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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的规定

时间:2024-08-20 23:19:53 晓璇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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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的规定(精选20篇)

  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请假制度的规定(精选20篇),欢迎阅读。

请假制度的规定(精选20篇)

  请假制度的规定 1

  (1)请假申请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提出,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请假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请假申请表格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如有虚假陈述或不实之处,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请假申请必须提前足够的时间提交,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并及时补全证明材料。

  (4)请假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并确保请假期间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5)请假期间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支付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沟通和解决。

  请假制度的规定 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压力不断增加,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员工请假是不可避免的。请假是员工向公司提出的一种申请,它需要严格的管理。请假管理制度是一种管理员工请假的方式,它规范了公司请假流程,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作。

  1.请假的种类

  公司请假制度规定了许多种请假,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生育假、丧假等。这些请假类型有不同的规定和条件。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提交相应证明和申请,以确保他们获得应有的请假权利。

  2.请假的申请方式

  员工可以向管理层口头或书面申请请假。书面申请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它可以明确陈述请假期间、类型和原因,并且有利于管理层做出决定。员工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前提交请假申请,以便公司安排人力资源和工作计划。

  3.请假的审批流程

  请假的审批流程在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员工提交请假申请后,将由部门领导进行初审。如果部门主管认为请假原因是正当的,将会批准该请假申请,并签署相关文件。然后公司人事部将审核请假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员工将获得请假权利,相反的话,公司将不批准他们的请假请求。

  4.请假的条件和要求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还涉及请假的.条件和要求。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根据请假类型提交适当的证明文件,如病假医生证明、婚假结婚证等。员工必须在请假期间停止工作,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5.请假的影响

  请假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员工的工作。因此,请假必须得到管理层和部门同事的理解。如果员工请假对公司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则公司可以不批准他们的请假请求或给予相应的惩罚。

  请假制度的规定 3

  一、请假定义

  请假是员工为个人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等形式。

  二、请假流程

  1、请假前,员工应向其直接上级申请请假,并说明请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形式。直接上级会根据请假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请假请求。

  2、直接上级审核并批准后,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休假时间和休假形式。人事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再由上级审核批准后生效。

  3、员工如果需要修改已经批准的请假时间或者请假的形式,必须经过直接上级同意,并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修改申请。

  4、员工如果需要停止请假,需要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停止申请,并经过上级同意。

  三、请假条例

  1、病假请假须知:

  (1)员工患病需要请病假时需要及时向公司报告,需提交有关医生的证明。

  (2)病假的`时间应该符合医生的建议。

  (3)单次病假不得超过3天,如需要请假超过3天,应该提交医疗证明或出具健康状况证明。

  2、事假请假须知:

  (1)员工需要事假请假时应该提前请示直接上级,并提交加班替假申请表,必须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

  (2)事假通常只能请假1-3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商议。

  (3)请假未经批准或者请假时间超过了原定时间,员工会被按缺勤处理。

  3、年休假请假须知:

  (1)员工享有年休假须在一年内使用完毕,否则将会被注销。

  (2)年假应该提前一个月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核并上报人事部门后,生效时间为提交申请的日期。

  4、婚假请假须知:

  (1)员工结婚或办理婚礼,应该请假3天。

  (2)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直接上级审核,最多请5天。

  5、产假请假须知:

  (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应该请假100天。

  (2)员工现场生产应该请假15天。

  (3)男性员工可以享受陪产假2天。

  6、享受夫妻同日调假请假须知:

  员工因婚姻关系需要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的,应该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违规处理

  员工因私原因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属于违规行为,在破坏公司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整个团队的稳定。公司将会根据情况对违规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请假制度的规定 4

  一、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法定假期:

  所有公司员工享受以下规定节假:(带薪休假)

  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三天(公历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公司对于法定假期安排工作的员工,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过年休假:

  所有公司员工均可按公司规定过年休假,(年假期间包括春节三天固定假期)。

  (三)事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员工提供4天/月的带薪休假,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事假可以按公司实际情况调休。无论任何其他原因超过4天/月的事假每人每天扣100元。

