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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

时间:2023-03-22 01:45:2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1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固定:联系电话:固定:

  手机:手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编:邮编:

  居间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鉴于: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内容及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

  居间是指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和媒介服务,甲乙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居间行为完成,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协助办理权证代理人,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拿到新房产证,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2、如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己方对丙方的委托协助办理权证的,委托期限自丙方收到解除委托的通知时终止;丙方仍可代理未解除委托一方从事委托事项。解除委托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3、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买卖合同》的,本合同同时解除。但甲乙双方仍应依照合同/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条标的房产成交价格

  甲、乙、丙三方确认,标的房产成交价格为元,成交价格包括房价款以及装修补偿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佣金及支付

  基于丙方成功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 佣金:

  2、 甲方:总房款的%,计元;(大写:)

  3、 乙方:总房款的%;计元;(大写:)

  4、 2、协助办理权证过户的服务费:

  5、 甲方:元;(大写:)

  6、 乙方:元;(大写:)

  7、 3、其他咨询代办费用:元。(大写:)

  8、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上述费用。

  第四条税费承担及缴纳方法

  甲乙双方知悉存量房买卖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项目及计算方法(详见《费用清单》),并同意由丙方代收代缴;税费的承担方应在产权登记转移前向丙方将己方应承担的税费足额交付丙方。

  甲乙任意一方解除《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丙方应在资金监管银行退还交易结算资金时,向原缴纳方退还应退税费。

  第五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三)丙方责任

  1.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行政措施等,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违法从事居间活动;

  2.丙方不得为了自身利益仿造公证书等签订合同及过户的文件;

  3.丙方就房屋交易程序及过程、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双方提供咨询服务;

  4. 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的服务;

  5.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的房屋交付手续;

  6.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甲方的费用;

  7. 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方提供政策及法律咨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延迟付款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约定费用的,应按日向丙方支付延迟支付金额0.05%的违约金;

  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基于标的房产买卖与甲乙双方或一方签署的一切协议/合同的.约定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责任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二)违反配合义务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配合义务,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违反配合义务的过错方应向本协议另外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乙方双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向受到损害一方的支付赔偿金。

  2.在委托代办事项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如果丙方对甲方有付款义务,但由于丙方原因造成延迟的,则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大写)百分之零点零五(小写0.05%)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另外两方。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甲、乙、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三方均认可,三方之间所签署的所有有关合同/协议,在涉及需要告知其他一方时,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并通过挂号信或专递信函的方式做出,具体通知日期以挂号信寄出日期为准,本埠挂号信件以挂号信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外埠以发出后7日视为送达,本埠专递信函以发后2日内视为送达。若三方之任何一方签署合同时没有提供通邮地址或所提供的通邮地址有误、或通邮地址变更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挂号信件/专递信函延迟或不能送达的,所导致的违约责任或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纪人:

  经纪人证书号:

  签订时间: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E-SAVER节电装置以外的任何节电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客户用电测量计算及产品导入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产品节能主机_____年,其它零件_____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____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___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________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密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3

  居间合同、中介收费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材料一: 买卖双方未完成房产过户 中介仍收中介费受质疑

  目前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 买卖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房产过户,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应该收取中介费的。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无需交中介费;如果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

  完成过户,则要支付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费。目前买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过户才能收取中介费。

  中介承诺未兑现应退还中介费

  在北京版国五条政策落地前,为了避免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曾掀起过一波购房高潮。王先生就抢在国五条政策执行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承诺可以在政策执行之前为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并将这一承诺写进了居间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以及定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该套房屋的`过户手续。新政策执行后,由于该套房屋不满五年需交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个人所得税要交20万元。面对这笔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无力承担。业主也表示不会为个税买单,在该套房屋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王先生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理由是中介在买房前曾承诺过可以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但最终并未兑现承诺。但中介却以未能在新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是由于王先生的原因造成,拒不退还中介费。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的中介费还能要得回来吗?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力博律师认为,在上述案例中,房地产中介在居间活动中为促成双方成交,承诺在“新政”执行前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而房地产中介又未兑现这一承诺,这一承诺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那么,中介机构应该退还中介费。

