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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6 14:05:00 制度 我要投稿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锅炉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0、锅炉、压力容器的各种表盘应整洁、刻度清晰,各种检验合格证上的有效日期应完整、易辩识。

  11、锅炉房运行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

  12、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水处理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a、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b、锅炉房安全制度

  c、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d、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e、锅炉节能运行制度

  f、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g、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h、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i、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j、锅炉水质化验监督制度

  k、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l、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m、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3、司炉工负责记录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设备检修保养纪录、事故记录,水处理员负责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以上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锅炉的运行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1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b、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c、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d、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e、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f、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6、修理和改造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具备必要的安装设备工具、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17、检修人员在锅炉筒体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18、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9、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标准后实施。

  20、锅炉压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启用,应进行检验和安全性能评估,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按在役管理。

  2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锅炉应报废:

  锅炉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检验中给予判定报废。

  22、对于报废的锅炉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到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所在单位物质设备部按照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3、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

  锅炉、压力容器一旦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作业队调度及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质量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2

  1、蒸汽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3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4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5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代班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二、鼓风机引风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升温是否超限。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五、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臵和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是否漏电,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量是否正常,各项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八、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运行记录内。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6

  一、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由部门内部每月组织学习培训。

  二、锅炉房的布置应当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地面不应积水。为保证运行和检修方便,炉前空余(从燃烧器开始)大于3米,炉后空余2.5~3米,有扶梯侧空余2~2.5米,另一侧空余不小于1米。

  三、安全阀应在初次升压时进行调整,整定时应符合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要求。

  四、锅炉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设计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熟悉图纸,对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五、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六、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日用油箱,确信其中的轻油应至少能用两小时以上;

  2)检查软水箱中的水位,确信能至少用两小时以上;

  3)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所有电动机的要求;

  4)必须先检查锅筒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正常,然后再启动锅炉

  七、给水要求:

  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t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八、压力表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九、安全阀

  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每周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堵塞或指示不正常,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十一、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十二、定期巡视锅炉周围,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十三、交接班

  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⑴接班的`司炉,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⑵交班时司炉要做到:

  a锅炉压力与水位正常。

  b燃烧器燃烧稳定。

  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d锅炉各附件(包括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

  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

  ⑶交换班双方要做到交得彻底,接得认真,同时将交接中的情况和问题记入运行记录薄。

  十四、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十五、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底可见边缘;

  ⑵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⑶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⑷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⑹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⑺锅炉元件损坏且危机到运行人员;

  ⑻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7

  一、岗位职责

  (一)锅炉主管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锅炉使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锅炉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锅炉使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和落实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

  4、负责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负责司炉、水质化验工等人员政治思想、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向生产中心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8、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9、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职责:

  1、在锅炉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组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组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量、耗水量和耗材、耗电量等统计工作。

  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7、遇违规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职责: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

  2、负责锅炉及其铺机的运行和故障处理等操作,发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并向班组长报告。

  3、对锅炉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日志。

  4、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和锅炉房卫生。

  5、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领导。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但对违规指令,应拒绝执行,对违规作业应及时制止。

  7、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新钻研技术和提高安全意识。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2、定时对给水和锅水进行化验分析。

  3、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总硬度、悬浮物和PH值,根据化验结果和出水流量,及时调整水处理设备的进盐量和正反洗水量。

  4、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的溶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除氧器的蒸汽压力。

  5、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的总碱度、PH值、悬浮物、磷酸根、硫酸根和相对碱度,将结果通知司炉工及督促其加药或排污。

  6、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盐耗等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盐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盐耗。

  7、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的锅炉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锅炉使用证。

  (二)司炉工人须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与操作的锅炉相应类别的司炉操作证。

  (三)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在点火前,首先应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

  2、检查安全附件和各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各种阀门所处的位置(开或关)是否正确。

  4、检查烟道挡板、风道档板所处的位置是否正确。

  5、检查炉本体和各辅机是否正常。

  6、新装、移装、大修和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3天,煮炉时间不少于3天。

  7、检查完毕,确认正常才允许按锅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点火。

  (四)点火升压时,要保持炉温慢慢升高,从冷炉到使用工作压力的时间,控制在1—3小时。

  (五)升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

  (六)运行正常后,经常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汽压、水位和炉内风压、温度的稳定。

  (七)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本体和所有辅机、附件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一次;每周(月)应做安全阀手动(自动)放汽试验一次。以上各项检查和试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确认。

  (八)运行的锅炉,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九)在停炉之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临时停炉,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掌水位。

