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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6 10:55:15 制度 我要投稿

治安管理制度【优选】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治安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治安管理制度【优选】

治安管理制度1

  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门卫管理,师生进出学院须带有效标志,其他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否则,应向门卫登记,并自觉接受学院保安人员的检查。

  2、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违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离开学院直至送交公安部门。

  3、外来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院内,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进入,须经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意后方可进入学院。驶入院内的车辆,必须按行驶区域、路线慢速行驶,不得鸣喇叭,车辆要停放在指定的地方;经营性客、货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院内。否则,视情况予以处罚。

  4、在院内举办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如需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进行活动,必须报请教务处批准。如需引入院外人员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院领导同意。

  5、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6、禁止在院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7、任何人不准在教职工宿舍和食堂之外的地方生火或烧垃圾,违者将进行处理。

  8、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当张贴在学院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院办公室审阅批准。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定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成立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院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院的制度,接受学院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10、不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午休和晚休时间,不准异性逗留在宿舍内。

  11、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院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留宿院外人员的,应当报请学院后勤处批准;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

  12、校园内不得私自摆摊设点从事经商活动。如有违反者,学院后勤处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

  13、在院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院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讲座、报告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4、有关团体、组织使用学院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任何组织、个人擅自使用学院的广播、电视设施。

治安管理制度2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xxx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xxx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xxx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xxx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我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做好施工场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雷 管、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 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治安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工厂财产和员工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政治稳定,维护公司及工厂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在生产、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治安保卫管理。

  3、术语定义

  3.1 治安保卫工作

  是为维护公司内部正常的办公、生产、经营秩序而开展的内部治安维护、预防犯罪而开展的各类工作,又称巡逻保卫工作。

  3.2 治安保卫人员

  是指服务于工厂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包括工厂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巡逻等专(兼)职巡逻保卫人员。

  3.3 治安保卫“四防”内容、“四防”措施

  治安保卫“四防”内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治安保卫“四防”措施: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工作。

  3.4 治安器材(警用器材)

  是指治安保卫人员在完成执勤、维稳工作中,随身携带的进攻类、防护类、技防类器材。

  3.5 重点要害部位

  是指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后危害性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的部位。包括公司及各经营单位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财务、保密等场所,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保管、储存的部位,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或部位。

  3.6 治安保卫事件

  主要指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治安行政法规或在园区内部、责任区域发生的盗窃、破坏、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件,包括公司员工及园区内从事合法经营、生产施工的外来人员和到公司临时办事人员,在园区内和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治安保卫事件。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管理职责

  5.1 组织机构

  工厂安全保卫工作由安委会下设管理办公室,归口安环部管理。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5.2.1 根据工厂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当前主要工作,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分阶段做出统筹安排,制定措施,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定期分析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形势,对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2.2针对公司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预测员工队伍可能发生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对发生重大问题或问题较多的单位派专人进行具体帮助整改;对要害部位,加强督促检查;对重大犯罪苗头,研究对策,及时解决问题。

  5.3工厂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安环部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项目公司、各部门、各车间一把手担任。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a) 负责传达贯彻安全委员会的指示和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b) 加强员工的遵纪守法和治安防范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治安防范意识。

  c) 经常分析员工的思想动态,随时掌握重点人口的思想变化情况,协助车间党政领导做好重点人口的思想转化工作。

  d) 督促和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e)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对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政审、新进员工必须政审通过后录用。

  f) 定期对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5.4 车间安全小组职责

  车间安全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车间副主任/主任助理担任。车间安全小组职责:

  a) 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并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b) 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确定重点人员,制定帮教方案和防范措施,并明确责任人。

  c) 在节假日、生产任务繁重或发生重大事件的时机,针对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安防教育,增强员工的警惕性和自我约束能力。

  d) 抓好班组安全员的培训工作,传授工作方法,发现和解决问题。

  e) 督促检查有关责任人,落实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内部治安案件及时报告。

  5.5 各安全员职责

  5.5.1 各单位均设置有专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员工治安工作。

  5.5.2 安全员职责

  a) 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车间班组的安全保卫工作宣传。

  b) 掌握周围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变化,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c) 发现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及时举报,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与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6 管理原则和内容

  6.1 方针和原则

  6.1.1 方针

  工厂内部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领导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6.1.2 原则

  安全保卫工作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广大员工,进行综合治理,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工厂的安全。

  6.2 员工出入门管理

  6.2.1 所有员工进入厂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人员携包的应自觉放入X光机,接受门卫的检查。所有员工出入厂区使用自己的卡片打开翼闸通道,做到专人专卡,严禁将卡借给他人使用。

  6.2.2 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实习生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办证证明,在公司办卡或办理临时一卡通,刷卡后方可出入大门。外来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开证明,到公司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一卡通或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丢失要立即报告,补办新卡、新证。

