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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11 11:59:57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图书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3

  总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家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书库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17:00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4

  一、读者入馆须知

  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馆读者守则。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

  2.xx大学校友凭毕业证(或复印件),并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馆,可在馆内阅览图书馆资源。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调至静音,阅览区内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4.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读者区内。上午在规定的时间内,图书馆提供早餐就餐处;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6.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及撕页,否则赔偿同样版本的书刊。买不到相同版本书刊的,按丢失书刊赔偿。爱护建筑、家具和设施设备,若损坏应予以赔偿。

  7.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为维护开架流通的正常运行秩序,在书(刊)架上取书(刊),每人每次请不要超过两册;翻阅过的书刊可放在阅览桌或书车上,不必自行归架,以免错架。

  9.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勿着背心、拖鞋及响底鞋等入馆。

  10.未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11.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书刊借阅的管理,保障和方便学校各类读者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图书馆借阅证包括:有效的xx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

  2.本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由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经图书馆统一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作为借阅证在图书馆借书和阅览。

  3.教师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卡和1寸证件相片到图书馆办公室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使用。

  4.合同制聘用人员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聘用单位介绍信、1寸证件相片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5.临时来本校进修、学习的人员在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有关学院或部门的介绍信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6.读者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阅文献。

  7.读者若遗失校园一卡通,除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挂失外,还应到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挂失。挂失前卡上所记录的借出文献由持卡人负责归还。

  8.补办校园一卡通后,须到图书馆取消挂失后方可借还图书。

  9.读者离开学校(包括毕业、休学、退学、结业、工作调动和辞职等),将注销或停用借阅权限。

  三、图书馆办理临时借阅证的规定

  为方便除师生外的其他读者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一)办证对象

  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本市市民及临时到校短期查阅资料者。

  (二)办证手续

  1.借书证

  (1)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凭学校相关单位的证明,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及60.00元/年服务费,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临时阅览证

  临时阅览证仅供读者在图书馆查阅资料,不能外借书刊,期限为一个月。凡需办理临时阅览证者,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并到财务处交纳办证费5.00元。

  (三)其它规定

  1.若有超期或遗失书刊,一律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

  2.离校时,须还清所有图书,并交回借书证方可按规定退还押金。

  四、违规使用借阅证处理办法

  1.使用他人借阅证,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

  2.使用失效借阅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证):

  (1)使用本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2)使用他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3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3.盗用或伪造借阅证,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同时还要停止其借书权限6个月。

  4.如系累次违规,将加重处罚。

  五、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一)图书

  1.册数

  (1)教职工、研究生限借外文书3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各校区普通图书16册。

  (2)本专科学生限借外文书1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本校区普通图书10册。

  2.期限

  教师借期为60天,本专科及研究生为30天。

  3.超期

  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若需继续使用,在没有其他读者预约该书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超期按0.05元/天·册缴纳滞纳金。凡逾期未还或滞纳金未交者,一律暂停借书。

  (二)期刊、报纸

  1.馆内中外文现刊、精装过刊和报纸一律不外借,只供室内阅览。若需外借复印,必须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完后于当天立即归还。

  2.平装期刊教师、研究生可借2册;本(专)科生可借1册。

  (三)借还书刊

  读者借还图书馆书刊,均需办理借还手续。凡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私自带出图书馆者,均视为偷盗书刊行为。偷窃书刊者,除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一律按码价20倍罚款。

  (四)免罚日

  图书馆将每月第二周星期三设定为免罚日,当天所还过期图书一律免罚;如遇当月免罚日为法定节日则另行通知时间。

  六、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本规定从2014年4月起执行。

  (一)遗失书刊

  1.赔书刊

  (1)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书刊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办法的有关内容);另需加付3.00元文献数据重新处理加工费用(以下简称加工费)。

  (2)成套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图书。

  (3)遗失合订本期刊,按全年的期刊赔偿;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须加收15.00元的精装期刊装订费及建库费。

  (4)学位论文应于符合著作权法之前提下赔偿重制本。

  2.赔款

  若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的,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

  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1)国内出版图书:图书原价(¥)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2)国外出版图书:图书原价(原币种的价格) ×当前汇率×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2 】。

