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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5 07:14: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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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优秀(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优秀(3篇)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1

  一、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涵

  1.1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涵义

  工程全过程是指建设工程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覆盖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的各个阶段,包括策划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项目融资方案分析、项目不确定性分析;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方案比选、概预算编制;招投标阶段的标段划分、承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标底编制;施工阶段的工程计量与结算、工程变更控制、索赔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结算与决算等。

  全过程造价管理哪,是对工程进行全程造价管理,以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同时,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具有不确定性工作,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可预见的事项发生,因此,需要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系统计划与控封贡少。

  1.2全过程造价管理阶段的划分

  根据工程的实施进度及管理内容和侧重点的不同,可将建设工程的阶段划分为策划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始于策划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在项目策划基础上,建设工程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投资估算,通过编制估算文件对拟建工程所需投资预先测算和确定。从费用构成来看,估算内容包括从筹建、施工直至竣工投产所需的全部费用。

  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后,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阶段。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和使用安全、环保水平等,直接决定施工成本的投入。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采用方案竞选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通过设计招标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推行限额设计动态跟踪控制造价等。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很多环节,每个环节都对工程造价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招投标阶段形成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等,都是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做好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对于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也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索赔、工程计量方式的`差别以及工程实施中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存在,使该阶段造价管理难度加大,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因此,加强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实施阶段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进入生产使用阶段的标志。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要及时组织验收,进行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最后阶段,有效控制这一阶段的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造价最终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代建制下的全过程造价管理

  代建制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全过程造价管理主要是指轨道交通工程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且本文在讨论过全程造价管理的同时,将同时考虑到各个阶段的全要素造价管理,实现工程造价的全过程与全要素的集成化管理[v8]。全要素造价管理是指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要素进行的全面综合管理。除建设工程自身建造成本外,工期、质量、安全及环保等目标的实现,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进而对工程造价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打破仅考虑建造成本的传统做法,将工期成本、质量成本、安全成本及环境成本纳入造价管理体系中,对于合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水平、保证建设及使用安全、提高环境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代建制下全过程与全要素集成化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2.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最终成本的影响仅次于策划决策阶段。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虽然费用一般只占工程总投资的2%—4%,但本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35%—75%。在设计阶段,并不只是由业主和设计单位来管理工程造价,除政府和行业协会外,造价咨询单位也是重要的管理主体。造价咨询单位通过为业主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加强业主与设计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并进一步建立设计与施工间的桥梁。当实施建设工程总承包时,工程总承包单位也是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由于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目标的实现,因此,各方管理主体应贯彻全过程造价管理思想,优化设计方案,初步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措施,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在最适宜的水平。

  2.2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建设工程承包价格、形成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主要阶段。招标阶段的标段划分、承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标底的编制或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投标报价的确定、合同价的确定都是建设工程市场价格形成的主要过程。在招投标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能够为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招投标阶段,各有关主体均参与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无论是业主方的招标公告、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还是评标标准,都应充分反映出对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等全要素造价管理的内容,政府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也应明确对这方面的具体要求。

  2.3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体的形成阶段,也是建设工程费用发生的主要阶段;是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实现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的过程。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变更与索赔、工程计量与结算等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在这一阶段,各有关主体都有各自的工程造价管理任务,承包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其施工方案应包含确保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等目标实现的各项措施,并严格实施。业主方通过设计单位和监理、咨询单位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其中,设计单位主要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控制,监理、咨询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计量与结算进行严格审查与管理。

  三、代建制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约束机制

  3.1约束机制的内涵

  按经济学和管理学定义,“约束是指对被约束对象的行为加以规范,使其符合一定的方向,并将其限制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作为一种反向激励,是指政府投资单位为了克服委托关系中代建单位的机会主义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串谋等问题,对代建单位进行有效监督,运用法律、制度和道德等多种手段抑制代建单位纯粹追求自身利益,激励代建单位努力工作。在发挥代建单位积极性方面,激励和约束制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激励制度离不开约束制度,没有约束制度的激励措施就好像没有监督的权利,会引发代建单位纯粹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投资单位的利益;同样,约束制度也离不开激励制度,离开了激励制度的约束措施就会缺乏动力,直接后果就是降低甚至丧失造价管理的效率。所以,激励制度与约束制度应双管齐下、互相协调配合,使代建单位的行为选择与政府投资单位的利益最大化达成一致。但激励制度与约束制度必须适度,约束过度则激励不足,而激励过度必然约束不足,如果两者都过度则必然会消耗过多成本,应将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维持在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

  3.2代建制下造价管理约束机制的基本内容

  (l)约束机制的构建原则

  代建制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约束机制原则主要包括:

  l)依法监督原则。应严格依法执行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市场机制的建立,行政府监管机构应认真履职责和界定清晰监管方式、公众的监管渠道以及人大的监督程序等。

  2)过程控制原则。对代建制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该实行全过程的监管。即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所有阶段这一全过程。

  3)独立公正原则。严格杜绝“同体监管”,保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使监管机构不受利益驱使和干扰影响。