  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不能过户中介费不退

  石先生在前不久通过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与中介的服务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签一个声明:表示自己确认有购房资格,如购房资格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由买方自负。

  石先生当时十分自信购房资格没问题,没有去确认自己的个税和社保是否满五年。但是当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并交纳了中介费和定金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自己的社保曾经因为工作变动断过,因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他要买的二手房无法过户到其名下。在买卖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绝。中介的理由是房屋无法过户的责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没有任何过失。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力博律师认为,在这个案例中,买卖合同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中介机构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系石先生自己造成的,他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卖方没收定金),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用。

  业主违约致交易失败,买房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费

  20xx年9月17日,郭女士与业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并在《中介费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中介费为2万元。而后,因业主何先生一方违约,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郭女士的购房计划也宣告“破产”。何先生返还郭女士已支付的2万元意向金,并补偿违约金2万元。

  因房子未买成,郭女士认为不应向中介支付,双方经协商未果,中介公司于20xx年1月将郭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佣金2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郭女士通过居间方购房的合同目的并未实现,但中介公司已提供了一定的居间服务,可收取相应佣金,判决郭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6000元。郭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二审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该案中,郭女士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与案外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有权依据上述规定要求郭女士支付居间报酬。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居间

  合同,中介公司在促成郭女士与案外人买卖合同成立后,尚须协助办理相关抵押注销、合同公证、见证、评估、产权过户、贷款、领取产证、交房等相关手续,在郭女士与案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客观上无需再履行该等义务,其有权主张的居间报酬相较于交易全部完成的情况,应当予以部分减免。因此,一审法院结合该案具体情况,将居间报酬酌情确定为6000元并无不当。故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的格式合同 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

  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对于中介责任的完成不以网签或过户为准,而是以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的职责就已经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规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了。这也就造成了在上述案例中,有的买房人最终没能买到房子但还是得交纳中介费。这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难接受和理解的。

  因此,有人建议对市场上使用的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只有当完成过户后中介方可收取费用,如未能完成过户,中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此,中介方面提出异议,对于中介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未能完成过户的情况,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有失公平。

  在当前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都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先与中介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尽量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得越详细越好。甚至可以与中介协商约定在完成过户后方可收取是中介费,在未完成过户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材料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本案中,房屋的交易并未成功,同时买卖双方对中介费用作了明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同时根据《民事

  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材料三:脱离中介、自行交易,仍需支付中介费-------上海青浦区法院

  通过中介公司,李先生和陈先生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可是为了逃避支付房产咨询服务费,两人竟背着中介公司进行房产过户。为此,中介公司将李先生和陈先生告上法庭。日前,青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李先生和陈先生各支付中介公司服务报酬1.5万元。

  住在农村的李先生想在青浦城区买一套二手房,于是他找到位于浦仓路的一家房产中介代为找房。去年5月23日,中介带着李先生来到卖房方陈先生家看房。李先生对房屋各方面都比较满意,双方以17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当晚,李先生与陈先生就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

  当月28日,李先生到中介公司支付购房款38万元首付款。可是由于贷款迟迟没有办下,李先生与陈先生协商后决定要放弃买卖房屋,并由陈先生到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办理退税手续。中介公司觉得事有蹊跷,通过对该房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得知两人已办理了房产转让,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陈先生辩称:当初的确取消了买卖交易,但是后来李先生又通过其他中介凑足了房款后找到自己的,所以双方就以现金购买的方式达成了买卖协议。李先生则辩称:因为贷款办不下来,所以三方都同意终止交易。后来遇上了开中介的朋友表示可以帮忙解决房款事宜,而陈先生也在这家中介挂牌出售该房屋,所以又重新达成交易。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和李先生都确认是从中介公司获得对方的联系方式以及带领看房、签约、见证支付部分房款等过程,据此可排除两人从其他中介获得交易信息的可能;其次,从两人后续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看,其吸纳了先前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对该合同的履行予以确认;再次,虽然陈先生陈述从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时告知中介不再进行交易,然各方均确认取回房产证是为办理退税事宜,仅此并不足以证明该居间协议已解除;最后,所涉房产确已完成交易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综上,法院认定两人理应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应报酬。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4