  (3)成套多卷书:若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和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图书,即:整套图书价格(¥)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4)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印刷型):100.00元+加工费(3.00元)。

  国外出版(印刷型):1200.00元+加工费(3.00元)。

  (5)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它期的期刊。

  (6.)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价(¥)的确定方法为:论文页码× 0.20元(此处0.20元是参照复印收费价格定的标准及装订费)。

  3.逾期滞纳金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4.退款

  若在赔款后三个月内找回原书刊,或新购与原书完全一样的图书,可持原书刊或新购书刊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若赔书时是在财务处交的赔书款,需出示赔款收据,若是在图书馆办公室通过校园一卡通付的款,凭图书馆记录办理;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及加工费。超过三个月不予退款。

  (二)损毁、污染书刊及条码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毁、污染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1.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和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及精装封面断裂等,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图书被裁剪(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行为进行处理。

  2.污染书刊

  书刊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等。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进行赔偿。

  (3)除上述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3.其他规定

  (1)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污损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

  (2)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条形码赔偿1.00元。

  七、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仅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校园一卡通上机。

  2.图书馆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不安装游戏软件,也不允许读者从网上下载游戏软件。

  3.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罚款或给予处分等处罚。

  4.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5.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为满足本校广大师生科研教学的需求,图书馆已与中国国家图书馆签订馆际互借协议,可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纸质图书。具体馆际互借规则如下:

  1.图书馆在国图的借阅图书范围及册数: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共50册,20年前编目的外文图书20册;中文图书、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

  2.此项借阅仅限于教师和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1册;若学校读者借满规定上限数量时,其他读者只能等待有还回图书后再借。

  3.借阅期限:从读者拿到图书之日起15日,逾期读者按国图5.00元/册/日标准自付。

  4.国家图书馆的收费标准:20.00元/册(含邮费),该项由图书馆馆际互借费支付。

  5.违规处理: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如有污损或遗失按照“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办理;该费用由读者自付。

  6.借阅步骤:登录网站,检索到所需书目详细信息(书名、作者、ID号、出版社和出版年份等)后,进入学校图书馆主页的“馆际互借”栏目,注册并登录互借系统,在线提交“馆际互借基本信息”,图书馆将及时处理读者请求,在收到图书后通知读者到馆取书。

  附: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

  逾期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每日每册5.00元。

  遗失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00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2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

  污损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00~20.0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撕割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九、电子资源版权公告

  图书馆所购电子资源,仅限于在xx大学校园网IP范围内用户使用。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图书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更不能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

  2.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3.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5.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并限违规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3)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说明: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批量下载”的界定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批量下载”,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举报。

  十、图书馆维护知识产权的声明

  1.图书馆是为本校教师、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文献资料的信息服务机构,以建立内容丰富、获取方便的信息环境,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信息需求为主要任务。

  2.图书馆向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源主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正式购置的和自建的各类文献资料,如:图书、期刊、学位论文、报纸、音像资料、数据库以及其它印刷型和电子网络型的信息资源。

  3.图书馆尊重任何个人、团体或机构所享有的著作权,在信息服务中注意保护信息产品的知识产权、注意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4.图书馆重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依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深入开展信息服务。

  5.为了保护各类文献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吁请校内单位和个人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6.图书馆对于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所有自建或与他人共同开发的信息内容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造或镜像网站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无论是电子版或非电子版,无论全部或部分,均构成侵权,图书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用户出于学习目的,对馆藏图书、期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进行复制时,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应超过单册篇幅的三分之一。图书馆不支持超过此数量的文献复制活动。

  8.馆藏文献数字化产品的服务以不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9.对于由学校购买的、仅限于校园网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要求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自设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提供访问服务,不得利用工具软件进行批量下载,更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牟取商业利益。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彻底追查和严肃处理;对违规者将停止使用学校电子资源的权利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违规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负责。

  10.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图书馆尚无法保证与其网站内容的全部作者及时取得联系;如有疏漏,烦请作者本人及时告知。若作者对其作品的发布存有异议,图书馆网站将立即遵嘱撤消有关内容。

  十一、xx大学图书馆捐赠书刊须知

  xx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xx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感谢函,但因馆藏空间有限,图书馆需根据馆藏特色和受赠图书质量进行筛选处理,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原则上为正式出版物;可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内容适合专科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一般不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和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的图书。

