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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3 06:55:54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公司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通用)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1

  一、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使公司出差人员在费用开支时清楚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并做到报销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及加强公司差旅费用管理,统一报销标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市出差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业务人员

  1、出差定义:指外出本市(济宁)的地区进行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活动

  2、出差审批:部门负责人在决定派遣人员出差前,严格评估出差的必要性,出差前要先填《公出单》。

  3、出差人员当日填写《销售人员业务报表》,以及提报次日的行程记录等相关信息,并填写《出差计划表》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借据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借支总额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外情况,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五、销售人员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提供收据、发票,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六、出差补助标准: 餐费:15元/天,车费实报实销

  七、报销范围

  1、交通费用:一般情况下以实际工作需要去的目的地,需乘坐公共交通汽车,出差回公司后应及时整理报销凭据,并填写报销清单,经部门经理核查后报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财务报销。

  2、报销时要上交《业务员出差客户登记表》否则不给予报销。 3、出差后下午4:30之前需返回公司,否则记半天旷工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日起执行

  说明:申请表应于出差前交于上级领导批准后内勤部备案

  出差计划申请表

  姓名: 职务: 部门: 工号

  出差地址:

  费用预算:

  日 期:

  销售人员工作周报

  姓名: 区域: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管理制度2

  本标准规定了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a(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全国化扩张战略及国际化资本运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集团公司股东协议、章程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a集团公司董事会代表集团公司向集团各分子公司授权,分子公司的总经理代表本分子公司接受授权,各分子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集团各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第四条集团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分子公司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分子公司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分子公司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分子公司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分子公司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分子公司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分子公司签发《a(xx)置业有限公司对xxx公司授权管理规定》(“xxx”为被授权分子公司名称,下同),被授权人为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2)特别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分子公司签发《a(xx)置业有限公司对xxx公司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九条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条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利润及收益的使用及分配;

  (4)投融资业务;

  (5)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6)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一条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条集团基本授权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40天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送集团公司基本授权草案,集团公司董事会应在15日内审议定稿。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5日内制作出《a(xx)置业有限公司对xxx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应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定岗定编相一致。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制订出明确的各分子公司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该分子公司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分子公司的授权。

  第十七条当被授权分子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时,集团公司可变更对该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

  (1)分子公司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其他情况下为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据此制作出《a集团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第四章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十九条当集团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集团公司董事长可以向各分子公司签发特别授权: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应由分子公司办理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特殊经营性业务的;

  (2)公司发生重大诉讼、质量事故、消费者群体性纠纷等重大公共性危机事件,需要对分子公司授予临时性或紧急性授权的;

  (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

  第二十条特别授权的制订程序为:需要特别授权的分子公司总经理就特别授权事项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制作出《a集团公司特别授权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董事长的决定制作《a集团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立即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并将授权书复印本交还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第五章授权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集团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授权被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向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汇报被授权期间的工作和授权使用状况。

  第六章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分子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汇报该分子公司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分子公司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分子公司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集团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集团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七条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分支机构实施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之前所有规章制度中关于授权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4

  一、凡音乐室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

  二、音乐教室教学时间禁止带入一切食物和其它无关书籍、物品。

  三、爱护音乐教室设备物品,如遇损坏,立即通报管理员及授课教师并上报相关部门解决。

  四、音乐教室设备未经管理员允许,其它教师、学生不得使用。

  五、管理员和授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物品。

  七、学生进入音乐教室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

  八、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管理员和授课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教室。

  九、音乐课时间音乐教室进行音乐活动由授课音乐教师负责,不得借用为其它教学或活动。

  十、音乐教室为音乐教学场所,主要功能为音乐教学及相关活动。其他人及部门借用须申请登记。归还时要及时检查,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音乐教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学校音乐室规章制度,负责音乐室的管理和使用。

  二、按教学大纲和学校教学计划,协助教师开齐开足音乐课,上好音乐课,充分发挥音乐设备的教学作用。

  三、爱护学校财产,做好经常性的防尘、防潮、防霉等维护工作,保证音乐器材性能良好。

  四、学习和钻研音乐专业业务和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和教学水平。

  五、建立和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音乐室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六、保持室内整洁、通风、干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偷盗。

  音乐教室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立器材报废、损坏、遗失的登记簿,记录其器材的种类、规格和价值,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账册中注销;如属不耐用器材而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

  二、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管理员提出申请,总务主任鉴定,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报废处理。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报废要写出鉴定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好器材报损单备案。

