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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时间:2024-03-30 09:55: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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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篇1

  第一章组织原则

  一、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委员会履行其职权,学生会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其职权是:

  1、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2、选举产生学生会常委会,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

  3、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会有关工作。

  4、贯彻和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

  5、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实施办法。

  6、负责校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三、学生会实行委员会集中领导制,常委会为学生会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常委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常委会的职权是:

  1、决定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A、常委会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设立或撤消学生会有关部门

  B、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对学生会工作作方向性决策。

  2、审定批准学生会总体工作和各部具体工作的计划与总结

  3、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部门工作具有监督权

  4、决定学生会重要工作

  四、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经常委会讨论决定,各部组成及成员由该部部长或副部长提名,报常委会审批。

  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纪律制度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各部门必须做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门的工作服从常委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需负责该部门在三个校区之间的协调工作。

  3、副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实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委会、常委会、总例会、校区工作会议、主席联席会议、部长联席会议。

  2、学生会每三周召开一次总例会,时间星期天上午9:00。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议程,由秘书处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校区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通报对本校区工作。

  3、全委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一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

  5、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学生会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

  (2)学生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考勤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当面或书面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到,否则作缺席论处。第一、二次无故缺席者处以警告处分;第三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分;第四次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两次请假作一次迟到处理。学期末秘书处将对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统计,列表公布并报其所在系。

  (3)各级学生会会议均作会议记录,由秘书处整理存档查备。各会议应由会议主持人或专人记录。

  6、如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三、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工作,各部筹备活动使用,及存放学生会各种财产。

  2、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3、损坏、丢失本室物品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4、办公室轮值卫生工作和值班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统一安排。

  5、办公室的钥匙由秘书处掌握交学生会干部持有,未经秘书处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6、学生会公章由主席掌管与使用。

  7、非学生会干部不得随意进入本室从事聚会、娱乐等任何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8、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干部工作使用,严禁私自使用。

  第三章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干事、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部长向主管部门的副主席或副秘书长负责。

  3、执行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向主席负责。

  二、任免制度

  1、常委会行使对各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权。

  2、部长或副部长行使对该部干部任免权,并报常委会审批。

  三、监督制度

  1、学生会全体干部受全委会监督。

  2、全委会受全体学生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生会的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制度如下:

  一、工作计划档案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报告。

  2、常委会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作工作报告。

  二、大型活动档案

  1、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总结性记录。

  2、上述记录须经秘书处审核方可入档。

  三、学生会干部(副部长级以上)工作档案

  1、由干部本人填写工作档案,包括姓名,职务、所在校区、系别、宿舍、本人所做工作、取得成果,并附上领导或老师的评价。

  2、干部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

  3、经学生会秘书处审核方可存入档案。

  四、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与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工作计划。

  五、学生会的重要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六、档案库资料属学生会所有,由秘书处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第五章财务制度

  一、秘书处设专人负责学生会财务工作。

  二、学生会经费原则上不作工作外开支,使用经费严格依照学校财务制度,各部门开展活动前三个星期,应先拟一份经费预算报告,上交常委会或主席处审批,并交秘书处存档记帐。

  三、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1、报销单据必须是发票(如果是收据,须在十元以下,否则不给予报销),由秘书处监督。

  2、报销单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主管副主席和副秘书长验收及主席签名。

  3、凡办理现金预支手续的要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财务工作的干部要定期结帐,在例会时对帐本整理、保存,无关人员不得干涉。过期单据须经主席签收后方可报销,有关人员定期查帐时应按制度履行手续,凡借取财务帐章、帐本者须对其负责。

  五、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学校财务部门和广大同学的监督,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

  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细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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