  3.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4.图书馆对不予入藏捐赠图书的处理

  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5.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xx大学图书馆办公室,xx校区联系电话: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

  (3)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5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六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

  二、全馆人员实行馆、部(室)、各岗位三级安全管理体制,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胡军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馆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对责任区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四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门、关窗。

  三、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6

  1、贯彻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及学校的各项决定,积极参与、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做到舍室有限、教育无限o

  2、制订图书借阅规章制度,包括借还、赔偿、罚款等制度。

  3、做到报刊资料的分编、流通、阅览和管理工作,合理组织藏书,充分发挥书刊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作用。

  4、书刊登录要做到准确、完整、整洁。对新书要加盖藏书章,夹入口袋片,打号核对。未编目的的新书不得外借。

  5、开展参考咨询,读者辅导工作,推荐新书,编印书刊资料目录,开展室互借工作。

  6、严格按借还制度办理,细心插卡,还书时植查书刊是否完好。负责办理图书遗失、赔偿、报废等工作。

  7、书库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及时上报。结合清点,做好剔旧注销等工作。

  8、每天开放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确保图书的正常流通。还要搞好图书(阅览)室的卫生,及时整理图书和报刊。

  9、帮助各班建立图书角,每学期评比一次。

  10、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中组织好有关的读书竞赛活动,期末统计出图书流通率、作好工作总结。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图书室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三、图书室要进行财产帐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四、学校要经常添置更新图书,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室藏图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五、新添图书到室后,应及时验收、登记,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六、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原价赔偿。

  七、图书室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八、图书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室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九、努力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开展好外借、阅览工作,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每月作一期新书介绍,开设新书园地、办书展、上好阅读课,并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十、加强图书室档案资料建设,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和图片、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十一、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晒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8

  1、管好、用好图书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不断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和完好程度。

  2、对现有的图书分类、编号、登记、建卡,管理好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所有财物。

  3、做好新书添置和报纸、杂志的订阅、发行工作,经常向师生介绍推荐新书,并按规定清理思想不健康的书刊,防止精神污染。

  4、做好图书和资料的出借工作,编写好各种图书和资料的索引,以便师生查阅,提高图书和资料的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室和资料室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

  5、搜集和积累有关教育教学的`参考资料,并主动向教职工推荐。

  6、定期开放阅览室,协助班主任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7、随时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定期检查,整理书包、杂志、资料,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资料,月底、年终做好报纸、杂志、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8、草拟并严格执行书库管理制度,师生借还规定、图书损坏赔偿规定,资料室规则。并制定防火、防尘、防蛀、防霉、防鼠、防湿措施,教育师生爱护书籍,文明阅览。

  9、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图书、资料的管理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搞好管理工作。

  10、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9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0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1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

  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

  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

  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

  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

  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

  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2

  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八、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3

  根据图书馆实际情况,现对原《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进行修订,特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安全须知

  1.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保证馆舍、设备和藏书的安全。

  2.图书馆内禁止烟火,严禁在书库、公共阅览区、休闲区吸烟。

  3.工作人员要掌握消防常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将消防器材放置到固定位置。

  4.每半月由专人负责检查水电,发现问题及时向馆办公室汇报。

  5.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门的门锁钥匙,不得丢失。

  6.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检查,发现疑点及时与保卫处值班人员联系,并做好现场记录。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保卫部门,并注意保护现场。校园报警电话为86999110。

  7.在正常开馆的情况下,下班时,每个房间保证做到关门、关窗、关水源、关电源。电器设备应由使用人员认真管理。

  8.节假日由馆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开馆时间。闭馆时,任何人不得入馆,如需进馆,必须与物业公司消控室联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入馆。

  二、消防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领导

  图书馆馆领导和各部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图书馆整体消防疏散工作。

  2.机构设置

  (1)各楼层设立义务消防和疏散引导员制度,负责本楼层的日常消防安全和紧急疏散工作。

  (2)各楼层义务消防和疏散引导员一般由各部的室主任担任。

  3.消防疏散引导员职责

  (1)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保卫和应急防范意识。

  (2)了解并检查馆内主要疏散通道,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3)一旦发生火情或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馆内读者从疏散通道有序疏散。

