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车辆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章档案管理
一、驾驶员档案
1、人员定岗后,登记《驾驶员登记表》,并留存驾驶员身份证, 驾驶证复印件及一寸红底彩照,装订成册。
2、新驾驶员岗位确定后45日内,办理从业资格证, 并归档相关资料。
3、驾驶员上岗前,要鉴定《驾驶员安全责任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1年鉴定1次,于每年1月1日前鉴定完毕。
二、车辆档案
1、中心分管安全负责人对车辆档案的建立, 装订, 保管负责。
2、登记车辆相关参数和用途(办公, 生产)。
3、留存车辆年检后的行车证,车身广告证,营运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三、车辆年检手续
1、中心根据车辆登记情况确定审验时间表,以及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辆二保和广告证时间表。
2、根据审验要求做费用预算并审批办理。
3、通知驾驶员按要求检查车辆,按时进行审验。
4、审验结束后,更新车辆档案。
第二章送货车晨检
一、车辆晨检包括驾驶员自检和中心抽检。
二、周五早7:30,送货车辆集中进行晨检,全体晨检人员早7:30前到达现场。
三、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水、电瓶、轮胎气压、发动机清洗度、车身外观、车辆卫生、汽油指数。
四、驾驶员自检
1、驾驶员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2、驾驶员到达车位后,立即开始晨检。
3、如果发现短时间内故障不能排除,驾驶员立即通知中心负责人,申请使用备用车,不得延误送货。
4、驾驶员检查完毕后,装货配送。
五、中心抽检
1、抽检人员于早7:30开始对送货车辆进行抽检,周五下午对对接送货车辆进行抽检。
2、抽检人员发现问题,视作驾驶员违规.如机油短缺超过上线,视作一般违规,水、机油短缺超过1/2,视作重大违规,驾驶员承担相关修理费用。
3、当天抽检情况记录在案,装订归档。
第三章油耗管理
一、统一使用加油本,实行一车一本,按月结算,加油本只能本车使用。
二、加油本金额按日常消耗油量实行预分配,由中心分管负责人管理。
三、持本人如有变动或遇特殊情况,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查看加油清单后,再另行安排专人保管。
四、依维柯及五十铃厢式货车加柴油,不同季节分别加0#、 -10#、-20#、-35#柴油,听从中心分管领导安排。
五、每月19日前, 中心分管领导查看中心所有车辆加油清单,并预分配油本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四章备用车调用
一、需要备用车的送货组于当日装车前向中心负责人汇报,指定专人核实用车情况,派遣车辆。
二、公司用车,由分管领导批准,中心安排车辆,不得延误工作。
三、非本车驾驶员驾驶备用车辆的出车前做好交接手续。
四、机动车使用完毕后,将车辆内、外清洗干净,停放于指定位置。
第五章车辆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随车人员应保护车上货物的安全,立即通知中心负责人或车辆分管领导。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理。
二、有人员受伤,先救治伤员,保护现场,同时通知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察。
三、根据责任裁定,如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四、事故处理完毕后,中心做好事故记录,做相应处理。
第六章库区停车
一、送货结束后,送货车辆停放在院内西侧指定位置,车头向东。
二、临时外来车辆由值班人员指挥停放。
三、车位线每半年刷一次油漆,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
第七章车辆卫生
一、送货回来后要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出车前干净整洁。
二、当天没有擦洗的,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次日出车前清洗完毕。
三、每周至少对车辆内部、机器擦洗一次。车内、外清洗干净后要擦试干,防止生锈或电线短路。内部机器要擦拭干净,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
四、中心负责人随时抽查车辆卫生。
五、值班驾驶员负责洗车场卫生、洗车用具的清洗、维护、保管。中心负责指定洗车用具的摆放位置。
第八章车辆维护
一、日常保养
1、车辆行程3000—5000公里,每季度进行一次二级维护更换三滤。
2、新车按照《新车保养手册》在指定维修厂维护、保养。
3、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后包油、变速箱齿轮油。
4、中心做好保养记录。
二、大修维护
1、车辆大修后20xx公里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出车前必须预热5—10分钟。
2、大修后的车辆,按照大修维护要求行程1500—20xx公里保养1次,更换三滤;5000公里再更换三滤1次。
3、中心做好大修维护记录。
4、不按规定调修和保养的,发生故障,由中心鉴定原因,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第九章车辆修理
一、严格按照修车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修车、购件的原则。
二、修车时须持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的《车辆派修单》,到公司定点维修厂修理。
三、中心分管领导根据《车辆派修单》内容安排。检查、维修车辆故障。
四、维修项目以《车辆派修单》填写的维修项目为准,司机试车满意后,根据《维修明细单》与维修厂核对替换下的旧件,并报中心分管人查验。
五、如补胎、配钥匙等小金额的维修项目于每周周三集中报销。
六、中心外出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拨打中心负责人和定点修理厂XX求助电话,要求派人修理。
七、中心负责人在10分钟内对求助车辆给予答复。
八、对故障车辆进行应急补救后,及时与送货车辆跟踪询问补救结果及运行情况。
九、送货车在外发生故障,需在非定点维修的,向车辆分管领导报告维修费用,进行请示,并开具正规发票和与发票相符的维修明细单。回到中心后,补办相关手续。
十、维修项目只限于应急补救的维修项目,不得擅自维修其他项目。在外维修替
换下的旧配件必须与维修明细相符,并交中心分管负责人进行回收登记。
车辆管理制度2
1、企业应建立并完善起重车辆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安全规程、交接班等制度,并通过教育培训确保员工认真执行。
2、企业必须登记所有起重车辆的规格、性能等技术资料,并详细记录历次技术检验、大修理、性能变更以及发生的重大事故,以备查询。
3、机动起重车一般应当由专业的.司机驾驶,并指定负责挂钩和指挥的人员。起重机司机和负责挂钩指挥的人员,必须各项视听功能正常,其中司机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企业安全技术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起重车。
4、严禁超载操作起重机器设备。
5、在吊运重物时,起重机通常应该走吊运通道,不得从人群上面越过,不得在被吊运的重物上行走,也不允许吊挂着重物进行加工。如果无法避免暂停吊运,应禁止所有人员在被吊运物品下面行走或通过。在吊运重物的过程中,司机和挂钩指挥人员不能随便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6、起重机司机、挂钩操作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其负责设备和吊索,并确保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加油、清洁等工作时,必须停机操作,如为电动起重机,还必须斩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必须将其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位置后才能离开。
车辆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车辆报废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消除隐患,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20xx年12号),公司特制定《车辆强制报废规定》。
一、强制报废标准:
1、车辆使用年限: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
2、车辆技术状况:车辆等级评定达不到国家安全检测一级标准的;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受损严重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达到以上任何一项报废标准的`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报废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二、强制报废流程:
1、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所有人及时向公司提出报废申请。