  三、在活动中损坏器材,应视不同情况,给予合理赔偿。凡属器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损坏的不需赔偿。凡属非故意造成器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的情节赔偿,完全损坏的可按半价赔偿。凡属违反活动规则故意损坏器材的,按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损坏器材的,赔偿原则上当即执行,授课老师监督,管理员收款,并出具一式三联收款发票。赔款学生、授课老师、管理员各执一联。每学期结束前一次性核算,将赔款汇总交会计室入账,由学校统一结算。

  五、对学校音乐器材应当妥善保管,个人或集体所借的器材,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遗失,应照价赔偿,失窃和失踪,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记录备案。

  音乐教室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师是相关音乐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音乐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二、音乐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三、音乐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四、音乐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室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五、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六、进入音乐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公司管理制度5

  一、目的

  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司突发事件,保证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于公司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值班。

  三、值班巡查范围为:

  公司办公楼、南北大门,各车间及操作室、磅房、库房、动力设备室、变电室等。

  四、值班管理规定

  (一)中层管理人员

  1、值班时间为每天22:00至次日上午09:00,依据《值班排班表》进行值班。

  2、值班地点:保卫科小办公室。

  3、巡查频次为:22:00至23:59巡查不低于1次,晚上00:00至次日09:00不低于3次。

  4、值班人员督促治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设备卫生及安全运行,并对公司生产线各车间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处理解决,同时向值班经理汇报。

  5、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和夜间查岗力度,监督检查现场工作人员工作状况(脱岗、串岗、睡岗)。

  6、认真填写电子版值班记录(以办公室提供的《夜班巡查记录表》为模板),及时与值班经理沟通,并于次日08:00前将值班记录发给值班经理。

  7、值班人员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无法值班时要及时告知公司,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8、值班时要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联系。

  9、值班时夜间不能睡岗,次日休息半天,下午照常上班。

  (二)值班经理

  1、值班时间为每天22:00至次日上午09:00,依据《值班排班表》进行值班。

  2、值班地点:本人办公室;

  3、值班经理的'职责为:

  (1)巡查夜间中层管理人员值班的工作状态。

  (2)巡查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睡岗、串岗、脱岗行为。

  (3)巡查生产线运行情况。

  (4)值班经理应将本人值班记录和中层管理人员上报的《夜班巡查记录表》进行汇总,对值班期间出现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次日向总经理汇报,并将word版的值班记录发至管理层微信群,09:00前完成。

  4、值班经理值班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无法值班时要及时告知公司,办公室依《值班排班表》顺延安排值班人。

  5、值班经理值班时要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联系。

  6、值班经理次日不休息照常上班。

  (三)其它规定

  1、值班人员违反此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值班记录中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处理决定由办公室当天上午通过电子屏予以公布,周一宣誓时进行通报。

  3、严禁酒后值班。

  4、严格掌握、控制调班的情况。

  5、办公室负责将每天微信群中发布的《夜班巡查记录表》整理存档。

  五、值班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名单

  (一)值班经理

  xxx、xxx……

  (二)中层管理人员

  xxx、xxx……

  根据以上人员名单,按照办公室下发的《值班排班表》执行。

  xxxx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仓库人员对库存货品要每周小规模盘点至少1次,每月月末大规模盘点1次;

  第二条 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第三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20米范围内吸烟,一经发现直接予以辞退处分。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6)六点下班后全体员工不得进入库房,除特殊情况。

  (7)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因工作事宜须进出库房须有库房员工随同。

  (8)进出库房不得携带包包等私人物品。

  (9)库房工作人员私人物品上班时间统一存放,下班统一领取。

  (10)不得在仓库内吃零食,吃饭。

  (11)在货品上架、打包后要及时清扫。

  (12)仓库坚持做仓库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

  (13)要及时清理桌面上的资料、杂物,保持桌面、抽屉的清洁;

  (14)每天上班前将仓库进行打扫,各物品放归原位。

  (15)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16)如果在库房无人值班的情况下,晚班客服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公司库房财务的`安全,到物流或快递取件时客服需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监督,同时,物流或快递员走后立即将门上锁。

  爱惜和保护公司财务是公司每一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如公司财务有失窃情况,除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外,还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对应主管部门或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具体视情节轻重而定。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生效,签字后视为认可本制度进行惩处各部门员工确认签字:

  xxx

  20xx年5月21日

公司管理制度7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

  3、费用的使用: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

  (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检查内容。

  4、对不按规定安排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检查人员有权对该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5、发现未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给予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总经理、主管经理都必须接受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新来员工每一月培训一次。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车间、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施、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施、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施、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施、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对于设施、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八、重点危险部位安全检测、检测管理制度