  6.2.3 来工厂施工人员应划定活动范围,不得私自进入办公楼、车间、库房、油库等重要地区。出入大门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工厂的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或进行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6.2.4 凡是来探亲访友的亲属,进出研发基地或生活区(或各单位生活区)时须持有效证件。严禁任何人翻越厂区、生活区围墙。研发基地等员工公寓不得留宿外单位人员。员工父母亲、夫妻等家人探亲确需留宿的,要提前给公司备案。

  6.3 检修现场治安管理

  6.3.1 要重视检修现场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员工要自觉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6.3.2 严禁在检修现场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检修时不得无故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6.3.3 严禁在厂区和生活区酗酒滋事。严禁在醉酒状态下进入厂区。

  6.3.4 检修设备严防盗窃和破坏工厂财物。盗窃工厂财物者,拿一罚十。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

  6.3.5 检修现场警戒区域应安装围栏和遮挡标志,根据现场情况设立进出口,并设专人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6.4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

  6.4.1 各级职责

  工厂一把手是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人,安全保卫工作分管领导是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人。具体负责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工作。要经常开展综合治理、治安防范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和自觉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

  6.4.2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对象

  全体员工,包括所有的临时工、季节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以及外来施工人员。

  6.4.3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及方法

  6.4.3.1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知识和治安防范知识。

  6.4.3.2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采取培训、报纸、内网宣传、入户宣传及其他多种方式。

  6.5 重点要害部位管理

  6.5.1 各安全分委员会必须确认责任区域内重点要害部位,督促责任部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6.5.2 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岗位对人员的各项要求,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非要害部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重点要害部位。

  6.5.3 对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先审后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

  a)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收容教育人员,未经考察或有重新犯罪嫌疑的人员;

  b)有进行破坏活动嫌疑和治安危险人员;

  c)精神病人和精神不稳定的人员;

  d)其他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

  6.5.4 人力资源部要定期对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

  6.6 财务安全管理

  6.6.1 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财务印章管理细则,制定财务系统计算机管理细则,明确专人管理、层级密码设置、审批支付流程的具体要求。

  6.6.2 财务部门必须对系统前置机、网络和存贮等主要设备的硬件进行升级、更换和维修,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并定期查杀病毒,及时调整软件版本和配置参数,制定相关工作的具体流程。

  6.6.3 财务部门应规范存货日常管理和定期盘点工作,明确库室设施建设

  和日常检查、出入管理、货物发运管理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6.4 其他财务安全管理执行工厂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6.7 贵重物品治安管理

  6.7.1 价值10万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应明确专人保管,建账建卡,并向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6.7.2 一般情况下办公区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确需存放时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及箱柜要牢固,门窗防护设置齐全,确保锁具完好。

  6.7.3 保管人员应随身携带房间及箱柜钥匙,不准乱放或借给他人。

  6.7.4 归口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贵重物品借用、交接手续。

  6.7.5 归口管理部门要建立贵重物品检查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完好,门禁是否投入和灵敏有效。安环部要利用视频监控和现场巡查等方法加强贵重物品安全监督管理。

  6.8 物资仓库治安管理

  6.8.1 室内仓库建筑要符合安全要求,门窗要加装防护设施,门锁要牢固可靠,钥匙要专人保管,正对门和其它适当部位安装监控设施。

  6.8.2 大型露天仓库、货场必须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安装监控设施,制定严格的防盗、防火措施并配专人管理。

  6.8.3 安环部巡逻保卫员每日不定期要对仓库治安防范设施进行检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彻底整改。

  6.8.4 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要严格执行仓库物资的管理,对外大宗发货要登记货运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汽车牌号及其他相关证明等。

  6.8.5 仓储部代储代管物资,必须与供应商签订管理协议,明确日常责任和货物出入要求,做好防晒、防雨淋和防偷盗等工作。

  6.9 技防设施治安管理

  6.9.1 各办公区已设置门禁管理系统的,必须按照“定位授权”要求和员

  工具体工作特点和办公室位置,规范员工活动范围。

  6.9.2 要害部位、贵重物品库房应安装具有夜视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视设施的安装要合理,即能控制大门,有效辨明进入人员外貌,同时能有效覆盖整个控制区域。

  6.9.3 信息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改造、维修,必须经过多方认证、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本级视频监控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公司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备案。采用的技防器材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

  6.9.4 信息化处负责技防设施管理,规范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技防设施性能良好,网络运行正常。

  6.10 反恐维稳工作管理

  6.10.1 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必须高度重视反恐维稳工作,明确反恐维稳组织建设及职责,按照公司及反恐维稳形势要求,严格执行股份公司治安保卫制度中反恐维稳值班要求,做好常态化维稳值班。