  2、事假超过一周者,当月资薪按0。75工资基数计算。一个月累计事假达一周,扣发当月奖金。

  (四)病假:(带薪休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治疗或休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突发急症可依附近诊所诊断参考。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五)婚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提供3天带薪休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双方初婚的可增加不带薪晚婚假7天。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同样待遇。

  2、员工凭结婚证复印件在半年内请假有效。

  (六)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七)公假:(带薪休假)

  查体、培训等因公需要请假,需要呈验有关证件,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八)产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女员工提供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给予产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产后加假50天。

  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在月经期间给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3、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男员工因对象产假,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九)护理假:

  1、女职工产假满后,若婴儿无人护理,且工作岗位离得开,经人事部门批准,可申请护理假,但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3个月以内,按80%发给基本工资;超过3个月的,按60%发给基本工资。

  2、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给予在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十)公伤假:

  1、员工因公伤需要休息,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并发放9元/天的生活费。

  2、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3、因打架斗殴致残者,公司停发全部工资奖金。

  三、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应由本人于事前填写请假条,附交有关证明呈请核准,(电话或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必须讲明请假种类、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交接事项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确。

  2、请假时间:

  ≤1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批准。

  1—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再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请假,不得越级。

  3、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委托告知部门领导,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作旷工处理。若造成生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等,屡教不改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4、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四、续假规定:

  1、因患重病不能如期按时,可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或超假时间可作为事假处理,若不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回,持有关证明可事后办理续假手续。

  五、销假规定:

  1、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即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六、附则: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

  2、全体员工病事假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做累计、统计,作为考核主要依据,并存入档案。一年累计旷工1天(含)以上者,取消当年先进个人考评资格。一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超过7天者,予以辞退。

  3、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晋级调资金。

  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以前发文中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5、本制度解释权在总经办。

  6、本制度自——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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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假首先需经各小组负责人处报备、申请。

  二.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则到行政部报备、申请。

  三.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补请假条则先有各小组负责人提前代填写请假条交行政部,待请假人回来到行政部补签字。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xx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七.(各小组负责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请假权限、请假2天需找xx报备、申请。3天(含)以上需经xx同意方可请假。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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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提前离校,应由家长事先与班主任联系,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班主任初审后,报学生处批准(一般不超过3天),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学生生病,住校生先到校卫生室就诊,校医开出就诊证明,交学生处审批。非住校生生病,由学生家长向班主任联系请假,假后当天或第二天凭相应证明到学生处补办病假手续。

  3、病假2天以内由学生处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4、学生因公外出由学校职能部门出具证明。

  5、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学习委员把考勤单于当日下午5:30之前送到教务处,未及时送达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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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假的种类

  公司请假管理规定应当明确制定请假时需要的各种请假类型,比如病假、事假、年假等等。同时,还应该建立请假预约制度,实现请假手续的规范化管理,充分保障员工的申请权益和公司的管理效率。

  二、请假申请流程

  请假申请流程是指请假人员向公司提出请假申请的过程。在请假申请的流程中,需要明确申请的时间、具体原因、期限、所需手续等信息。同时,还要制定请假申请的时间限制及时处理人员的请假申请,还要设立请假统计制度,对员工请假的情况进行记录,为其以后请假提供参考。

  三、请假审批流程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必须要明确请假审批流程及具体责任人。请假审批流程是指公司审核员工请假申请的过程。在请假审批流程中,需为各级审核人员预定审批期限并准确制定流程。另外,应该对审批结果、申请驳回以及申请撤销情况进行记录及统计分析。

  四、请假条例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要有清晰明确的请假条例,审慎制定相关规定,以规范员工请假的行为和要求员工按照规定使用假期。请假条例涵盖请假时间、停薪时间、请假者的义务等信息。请假期间应该明确包括社会假期在内的时间段,并对不同类别的假期进行明确的.规定。