  1、对每个重点危险部位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在重点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重点危险部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和验收。

  九、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保管、使用、运输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能和安全防范知识。

  2、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的领取、发放、使用制度。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领发必须经领导批准。

  4、存储危险物品的库房要绝对安全可靠,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

  5、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能不同,设置不同的容器和足够的安全工具,保管人员必须会使用安全工具和灭火器材。

  6、凡是性能相抵触,安全防范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对容易挥发、自燃、自爆的危险物品要经常进行检查、测温,以防自燃、自爆。

  7、危险物品库内的灭火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十、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2、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3、加强防尘措施。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制定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

  7、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8、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9、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0、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公司经理。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公司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2、公司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车间、班组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组织本班工人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所使用操作的设备、工具的情况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处(科),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4、安全管理人员专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并有权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解决。整改指令内容应包括:存在隐患、问题及违规的时间、地点及人员违反有关制度、规程的具体内容,要求整改反馈的时限。反馈内容包括:解决处理的方法,责任者的落实及处理意见。

  5、公司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

  6、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9、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3、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4、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9、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2、每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各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解决的办法,并进行讨论。

  4、安全生产会议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5、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6、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有: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在年底召开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2、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所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劳动保护用品购入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现不符合要求应给予报废。

  3、根据有关标准,制定、修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4、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穿戴、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6、每个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3)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4)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管理清单;

  (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9)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0)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2)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企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维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归口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为商标管理的综合部门。

  第四条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转让、许可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商标档案和《商标注册证》的保管工作;负责社会上商标侵权的信息反馈及处理工作。

  第五条质管部负责组织申报商标注册产品及许可使用商标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商标注册产品的产品标签。

  第六条投资发展部应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商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

  商标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延展、转让、许可使用等事项。

  二、对商标的使用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正确使用商标。

  三、监督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四、结合商标管理,确定商标产品范围、质量要求,监督商品质量,制止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五、对商标印制进行管理。

  六、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台帐和档案。

  七、处理商标争议事项。

  第三章商标注册及使用申请程序

  第七条公司新申请注册的产品,应报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管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投资发展部统一办理商标注册工作。

  第八条其它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部门(非用于公司产品方面),在确定使用用途、数量等后,报投资发展部备案,如投资发展部发现商标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不得使用或做相应改正。

  第九条公司可以许可外单位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凡需使用公司现有注册商标的单位,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公司和申请单位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并由国家商标局予以公告。

  第四章使用商标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条许可使用单位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注或r。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注册人名义和注册人地址,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不得自行转让或许可该注册商标给第三方使用,并有义务对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对用于公司产品的商标标识的印制,由质管部统一规格、统一版式,报投资发展部审核后,由使用部门(或采供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到依法有权印制的定点印制单位印制,负责印制、保管或使用公司商标标识的部门为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台账和使用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用于许可使用的公司产品,但不得滥用于与公司许可产品无关的任何地方。

  第十三条对用于非产品类的注册商标使用,使用部门(包括负责印制标有注册商标的部门)负责对标有公司商标的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进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建立相应台账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商标不滥用于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地方。

  第十四条用于公司产品商标标识,产品生产出来,由生产单位(或包装单位)及时标上商标标识,保证产品带有完好的商标标识出厂。

  第十五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部门,应加强质量管理,维护商标信誉,提高产品知名度,无条件接受公司质管部、投资发展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并为公司创名牌做出贡献。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在使用商标期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年检费、续展费等),由公司承担,但对外许可使用的`除外。

  第十七条投资发展部及相关部门如发现有关部门未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可提出纠正意见,相关责任部门拒不纠正或存在其它严重情况的,可提请公司领导对责任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章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十八条商标专用权。也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即一方面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另一方面可以禁止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第十九条公司相关部门及许可使用单位应进行经常性商标监察,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监察是否有与注册人商标相雷同的商标获准注册;二是监察是否有不法企业或个人假冒、复制、模仿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和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条公司相关部门及许可使用单位如发现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及时向投资发展部报告,并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投资发展部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9

  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日益发展扩大的过程中,经常出现需要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项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规范以实物抵业务款项发生的行为与管理,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适用原则:

  允许以实物抵业务款项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一是因公司在经营发展、业务运作过程中确有对相关产品的实际需求(如公司进行基建时需要空调等电器产品,或是因业务扩展需要购买计算机、传真机等);

  二是在公司业务发生后出现了客户无法以货币方式支付业务款项的情况;

  三是在新业务拓展初期或业务淡季临时补版(补时)的情况。

  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应采用不同的审批流程。

  1、所抵实物必须保证产品质量优良,产品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齐全,且实物提供方必须对抵换的产品提供保修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抵换的产品享有与其它相同的市场零售产品完全一致的其它各项服务。

