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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

时间:2024-06-13 08:00:1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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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谈心谈话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话内容及重点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⑴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⑵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班级组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⑶教师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⑷对教师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谈话方法及要求

  1、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学校领导必要时应随时与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

  3、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教师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5、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谈心谈话制度2

  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信息中心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达到风正心齐气顺,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目的意义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制度,是发扬我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谈心交心,有利于促进中心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互相提醒、拉拉袖子、增进团结,进而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等,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队伍,为推进信息中心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情感保障。

  第二条交流内容谈心交心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及遇到突发事件等,敞开心扉、沟通思想、交流情况。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心交心或教育帮助: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意见分歧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遇到较重疾病时;

  (九)婚恋出现变故时;

  (十)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第三条交流方式谈心交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个别谈心与集体谈心相结合的方式。领导与下属谈心要关心和了解下属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增强谈心交心的针对性、有效性,真正做到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中心支委会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由中心党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心交心;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党支部确定谈心交心者。中心所有谈心交心双方均为平等交流。

  第四条交流次数党支部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负责人定期谈心交心,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中心其他干部职工及时谈心交心。

  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2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交心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

  第五条交流记录建立谈心交心档案。每次谈心交心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中心支部将加强对谈心交心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科室也要对谈心交心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交心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执行时间本制度通过党员大会讨论无异议后开始执行。

谈心谈话制度3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与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的思想、工作动态,强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魏家庄小学教师师德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话对象为全体教师、职工。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分块负责的办法。低年级办公室由刘现荣、刘光永、魏赤红老师负责谈话;高年级办公室教师和职工由史学斌、杨虹、刘平平老师负责谈话,相关人员向学校领导进行反馈。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干部与教师谈话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做好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教师工作运行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

  2、干部与教师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教师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领导干部必要时应随时找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教职工可以主动向领导干部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教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领导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谈心谈话制度4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镇党政班子成员;

  2.镇一般干部;

  3.村主职干部。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镇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镇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镇领导班子与村主职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中层以上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条线干部、村主职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谈心谈话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与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xx中心小学领导职工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话对象为全体教师、职工、学生。干部与教师、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分块负责的办法。教学由韩xx、谷xx艳、王xx等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校长反馈;其他教师和职工由焦校长等负责谈话。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干部与教师谈话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做好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

  二是与教师工作运行情况相结合;

  三是与解决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

  四是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教师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与教师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教师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领导干部必要时应随时找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教职工可以主动向领导干部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教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领导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谈心谈话制度6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动态,进一步畅通上下沟通渠道,达到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集团全体党员干部。

  3 职责

  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集团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由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各部室负责人和装置主管一般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支部书记谈话。

  4 谈心谈话类型

  4.1日常交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领导班子与部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4.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职工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4.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4.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职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5谈心谈话的形式

  5.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5.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5.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5.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6谈心谈话的原则

  6.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6.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6.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6.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7谈心谈话要求

  7.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7.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部室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负责人,每年至少1次。

  7.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谈心谈话制度7

  一、谈心谈话对象。本局中的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心谈话内容,做到全面了解,突出重点。在通常情况下,

  (1)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

  (2)听取工作人员对上级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听取工作人员关于科室、单位工作特别是全局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谈心谈话中,肯定工作人员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面,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鼓励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奋发工作,积极向上。

  三、谈心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对象,至少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1)发现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2)工作人员之间,科室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谈话疏导,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以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工作人员在职务变动,或者岗位变动、退休时,要及时谈话谈心,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

  四、谈心谈话分工。局长负责副局长、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以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中层干部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必要时,局党组可指定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五、谈心谈话方法。谈心谈话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学会和掌握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开展谈心谈话,要注意方法,讲究效果。找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般以个人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可以主动关心和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注重谈心谈话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谈心谈话情况反馈。谈心谈话的领导在谈心谈话后,应填写《平湖市司法局谈心谈话登记表》,每半年逐级上报。局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汇报会,讨论研究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遇有需汇报的重大事项,应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反映。

谈心谈话制度8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内容

  1、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及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工作情况。

  2、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一心一意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情况。

  3、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对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等情况。

  4、本单位开展党风党纪、从政道德等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5、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核实,并就领导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6、对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反映有关问题。