2、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处理,报废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三、工作要求:
1、公司车辆管理科要对临近报废车辆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并认真记录做好维护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车辆动态信息。
2、车辆报废相关材料至少保存2年
车辆管理制度4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物业经理人:
车辆管理制度5
保证器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以满足临床对器械设备的各种需要。
对无故障的器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或计量检定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器械设备要想方设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设备管理部门一般应有专业维修室或专职维修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员间有机组合,作为完成器械设备维护、维修任务的组织保证。
1、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在医疗机构中,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应重视和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再教育,使学校学得的综合理论知识变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并通过知识的更新来不断适应临床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已装备仪器的维修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从中吸取较直接的维修知识。研究设备故障规律,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修。设备故障规律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展变化规律。设备故障率的发展变化形状很像一个澡盆的断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论”,针对不同的.时期的故障,要取相应的对策。建立维修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其平时的工作的态度、维修工作量、技术革新成果、文章等记入个人档案,以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人员的合理分工与组合,医院的仪器设备多与维修人员少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分工,使他们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自己重点主攻的专业方向,使每一个维修人有其维修某一类设备的特长。所谓组合是每一维修人员承担的维修任务、维修仪器的类别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复的,这样对交叉重复的这一类仪器的维修可以采取协作的形式,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时出现无人管维修的现象。建立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接修要登记,取件要销账,维修要写维修报告和个人工作量记录,要做好零配件的计划,在工作中要及时请示和汇报,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对个人分工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考核等等。 零配件的供应,专人采购与维修人员采购相结合,器械仓库要备足通用的维修零件,如各类光源的灯泡、血压计的各种零件、氧气吸入器的各种配件等。对维修中出现过故障的零配件要考虑作好备份。 预防性维修制度对于容易产生机械磨损、螺丝松动的重点设备如手术无影灯、手术床、高压灭菌柜等实施定期预防性维修。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重点设备的安全性,如用电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医疗设备使用中的安全。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确定专人对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登记造册、建档、周期性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协作维修
建议开展区域性的协作维修活动,以充分利用外单位的技术优势为我服务。
对大型医用设备或某些贵重仪器设备通过与厂商订立维修合同,以确保其开机率。
4、维修费用的保证
在医院资金安排中,应保证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其提取比例应按照国家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车辆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各项畜牧业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遵循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调配和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用车者要先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加油派车,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车辆可由办公室统一调遣,其加油费由局机关支付。
二、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车记录,按时上下班。车辆回归后,随时待命,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况良好。
三、车辆加油核定标准:平坦公路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区(牧道)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车视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单位后凭加油发票核销。
四、车辆要定点维修,检修或更换部件,需征得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私自在非定点修理,不报销修理费用。
五、严格执行派车制度,规范和履行派车手续,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里程填写派车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同意,再由财务人员、驾驶员签字后予以调用和车辆加油。逢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临时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先同意,再现金加油(仅限于领导干部),后凭票报销,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六、原则上本局车辆仅限内部办公使用,特殊情况如上级领导部门临时调用的,由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加油。在婚丧嫁娶问题上,如无直系亲属关系,一律不允许派车。
七、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出车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若发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担一切后果。
八、驾驶员应经常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杜绝违章驾驶,保持车辆安全驾驶。如在车辆管理过程中,如因个人因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责任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局概不负责。
九、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十、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实施,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7
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各种车辆进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种车辆指业主自行购置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业主临时带回的机动车需要停放小区并委托管理的过夜车辆。