  五、请假管理责任

  请假管理责任是指公司人事部门需要负责协调、组织和执行请假制度。同时,各级上级管理人员也需要承担一定管理责任,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及对工作的投入度。公司应该建立考核机制,对相关部门和团队的请假管理、程度、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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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假申请:员工在请假前需向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请假期限等相关内容,并提供证明材料。

  (2)请假审批: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根据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请假期限等实际情况审批请假申请,如有必要可请示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同意。

  (3)请假安排: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替班或调整工作任务,确保部门岗位顺畅进行。

  (4)请假记录和统计:人事部门负责记录每位员工的请假记录和统计,请假频次和请假时长等情况,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报表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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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意请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

  1、除特发紧急情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

  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

  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5、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三)销假

  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

  (四)旷课处理

  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假制度的规定 10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请假制度的规定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劳动法》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假期

  第二条员工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事假、病假、工伤假等。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法定节日是指元旦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日是指星期

  六、星期日双休日。

  第四条请假假期规定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的,需出具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心医院或中医院(须具备二乙等医院以上等级)的病历证明及住院证明,无法出具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管理干部住院病假七天(含七天)以下的在当月休息中进行调整;病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中途到职者依比例递减;住院者以国家规定的医疗假期为限。(员工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回上海治疗,在外地生病需请病假的,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天数如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抵充,如抵充后仍未痊愈的,申请停薪留职。如有员工生病住院,部门主管应主动告知人力资源部,以便保险备案。

  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月如超过10天(含10天),则退当月保险,特殊情况的请假一次以15天为限,事假全月不得超过30天,如每月超过3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90天者,工龄折半算,中途到职者依比例递减。调休请假必须以半天为最小单位。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连续请婚假三天。晚婚者(男25周岁初次结婚;女23周岁初次结婚)婚假七天,外省市另加路途三天,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算(连续请假不得超过15天)。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以结婚证登记时间为假期时间段依据)。子女结婚,可请事假15天。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亲属关系以户口簿记录为准),上海市的可享受一天丧假,外省市另加路途二天,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需延假的,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以当地公安机关出示的亲属死亡证明为假期时间段依据)

  产假:女干部在合同期内生育的,可请产假90天,剖腹产105天,需延假的,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超过规定假期的产假如履行有关手续,算作事假,并影响年终奖。(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为请假依据)。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照顾授乳二次(共计1小时)。

  工伤假:员工因公受伤,按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给予的.医疗期享受工伤假。干部因工受伤的,工伤假期间工资先按其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其余按照本地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正常休假:公司员工每月最少可休息4天,如遇特殊情况加班可进行调休或计算加班费。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1.凡工作时间或规定时间内所指定的出勤人员,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请假。

  2.请假以小时为岗位,最低请假时间为1小时。员工请假(事假或病假)由员工事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3天(含)以内的由其直接主管批准;3-7天(含)的经直接主管、部门第一主管签字同意;7天以上的,直接主管、部门第一主管签字同意后,报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批准后,需要进行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不可根据公司所给假期再自行延假。如超过公司规定假期未经过批准擅自不到班一律算旷工,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其主管告之财务停发工资;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含)之内的由本部门主管核签,3-7天(含)的由部门主管确认并交副总核签,7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确认交副总审核并交总经理核签。

  3.员工请假应提前安排、提前申办,如遇特殊情况(生病不能亲自到班请假)或紧急情况

  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应以电话请假的方式报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休假,到班后应由部门负责人带领先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补办请假手续。履行好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岗。请假手续不完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超过批准假期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补病假或事假应在到班第一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病假必须凭有明确日期的公立医院“病休证明”或病历证明,否则都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病假(事先请假者)一天以内由员工事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上一级主管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一天以内凭公立医院病历证明,一天以上凭公立医院病休证明,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员工患传染病必须脱离岗位治疗,病愈申请上班时,需持有公司指定医院的痊愈证明,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上班。