  2、在以实物抵业务款的过程中,负责确定实物参考价格的部门是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如硬件技术部负责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抵换品价格的确定;行政部负责基建类、耗材类产品如办公桌椅、硒鼓、墨粉等抵换品价格的确定)

  3、参考价格有两组,一组为相同产品的市场最低零售价,一组为相同产品的.市场批发价,原则上价格的确定以市场批发价为准,不得高于市场最低零售价。如果实物属稀有物,即不易找到完全相同产品进行比较,则可根据同类型且功能最为相近的产品价格来确定抵换价格,但此时应允分考虑到产品因售后服务等原因带来的使用风险,适当根据实际价格给予下调。

  4、根据各种情况最终确定的实物价值,即为冲抵业务款收入的金额,且等于实物入库价格及出库价格。

  5、实物管理部门(硬件技术部或行政物业中心)应有专人监督所有以抵换方式进入公司的产品的使用情况,并在每月底进行统计汇总;如在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原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联系维修或调换,必要时需由其直接领导协助完成此项工作;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实物,相关业务部门有责任协助实物管理或使用部门修缮或更换,否则公司将核扣相关业务部门的有关折抵收入。

  二、实物抵业务款的申请、审批流程:

  1、第一种情况:

  因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的实物抵款业务,审批流程如下:

  1)相应部门提出对某种产品需求的书面报告,按公司支出审批规定报批,由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终审。

  2)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如认为可以用公司的现有产品或服务(如广告、软件、常规研发报告等)形式进行交换的,可将意见转至相关利润中心总经理,由能要求客户提供可抵产品或服务的业务部门与有产品需求的部门进行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安排业务人员在要求的期限内负责抵换事宜的联系,提出抵换方案。

  3)客户方接受抵换产品或服务的方案,可提出相应的供货方案(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供货价格、供货时间、服务政策等)。

  4)供货方案经产品需求部门或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业务部可与客户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互抵协议),并安排实物运送。

  5)实物送至公司时,须由需求部门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包装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检验,如有必要可开箱验货。如符合要求,业务部可凭实物发票、产品说明书、保修证书等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如手续不全,实物管理部门可先将产品入库并只打收条,待手续齐全后再开入库单);如不符合要求,实物管理部门应要求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与供货方协商进行调换,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入库单。

  6)办理入库之后,业务人员需认真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后附购货发票、入库单、业务合同(互抵协议),由利润中心总经理及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定业务部门的营业收入金额。

  7)业务人员将《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及上述附件交至财务部,同时开具业务发票并填写支票回收单(注明以实物形式回收业务款)。

  2、第二种情况:

  因无法回收广告款进行的实物抵款业务,审批流程如下:

  1)业务发生后因客户资金方面原因造成未回款达两个月以上,客户提出以实物冲抵业务款时,业务人员应详实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后附客户的供货方案(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供货价格、供货时间、服务政策等)。经上级经理核实确认后,交由相关实物管理部门指派专人与业务人员共同对客户提供的实物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可变现价值,需在客户经营(或客户代理商经营)的其它产品中进行选择,并充分考虑实物使用后需要客户提供的后续服务,且取得全部产品资料。(为安全起见,应尽可能选择有较大经营规模的品牌产品,防止客户破产后无法延续售后服务。)

  2)如实物确符合要求,可就实物价格及数量进行确定。原则上应要求客户以出厂价、成本价或市场最低零售价为准给予60%—70%的折扣,如实物的可变现价值较低,应给予更低的折扣。

  3)价格确定后,业务员与客户签订抵换协议(备忘录),并安排实物运送。

  4)实物送至公司时,需由实物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包装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检验,如有必要可开箱验货。如符合要求,业务部可凭实物发票、产品说明书、保修证书等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如手续不全,实物管理部门可先将产品入库并只打收条,待手续齐全后再开入库单);如不符合要求,实物管理部门应要求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与供货方协商进行调换,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入库单。

  5)入库手续办理完毕后,业务人员将价格详细填写至《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中,后附入库单、购物发票、互抵协议等,经总经理及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定冲抵金额。如用于冲抵的产品价格已有60%(含)以下的折扣,则可全额冲抵未回款;如产品价格高于60%折扣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未回款金额进行一定比例折扣。