二、物业管理车辆的职责范围:凡属小区业主需要长期和临时停放的.各种车辆,只要小区条件允许(停车有泊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均应积极协调,尽量给予安排,最大限度为业主提供方便。
三、业主要充分理解小区条件受限的客观实际,支持配合小区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进入小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限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挤占人行道、绿地,不得在小区内按喇叭等,影响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车场和小区范围内洗车、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人为制造垃圾影响环境。
五、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在规定的车位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
六、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否则发生问题,后果均由业主自负。
七、业主的摩托车、自行车统一到指定地点(车棚、位)停放时,应主动到物业公司(看车点)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名、新旧、户主等),即时领取停车牌。车辆进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车牌,否则发生丢失物业公司不予负责。
八、确因没有机动车位时,物业人员应做耐心解释,劝其自行安排车辆停放。对不听劝阻者,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等问题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九、物业人员在小区的工作受物业公司领导,受业主的监督,并定期给予打分,对不称职且给业主造成应由物业人员负责的责任,物业公司有权给予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业公司安排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业主每月应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费用,机动车每个车位每天 2元,摩托车每月每车 6元、自行车每月每车 3元。所收费用用以解决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夜间生活补助。
十一、各种车辆的服务费每月初由物业公司统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据,看车点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费。
十二、各小区的停车位,由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共同划定,确需规划车棚的由物业公司拟制计划、方案,由业主主管部门和XX物业总公司审批后修建。
车辆管理制度8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车辆停放的管理制度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9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平安,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需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需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便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听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需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留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平安。
8、停放好车辆后,必需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必需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需听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需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需有相应的证明,属珍贵、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户登记签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抢救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意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供应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意本小区业主停放的状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支配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车辆管理制度10
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全行驶、保养、停放的管理
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
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
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
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
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
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
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
二、用车申请
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
三、交通安全责任条款
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
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xx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xx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
四、出车补助
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
2、长途出车。单程在80-120公里以内,每天补助20元,单程超过120公里以外的,每天补助30元。在外住宿的,按出差规定报销。
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
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
车辆管理制度11
1.自行车、电动车进入校园不得骑行,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内;学生的自行车、电动车每学期初要在德育处办理过登记、领牌、交费(根据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后才能进入校园;
2.私家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公务用车和学校公车方能进入校园停放;
3.学校根据校园实际情况,选择合理位置设立停车场地,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就近有序停放;
4.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不得停放在教学、运动、生活区及交通干道上;
5.加强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的管理,由门卫及值班领导共同负责,外来车辆和接送学生的车辆均不得进入校园内。