  6.10.2 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必须落实反恐维稳应急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防暴分队,配备必要的防暴器材,定期组织反恐维稳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和实战化拉动,不断强化员工反恐维稳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6.10.3 所有应急队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安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应急分队和人员配备应急保障物资、器材,确保反恐维稳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6.11 巡逻保卫工作检查

  6.11.1 检查

  巡逻保卫工作检查权归属安环部。同时接受公司及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

  6.11.2 巡逻保卫工作主要负责每日对厂区所辖区域的库房、货场、办公区域等其他重要场所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确保每日所辖区域安全。

  6.11.3 巡逻保卫工作职责执行岗位职责及工厂防盗管理制度。

  6.12 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

  6.12.1 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发现人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及安环部报告,值班领导及安环部根据事态情况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有力措施,果断进行处置。例如保护现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防止事态扩大,抢救受害人员。严禁瞒报谎报甚至不报的现象发生。

  6.12.2 安环部接到报案后要立即进行登记,将重要内容逐项登记清楚。并迅速部署应急队伍保护现场,进行严密警戒,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防止事态的扩大。

  6.12.3 安委会应急小组立即抢救受害者,让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12.4 如事态严重,立即报告公司保卫部,由公司保卫部向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人员到达之前,保卫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6.12.5 在公安人员到达后,相关部门应将了解和掌握的有关发生和发现的案件的经过和保护现场的情况,主动、如实向现场勘查人员报告,并全力配合公安人员进行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工作。

  6.13 治安保卫事件管理

  6.13.1 治安保卫事件主要指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治安行政法规或在园区内部、责任区域发生的盗窃、破坏、火灾、爆炸、中毒、交通、打架斗殴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件。

  6.13.2 本制度认定的治安保卫责任事件,通常指员工及园区内从事生产及外来人员施工和到工厂临时办事人员,在园区内和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治安事件。

  6.13.3 责任范围内的治安保卫事件主要包括一般治安事件、较大治安事

  件、重大治安事件和特大治安事件。

  6.13.4 一般治安事件

  1)10000元以下的盗窃事件。

  2)10000元以内的财产损失事件。

  3)发生违规违纪、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事件等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

  6.13.5 较大治安事件

  1) 园区内发生的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的盗窃事件、破坏事件、财产损失等治安性事件的。

  2) 园区内发生违规违纪、打架闹事、酗酒滋事等治安事件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5000-20000元的。

  3) 园区内非法藏匿违禁物品,存储和收藏涉暴、涉恐、涉密音视频,或聚众闹事、非法群体性聚集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6.13.6 重大治安事件

  a) 园区内发生的经济损失在50000-500000元的盗窃事件、破坏事件、财产损失等治安性事件的。

  b) 园区内发生违规违纪、打架闹事、酗酒滋事等治安事件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20000-100000元的。

  c) 园区内非法藏匿违禁物品,存储和收藏涉暴、涉恐、涉密音视频,或聚众闹事、非法群体性聚集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的。

  6.13.7 特大治安事件

  a) 园区内发生的经济损失在500000元以上的盗窃事件、破坏事件、财产损失等治安性事件的。

  b) 园区内发生违规违纪、打架闹事、酗酒滋事等治安事件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因此引起的人员受伤,损失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c) 园区内非法藏匿违禁物品,存储和收藏涉暴、涉恐、涉密音视频,聚

  众闹事、非法群体性聚集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

  7 考核与奖惩

  7.1 奖励遵循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对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7.2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绩效执行力奖励1-10分。同时受表彰和奖励的个人,视情况给予200元-5000元的现金或实物奖励,受表彰的单位,视情况给予1000元-5000元的现金或实物奖励。

  7.3 对工厂员工违反工厂安全保卫各项制度的,视情节按照工厂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4 对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或内部发生治安保卫责任事件,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20分的扣分处罚,或相关人员视情况给予200元-20xx元的罚款,或给予降职、降薪、撤职、辞退处理,对责任单位视情况给予1000元-5000元的罚款。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5 员工发生治安事件,违反本制度上报流程,给予责任人300-500元处罚,对所在车间/部门责任领导给予500-1000元处罚。

  8 附则

  8.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8.2 文件修订情况说明。

治安管理制度5

  1、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

  2、学校完善疾病防治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如遇突发情况疾病防治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4、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发现病历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5、保持学校环境整洁,及时采取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严格管理有毒、有害的物品。

  6、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管理,统一管理。

治安管理制度6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安全等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按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干部、人员和校园保安。

  二、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制度职责,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坚持“一岗双责”原则,分解、落实和明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三、学校与公安部门合作配合,建立健全“五位一体”(民警、保卫干部、专职保安、护校队、班级安全委员)校园治安警勤务管理机制。