  委托人甲(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承租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租赁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提供居间网络店铺的情况)

  委托人甲的网络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铺网址:htt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租赁费用与租赁期间)

  (一)租赁期间

  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网络店铺的租赁期间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租赁期间,双方应当提前30日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二)租赁费用

  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店铺的租赁费用采用下列第( )种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

  2、先付后用,付___押一【 】。

  委托人甲收款后,应提供给委托人乙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甲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甲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

  2、委托人甲在租赁期间不得使用、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

  3、委托人甲在租赁期间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利用店铺出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委托人乙的正常交易活动;

  4、租赁期间,委托人甲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店铺,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店铺所有人与委托人乙继续有效;

  5、租赁期间,委托人甲出售店铺,须在2个月前书面通知委托人乙;

  6、租赁期满,委托人甲在办好交接手续时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押金。

  (二)委托人乙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乙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

  2、委托人乙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违反店铺所在网络平台规则;

  3、委托人乙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店铺;

  4、租赁期间,委托人甲出售店铺,委托人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租赁期满,委托人乙必须及时向委托人甲移交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等资料;

  6、租赁期满,委托人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期满,委托人乙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租赁期间所掌握的店铺资料或客户资源)影响店铺的后续经营。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三方商定,因本合同已经包括了网络店铺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故不再另行签订网络店铺租赁合同。委托人甲、乙同意,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等同于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租赁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______________(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二)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______________(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甲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委托人乙有权解除合同:

  1、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之约定;

  3、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3项之约定。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甲有权解除合同:

  1、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2项之约定;

  3、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之约定;

  4、委托人拖欠租赁费用累计2个月以上(含2个月)。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双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押金数额,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间,店铺每获得一个“差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店铺每获得一个“中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前述两项违约金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押金数额的两倍。

  (六)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间,店铺如因违规导致被处罚,由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如店铺被永久封号,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如店铺被屏蔽,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3、如店铺被限制发布商品,或者被限制发送站内信,或者被限制社区功能,或者被公示警告,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半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三)款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委托人甲为违约方,必须双倍退还已收的押金与已收但未使用的租赁费用;

  2、如委托人乙为违约方,委托人甲有权不退已收的押金与已收的租赁费用。

  (八)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 】;

  2、向居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补充条款(如无,请直接删掉本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5

  甲方: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事项和服务报酬等事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甲、乙双方就乙方提供信息,并促成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购买武汉中部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下称“中部产业基地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合研发中心一号楼1层1号、2号部分门面(具体位置,建筑面积见甲方与中部产业基地公司签订的买卖协议)。

  1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房产的'卖售相关信息,并用自己的资源渠道优势促成上述房产的买卖成交。

  2、乙方负责促成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按每平方

  米 元的单价购买中部产业基地公司的上述房产。交易过户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3、乙方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与中部产业基地公司就前述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房屋过户、移交工作。

  4、乙方负责促成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与中部产业基地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使得甲方能根据与中部产业基地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所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毕全部房产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等手续);乙方保证中部产业基地公司所售卖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房屋系合法开发和可售房屋。

  第三条 佣金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居间佣金费用为壹佰万元整。

  2、甲方知晓上述佣金费用标准,已充分考虑甲方购房后利益及乙方居间工作价值。居间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佣金支付方式:分2次支付,第1次,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中部产业基地公司就前述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支付协商佣金总额的20%;第2次,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中部产业基地公司就前述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支付协商佣金总额的80%。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按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与中部产业基地公司签订的买卖协议(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承担违

  2

  约金。乙方违约或非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原因,使得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无法取得所购全部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权证等证明的,乙方亦无权获得佣金,已收取的佣金应予全额退还。

  2、甲方延迟履行支付居间佣金的,除继续支付应付佣金外,还应按本合同应付佣金额度的%,按日承担延迟履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6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殊生活习惯: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中介机构):______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经营者):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安全和方便的原则,就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术语释义

  甲方(雇主):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家政服务员的雇佣者。

  乙方(家政服务中介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以居间人身份为雇主和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信息的家政服务组织。