保证校园安全、教学有序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上制度要求全体师生必须严格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2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协作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珍贵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需遵守平安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听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平安,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需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需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抢救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听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急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马上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车辆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坚决要求家长自行接送学生,特殊情况下,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车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15
一、用车管理
(一)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海口市内办事可以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派车,申请市区以外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提前一个工作日递交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提前半个工作日递交申请。经理级以下人员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车,紧急情况可以经总经理特批后用车。
(二)办公室派车视目前车辆情况,并依据申请人事务重要性,紧急性等安排出车。如提交申请时,遇无日常办公车辆或司机,则申请人自行搭车。
(三)司机出车后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谁使用谁登记签字,司机不得代签),海口市内办理公务应请示办公室负责人。长途出车在出车前、到达目的地及返回时通报办公室,以便了解与掌握车辆运行情况;
二、油卡管理
(一)车辆燃油实行限额管理,实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需请示总经办负责人,说明原因和用油费用,索取正规发票报销。机动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规定车辆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车辆,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专用车辆的油卡由车辆使用人自行保管,财务部统一对油卡充值;公用车辆的油卡由办公室保管,司机加油时连同车钥匙一并领取,公用车辆加油要登记数量和里程。
三、车辆证件检查
车辆证件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出车前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车证件一般包括: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附加税、废气合格证、保险卡、燃油附加费等),如发现遗失、过期或需变更,司机应及时反映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因没有及时进行年审或者投保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管该车辆司机承担。
四、司机必须凭办公室负责人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关好车门窗,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车辆私自驾离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在下班前上交到办公室,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司机按公司统一调度进行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公司没有派车而私自出车者,依据公司惩处制度执行,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司机出车回公司,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
六、因司机违章而造成的罚款均由当值司机个人承担并交纳,如没有及时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本人承担。
七、司机驾驶证超期未按规定审验的,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八、司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九、司机要按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公司领导或客人下车后,司机不得呆在车内抽烟或开空调;每周可到洗车场洗车一次,平时的车内卫生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十、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管理的原则,若因工作需要,驾驶人需要交换车辆,必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填写《车辆交接表》,凡车辆损坏责任不清者,由经手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司机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机,服从公司调度,如发现关机、不接听、转移或不在服务区内等状态,视情况严重性,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十二、司机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随意参与车上宾客的谈话,不得泄露车上领导或客户谈论的内容,不得查阅保存在车内的文字资料、电脑资料,不得打开保存在车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驾驶员需在入职时指定一名有正当职业的非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义务对驾驶员在本公司期间的行为负责。
十四、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车情况,包括各部门使用车量以及月油耗情况,以及专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将当月出车情况汇总成电子文档。
十五、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不得串岗、脱岗,应在办公场所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十六、司机外出办理保险,或取车送车等非出车任务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车。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然后拔打报险公司电话,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如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八、司机(专用车辆使用人)要保证所负责车辆的正常运行,如有问题需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如因公司领导、客人用车时有问题(没有油或者车辆不卫生、车辆有异常情况等等)或影响公司运输任务而维修或临时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九、车辆维修和保养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均须在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维修前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点厂家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金额在500至20xx元之间的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标准为大修,车辆中修、大修均需咨询二家以上报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车辆检测维修时需两名人员到现场,与修理厂办理好交接(车内物品、油量、公里数等等)并双方签字,车辆维修时车内物品必须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车内,如因司机没有及时拿回而丢失,责任由司机来承担。司机不得因修车或其他名义,故意提高维修费用或者与修理厂一同赚取公司费用,一经查实,马上予以除名,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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