  2、事先停止送风和给料,停炉后应根据情况降低锅炉内蒸汽压力。

  3、临时停炉,必须关好烟囱挡板及压好火,并将炉门打开;长期停炉,应扒出炉膛内的余料,清除所有烟道和灰斗的灰渣。

  (十)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此时不得向锅内加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指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髙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汽压表或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受压元部件、炉墙、炉排等损坏,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其他危及锅炉及人身安会的异常情况。

  三、锅炉巡回检查

  (一)当班人员每小时(分管领导每月,总工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房检查)记录。

  (二)巡回检查内容:

  1、汽压、汽温、水温稳定,水位正常,三大安全附件、自动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露现象。

  2、受压元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现象,炉内燃烧工况良好。

  3、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和看火门完整牢固。

  4、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5、燃烧设备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6、各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各自动控制调节系统运行正常。

  7、各辅机设备电动机温度正常,电流表指示值在正常规范内。

  8、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卫生清洁。

  四、锅炉设备维修保养

  (一)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并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维护保养计划。

  (二)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

  (三)锅炉一般每三个月小修—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四)小修项目包括: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检修,检查辅机各部位坚固和运转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消除漏气、汽、水现象。

  (五)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还包括清除炉内灰和锅内水渣、积垢,检修锅炉燃烧设备、受压部件、各辅机附件,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和保温层。

  (六)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每年检验一次。每班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送计量部门检定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七)锅炉停用后,应采用干式法或湿式法保养锅炉。

  (八)做好备品和备件的采购、设备检修记录、事故记录和设备台账等工作。

  五、交接班管理

  (一)交接班必须双方一起进行,接班人员不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向上级报告。

  (二)接班入员提前15分钟到岗,检查设备和环境卫生等情况,做好接班准备。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30分钟,应进行设备检查和打扫锅炉房卫生,做好交班准备。

  (四)交班入员必须作到“五交”、“五不交”。

  1、“五交”为:

  (1)锅炉温度、压力和水位正常;

  (2)安全附件、报警、自动联锁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无异状,各辅机附件正常;

  (4)燃烧系统运行正常,燃料储备充足;

  (5)锅炉房清洁卫生。

  2、“五不交”为: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工;

  (2)不交给重病的司炉工;

  (3)当接班人员不到岗,不交给其他非持证司炉工;

  (4)处理事故时不交班;

  (5)锅炉自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水位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五)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六)交接班双方逐项认真核实有关情情况后,双方签字,交接班完毕。

  六、水质管理

  (一)锅炉给水应经必要的处理,没处理的水,原则上不得使用。

  (二)水质化验员应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水处理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三)按规定定期进行水质化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做好仪器,化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蒸汽锅炉的给水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规定。

  七、本制度由公司生产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和修订。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8

  一、锅炉投入运行前,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二、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压力,水位、温度是否正常,经常检查燃烧工况、输送系统、送引风机、给水系统、排污阀、各类仪表和锅炉本体是否正常。

  四、操作人员应做好锅炉及其辅机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锅炉停炉保养工作。

  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达现场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交班时应做到: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六、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水质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七、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及时按《互助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告。

  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九、锅炉房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十、应建立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9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0、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维修设备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及组织验收。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3、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4、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轴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

  5、安全阀应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连锁保护装置应每班试验一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清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轴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帐和档案等工作。

  8、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和湿法保养工作。

  三、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锅水取样装置,对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4、水质化验工作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6、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四、锅炉房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卫生,用具、工具煤场、煤渣堆放、备品备件、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消除跑、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水位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压器等设备经常抹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管理人员组织所管区域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当班人员奖金考核指标。

  6、锅炉房是生产的重要场所,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锅炉房,不得擅自乱动设备、阀门、仪表等。

  8、锅炉房内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司炉工均应懂得正确使用这些器材。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10、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11、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2、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13、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接班者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讲清楚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检查,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点清工具,如不符合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由接班人处理。

  7、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8、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8.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8.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8.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0

  学校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二、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山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事先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工具。

  四、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炉渣推到室外。

  五、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复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六、吸烟要在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觉,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视。

  八、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演练。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千元以上(含x万元),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万元以上(含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万元(含x万元)以上、不足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 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8、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9、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4、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6、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2、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3、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4、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3

  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和监督。加强对各岗的联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要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紧急处理时,应在停炉后代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灭跑、冒、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所操作的锅炉设备的状况、运行参数、汽水管路情况和用气规律,随时调整负荷,作好供汽工作。

  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机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如实,不得假报,字迹要工整,填写的项目要齐全。

