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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时间:2023-05-24 10:15:28 松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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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精选1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精选13篇)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1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现将有关登记制度如下: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决定是否予以放行。

  3、凡外来人员进校,门卫必须仔细询问,如允许进入必须登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入校园内扰乱秩序。

  4、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

  5、发现疑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班主任老师的确认(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当面确认),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用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3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值日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卡,学校值日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卡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不在学校的,学校值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7、学校值日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8、学校值日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型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9、学校值日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0、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值日人员应关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外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值日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及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园封闭式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保安人员作为校园出入口直接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校园有关规定,按时开锁大门,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

  2.校园正常工作日或节假日,安保人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3.安保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安保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校园停车区域,非工作关系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校园。

  6.对于因私接见外来人员的教职工,要自觉遵守校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带入外来人员(车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校园封闭不及时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追究责任。

  7.安保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5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师生安全,学校决定从2014年6月3日起,实行严格的校门进、出制度,望广大师生与物管公司严格执行。

  一、教师上班期间严禁外出,若确实需要外出,需凭校长签字的'出门单方可放行。教师进、出均需登记。

  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10—5:45。

  二、学生上课期间严禁外出,若确实需要外出,需凭年级主任签字的出门单方可放行。学生进、出均需登记。

  三、外来车辆、人员进出,必须抵押身份证或驾驶证并与相关受访人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上级与兄弟单位车辆、人员进校需经物管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放行。

  四、学校门卫要严格执行校门进、出制度,若没有执行该制度,发现一次扣当月物管费5000元;若执行不彻底,发生一切后果由物管公司负全责。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xx〕87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校安全处为校内所有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条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工亲属、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凭“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3.凡参加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五条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

  2.严禁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

  3.基建各类工程车必须到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线路上行驶。

  第六条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学校根据校舍改造情况给各部门划分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需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内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3.爱护停车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及其他车辆,导致损坏的,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不要在停车场乱扔垃圾,保持停放场地清洁卫生,禁止在停放场地内擅自维修,清洗车辆。

  5.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栓15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6.来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安全处批准。

  第四章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七条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停车落锁,严禁乱停乱放(学生车辆不准放在教师停车区域)。车辆在校园内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第八条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骑车出入校园,有特殊情况请家长接送或打车回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十条学生尽量不要骑一些高档山地车和电动自行车上学。

  第五章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先与教职员工签订“校园机动车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书”,然后办理“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原来办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违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第十三条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巡逻督查,对违规定行使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以通报或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此办法由临沂一中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遵循本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一律按本办法执。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7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8

  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9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10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11

  1、学校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按日对驾驶员进行考勤;

  2、学校车辆应首先确保公务用车及职工通勤,用车应先经办公室报领导批准,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除责任自负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薪、停职或解聘处分;

  3、燃油由办公室购卡统一充值,每月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数量,按月统计油耗,发现超支严重追究驾驶员责任;

  4、驾驶员要认真记录好加油数量及对应的行驶里程表,月底统一报办公室统计;

  5、办公室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考核;一年内无责任事故给予一定奖励,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不达标禁止上路;

  6、凡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由驾驶员申报,由定点维修单位造出预算,交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修车店修理;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因个人责任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定期清洗车辆,做到车外无灰尘,车内卫生整洁;

  9、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

  10、教职工上下班专车及校长专车停放北校区,其他车辆停放南校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入库及保管工作,确保停车安全;

  11、招生期间车辆由招办和办公室协调解决,燃油费用计入招生成本。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12

  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13

  为保障学院教学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完成学院交通运输的任务,加强车辆的管理,特做一下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三检”(出车前检查、行驶中途检查、收车后检查)、“四勤”(勤紧固、勤保养、勤润滑、勤清洁)制度,保持机件完好,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2、建立机动车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数据、使用、维修等有关情况的记录。

  3、机动车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维修保养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汽油刷洗发动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车辆火灾事故。

  4、机动车在执行任务后返回学院停车场,防止被偷盗、被破坏事故发生。

  5、各部门组织的长途外出活动须提前向院申报,填写用车报告单后经院领导批准。

  6、各种机动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和单位内部抽查、普检、地区组织的季检。

  7、保证各部门使用车辆的安全,严禁在修车辆执行运行任务。

  8、司机要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清洁,严禁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公司总经理批准。

  9、司机要服从运输中心经理统一管理调配、不得私自出车,非在编司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学院车辆。

  10、购置、变更、报废、停使、调出、调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及时向学院及有关上级管理部门申报、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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