  6)财务部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比例计部门回款额,如有差额则作为坏帐处理。

  7)业务人员的提成应按批准的回款额计算,提成比例应至少减少至原标准的60%(或以相应金额的实物发放);已扣业务员未回款金额应全部返还本人。

  3、在新业务拓展初期或业务淡季临时补版时的第三种情况下,业务发生前客户提出只能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项时,业务人员应事先提交《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经本部门直接主管经理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批后。可按第二种情况下的审批流程执行。其营业收入的确定以及产品的入库价格均按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批准的金额确定。

  4、例外情况:如因业务人员自身工作失误造成无法回款,经业务人员与客户协商可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部门可按第二种情况下的审批流程执行,但业务人员不得参加提成,部门可在对业务人员进行未回款考核时适当调整。同时可按公司批准的实物所抵未回款金额核减部门的未回款,但已核扣部门的未回款考核利润不予返还。

  三、附则:

  1、如遇客户无故拒付业务款或客户濒临破产或更名、更换股东等因素带来的无法回款等情况,业务部应申请委托公司法律部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一般情况下,除网刊广告、网上广告、包版(买断)广告、软件、常规研究报告以外的业务不能以实物形式进行冲抵。

  3、抵回实物的出库程序同实物(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设备的折旧根据出库价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0

  公司招聘员工,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为公司提供最优秀、最合适的人选。但相同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选拔内部员工。公司鼓励员工向公司推荐品学兼优的人才。

  一、录用条件

  1、适用于所有员工的录用条件包括:

  (1)品格诚实

  员工须诚实地将其真实履历、身体状况、教育状况等信息告知公司,确保其向公司提交的各种证明和材料全面、真实、客观可靠。如果员工历史上存在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行为,或者受到过行政处分、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或者受到过原单位的处分,或者与原公司存在纠纷或经济纠纷,员工须先详细向公司作书面说明。

  (2)手续完备

  员工须依法与原公司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向公司出示相关证明。

  (3)能力合格

  员工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辅助能力(如熟悉使用电脑、外语能力等)及其他特殊要求,并能完成岗位描述规定的各项岗位职责。招聘员工时,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和需求部门将明确其具体要求。

  (4)被录用的员工的名誉和行为不应有不良记录;

  (5)被录用的员工身体健康,没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或慢性病或者不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其他疾病。

  二、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将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由员工本人签订,他人代签无效。公司方面由有关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劳动合同签署后,公司持两份合同原件,员工将持一份合同原件。

  2、劳动合同的类型分类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署,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办理。

  三、试用期

  公司依法对新聘员工衽试用期制度。目的是让公司考察新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同时让新员工对公司及所应聘岗位的工作进行考察。

  员工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工资制度

  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其工资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按照其工资制度和考核制度确定并调整员工工资。

  二、员工工资的计发形式

  1、员工工资的计发形式包括月薪制、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每个员工具体实行哪一种形式,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确定或者由双方另行约定。

  正常月薪:员工按公司规定正常出勤并完成当月工作时间,即享有当月的工资。

  计时工资制:员工的月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当月工作时间计算。员工每工作一个小时,即享有按计时工资标准计算出的一个小时的工资。员工计时工资标准,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或者双方另行约定。

  计件工资制:员工的月工资按当月完成的产品件数和计件单价计算。计件单价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或者由双方另行约定。

  2、无论哪一种工资计发形式,员工的月工资不得少于公司住所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员工工资的构成

  1、员工的工资

  正常包括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

  2、正常月工资

  实行正常月薪制的员工,其正常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是作为员工基本保障的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员工,其正常月工资由员工当月的小时工资累计、津贴和补贴构成。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其正常月工资由员工当月的计件工资累计、津贴和补贴构成。

  3、加班工资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1.5倍,节假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

  四、工资的发放

  1、员工的正常月工资,由公司于次月的五(5)日以前,委托银行通过银行卡将员工当月的工资支付给员工。甲方遇有自身或银行系统故障、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公司可能推迟适当的时间向员工支付工资,但推迟时间将不超过十五(15)天。公司将员工工资委托支付给银行,视为已向员工支付工资。

  员工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依法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如员工离开公司,当月工资将在当月(办理完离职手续在公司当月发薪日期以前的)或者次月(办理完离职手续在公司当月发薪日期以后的)支付。由于员工不履行离职手续而导致工资迟发,由员工负责。

  五、工资的调整

  1、年度绩效考核

  公司于每年上半年对员工上一年度进行表现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公司经济效益情况等,按公司考核制度和工资制度,确定是否对员工工资进行相应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员工在上一年度的表现和工作绩效,决定员工当年工资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