  (4)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和读者的应急处理和逃生能力。

  (5)加强演练,并做好各种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引导预案和必要准备。

  三、消控室、配电室及门卫值班制度

  1.安保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掌握操作规程后,方可值班。

  2.原则上所有人须从门禁系统刷卡入馆,离开时必须通过防盗系统。

  3.不刷卡需入馆的人员,必须经图书馆有关领导同意才能入馆,否则一律不准入内。对于因维修施工影响馆内水电正常使用、激活报警系统产生噪音的。校内未带卡的师生和外来参观的人员,有事到图书馆找人的各种情况,门卫必须事先通知图书馆办公室。

  4.严防并处理盗窃公私财物行为。凡报警的物品,必须查明原因,必要时一定要开包仔细检查。凡出现报警的`图书馆书籍和没报警的盗窃之物一律扣留并妥善处理。

  5.遇到门禁系统故障或停电,首先通知图书馆有关领导。同时,所有人员禁止通行,等候图书馆领导和管理人员处理。

  6.正确指导、操作存包柜和门禁系统,正圈理门口处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提醒入馆人员不准将食物等违禁物气入馆内。

  7.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外来人员的登激作。

  8.每晚九点半后在监控人员配合下关闭电灯和空调风机等电源。

  9.内保在上下班等人流高峰期,协助门岗站岗工作。

  10.每天上楼巡视,次数最低不少于四次。定期对消防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

  11.与本部门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服从管理,坚守岗位。态度和气,责任心强。接到通知立刻到现场查看,如盗窃、损坏、漏水、火灾以及某人人身受到伤害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在监控室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13.每日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清洁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4.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15.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直接管理人员报告情况,并追踪询问落实结果,记录在案。如有重问题要及时报上级领导。必要时锁好监控室门亲自到现场查看。

  16.监控室属机房重地,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污染物等带入室内,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7.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准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不准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

  18.图书馆晚上闭馆后,当班保安员必须将图书馆内外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馆内消防和水电设备,关好门窗,关闭照明电源和有关公共电器设备。

  19.做好各种设备维护工作,严防和正圈理破坏和盗窃行为。

  20.保持警惕,常备不懈。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冷静,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处理问题依法、果断,及时请示报告,防止事态扩。如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和站长,积极协助人员对案件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1.积极认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责任区内全员防火意识,制止任何违消防安全的行为。

  22.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23.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填写巡查、检查记录。保证水源充足,保证报警系统正常,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一旦发生火灾即可投入使用。

  24.一旦发生火警,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全力投入抢救工作,不得临阵逃避。

  25.发生重火灾事故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和消防部门;

  (2)正确操作消控设备,消除火灾;

  (3)组织人员抢救险情,并做好妥善安排,注意查找起火原因;

  (4)做好现场安保工作,严防坏人趁火打劫和搞破坏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为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馆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围绕本馆的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从政治的高度,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2.图书馆作为消防重点部门,杜绝一切烟火。工作人员严禁在馆内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难性较大的化学物品进入馆内。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爱护安全设备,不擅自变动安全设备的位置。

  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在馆内通道上乱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等办公地点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做到“四关一拉”。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窗、关门,拉部门用电总闸。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全馆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做到“四知”:知火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警、组织扑救、疏散读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图书馆。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5

  一、熟练掌握书库布局及藏书状况,负责分管书库的各项工作。

  二、图书排架按索书号从小到大、从左至右、由上到下准确排列。

  三、新书入库后认真进行清点、登记,按图书分类入库。先放置于书库的新书专架上,陈列一月后再按分类上入书架。

  四、经常巡视书库,认真解答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指导读者进行书目检索,准确、快速地查找图书;对违反规定的`读者应耐心说服教育,随时整理乱架、乱序图书,保证图书排列整齐、有序。

  五、及时做好破损图书的修补工作,对标签脱落的图书要及时交到采编部进行加工处理。

  六、撰写工作日志,每月进行小结统计。

  七、保持书库的整洁卫生,每天对书库进行日常清扫,每月对书库进行彻底清扫。

  八、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严禁在馆内吸烟,离岗前须关好门窗、电闸,确保安全。

  九、对读者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

  十、完成馆里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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