  四、学校治安管理坚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结合,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技防设施,建立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机制。

  五、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登记、校园安全巡逻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领导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师生员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等各类校内人员准入资质审查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六、学校值班领导、保卫干部、保安等安全保卫人员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和禁止校外人员、学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七、学校建立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制度,与公安、司法部门合作配合,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强校园治安法制安全教育。通过广播、专栏、集会讲座、班(队)课和基地教育,适时定期加强师生员工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与防绑架、抢劫、拐骗、伤害专题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安全警示教育,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八、学校适时定期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清理、收缴等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排除校园安全稳定隐患,严格按照《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妥善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偶发各类治安安全事件和学生意外伤亡事故。

  九、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及时妥善有效处置校园治安案件,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十、学校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建立完善并严格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奖惩处罚制度,对在学校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人员,在期末年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职务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7

  (一)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宾馆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二)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三)值班巡查制度。

  1、宾馆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宾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宾馆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宾馆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宾馆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五)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六)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宾馆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七)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宾馆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宾馆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宾馆;旅客严禁在宾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吸食毒品、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酒店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3.3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3.6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3.7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规范

  4.1.1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4.1.2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2.2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4.2.3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4.2.4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4.2.5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4.2.6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4.2.7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2.8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4.3.2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4.4保安员技能培训

  4.4.1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钥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治安管理制度8

  一、治安联防大队各门岗实行早、中、夜三班制。早班:7: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7:00。当班警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大队点名,检查警容风纪,参加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5元。

  未经请假批准,缺一次罚10元。

  二、当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动车辆出入门岗情况,无车辆通行证或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坚决不让其进入生活小区,违者罚款20元;

  三、值班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站岗,站岗时必须检查警容风纪,统一跨立姿势,见到公司高管、车辆和部里领导必须敬礼,违者罚款20元;

  四、值班警员巡逻时,由当班班长带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统一着制式服装,戴大沿帽、白手套,持橡皮警棍,纵队排列,做到重点时间段巡逻与平时相结合,每班巡逻不得少于四次,注意在巡逻中发现问题,抓获现行,并认真填写好当班的巡逻记录,每项不规范罚款5元;

  五、警员在门岗值班时,必须精神饱满,接打电话要语言文明,简明扼要,口齿清楚,不得用电话闲谈。用值班电话办私事,或闲谈超过2分钟的,罚款10元;

  六、门岗值班人员不准打瞌睡、躺卧、打闹、聊天,违者罚款10元;出现脱岗、漏岗、睡岗的和视而不见岗出现问题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30%;

  七、保持门岗区域内(10米以内)室内外卫生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杂物,违者罚款10元;

  八、夜间值班时,必须保持室内照明正常,否则按睡岗处理。晚11点必须关闭大门,留小门,违者罚款20元;

  九、早班、中班值班人员必须在门口能观察到周围情况,否则,在值班室内值班的,罚款20元;

  十、大客车非特殊情况下,严禁进入生活小区,否则罚款20元。

  注:以上各项制度,除处罚当班责任人外,追究带班人员连带责任,处罚额度同当班责任人相同。

治安管理制度9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3)学校的开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根据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处设置注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注意行人标志或注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主要出入有教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配合疏导工作,学校门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理,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园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衔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整洁卫生。

  (16)校园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2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经常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别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求凡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暂住人的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治安管理制度10

  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

  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

  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旅馆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职责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治安管理制度11

  汇景雅居关于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各物业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处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处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20xx元施工保金,其中包括装修管理费(按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保安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本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保安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处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治安管理制度12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13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治安管理制度14

  1、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社会治安有关规定,对招用外来临时工人应做好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对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招用。

  2、小商贩不得进入工地,施工作业人员不许带小孩进入现场。

  3、进出工地的'货物,应经门卫登记检查,没有经过批准不许将工地的东西拿出工地。

  4、要提高警惕,严防坏人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嫌疑者立即报告治安领导小组。

  5、如有被盗窃或破坏,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治安组,并保护好作案现场。

  6、所有场内人员均应自觉佩带胸卡,进出工地大门,需有佩带胸卡,若没有佩带,必须经门卫室登记,同意后方准进入工地。

  7、施工现场不得有汹酒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宿舍区进行赌博活动,被发现者,轻者罚款100~1000元,重者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8、施工现场严禁吵架、打架行为发生。经劝告不听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直至逐出工地的处罚。

  9、外来客人,必须经门卫室登记,一般不准容留在现场住宿,特殊原因,须报项目部治安组同意,并按规定申报。

  10、所有场内参加建设人员均应遵纪守法、和气待人,团结友爱,言行文明。表现良好者,项目部将给予年终考评奖励。

治安管理制度15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人员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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