  2、普调

  公司可以根据其工资制度,结合公司经济效益有及公司所在当地物价指数的浮动情况,确定是否对员工工资进行普遍或部分调整以及调整幅度。

  3、岗位调薪

  员工岗位调整,其月薪或计时工资按新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由公司相应调整。员工工作的产品、工作强度等发生大的变化,其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等由公司相应调整。

  六、病假工资

  员工依法享受病假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病假

  员工在一般病假期间,按下列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七、工资保密

  公司实行严格的工资、奖金保密制度。员工除有权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询问和了解有关自己工资、福利的情况外,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和他人的工资、福利情况,不得询问、

  讨论或传播自己和他人的工资、福利情况。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制。

  公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08:00至下午17:00,其中包括午餐与工休时间。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工作性质及岗位的不同,公司可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包括对每周工作及休息时间的调整以及每日工作起始时间的调整。

  公司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实际工作开始到结束的时间。请员工尽可能提前10分钟上岗,以做好准备工作。

  员工下班后应整理、清扫工作场地及周围区域,做好5S工作,以便第二天工作。应注意火源及关好门窗,关闭电脑、饮水机、空调及打印机电源。

  2、经主管劳动行政机关批准,公司可以对全部或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或非全日制用工。具体按《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有关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章制度办理。

  依法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一)周末休息

  公司原则上安排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末休息时间。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工作性质及岗位的不同,公司可调整员工的每周工作及周末休息时间。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按相应的工作制度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工人工作班次由主管预先排定,个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和休息时间,须提前一天向工区主管及生产部经理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方能修改。

  (二)法定假日

  公司依法执行国家法定假日制度。具体放假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事先公布。

  (三)带薪年休假

  1、员工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休假(简称“法定年休假”)以及公司给予员工的、超出法定年休假天数的年休假(简称“约定年休假”)。

  法定年休假的天数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约定年休假的天数由公司和员工另行约定。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要在工作时间看病时,应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因病请假时,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报本部门经理批准,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上午10:00以前通知所在部门经理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应补交病假单,补办请假手续。

  员工因病需要到外地检查治疗,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按病假处理:(1)已到公司指定医院或本市市级医院检查或就诊,公司指定医院或本市市级医院同意其到外地检查治疗,(2)经人事部批准,(3)到外地市级以上医院就诊。

  在医疗期连续病休超过一个月的员工,病愈要求复工时,需持医疗部门的复工证明,并经人事部批准方可复工。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或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具体标准如下:员工在公司工作的第一年,医疗期为三个月,以后工作每满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但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员工使用的医疗天数累计计算。

  员工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上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3、正常情况下,员工应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和开具病假单。没有指定医疗机构的,应到市级以上医院就诊和开具病假单,但公司保留派人复核的权利。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矿级领导防突管理责任制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突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区域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3、生产矿长的责任

  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落实防突工作,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对防突防治工作,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瓦斯防治有充足时间,不得安排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开工。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和掘进工作面验收时,要同时对防突相关工程和设施进行验收。负责检查分管部门和区队落实防突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4、安全矿长的责任

  负责对本矿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规划、规范、计划的审查和现场实施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有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并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未排除,不准恢复生产。负责监督防突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监督防突安全投入和相关工程的“三同时”工作;负责监督防突工作所需设备、仪器、用品的采购、使用,对不合格设备、仪器、产品严禁入井使用;参与防突方面的“三违”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5、机电矿长的责任

  负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正常运转,消灭电气失爆。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对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机械运转设备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有可能造成瓦斯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提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二、各级部门防突管理责任制

  1、通防科的责任

  在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编负责制定与实施区域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本部门难以整改治理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

  2、调度室的责任

  负责防突工作的动态调度指挥。调度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干部要熟悉防突方面的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时掌握防突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情况;了解防突工作的关键工程情况,按规定及时做好记录,做好信息沟通、报告及汇报等工作,情况危急或有发生重大事故危险时,必须先采取断电撤人措施,再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防突方面的安全隐患,参与事故的抢险救援。

  3、生产技术科的责任

  对本业务范围承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布置采掘开工前,必须通知通风、机电部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和通风设施未建成不得开工。高瓦斯、突出煤层未实施瓦斯抽采和达标的,不允许布置回采和掘进。因擅自布置不合理开采方式,或因采掘施工破坏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电气设备,导致发生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负责防突方面的地质资料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提供可靠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准确的巷道贯通预报,参与完善瓦斯地质图。按规定做好井田内及周边小窑、老巷、采空区的调查,并及时上图,如对矿井瓦斯治理、防突有重大影响和威胁时,必须及时通报通风、生产技术部门,并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

  掘进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提交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带、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