  中介费:是指在进行推荐家政服务员的行为时,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向甲方或(和)乙方收取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应介绍家政服务员_________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母婴护理;2.婴幼儿保育;3.生活照护;4.病患护理。

  服务对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甲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特殊服务要求,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管理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地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具体填写)。

  第五条中介费支付与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支付乙方一次性中介费_____元(该费用为一次性收取)。

  2.在____________________的情况下,乙方可提供_____次免费介绍其他家政服务员,或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天内免费介绍其他家政服务员_____次,超过约定次数,甲方应另行支付中介费。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权查阅乙方的营业资质材料。

  (2)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由乙方另行介绍。

  (3)有权就有关合同的订立事项要求乙方如实告知。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退还中介费,情节严重的,可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和家政服务员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②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员的;

  ③订立合同时对甲方显失公平的,或因甲方重大误解订立的;

  ④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⑤所提供的家政服务员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更换其他家政服务员;

  ⑥有其他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形的;

  ⑦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义务

  (1)配合乙方的'工作,在签订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向乙方告知住址、联系电话、居住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生活习惯,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以上内容变动应和乙方做好合同变更工作。

  (2)如和家政服务员就约定内容进行变更时,应到乙方备案。

  (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中介费。

  (4)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

  (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可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留存甲方相关身份材料。

  (2)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足额中介费。

  (3)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中介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项以双方约定为准)。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义务

  (1)提供营业资质材料供甲方查阅。

  (2)留存提供给甲方的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资料,审核其信息的真实性、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服务技能等,考察其是否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

  (3)积极促成家政服务员和甲方签订服务合同。

  (4)甲方和家政服务员在履约过程中,如有纠纷,有义务进行调解。

  (5)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介绍和更换家政服务员。

  (6)不泄露和传播甲方及其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7)遵守家政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险(如甲乙双方约定不买或为家政服务员自行购买,该款不填写)

  甲乙双方协商□是/□否投保商业保险。

  1.商业保险种类(投保商业保险请在□内打√):

  □《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满、解除和重签

  1.乙方介绍的家政服务员完成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家政服务,合同即为期满;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介绍的家政服务员,或超过免费更换家政服务员的次数,须重新签订合同。

  2.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解决,一般须提前通知对方(突发事件除外)。

  第十条法律责任

  1.任何一方存在违反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有权向侵权方追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中介费的,每逾期1天应按应支付中介费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家政服务员的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的责任,乙方协助处理,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其他约定的免责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组织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及生效

  1.本合同须附甲方和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以及家政服务员和乙方签订的职业介绍委托书,方可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3.如本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违背之处,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另需材料清单:

  1.甲方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乙方企业资质材料的复印件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3.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4.劳务费变更为。

  5.本合同第_条取消。

  6.其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7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___□;楼房为__室__厅__卫□;平房为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楼层: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大致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其他条件: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本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资料保密;

  第四条 甲方义务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后(即时____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_________。

  第八条 转委托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签字、联系方式、签约时间、地点等从略。)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贷款项目"目前享有贷款的需求,乙方享有充分的贷款方(具有合法发放贷款资格的机构,下同)资源,甲方为获得贷款方的贷款支持,特委托乙方就其拟"贷款项目"进行分析匹配判断,寻求优越的贷款方,向甲方"贷款项目"发放贷款,并积极促成甲方"贷款项目"获得贷款方的贷款。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其拟"贷款项目"进行分析匹配判断,寻求优越的贷款方,向甲方"贷款项目"发放贷款,并积极促成甲方"贷款项作者:

  目"获得贷款方的贷款。具体借贷金额以贷款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的数额为准。

  二、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甲方委托事项。

  2、根据贷款方的贷款要求,向贷款方提供甲方贷款资料。

  3、积极促成甲方"贷款项目"的贷款需求。

  4、维护甲方权益。

  三、甲方职责

  1、及时提供贷款方要求的贷款资料,并确保贷款资料的真实性。

  2、积极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3、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

  4、维护乙方权益。

  四、委托报酬

  1、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共计 元,即贷款金额的'(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 )元;甲方与贷款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取得贷款后5日内,支付剩余委托报酬( )元。

