证机关备案。

  对放射场所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监测结果应报环保部门备案。

  各放射诊疗科室应配备齐全的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用品,并确保所配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且能正常使用。在放射诊疗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尽量穿戴防护用品以减少辐射暴露。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相关文章:

放射诊疗工作总结05-11

放射诊疗工作总结(通用13篇)03-15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规定最新11-21

放射管理制度03-21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2-31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03-04

放射科管理制度05-31

放射管理制度15篇04-01

放射质量管理制度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