  4、机电科的责任

  对本业务范围内承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正常运转,消灭电气失爆。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对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机械运转设备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因本部门难以整改治理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直至整改消除隐患。因电气或机械设备产生火花,引起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

  5、安检科的责任

  负责对所有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避灾原则、线路,以及相关的自救知识、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培训时间、计划由煤业公司制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新工人下井前要先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按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监督防治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安全监测监控室的责任

  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直接管理责任,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或弄虚作假导致发生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负责按矿井监测监控设计,以及有关的规程或措施规定的采掘工作面及机电桐室、其他电气设备安装地点安设监测监控传感器,并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校正,确保监控有效。按规定定期维护、校正“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的设施、仪器、仪表。

  三、各基层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防突管理职责制

  1、通风科科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一通三防”系统防突专项技术措施培训、考核负责。

  (2)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3)对井下通风设施及防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负责。

  (4)负责制定矿井的年度、季度、月的“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按照防突要求设计建造各类防突通风设施,并加强日常检查维修,保证通风、防突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6)加强通风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矿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隐患,迅速组织制订和落实措施,并及时通报。

  2、调度室主任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采煤系统防突专项技术措施培训、考核负责。

  (2)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3)对采煤工作面防突设施验收负监督检查责任。

  (4)负责采煤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6)对突出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7)对调度员防突基本知识、防突专项技术措施、突出预兆、突出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负责。

  (8)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对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策负责督促落实。

  3、安检科科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安检员防突基本知识、防突专项技术措施、突出预兆、突出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负责。

  (2)对全矿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防突培训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突出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

  (4)负责防突隐患的定期排查及汇报。

  4、生产技术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落实矿上的各项制度及措施,执行国家技术方面的有关规定。

  (2)负责组织制定掘进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

  (3)及时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等,作为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据。

  (4)及时标明巷道开口的位置、方向,探明地质情况;并向通防科提供相关资料。

  (5)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每月月底及时向通防科提供各工作地点第二个月各工作地点地质预测预报,通防科按照地质预测预报制定适合该工作地点的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6)防治水科科长必须努力学习防突知识,掌握矿井各地点的煤厚及顶、底板变化情况。

  (7)及时掌握掘进(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8)负责绘制矿井需要的各种图纸,并将日常生产地质、测量、防治水的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5、采煤队队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本队防突基本知识、安全技术措施、突出预兆、防突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配备专人主抓防突工作,及时处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采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对因上下隅角管理、煤壁片帮、采(放)煤速度快和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负直接责任。

  (4)对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直接责任。

  (5)对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等安全防护装置的正确使用负直接责任。

  (6)负责安排电工对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确保其防爆性能完好。

  6、掘进队队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本队防突基本知识、安全技术措施、突出预兆、防突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配备专人主抓防突工作,及时处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掘进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到位。对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负直接责任。

  (4)对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直接责任。

  (5)对掘进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逆流装置、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确使用负直接责任。

  (6)对放炮前按规定断电、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瞎炮负责。

  (7)负责安排电工对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确保防爆性能完好。

  7、通风技术人员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分管通风工作的技术人员对通风(防突)设施的建造、维护负责,保证符合规程要求。

  (2)技术员负责对本队防突基础知识、防突措施的学习、考核负责。

  8、施工区队跟班干部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当班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落实“四位一体”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3)负责本班安全防护设施(防突反向风门、防逆流装置、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等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5)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当班掘进进尺(或工作面回采推进度)和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出班后负责将有关打钻报表送交通风调度或防突科。

  9、施工区队班组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负责在防突牌板上填写当班实际进尺或回采进度,并用白漆在当班所架棚子上标注本人姓名,对违反防突措施规定的超进或超采负直接责任。

  (2)负责使用坡度规控制钻孔的角度,确保各类钻孔严格按设计施工。

  (3)当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按防突措施要求执行防突措施时,必须停止掘进,并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4)在打钻报表上签字,对钻孔实际施工参数的真实性负责。

  (5)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10、瓦检工、安检员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负责监督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措施的现场落实,认真检查现场突出隐患,对现场突出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2)负责施工单位不按防突措施要求施工或当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按防突措施要求执行防突措施时,现场责令停产,并向通风调度及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3)负责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协助跟班队长和班组长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4)负责施工队所打防突钻孔的监督、验收、签字;负责对抽放队施工的抽(探)放钻孔、卸压钻孔等各种防突钻孔进行现场验收签字。

  (5)负责对防突预测工的防突测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防突测试工的原始测试记录上进行现场签字验收。

  (6)当发现采掘工作面超进尺时,负责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到防突科及有关单位及领导。

