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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时间:2024-05-17 14:09:29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篇[经典]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篇[经典]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

  为了加强对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所经营的食品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时,应当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的食品,应当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三条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条本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对不合格食品应当实施退市登记管理制度。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

  第七条在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时,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主动、积极、有义务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自查表》,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

  五、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六、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对市场药食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4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6

  1.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食堂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 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3. 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4. 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5.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 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7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公司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公司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公司饮用水卫生:公司切实解决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所在区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公司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公司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公司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公司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公司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公司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公司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公司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公司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公司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公司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公司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单位食堂检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8

  一、安全体系

  1.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

  常见问题:

  ①未制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②从业人员不知道本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③未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④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未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

  ⑤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未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⑥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见问题:

  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有害生物防制、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学校现场分餐管理等制度。

  二、诚信自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公示;

  ②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未向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③幼儿园、中小学食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未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4.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未更新;

  5.证照情况。

  常见问题:

  ①超范围经营;

  ②证照过期;

  ③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

  ④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加工行为。

  常见问题:

  ①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②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④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⑤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⑥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⑦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 ⑧在餐饮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三、质控管理

  7.食品安全自查。

  常见问题:

  ①未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未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或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③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④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⑤发现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未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8.投诉核查和应急处置。

  常见问题:

  ①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未进行核实; ②经核实确有异常的未进行及时撤换; ③未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④未对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同类食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⑤未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⑥主要管理人员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学校集中用餐陪餐。

  常见问题:

  ①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未与学生共同用餐; ②无陪餐记录。

  10.检验检测。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制定检验检测计划;

  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等进行检验检测。

  四、人员管理

  11.培训考核。

  常见问题: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培训或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②从业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直接上岗;

  ③餐饮服务企业每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④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半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⑤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检测人员未经过培训。

  12.健康检查。

  常见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未对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健康状况检查,做好记录。

  13.人员卫生。

  常见问题:

  ①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

  ③从业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披散头发; ④从业人员工作时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洁;专间和专区人员加工制作前未更换浅蓝色专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

  ⑤从业人员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外露;

  ⑥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未洗净手部;专间和专区人员未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⑦加工制作过程中,未保持手部清洁;

  ⑧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未重新洗净手部。

  14.工作服和私人物品管理。 常见问题:

  ①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未脱去工作服;

  ②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未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③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

  五、设施设备

  15.布局流程和防护设施。

  常见问题:

  ①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原有功能间区和流程; ②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等未做到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

  ③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连接处有空隙;

  ④天花板连接处有空隙;

  ⑤无有效防鼠设施;

  ⑥餐饮食品摊贩无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 ⑦餐饮食品摊贩无废弃物收集设施。

  16.设施设备配置。

  常见问题:

  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清洗池未分类配置(小型餐饮可采用移动式专用清洗盆);

  ②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按“红绿蓝”颜色进行标识; ③未配置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或设施设备;

  ④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设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⑤食品处理区未设置洗手设施,或其位置不利员工操作,水池附近无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⑥工用具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 ⑦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质不符合要求 ⑧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室设施设备与产品检验项目不相适应; ⑨配送有温湿度保存特殊要求食品的使用车辆,不能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17.专间或专区设施。

  常见问题:

  ①专间墙裙未铺设到顶;

  ②专间传递食品的窗口为非可开闭式; ③专间门不能自动关闭;

  ④设置明沟,地漏不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⑤专间未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 ⑥专间未配置温度计;

  ⑦专间未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⑧专间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⑨专区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⑩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未配置足量专用的工用具。

  18.设施设备维护。

  常见问题:

  ①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 ②未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③未定期更换紫外线灯管、净水设备滤芯、制冰设备滤芯等,无更换记录。

  六、采购运输

  19.采购。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查验相关资质; ②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20.索证索票。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未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②未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③未保存相关记录。

  21.原料运输。

  常见问题:

  ①原料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聚积食品碎屑; ②运输过程中,无防尘、防水措施;

  ③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混放运输; ④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22.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评价。 常见问题:

  ①未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②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③未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七、食品贮存

  23.原料贮存。

  常见问题:

  ①库房无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②冰箱外温度显示器损坏未配内置温度计; ③冰箱内积霜严重;

  ④设置冷藏(冻)库的,未配置能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监测装置,冷藏(冻)库内未设置防爆灯; ⑤未分区、分架、分类、离地离墙存放食品; ⑥散装食品储存(食用农产品除外)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⑦食品添加剂未专柜(位)存放,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未配置精确的计量工具; ⑨无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

  ⑩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24.贮存管理。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开存放;

  ②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

  ③未按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贮存;

  ④未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八、清洗切配

  25.清洗切配。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类清洗或切配;

  ②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③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触不洁物;

  ④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⑤在辅助区内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⑥食品原料未洗净使用;

  ⑦使用禽蛋前,未清洗禽蛋的外壳。

  九、烹饪加工

  26.烹饪加工。

  常见问题:

  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②烹饪食品的中心温度未达到70度;

  ③油炸类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换,未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④烤制食品时直接接触火焰; ⑤火锅类食品重复使用火锅底料;

  ⑥糕点类食品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

  ⑦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7.调味品和添加剂使用。

  常见问题:

  ①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感观不清洁,使用后未加盖存放; ②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在盛放容器上未标明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名称,未保留原包装; ③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28.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高风险食品制售。 常见问题:

  ①制售冷食品类食品;

  ②制售生食类(瓜果除外)食品; ③制售裱花蛋糕;

  ④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专间专区

  29.专间或专区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和专区未做到专人加工制作; ②生食类食品未在专间加工; ③裱花蛋未在专间加工;

  ④冷食类食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⑤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冷却、分装未在专间加工;

  ⑥现榨果蔬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⑦果蔬拼盘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⑧在专间和专区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30.专间或专区设施设备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对空气和工作台进行消毒;

  ②专间内温度高于25度;

  ③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④专间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⑤专区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进行消毒;

  ⑥空调未定期清洗消毒。

  31.专间或专区食品传递。

  常见问题:

  ①未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②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③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未去除外层包装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32.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海产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

  ②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33.裱花蛋糕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未做到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

  ②蛋糕胚未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34.加工用水。

  常见问题:

  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按规定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或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十一、食品留样

  35.食品留样。

  常见问题:

  ①留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②在留样操作过程中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③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未达到48小时; ④每个品种的留样量未达到125g以上; ⑤无留样记录。

  十二、备餐供餐

  36.备餐。

  常见问题:

  ①未在专用操作区备餐;

  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未在专间备餐。

  37.供餐管理。

  常见问题:

  ①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食用; ②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感观不清洁; ③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④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⑤使用感观不清洁的托盘等工具,从业人员的手部直接接触食品(预包装食品除外)。

  38.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配送。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食品配送包装或容器上未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容器上未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③食品配送前,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未经过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39.就餐区管理。

  常见问题:

  ①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换;

  ②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③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过期或变质;

  ④就餐区未设有对外直接可开启的窗户,或未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⑤学校在教室分餐的,分餐环境感观不洁。

  40.外卖配送。

  常见问题:

  ①外卖箱(包)感观不清洁; ②外卖箱(包)未定期消毒;

  ③需要冷藏保存的外卖食品未低温保存;

  ④送餐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无食品配送污染防护知识;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

  ⑥自建网站信息保存时间少于6个月。

  十三、餐具洗消

  41.清洗消毒。

  常见问题:

  ①未按要求对餐用具进行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观不清洁;

  ②在辅助区(如卫生间等)清洗餐用具;

  ③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未更换手套;

  ④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用具的,抹布未专用,未经清洗消毒,感观不清洁。

  42.保洁和使用。

  常见问题:

  ①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②保洁设施感观不清洁或存放其他物品;

  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 ④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合法资质,无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

  十四、环境卫生

  43.场所卫生。

  常见问题:

  ①天花板有裂缝、破损,霉斑、灰尘积聚、有害生物隐匿; ②墙壁有裂缝、破损,霉斑、积垢; ③地面有裂缝、破损、积水、积垢; ④排水设施堵塞和污水倒流; ⑤通风排烟设施有明显污垢;

  ⑥就餐区空调、排风扇灰尘积聚,地毯污渍严重、包厢有异味。

  44.四害防控。

  常见问题:

  ①电击式灭蝇灯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 ②餐饮服务场所内存放杀鼠剂;

  ③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45.餐厨废弃物管理。

  常见问题:

  ①废弃物存放容器盖子为手动式; ②餐厨废弃物未分类放置;

  ③餐厨垃圾未及时清理;

  ④无索证、协议、回收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9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三)食堂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1、食堂、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员工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员工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食堂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员工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员工,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臵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五)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6.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8.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9.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10.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11.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臵于帽后。

  (六)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要求

  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

  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8提交自查报告。

  纠正措施

  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2

  一、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

  3、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查验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明,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证明等,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4、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

  5、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6、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

  7、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2、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

  3、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4、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3、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5、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3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朴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汽、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4

  为切实加强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幼儿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围

  学生食堂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关键流程的卫生状况。

  二、自查内容

  围绕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负责人每天对厨房卫生及操作流程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及食堂经营企业及时整改,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兑现奖惩制度。

  四、自查重点 (一)索证索票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供货商、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二)登记台账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进货台账,台账中应按要求详细填写当次原材料的详细信息。 (三)仓储管理

  1. 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仓库内是否有过期食品原材料,过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食堂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建立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过程控制

  食堂环境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洗消毒执行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剩饭剩菜处理情况。 检查规程:

  1.食堂操作、加工、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

  2.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3.查看餐具及环境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4.查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标识并在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5.查看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6.查看食品加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六)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品添加剂是否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七)留样管理

  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是否按照规定的温度、重量、时间留样。

  (八)从业人员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三原县汽标学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总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计划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预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自查总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报告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1

  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重点注释:

  (五)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六)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一)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混堆。

  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二)更衣室

  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三)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四)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五)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1、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六)产品投料记录

  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七)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八)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十一)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3、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十二)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食品。

  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2、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回收食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重点注释:查看回收食品存放区域。

  3、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询问回收食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食品的重点注释:询问回收食品管理人员。

  4、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一)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6、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7、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1、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三)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14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四)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年度审查需查看。

  2、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五)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查阅生产记录是否一致。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六)产品留样情况

  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七)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检查规程: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重点注释: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四、标识标注情况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五、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重点注释:参照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

  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4、制度与记录检查内容:

  原辅料仓库;更衣室;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化验室;办公室一、原辅料仓库二、更衣室三、生产车间四、成品仓库五、化验室六、办公室

  5、相关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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