  6.工伤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各类情况,均应由员工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经上一级主管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部门经理批准,最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7.职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理由,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部门主管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如因请假而延误工作,将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8.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班者,以旷工论处。

  9.获准的《员工请假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条必须写明工号,否则因一字之差,造成考勤统计有误,后果自负)。

  10.请假期满或提前到岗,到岗第一时间应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销假后方可上班,否则因未及时销假,造成个人考勤有误或保险未续,后果自负。

  11.请假超过公司规定天数未到班和自动离职者(指未打辞职报告或未到规定离职日期擅自离岗者)各部门各车间直属主管必须在核实后24小时内主动报送人力资源部处理,否则如果造成人力资源部统计人员有误,部门工作安排受阻,一切后果由其直属主管承担。人力资源部经调查核实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超假,必须凭相关有效证明可酌给予延假1-2天。

  12.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四章请假薪资规定

  1、固定工资职员,因私事请假的,事假期间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发放的日平均工资(基本工资以及岗位津贴)。未得到审批的请假按缺勤旷工处理。若该月份中曾有旷工的,按其旷工日数乘以3来扣其薪资。所有员工请事假不发给薪资。

  2、固定工资员工婚、丧、娩、工伤、病假假期内的薪资按有关规定支付;请足假期但未休满的,其未休天数不另发薪资。住院病假七天以上一个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资80%发放;住院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按保障工资60%发放,住院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资30%发放。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保障工资发放。

  3、凡国家假日薪资照发,如出勤工作,则依国定假日加班规定发给工资或调休。(特殊作息岗位除外,如门卫、食堂、司机等工作岗位)

  4、凡被公司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章办理辞职手续及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按双方约定扣罚其未发放的薪资作为赔偿。因特殊情况,如身体健康状况,或家庭变故申请急辞者,扣除未发放工资的20%。

  5、如是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日工资的3倍,如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全年累计旷工12天者,作为自动离职处理或予以解雇并按双方约定扣除工资。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旷工以致自动离职,工龄按重新入厂时间开始计算;

  6、生产部人员全月出勤的享受全勤奖40元/月。

  第五章销假手续

  1、员工休假结束后应于上班当日到人力资源部提取自己的请假单,由人力资源主管注明休假结束日期;

  2、员工休假超过预定期限时应说明原因,并补办相应手续。

  请假制度的规定 12

  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关于教职工公假、病假、事假、调休等请假制度作以下补充规定,如有违反或除特殊情况外,无论何种事由未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一、关于公假

  1、教职工公假到校办请假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教研活动不需会议通知)。

  2、中层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长处请假,到校办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

  二、关于病假(看病)

  1、病假需向人事部门递交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师:请交书面申请,并提出具体时间,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提交校务会讨论。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门请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不影响上课外出看病,如有医生事后开具的病假单或者有学校的调休单可以不按病假处理。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二次,每次半天。

  4、如身体原因(大病、重病),不能坐班,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交人事部门,经校务会讨论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其它原因或短期身体不适申请不坐班的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下午3:00)。

  三、关于事假

  1、半天的事假:填写请假单,并交至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在校办备案。

  2、一天及以上的请假:如果是因为重要的`家事等,请交书面申请,并交至人事部门。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四、关于调休

  1、不影响学校工作,调休最多一天,原则上不可调休连续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单,可以调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过病假天数。

  2、除突发事件,请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递交调休单(原则上当天调休不予批准)。

  3、中层干部调休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并至校办备案。

  注:所有请假请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一律不能认定已办理任何类型请假手续。

  请假制度的规定 13

  为了适应深化改革从严治校的需要,严明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并妥善解决好教职工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办公时间,教师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及学院统一规定的每周返校日和系教研室规定的必要活动的时间,均应上班。如因故不能上班,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休养的,可持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请病假。

  (二)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三)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再婚者,给婚假3天。教职工父母在外地,需去外地结婚者,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期内办理。