  11、防突预测工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具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做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检)。

  (2)负责填写防突牌板,做好测试原始记录。测试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调度。出班后及时制作测试报表,并送通防科和矿总工程师签阅。

  (3)负责防突测试前检查测试仪器,确保在仪器完好的状态下进行测试。对防突测试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4)测试过程中工作面若出现突出预兆,停止测试,撤出人员。

  (5)采煤工作面经测试无突出危险后,负责用白漆标注出允许切巷推进到的位置(在棚腿上标注“到此停采”字样,并写上测试人员姓名)。

公司管理制度12

  为加强财务治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事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治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操纵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治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省、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白费和一切别必要的开支,落低消耗,增加积存。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治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别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仔细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晰、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别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别得离职,亦别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职员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核算普通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办法采纳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纳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取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别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造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造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别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使用的,别再计提折旧;提早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脚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20xx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公司管理制度13

  一、 空压机进场必须要有防护罩和一机一闸一漏,如没有达到,由项目安全员验收,如没有做到要求,每次处罚50-100元。

  二、 如水泵没有做到机械设备一机一闸一漏,安全员验收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50-100元。

  三、 挖孔桩作业时上下井没有爬梯和上下座架子和电弧炉的钢丝绳上下井,没有戴安全帽,每次处罚300-500元。

  四、 吊井的渣子不管试空压机打的还是水钻钻的不超过项目安全员规定的重量,井下的工人必须起来再吊渣子,如不自觉遵守每次处罚200-300元。

  五、 井下的`照明必须配用36v电压,花线一律不准用,烂线每用一处必须要有插针,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才使用,否则每次处罚50-100元。

  六、 手摇架和电弧炉的钢丝绳如果达到报废了,由项目安全员验收决定更换新的,手摇架一律不准用绳子上下吊,如没有做到,每次处罚300-500元。

  七、 凡是在井下吊上来的渣子,离井一米以上才能倒,高度不能超过井边十公分高,凡有电弧炉吊的渣子,必须由项目安全员验收才能掉渣,如有违反,每次处罚200-300元。

  八、 在挖井的深度超过五米以上,必须要用保险绳,工人下井或者过深必须每天早上上班由项目安全员检查井下作业安全情况,如安全员没有检查,每次处罚200-300元。

  九、 挖井道扶墙没有用护壁钢筋和混凝土没有凿均匀,凡没有用机械搅拌,由项目安全管理员发现每次处罚200-300元,另外浪费的材料一起处罚。

  十、 在下班和没有人用机械设备,没有关电源和水每小时处罚50-100元,电费水费另外算,照明水泵接线板由做基础劳务公司自行配置。

公司管理制度14

  具体内容:

  (一)班集体组织建设

  1、班集体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在班主任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查看班主任工作手册、中队活动纪录簿)。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例会,并及时做好记录,了解班级情况,布置工作,解决问题(查看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座谈)。

  3、班主任、任课老师与本班同学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学生班级荣誉感强。

  (二)班级文化建设

  1、班级有班风、班训、课程表、时间表、值日生轮流表等,并张贴合理、规范。

  2、精心装点教室,教室布置有特色,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大队部)

  (三)班级常规管理

  1、认真组织晨会课,班会课,不得挪作它用。要做到①有精心的设计(留有记录,参加设计比赛)②重行为指导③讲究实效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查看班队活动记录、随机抽查、负责人巡视)

  2、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一日常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到校早读、午休、放学路队、课间活动有组织、按要求、效果好。(值勤老师、年级负责人、值日学生检查)

  3、班风正,学风浓,课堂纪律好,作业完成认真、及时、独立,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整体学习质量好。(各科任老师反馈、年级负责人、值勤老师、值日学生检查)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三操”。(体育组)

  5、爱护公物。有损坏能按总务处规定及时赔偿,无故意损坏现象。(总务处)

  6、全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认真做好教室、包干区、卫生工作,并做好保洁工作,能注意公共场所卫生。(卫生检查记录)

  7、能积极按时、按质组织学生或家长参加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家长反映好。(年级组长、教导处、家长)

  8、注重家校联系,家访率高。(工会、教导处)

  9、经常自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总务处、教导处)

  10、积极参与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见未央区叶家寨小学网站上传管理办法)

  11、无安全责任事故。(有发生一票否决)(校长室)

  (四)其他方面

  1、班级好人好事受到学校或社会表扬。

  2、给学校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3、参加各种活动或比赛获奖情况。

  学校将定期进行一定主题的专项评比(随评比将下发有关标准),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届时将数次评比的`结果加以统计,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评选出本学期的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 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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