  4)注重效率原则。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共享监督信息,互相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的力量。

  5)责任追究原则。任何参与方应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当而承担责任,保证权责对等,严格执行问责制。在代建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约束机制主要解决代建单位对工程的操作规范问题。由于工程规范问题的解决既需要外部约束的配套,又需要代建单位内部约束的完善,因此,本节拟从外部约束和内部约束两方面来建立全方位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代建中造价管理的约束机制体系,以有效防止代建单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地进行造价管理。

  (2)外部约束机制

  外部约束机制来自代建单位的外部,控制和监督是其核心,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单位的法律约束和监督约束。各约束方式的主要内容如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具有高度资产专用性的公共产品,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保障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制定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及政策,从制度上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代建制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作为政府投资工程的一种管理方式,必然应该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对代建参与各方行为的约束,否则将受到惩罚。因此,代建双方的法律约束机制即为这种借助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威慑力来规范代建双方行为的约束力,该机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是其它约束措施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2

  建设工程造价,一般是指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建设者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政府和业主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是我们工程造价专业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形成、八十年代完善起来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应该说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体系的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1市场供求关系失衡,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合理定价。近几年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僧多粥少”的供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一些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如压价承包、垫资施工、压缩工期、肢解发包、指定分包。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保眼前,长此下去,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1.2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竞争,然而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曾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在与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起参加竞争时,明显处于劣势。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正确处理好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是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首要问题。

  1.3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薄弱。多年来,我国的建设项目普遍忽视了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重要性,造价控制的重点主要放在项目建设的后期阶段甚至在工程决算阶段,因此经常出现投资超限的现象。有些项目甚至在建成后投资大幅超过计划,从而建设了大量效益不好的工程。所以,我们必须更新观念,重新认识,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方法。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但控制重点应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即转移到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

  1.4工程肢解发包,行业垄断严重。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也有某些行业依靠特权垄断发包。造成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对现场的统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费。工程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增加了中间环节,抬高了工程造价,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1.5对业主的不规范行为缺乏约束机制。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责任机制还不健全,负责工程发包和工程款支配的业主方和工程建设的效益缺乏直接的利害关系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使得业主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业主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建筑市场能否规范运行,直接取决于业主的行为是否规范。某些业主方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建设工程中不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在工程发包中片面强调市场经济就是愿打愿挨,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由此可见建筑市场治乱的首要着眼点,就是要规范业主的行为。

  1.6对造价中介组织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中介组织带有行政色彩,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标底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举措

  在建设工程造价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无论是体制上还是思想观念、人员素质上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因此,在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既要肯定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作用,又要认真分析它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弊端,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运用价值规律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去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针对当前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造价管理的改革应从加强法制建设入手,健全法制、完善法规。

  2.1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更应加强法制建设,要健全法制、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一个以《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招投标法、施工合同法、质量管理法等法规制度;要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消除那些认为“愿打愿挨就是市场经济的定价原则”的错误认识,法制建设要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2.2理顺各方关系,加强配合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侧重于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管理,实行分阶段、分部门的管理,而根据政府职能要求,工程造价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必须理顺关系、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标准的制定应上下衔接,确保文件的交圈。特别应加强建设项目资金和项目决策的审批关,要建立不同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对资金不落实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各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开工前和年度计划中的建设资金。要把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加强和规范总概算的编制和管理,发挥总概算对工程投资的控制作用。只有抓住了项目决策建设资金落实这一关,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投资,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各建设施工管理单位都要认真执行造价部门的规定,造价部门应对于执行定额的单位进行抽查监督,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2.3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业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离不开业主的参与。因此,业主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应尽量自行承担水、暖、煤、电、消防和装修等的施工,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应主要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加强验收。建设单位若需自己采购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要严格审查标书合同,对违反规定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过分压工期造价及过分要求质量达优的应予以取消。

  2.4规范中介服务,提高竞争能力。中介机构是建筑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主体,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提倡服务社会化、市场法制化。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就是一种有偿的社会化服务,在目前条件下,我们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高度专业化、功能完备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为工程承发包双方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第一,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不合格的要清除。中介机构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中介咨询,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分级、分别管理。第二,应实行回避制度,咨询实体应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避免利用行业特权承揽标底。标底编制实行市场竞争、信誉取胜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要实行资质年检、标底抽查,惩罚结合的制度。第三,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咨询服务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资质等级,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第四,制定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以优质的服务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2.5提高企业素质,规范承包行为。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以来,承包单位承揽施工任务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投标取得。因此,我们必须规范招投标市场。第一,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工程师负责,组成“工程造价审定小组”,组织招标投标、标准定额、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定期联合办公,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各承包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禁止私下授标,层层转包;第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做好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招标文件的衔接;第三,严把概算审核关,加强概预算人员的培训考核,把考核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提高概预算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3

  工程造价控制就是由建设工程财务成本管理主体在其职权的范围内,在建设工程耗费发生前和造价控制管理过程中,对各种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保证财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目标。这其中又包括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竞价的管理与控制,但是在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多种多样,因此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者必须要明确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才去相关的措施去改进,在最大程度上既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又能保证建筑企业的利益。