  (四)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或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死亡,可给丧假3天。

  (五)探亲假: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探亲假条件的,可申请探亲假。

  1.教职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给假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探亲假一次20天。

  职工当年与父母或配偶团聚连续计算已满规定假期的(不包括女职工产假),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4.实习生和学徒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实习或学徒、期满并转正定级后,可从下一年度起享受探亲假。

  5.教职工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内一次性使用。

  6.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按探亲假有关规定发放探亲路费,或报销对方探望路费。

  (六)计划生育假:

  1.按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育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根据工作需要情况,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照顾孩子,至孩子满6个月。

  3.女教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增加晚育奖励假30天。如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此奖励假,可由男方使用。

  4.女教职工实施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手术,可以根据医生证明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请假。

  (七)工伤假:凡因工负伤,经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八)路程假:教职工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九)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确需陪同的,经部门领导批准,每月不得超过两天假,可不算事假,但应记入考勤,以便考核。

  (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部门领导批准可按公假对待:

  1.因住宅设施维修、拆迁或搬迁,由有关部门出据证明,一般不得超过两天。

  2.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3.女职工产前检查,一般每次不超过半天;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天给一小时哺乳时间。(适用于计划生育者)。

  4.教职工结婚必须进行的婚前检查,一般不超过两个半天。

  第三条假期计算

  病假、计划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四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本规定中所提的工资概念均指教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百分之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发本人工资的80%;?

  (3)凡病假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

  4.病愈恢复工作,须有合同医院和本院卫生所体检证明,经人事处同意后,当月可发本人全工资;如月内旧病复发,复工前后病假应连续计算。

  5.符合离休条件的.职工,病假期间发全工资。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按日工资扣除工资。尚未转正定级的学徒工、实习生,年内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15天者,应适当推迟转正定级时间。

  (三)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路程假工资照发。

  (四)符合本规定第(九)、(十)两款规定的,工资照发。

  (五)凡不属国家规定出国、出境探亲范围内的出国、出境探亲访友人员,工资待遇均按事假对待。出国探望留学生配偶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六)女教职工的产假或职工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假,工资照发。

  (七)上述各类假(按公假对待的除外),均按未出勤对待,因此不应享受请假期间的校内分配的岗位津贴、奖金等待遇。

  (八)凡本年度并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评优。连续半年并事假,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二)凡请病假、工伤假均须有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的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三)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出国、出境探亲访友或自费留学的请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第六条批假权限

  (一)副处以上(包括相当职务)干部请假,3天以上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科以下(包括相当职务)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系、处负责人批准;8天至15天,应由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超过15天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三)产假、探亲假(境内)由各单位按规定审批。

  (四)出境人员批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五)除并事假外,若超过本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再继续请假的,均按事假对待。

  第七条旷职、旷工和待遇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职、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按指定时间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教职工在旷职、旷工期间不发工资。若本年度旷工超过5天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若本年度旷工超过15天者,应予解除聘任,并限期调出;若超过30天者,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学院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并来不及请假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除院内分配的岗位津贴的10%。本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不能评为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认真填写考勤统计表,对各类假期超出规定时间的及旷职、旷工者应及时通知人事处,按规定扣发工资或予以行政惩处。

  第十条实行经济承包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因私出国管理的补充规定

  学院关于出国出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自经修订于1995年5月开始实施后,在因私出国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凡我院在职职工手持因私护照者,请务于1995月11月底前将因私护照送交组织部统一管理;今后办理因私出国者,也须在假期期满归国后到组织部报到时交回因私护照;否则今后将不予为其办理因私出国手续

  2.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配偶或子女,或长期在国外工作(公派、1年以上)的配偶,在工作允许的前题下,学院可给予3-6个月假期,原则上假期应占用学院的寒暑假。

  3.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到国外进修和做访问学者的配偶;或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已在国外定居或长期居住的非直系亲属,在工作允许的前题下,学院最多给予三个月假期(按事假处理),假期必须占用学院寒暑假。

