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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时间:2023-04-07 08:43:3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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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精选8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精选8篇)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1

  1.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2.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20元工人罚款10元。

  4.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100元。

  8.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罚款,甚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

  10.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11.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2

  一、各类安全大检查的奖惩及对达标工程的奖励:

  工程项目在各类大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程的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元、2000元。如大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该工程人民币10000元。

  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当场作如下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带扣没有扣好的现场人员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工作卡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施工时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脚、赤膊以及其他有碍安全生产的穿戴,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酒醉者进入施工现场,并参加施工操作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责其停工休息。

  5、在脚手架栏杆上靠背、乘坐,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从高层向下扔物体及倒垃圾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工地现场发现有随地便溺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三、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钢管脚手架;立杆无扫地杆和无剪刀撑,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不符合要求和随恴拆除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架体不设防护栏杆,不设踢脚板,不挂立网,罚款贰佰元,施工层以下每步未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之间未封闭的每项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脚手片不铺设、不满铺,铺设了但没有绑扎牢固,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5、剪刀撑设置缺组或剪刀撑搭设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7、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设计计算书而无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方案与实际搭设有较大差异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架体未设上下斜通道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9、脚手架材质、宽度、立杆、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1、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四、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地方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在建工程的施工设备不符要求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三级漏电保护,动力与照明的保护器必须分开,而且漏电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4、必须使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电线要采用套管整齐从箱体底部出入;电箱必须门、锁、色标、编号齐全并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的闸刀盖,螺帽齐全,不准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

  5、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6.各分包单位用电要配置三级箱,不得直接将电缆线接进二级箱否则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电工无操作证,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施工现场乱接乱拉电线、电气设备,处罚人民币贰佰元;机械设备维修时,必须拉闸断电,并挂牌指示,违反规定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各种电动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不符要求当场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停机停电更换好后再操作。

  五、模板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地方规定:

  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未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支撑模板的钢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处罚人民币壹佰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六、中小型施工机具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地方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现场施工机具均须有准用证或验收合格证方能使用,砂浆机的机体安装位置不平稳、不坚实或机件松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无防晒操作棚,各防护罩、盖、盘不齐全,未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或排水不畅,无证上岗操作或未做到定机定人,机貌不整洁,有凝结物,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木工机械、钢筋加工等机械的机件和安装不符要求,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室外无机棚,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电焊机无防雨措施,进出线(一、二次线)无防护罩或长度不符要求,线乱拉乱接,焊把及把线绝缘不好,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水泵的电源线破损或超长度,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手持(移动)电动机具防护罩壳不齐全,电线破损或长度不符要求,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6、各类气瓶无明显标志,无防震、防爆、防晒等措施,乙炔气瓶没有装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少于10米,乙炔气瓶氧气瓶间距少于5米,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七、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必须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检查过程发现有违反规定要求的,做如下处罚: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消防平面布置图,主要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门头必须有企业标志,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生活、生产用水经分级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现场通畅、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不符要求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场地道路不畅通、不平坦、不整洁、有散落物;场地周围不设置标准围墙;设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区围墙未书写有关标语;场内临时办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元。

  4、建筑材料不按场布图堆放;周转材料不能分门别类堆放;堆放混乱,不整齐、超标准;零配件散乱不集中;无工具,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记录,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重点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3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4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及下属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台帐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其它共八类。具体要求为:

  (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

  按要求填写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名称、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录记录会议主要内容。

  (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台帐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时间,并让受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三)安全事故记录台帐

  按照有关的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记录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经过(包括伤亡和损失、接到报告时间和上报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报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填写事故处理意见。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与上级或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产制度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台帐

  按要求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对象、人数、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情况。

  (七)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台帐

  包括本单位下发和接收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记录文件的标题、收发文号及收发文时间。

  (八)其它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台帐。

  第三条

  台帐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

  台帐的归档要及时,局各责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活动等)结束后3天内,必须将有关的台帐整理好,报局专职台帐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条

  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帐的交接清点工作,台帐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第六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本制度。若因台帐整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承担责任。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6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08版)同时废止。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7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安全投入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所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过程。

  1.3基本原则

  1.3.1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合法使用,各级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清晰、责任到位,便于检查和考核。

  1.3.2本制度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时在成本中列支且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xxs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05);

  《xxs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201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职责与分工

  3.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体系;

  (2)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合法使用。

  3.2施工单位:

  (1)制定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年度提取计划;

  (2)按月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表;

  (3)管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使用台账;

  (4)对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目标

  4.1.1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体系。

  4.1.2各级安全生产费用要确保足额提取,合法使用。

  4.1.3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要切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实际,满足工作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和持续改进。

  4.2管理程序及要求

  4.2.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1)提取费用总额应确保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的要求。

  4.2.1.1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如按本制度所规定提取比例所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投入,可据实提高比例标准,以充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2.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2.2.1使用范围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2.2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1)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编制要适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危险源预测程度、劳动环境改善、事故预防处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支出等编制。

  (2)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年度安全生产费提取计划须经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4.2.2.3使用审批

  (1)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审批程序:施工单位安全科报计划→施工单位财务科审核→施工单位经理核准→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

  4.2.2.4使用台账和记录

  (1)提取安全生产费的各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及时记录已发生的安全生产费,并进行合理分类。

  (2)施工单位财务人员应在会计账簿中单独设置安全生产费用明细科目,单独核算。

  (3)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单据、手续应齐全,必须提供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及相关清单,上述原始资料由各级单位财务部门分别保存。

  (4)施工单位于次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供上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清单以及发票复印件以备查用。

  4.2.3安全生产费用的检查与监督管理

  4.2.3.1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合法合规使用。财务、审计、监察及生产管理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4.2.3.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过程的管理,各级费用提取的比例标准不得擅自降低。

  4.2.3.3财务部门要根据年初编制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范畴,年底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公开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4.2.3.4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各级均应设立专门账户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挤占、挪用。

  4.2.3.5年度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可结转下年使用。工程项目结束后结余的安全生产费应上缴建设单位。

  4.2.3.6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合法合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将依据有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

  4.2.4安全生产费用的总结与考核

  (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各级单位应在年度终了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2)工程施工单位于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费上年度使用情况上报建设单位。

  水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8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投标,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报项目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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