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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4 12:12:07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一、自觉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年度验审手续。

  二、确保伙食质量,防止食物发霉腐败变质,严防食物中毒。

  三、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生熟食分开存放,刀具、砧板分开使用,快餐盘、碗、筷要严格消毒,按规定做好留样。

  四、炊事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不戴戒指,勤剪指甲,每学年要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五、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厨房、餐厅的整洁,每天勤打扫,每周一大扫,保持窗台玻璃明净。

  六、配备防蝇、防尘设施及冷冻设备,及时消灭苍蝇、蟑螂和老鼠。

  七、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工会进行爱惜粮食教育,节约用电用水。

  八、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一、伙食团选购人员选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需定点选购食品。

  二、不选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选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选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奇,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选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选购食品,必需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选购回来,要有专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为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

  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学校必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第七条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加工制作销售干鲜野生蕈、发芽土豆、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第八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一、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一)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领导及各部门职责。

  (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

  (三)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专业人员,指导学生膳食营养平衡。

  (五)厨师长和食堂各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六)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七)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学校校长为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人。

  (二)学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诉,即将报告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

  (三)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即将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即将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四)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电话上报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并同时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应急部(电话:xxx)及辖区市场监管所(电话:xxx)、社区疾控部门(电话:xxx)报告,在1小时之内书面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管及疾控部门报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五)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尽快组织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

  (六)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七)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主动组织病人就医,避免贻误治疗,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引导等工作。

  (八)学校启用有资质、已签订供餐协议的配餐公司为师生供餐。

  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学校应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

  (二)食品安全自查可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

  (三)食品安全自查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制度自查:对食品安全制度的合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

  定期自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堂经营过程自查,专项自查: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即将开展专项自查。

  (四)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即将住手使用,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有整改合账、记录。

  (六)周自查情况及时在餐厅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并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二)新进从业人员以及暂时工应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案。

  (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每年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

  (四)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学时数、培训地点、教材、教师、培训对象、学员名单、考试试题、个人考试成绩等。

  (五)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直至培训合格。

  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明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合格后才干上岗。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证应在有效期内。

  (三)实行每日晨检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一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

  (四)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者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主动报告,即将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长头发、胡须等。

  (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七)专间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帽和口罩,双手进行清洗消毒。

  (八)从业人员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饮食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九)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更衣室内脱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处理区。

  (十)从业人员应熟记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六、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

  (一)落实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时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至少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七)餐厨垃圾废弃物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九)餐具清洗消毒要求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宜采用蒸汽、煮沸等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七、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二)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三)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等,使用色标管理,标识清晰,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燃气、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校验及时有记录。

  八、学校食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一)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批发市场采购,并按《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索证索票,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者签字)的购物凭证,如实准确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且由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字确认。

  (三)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四)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等)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五)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六)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七)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有疫情发生时,冷链禽畜肉、水产及制品应提供相关病毒核酸检验阴性报告。采购肉类制品的,应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八)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禁止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进入学校食堂,禁止食用亚硝酸盐、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制品等。

  (九)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九、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应当按照GB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三)食品添加剂管理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

  (四)食品添加剂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索证规定,食品添加剂必需有包装标识(中文),必需标注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食品添加剂有固定的场所(或者橱柜)存放,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六)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使用,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使用量应参照9DB37/T4200一2022标准执行。

  (七)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清单、使用岗位、用于制作何种食品应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

  十、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库房应定期通风换气,防鼠、防蝇、防虫、防潮设施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二)库房、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应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杂品等。

  (三)食品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5m以上存放,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应分隔或者分离贮存,并按照食品包装标注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

  (四)食品经查验入库后定位摆放,按易于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食品原料,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等信息,做好入库查验登记。

  (五)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设置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柜存放。

  (七)装调料、食用油的容器要使用专用的调料盒、油壶等容器。如需倒盒的调味品,应在容器外加贴标识,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调料盒要定期进行清理、清洗、消毒。

  (八)应定期枪查库存,库房西没置退贤专区,有明确标识,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一、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配备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设施。配备专用厨房废油存放容器并有明显标识。在下水道入口处按环保要求安装泔水隔离池或者油水分离器,并保证正常运转。配备足够量带盖垃圾桶(箱),确保厨房废物(剩菜、剩饭、下脚料)分类放置、日产日清。

  (三)实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资质登记备案制度。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处理,学校应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立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每次回收都要向学校出具收据凭证;学校应分门别类建

立老油、下水道泔水油、厨房废物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五)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要配备防泄漏箱式装运车和相应容器设备,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回收和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