  4.教职工境外访友或出国旅游,一律利用寒暑假,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开学不归按自劝离职处理。

  5.请假的手续和有关待遇按《中国工运学院出国出境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享受探亲假待遇的除发放三个月工资外,岗位津贴、坐班津贴、创收福利一律停止;按事假对待的,工资与津贴停发,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6.二次因私出国的时间间隔,不得短于1年。

  请假制度的规定 14

  一、请假种类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有休假权利。请假种类一般分为带薪假和无薪假两类。带薪假包括年休假、病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无薪假包括事假、调休假、特殊假等。

  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时间,享受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的年假制度而定。

  2.病假:工作期间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病假。病假天数根据员工病情和公司假期制度而定。

  3.产假:女性员工因妊娠、分娩、流产享受带薪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而定。

  4.陪护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在生病住院期间,员工可以申请陪护假,陪护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5.事假:员工在工作中需要临时处理个人事宜,可以申请事假,事假的天数根据公司制度而定。

  6.调休假:员工在周末或节假日加班可以申请调休假。调休假的时间通常为相隔一周内。

  7.特殊假:员工遇到重大家庭变故、婚嫁、丧亲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特殊假,特殊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二、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请假流程的规范化,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1.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在请假前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在请假申请表上填明请假天数、请假的种类、理由等信息。

  2.请假审批:员工请假申请表交予直接上司相关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根据请假原因和公司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3.假期安排:员工请假期间安排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确认后通知申请人,并将请假信息录入公司假期管理系统。

  三、请假的时间及期限

  请假的时间及期限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主要包括请假时间段和请假的期限。

  1.请假时间段:通常是指员工请假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员工须在请假申请表上填写请假时间段,并由直接上司审核通过后,提交人事部门确认。

  2.请假的期限:请假的期限通常按照请假种类的不同而定。产假、病假、陪护假、事假等请假种类的期限不同。员工请假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否则将影响正常工作运营。

  总之,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障。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员工的知晓和遵守,营造和谐的企业管理氛围。同时,企业还应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切实做好请假制度的管理,为企业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请假制度的规定 15

  针对生产部各车间人员请假较为频繁,又由于生产区各部门定员、定岗,不仅影响班组内部团结,同时影响整个车间的生产进度。为控制或避免每月员工多次请假,创造团结和谐的团队和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补充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请假审批程序参照公司【劳动纪律及日常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车间相应做些细则补充;

  2.倒班员工必须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谢绝口讯、电话等形式请假。主管要核实情况,不得有假就准。请假一个班由班组长、车间主管同时批准方可有效;

  3.请假两个班至三个班由班组长批准后,当事人找车间主管、生产部批准方可有效;

  4.请假三个班以上须生产经理批准,请假回来后必须到办公室、生产部、车间销假,违规者按旷工处理;

  5.倒班员工每请假一个班先交150元现金给车间主管或班组长,再办理请假手续。对节假日或农忙季节请假每请假一个班交200元。连续请假三天内(含三天),扣款归车间分配,车间给该员工考勤划出勤,不影响请假人的年终奖发放和分配;

  6.请假超过三天以上部分,公司扣发请假人工资,按此班次计算依此类推。若不交现金扣工资3倍,并记考勤为事假缺勤;

  7.对于迟到、早退各部门按照【车间管理规定】处理。对婚、产、各类工伤、病、丧假,请假超过一个月的生产部不保留原岗位。对其他制度按公司【劳动纪律及日常行为规范】执行;

  8.续假需补假条替换请假前假条,并一日内补交缺勤扣款;

  9.请假扣款车间主管按照车间绩效考核合理分配,用来提高先进员工的工作热情奖励或其他激励方式开销;

  10.各部门所得扣款应有相应的上交和分发台账,主管要透明管理,生产部随机抽查,如有徇私舞弊,将严厉处罚;

  11.各部门主管及常白人员请假需办理以上手续,认真划考勤,一线员工请假一天由车间主管批准即可;

