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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8 06:58:0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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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医院正常运作,生产、生活保障有序进行,针对配电变压器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配电变压器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部门,为保证全院正常供电确保人身、设备安全。除专业维修人员外,其余人禁止进入。

  一、进行配电变压器操作规程

  1.高压电防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2.配电变压器如需特殊情况操作时,应同时有两人以上,且必须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3.严禁非电房闲杂人员进入配电变压器。

  4.严禁雨天进行室外操作。

  二、配电变压器机器设备管理规定

  1.配电变压器必须按标准安装避雷装置,所有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2.在配电变压器各醒目部位应有危险性提示标牌和问字。

  3.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可靠接地,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

  4.配电变压器应配有停电应急灯,配电柜、变压器周围应放有绝缘鞋。

  5.应定清扫配电变压器周围灰尘、杂物。

  6.严禁在配电变压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无关杂物。

  7.配电变压器应配有接地棒。

  8.配电变压器严禁进行带电维修。

  9.配电房应配有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三、配电变压器急救管理规定

  1.电路着火,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2.遇上人员触电,应不经批准立刻断开电源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2、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

  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三、节约用电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

  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闭。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医护人员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名医护人员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如下处罚:

  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

  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未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若节余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用电情况。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

  一、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消防器材

  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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