  (六)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即将改正,并赋予处罚。

  十二、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含简餐)应留样。

  (二)应由专人管理留样柜和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留样柜应随时上锁,定期除霜、消毒,钥匙由留样责任人保管。

  (三)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留样柜)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冷藏室的温度应设置在摄氏0℃~8℃。每种食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

  (四)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或者标庄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五)食品样品留存满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师生用餐食品中。

  (六)做好留样记录。留样记录应标明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 、留样人员、销毁时间(月、日、时)、销毁人、审核人等。每周整理留样记录、

  十三、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公示信息应悬挂在餐厅醒目位置。

  (二)就餐场所要达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地面无水。

  (三)餐桌摆放整齐、美观、干净整洁。

  (四)就餐场所服务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手部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物。

  (五)备用餐具在摆台前应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

  (六)就餐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干手器、七部洗手法。

  (七)就餐场所应有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

  (八)应及时清理、清洁桌面,清理餐厨废弃物和垃圾。应引导学生用餐后将餐具和餐余废弃物送至指定位置。

  (九)用餐结束后,进行就餐区整体清洁、消毒、通风。

  (十)设置餐厅文化专栏,有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合理饮食、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等宣传内容。

  (十一)应引导教育学生文明用餐、秩序用餐、勤俭节约,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十四、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应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或者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管工作。

  (四)学校应定期对饮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时更换滤芯,加强日常维护、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做好清洗、消毒、维护等记录。

  (五)学校购买涉水产品,应当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购买消毒产品,应当索取销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应对购买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查。

  (六)学校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

  (七)现制现供饮用水经营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供应的现制现供饮用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 PH值等项目,每周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硝酸盐等重点指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八)学校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当即将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预案及时予以处置。

  (九)在学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

  十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情况赋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学校资金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3.保护食堂财产,防止或者拯救事故,使食堂免受重大损失的。

  4.为维护食堂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赋予奖励的。

  (二)惩罚制度: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严重程度赋予写检查、

  罚款或者开除的处罚:

  1.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售饭时不戴帽子、口罩的。

  2.让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的。

  3.操作过程中生、熟、半成品食品未分开使用的。

  4.在操作间内吸烟,发现过期食品或者霉烂食品未处理的。上下班迟到、早退或者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的。

  5.被投诉饭菜中浮现异物的。

  6.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的。

  7.操作工具(盘子、锅、调料盒等)未摆放整齐、卫生不干净的。

  8,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者发生差错。对分派的工作敷衍、迟延、推委,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

  十六、学校食堂投诉受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泛博师生员工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学校在餐厅内醒目位置设立监督意见信箱,采集食堂投诉意见。学校食堂设立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三)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家长提出的投诉,应即将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四)如果因卫生问题(如饭菜里夹有头发、小虫或者其他杂物,餐具不洁等等)被师生、员工、家长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五)如果因服务质量问题(如服务态度差、刁难谩骂师生员工等等)被师生、员工、家长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者知错不改者赋予辞退处理。

  (六)接到师生、家长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者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七)投诉电话

  学校: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一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景,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一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xx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经过组织或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

  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

  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

  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

  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查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ppm时也能检出。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高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一、餐用具使用管理

  (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三)学生共用餐具应每餐消毒,消毒可用物理、化学方法进行。采用蒸汽消毒的时间要达到15分钟,化学方法消毒的要将餐具浸入消毒液中,消毒池要有盖子,时间要达到15分钟以上。

  (四)应明确专人消毒,并做到逐餐逐日登记,消毒日期、物品名称、数量、消毒剂名称、起止时间、人员签名等项目齐全。

  (五)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最少设有3个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七)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志。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八)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九)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二、清洗方法(手工法)

  1、刮掉沾在餐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三、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1、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84消毒液约为1:200—400),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2、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清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

  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

  (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

  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

  (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

  (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学生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一、环境和机械卫生

  1、食堂负责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长期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

  4、冰箱内生熟分放,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2、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不留隔顿剩菜剩饭。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个人卫生

  1、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打喷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及时报告保健医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餐具、炊具每天严格消毒。

  2、餐厅和备餐间使用的药物消毒,药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喷洒。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备餐间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净、干,无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五、厨房现场卫生

  1、地面保持整洁干燥,污水必须迅速清除。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3、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于冰箱或冷冻室内,不得将食物露在生活常温太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5、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以吸净臭味。

  6、工作厨台及厨箱下及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

  7、应装置抽油烟机,并定时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如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9、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10、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1、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14、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15、不得在厨房内躺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乱放杂物等。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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