  12.仓库、后勤班员工请假一天主管批准即可,连续请假两天,请假人写好假条主管批准后找生产部批准,主管请假必须由生产部批准;

  13.车间上白班员工连续请假两天由车间主管批准,生产部知情;三天须生产部批准,生产经理知情;超过三天须由生产部批准后,当事人再找生产经理批准;

  14.部门主管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三天及以下须生产部批准,生产经理知情。超出三天须先上交缺勤扣款,处理办法与倒班人员相同。由部门主管负责考勤和工资分配;

  15.洪智生产部所有每月考勤表须由全体被考勤人员签字后上报生产部存档,生产部复印一份交办公室存档。

  16.就餐时间:

  1)倒班员工就餐:岗位员工自行安排先后顺序。早晨;6:00~7:00。中午;11:00~12:00。下午;5:00~6:00;夜间;11:30~12:30,早晚交接班须在7:50前到工作现场认真交接,否则不得离开,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当班工作要求加班的,离开现场的给予100元的处罚,耽误生产进度给予200~500元的'处罚;

  2)白班员工:早上7:50前必须到生产区本部门现场开早会,12:00前不得提前下班。其他作息时间按照办公室规定执行。生产部随时抽查,无特殊情况违规,给予50元/次的处罚!

  17.此补充管理规定即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生产部全体员工,解释权归生产部。

  请假制度的规定 16

  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更好的落实员工“年休假”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休假的范围和标准

  1、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休假待遇

  1、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包括兑现奖、感工奖、年薪、车补伙补、夜班补助等。)。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实施细则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及希望休息时间,部门主管协同综合办公室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报主管领导审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批准备案,并告知员工本人。

  2、员工当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没有特殊情况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3、年休假必须在确保安全经营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如有紧急工作,可终止员工休假,员工拒不上岗工作,按旷工处理。

  4、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5、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天数的,按少休假的天数给予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年休假补助=个人工资总计(休假前6个月工资收入加权平均数)÷30×(应休假天数-已休假天数)×300%

  6、安排了员工休假的,但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不也给予补助。

  7、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8、年休假补助公司在下年度01月统一发放

  请假制度的规定 17

  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特制订了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如下:

  (1)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2)每星期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5)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6)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7)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三、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四、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五、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六、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2)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九、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十、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十一、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二、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三、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十四、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五、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十六、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十七、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1)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2)旷工达3天以上者。

  请假制度的规定 18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需自发遵守工作时间,自发定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定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种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别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需适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适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需在结婚年度内布置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依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加添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加添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予以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予以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加添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依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依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予以确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予以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予以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加添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需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布置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

  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布置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方法是由部门经理供应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别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制度的规定 19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5)员工如愿意放弃休带薪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第六条: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

  (2)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3)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4)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第七条:婚假。

  (1)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

  (2)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

  (3)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

  (4)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

  (5)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第八条:产假。

  (1)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2)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3)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4)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1个月带薪产假。

  (5)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1天陪产假。

  (8)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第九条:丧假。

  (1)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休带薪假8天。

  (2)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休带薪假4天。

  第十条:倒休假。

  (1)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2)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3)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

  (4)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公共假日。

  全体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1)元旦:放假1天。

  (2)春节:放假3天。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

  (5)端午节:放假1天。

  (6)中秋节:放假1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第十二条:事假。

  (1)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2)事假最长不超过两周。

  第十三条:请假批准权限见下表:

  请假日期

  1~3天(包括3天)

  3~12天(包括12天)

  12天以上

  批准人

  直属上级

  部门经理

  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请假制度的规定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请假种类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假期设置种类:

  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

  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请假标准

  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请假标准范围:

  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假期工资核算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假期工资核算:

  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3、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4、丧假:丧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5、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第六章假期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六条员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请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次,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中高级职员请假,三天以内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审批,并在企管部备案。为维持正常工作程序,请假人须记录联络方法。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企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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