  7、其他需要提醒谈话的内容。

  二、谈话对象

  场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四职”干部。

  三、谈话方法

  谈话以个人交流谈心为主,每年3-4次。涉及轻微违纪问题的',根据纪委常委会的意见对该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几点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及各项党政纪条规,正确认识和对待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党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到廉洁从政。

  2、谈话对象要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认真查摆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廉洁勤政、领导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进行对照和反思,并加以整改。

  3、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4、每次谈话后,乡纪委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统一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谈心谈话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好干部、理解好干部、爱护好干部和使用好干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廉洁自律、正确履行职责,增强机关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地区《贯彻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建立库甫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心谈话对象、原则及分工

  干部谈心谈话对象为全乡所有机关、站所、卫生院、学校以及村队全体干部。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是干部管理教育监督的一种有效办法,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越级谈话和下级主动与上级谈心。副科级领导干部由乡一把手负责谈话;各科室站所村队负责人、主任科员由分管领导负责谈话;科室其他干部和职工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分管领导及时反馈。

  二、谈心谈话类型、内容及重点

  谈心谈话的类型主要有:沟通谈话、任免谈话、反馈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其他谈话。

  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情况,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讲风格、讲情谊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1、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尚不构成违纪的;干部对工作目标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失职给国家和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组织考核综合评价较差的;需要实施效能告诫的等情况,要及时开展诫勉谈话,提醒教育,防微杜渐,并限期整改。

  2、干部之间、班子成员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开展沟通谈话,分析原因症结,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干部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承担重要工程项目管理监督,承担重大物品采购,实施重要工作调查,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5、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心谈话方法、程序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的个别沟通谈心谈话根据分工和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谈话面每年不低于20%。反馈谈话和任免谈话,在考核结束和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通知收到第一时间进行,可采用集体谈话方式,也可采用个别谈话方式,由分管领导实施。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根据党委会议决定,指定专人进行。开展谈心谈话时,谈话人应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填写《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由办公室负责于当年11月底收回归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

  必要时乡领导应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是否填写《登记表》,视情况而定。

  领导同志在谈心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详细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和谈话重点,分析问题前因后果,针对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讲究谈话艺术,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主动真实地反映;自身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厂虚心接受谈话冲提出的缺点和不足,深刻剖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在谈话中要求作出书面回复的事项要尽快回复,交谈话人,作为谈话附件存档。

  对干部反映的有关情况,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要指定专人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涉及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量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

谈心谈话制度10

  一、党支部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

  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七、认真如实填写谈心谈话登记表。

谈心谈话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 xx 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相互平等原则。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八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一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二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三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己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七条

  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可以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

  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

  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九条

  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谈心谈话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职工成长负责的态度,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二)以诚相待原则。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重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通过坦诚的工作交流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三)教育疏导原则。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四)增进团结原则。以人为本,关心干部职工,讲究谈话方式,注意营造谈心谈话的民主氛围,通过增加彼此沟通,增进和谐团结,夯实干事创业基础。

  (五)及时高效原则。把谈话融入日常工作、日常相处中,干部职工出现工作偏差或者问题时,要及时谈话,讲究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健康发展。

  二、谈话种类

  (一)日常谈心谈话

  日常谈心谈话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联系)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分级开展经常化、常态化和全覆盖的谈心谈话。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有约谈意愿的`干部职工也可主动向相关领导提出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两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谈心谈话:

  (1)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以及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出现偏差的;

  (2)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不力的;

  (3)情绪低落或者工作、生活遇到重大困难的;

  (4)个人或者家庭遇有重大变故的;

  (5)在申请出国(境)或外出休假时;

  (6)在准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

  (7)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形。

  2.谈话内容

  了解下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市纪委监委有关决策部署的情况,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情况,以及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者告诫下属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听取下属的意见建议等。

  3.组织实施

  日常谈心谈话按层级负责与分管联系负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1)谈话对象是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的,由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作为谈话人。

  (2)谈话对象是县(市、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的,由联系的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作为谈话人。

谈心谈话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花溪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多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及时提醒、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范围对象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四个层面:

  (一)各级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之间;(二)班子成员之间;(三)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四)党员与党员之间。

  第五条

  各级党组织的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谈话范围扩大到干部群众。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

