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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工作制度

时间:2023-12-16 11:56:5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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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组织部工作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组织部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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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工作制度1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2、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组织部工作制度2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2、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4、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5、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6、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7、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8、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1、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主管副部长汇报。

  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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