  一、工程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财务部目标不一致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项目部只是仅仅负责接收工程项目,然后开始组织施工,但是并没有涉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同时还有很多建设工程管理者对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不是很敏感,对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缺乏必要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将工程造价摆在工程管理中主要位置。还有在建设工程的财务部进行工程成本核算时,虽然能够发现工程成本与利润的变化,但是并不能及时对建设工程的项目部进行成本管理,因为工程造价管理者与工程施工组织者并不是出自同一个部门,因此在目标上有时不能一致,工程造价管理者常常只负责成本控制,而施工技术人员只负责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虽然从表面上来看,这样做可以使建设工程管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但是实际上谁也没有承担工程造价控制的责任。

  2、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集中没有完善的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控制体制过于集中,使建设工程造价控制长期偏离价对值不能体现供求关系,特别是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体制建设还处于比较薄弱地步,企业还不能够构建适应自身特点的成本管理体系,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只是对日常的一些工程耗费比较重视,片面强调财务成本核算与分析,对于项目成本进度控制、项目工程工期成本控制、成本预结算管理等方面做得还不够。还有的建设工程投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房屋工程造价的控制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特别是处于最薄弱的环节,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完善的房屋工程造价控制制度。

  3、项目设计阶段目前存在的问题

  有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赶施工进度而完全不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的首要条件,那就是施工设计方面的重要性,但是在建设工程实际设计中很多设计人员对于工程造价控制没有正确的认识,不能正确把握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直接影响了建筑单位的影响能力。于是就会出现建设工程设计人员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时过分强调安全实用、使用先进技术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建筑项目的经济性,增加工程造价的现象,在设计时不能兼顾经济性与实用性。

  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存在的问题

  在很多建设项目工程中施工人员并没有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的基本程序进行,甚至于还有的一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为了急于施工,搞面子项目,基本上都是一边决策、一边设计与一边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违反施工程序要求,进而会造成因工程质量而返工,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设工程的造价。同时在施工中材料成本控制是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最大目标就是选择质优价廉的建筑材料。但是在实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主要的施工材料缺乏有效地控制,材料消耗与财政预算脱节,形成材料消耗浪费严重、节余材料不能及时回收、材料采供成本没有到有效控制,从而影响到项目整体成本的有效控制。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控制措施

  1、加强造价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在实际的建设工程中造价控制必须要一致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因为在建设中那些涉及建设工程造价的因素,例如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与经营管理费用都一致存在于整个建设工程之中。因此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者必须要积极地对人工费用与管理费用进行管理,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劳动效率,尽量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对于建筑材料的管理,必须要根据当地建筑市场建筑材料的.价格,然后充分考虑材料供货渠道与运输,尽量选择质优价廉的建筑材料。对于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者对建设过程中机械费的控制必须要严格按照机械程序进行管理,尽量使每一台机械都用在合适的位置之上,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机械的浪费,增加建设工程的预算。同时在对建设工程造价控制进行管理时对于那些严重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的支出项目,一律拒绝付款。

  2、加强工程造价控制制度建设

  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在最大程度上使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可以有制度可循,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企业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约束能力,在最大程度上为建设工程营造一个比较统一,平等,依法报价、定价、审价的公正的环境。

  3、实行物资监督,控制、降低成本

  对建设工程材料的控制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在建设工程预算之中建筑材料占据很大的一部分。因此建设工程管理者首先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去选择质优价廉的建筑材料,尽量选择建设工程当地建筑市场的建筑材料,这样可以降低一部分的材料运输费用。接着就需要对已进入建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进行管理,材料存放时严格按照材料的性质与用途进行分开存放,比较因材料存放不当而造成材料的浪费。同时材料管理者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施工需求编制材料使用计划,并且制定严格的材料领用制度,这样就可以使组织施工部门按照施工的具体要求领用适量的建筑材料,避免施工部门过多的领用建筑材料,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增加建设工程的投资。还有必须要将材料使用计划与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相比较,合理的制定材料采购周期,尽量避免建筑材料的堆积,使建设工程投入的资金无法自由周转,并且加大材料管理的难度。

  4、加强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管理

  现在的很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者只是注重建设工程前期与建设期间的造价控制而忽视工程竣工验收后造价控制,造成建设工程成本的增加。因此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者必须要重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者必须要尽可能的缩短建设工程扫尾时间,把该归还的机械设备及时的归还,不要占用没有使用效果的机械设备,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竣工阶段成本支出。

  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中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从设计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管理,每个阶段都不允许有差错。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绝不仅是预防投资成本突破限额,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促进各相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使资源得以实现最优配置,让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发挥最大作用,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能够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也是企业在建筑市场发展与竞争的基础。由此可见,如果对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加以重视,尽量降低建设工程的成本,经济加速发展的前景将十分乐观。我们应当努力深化改革,勇于探索创新,促进我国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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