  谈心谈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讲出真话实话。

  (二)诚恳诚实原则。谈话时彼此之间要开诚布公、真心实意、敞开思想、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四)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五)教育疏导原则。谈心谈话要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六)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振作精神。

  (七)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四章方式方法

  第七条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采取上门或电话等方式。个别谈话采取“一对一,谈个性”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采取“一对多,谈共性”或“多对多,齐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谈心谈话分为定期谈话和适时谈话。定期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可结合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进行。适时谈话由各层面谈话主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每名党员每年适时谈话不少于2次。

  第九条

  谈心谈话采用双向互动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约谈。党组织书记认为有必要时应找党员谈心,发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约谈有关领导,必须逐级进行。

  第十条

  因公在外或流动在外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于的确不能面谈的同志可进行电话谈话;对于行动不便的党员可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 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谈心谈话内容要深入具体,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特点,做到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党组织班子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做党员的表率。

  第十二条

  定期谈话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征求意见。谈话人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的批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要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二)交流思想。谈话时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

  (三)帮助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改正。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党员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解决。

  第十三条

  党组织班子成员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谈话:

  (一)工作变动;

  (二)群众反映;

  (三)履职不力;

  (四)遇挫遇难;

  (五)生活困难;

  (六)精神不振;

  (七)出现矛盾;

  (八)思想偏离;

  (九)违纪违规;

  (十)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其他需要谈话的适时安排。党员中出现上述情况时,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及时谈话。

  第十四条

  党员申请约谈,可以指出领导干部的问题和不足,也可以反映个人在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上的想法、生活上的难处,以及其他需要向上级领导反映的情况。

  第十五条

  按照谈心谈话“多对多,齐座谈”的方式,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到所联系乡(镇)、社区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基层情况,关心基层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季度乡(镇)、社区党员领导干部到所联系村(居),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点召开一次座谈会,深入了解基层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帮助解决问题。

  第六章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谈心谈话由各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谈心谈话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举措和要求,将制度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党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及时总结,有针对性地提高谈话质量。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及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反复研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解决;对谈话中反映的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党员认真整改;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核。

  第十八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建目标考核,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的必要内容。区委组织部对各级党组织的谈心谈话进行指导,实行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抽查,对于不按本制度执行的给予通报、约谈、函询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中共花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谈心谈话制度14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使用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为着力解决谈心谈话不经常等问题,明确“六必谈”“四重点”推动党支部党员之间经常性交流思想、咬耳扯袖、关心关怀,切实达到解决问题、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1)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六必谈”情形

  一是工作发生变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个人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进行交流谈话;

  二是工作取得成绩,受到上级表彰表扬、重用时,进行勉励谈话; 三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面临重大困难、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进行关怀谈话;

  四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有议论、不良反映,发生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失联党员重新纳人组织管理时,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进行教育谈话;

  六是反馈党员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时,进行年度总结谈话。

  (2)党员相互间经常性谈心谈话“四重点”

  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相互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重点谈话内容如下:

  一是相互交流思想,了解相互间工作、学习、家庭等情况;

  二是主动亮明自存在的问题,征求改进意见,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相互交换意见建议;

  四是把矛盾问题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时间灵活握。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谈心谈话内容应当做好记录,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报告。

  二、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组织上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沟通群众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位置,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正职与副手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应进行正常的谈话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谈心谈话制度15

  一、为使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领导与干部、干部与干部之间应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在下列情况下,领导必须与干部谈心谈话:

  1、本部干部提任职务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进行谈话;

  2、本部干部工作变动(包括轮岗、调进、调出)时,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谈话;

  3、本部干部较长时间外出工作,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4、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挫折、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时,由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5、对干部有反映或干部违纪违规时,分管部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须找当事人谈话;

  6、干部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向组织反映问题时,部领导应及时安排时间听取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1、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时,应本着严格要求,关心干部的原则,耐心细致,坦诚相待;

  2、干部本人在谈心谈话时应向组织敞开思想,如实汇报;

  3、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维护领导权威,维护部机关整体形象;

  4、各科室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本科室每个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5、部长与各科室负责人,部领导与分管科室正副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每年至少谈心一次。

  四、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分管部领导对部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部领导负责,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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