  2、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共计 元,即贷款金额的( )%。支付方式:甲方与贷款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取得贷款后5日内,支付全部委托报酬( )元。

  3、甲方向乙如下账号支付委托费用,乙方账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诚信原则及保密

  如果甲方与贷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能签订借款合同,本合同终止后6个月内甲方不应再与贷款方直接进行协商并直接、间接签订借款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支付委托报酬。

  本合同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本合同内容。

  六、本合同的解除、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不予返还。

  4、甲方与贷款方签订借款贷款协议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5、发生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不予退还。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

  3、本合同生效后若因甲方"贷款项目"本身不具备贷款方贷款条件,贷款方终止贷款审查,甲方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不予退还,尚未支付的委托报酬不再向乙方支付。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因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2、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9

  甲方(出租人): 证件号码: 乙方(承租人): 证件号码: 丙方(居间人):北京爱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11076520xx611(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及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三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记载为准),随房一并出租室内设施、家具、电器及办公用具(详见物业交接单)。

  第二条房 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及全部设施、物品,乙方保证如期交还。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书面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第四条 租金

  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内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2. 租金按 交付: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交付,第二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第三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第四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租期较长的按上述交付日期类推,交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3. 租金交付方式:□乙方交付现金,甲方直接收取;□甲方在银行开立帐户,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

  4. 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

  第五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在起租前,乙方向甲方交付 月房屋租金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2.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不丢失家具、电器、物品和不拖欠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的保证。保证金不充抵末期租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甲方应将所收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

  第六条 居间服务费

  本合同签订时, 方应一次性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七条 其他费用

  1. 该房屋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由 支付.

  2. 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由乙方按单向相关部门交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向乙、丙方出示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甲方是转租人的,应向乙、丙方出示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允许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甲方是代理人的,除出示上述凭证外,还应向乙、丙方提供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租赁期内收回房屋构成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保证出租房屋的上下水管道、供电、供暖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如发生自然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联系物业管理部门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1. 认真审验甲方出示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

  2.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 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结构,如需装修、装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 应爱户房屋内的装饰、家具、电器及办公物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进行修复,并承担因维修发生的费用。

  5. 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或储藏违法物品、危险物品。

  第十条 丙方的义务

  1. 协助审验甲乙双方提供的相关证件。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甲、乙方的合法利益。

  3. 如实报告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并为甲、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有效期间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 乙方租赁期间内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欠交租金额 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0日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约定

  1. 丙方的居间服务期限,自丙方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起至签订本合同后起租之日止,如甲方或乙方有任何违约,丙方所收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2. 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及丙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盖章):北京爱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部门地址:

  部门编号: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证号: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10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

  小写: 元,大写: 元(人民币) 。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预付款的当日按比例,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备料款的当日,应向乙方支付 元;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 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武汉居家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 区 ,面积 ㎡;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RMB 元/月,按 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 日支付下 的租金;同时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RMB 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并保证出租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武汉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甲方虚假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已受到限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全部损失赔偿。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3费 等费用。逾期超过 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交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五、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应退还乙方押金外,还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押金予以退还。

  六、丙方中介服务费为RMB 元,由 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采取通过武汉仲裁委会员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丙三方各 壹 份。

  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武汉居家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签字日期: 年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12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x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名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13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中介方):

  身份证号: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有限公司)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一、居间事项:

  逸涛半岛三期嘉苑别墅工程的其中217栋别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

  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1、当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工程施工总分包权,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付款方式:

  1)、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二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三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3)、该居间费在甲方第四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4)、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与该幅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谈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

  乙方的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

  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如是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

  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广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论,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签名:

  日期:日期: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 市 区 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

  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正楷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正楷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15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或出资人方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同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同一经办方)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条、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年月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资方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条、融资额度:乙方最终的融资额度以资方实际投放款金额为准;

  第六条、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x%,借款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

  3、支付方式:

  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借款实际总金额,将服务管理费的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0.3x%每天)。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操作双方人员不得留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动打听乙方所介绍人员及企业信息,不得将此合同过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传真、扫描、展示、复印等),不得将乙方执行此合同的过程、细节及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xx万元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若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x元违约金并足额向乙方服务费。

  第九条、诉讼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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