  9、保持好锅炉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随时清扫,文明值班。

  10、燃气系统: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在确认正常情况下打开燃汽的供给阀门。

  11、给水系统: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锅炉的上水阀门和水泵前后上水系统的各个阀门。

  12、蒸汽锅炉应检查水位计,水位在正常位置,水位计的气水旋塞必须在打开的位置,杜绝假水位。

  13、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档板必须开启。

  14、电气系统: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按钮均应处于正常位置。

  15、排污系统:在锅炉内低负荷水位正常前提下,进行快速排污,排污完毕后,关闭排污阀,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

  16、蒸汽管路系统:打开锅炉本体主汽阀,关闭主蒸汽管放水管阀门,检查分汽缸主汽阀是否打开,排空阀和其余支汽管阀是否关严。

  17、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软化水的各种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

  开机点火燃烧

  1、打开总电源开关,开启燃烧器旋钮,风机应立即启动吹风清扫。

  2、锅炉内压力上升至0.2MP时,应定期排污一次,水位计冲洗一次,并校正锅炉内水位,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

  3、确认水位计、压力表、高低水位报警器正常工作后,缓慢打开各支路汽阀门进行供汽,根据用汽量进入自动调节燃烧。

  4、因为某一故障造成燃烧器停机,应检查各系统,待确认排除故障后,燃烧器重新启动。

  正常停炉程序

  1、正常停炉应在小火燃烧或低压状态,停止燃烧器运行,关闭烟道风档板,让炉内蒸汽缓慢降压。

  2、当炉压降至零后,关闭炉体主汽阀和主汽管上阀门,打开主汽管放水管阀门,同时进行排污和冲洗水位计,观察水位计水位变化。

  3、关好燃气阀门,检查排污阀是否关好并且要严密。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渍等装臵运行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5

  燃气锅炉交接班制度

  1、接班司炉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接班人员没到岗,交接人员须坚守岗位,并报告有关领导,当锅炉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责任不清时,禁止交接。

  2、交接班时,司炉人员应检查锅炉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水、气、汽管路及辅助设备是否完好可靠。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

  3、交接人员必须按要求项目填写好交接记录,并做到认真、准确,记录本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缺。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4、交接时要交接工具,交接运行情况并注册在记录本上,交接班时,锅炉房卫生,锅炉本体卫生及辅机卫生良好。

  5、每天的记录表上要注明用气数量,交接双方做到交的彻底,接的清楚认真,高度负责,一丝不苟。

  6、水处理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设备正常,各项软化水指标合格,化验仪器,玻璃仪器,药品齐全完好,记录填写正确,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7、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无异常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8、接班人员按时到岗,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异常现象,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异常现象排除后方可交接班。

  燃气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2、锅炉给水系统,逆止阀,平衡阀每月检查清理一次,疏水装置每两个月清理一次,压力表应校验和清理冲洗,每天应对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检查。

  3、发现锅炉人孔、手孔、观察孔漏水、漏气,应及时紧固,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将锅炉水温度降低在60℃左右进行。

  4、安全阀每月必须人工手动抬试一次,发现有不严密时,应多抬、快抬、速放。

  5、每天应检查水泵是否渗漏,所有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锅炉运行时保持炉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外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燃气锅炉运行记录制度

  1、每班必须填写锅炉运行,附属设备,交接班、水处理,设备检修保养和单位主管领导管理人员的检查等各项记录。

  2、定时填写锅炉压力、温度,燃气数字,水位计水位,给水泵出口压力,排烟温度是否正常,并记录冲洗水位计和排污的时间和压力等。

  3、做好交接班记录,对运行锅炉情况做好记录,对进行设备保养的同时填写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

  4、水质化验由化验员认真填写软化水,给水及锅炉的监测数据,填写好每天的化验报告等。

  5、做好领导检查或外来人员参观时接待情况的记录。

  6、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填写事故处理记录,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7、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清本班运行期间所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配电柜、控制柜、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燃气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代班为主,每半小时对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一切人为或自然事故发生。

  2、锅炉设备及锅炉附属设备安全及天燃气调压站进行认真检查。

  3、对运行和转动设备,锅炉的分汽缸、给水装置、疏水装置及所有阀门、压力装置、调节装置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增加检查次数。

  4、对锅炉本体人孔、手孔、观察孔进行检查,,对转动设备油位随时检查,,发现缺油及时加油。

  5、每班必须按正常操作顺序冲洗水位表两次,防止产生假水位和玻璃板粘连污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6、检查水箱进水阀门开度是否适宜,温度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是否正确。

  7、检查锅筒压力与电控柜,操作柜多功能显示装置是否正常,指示是否一致,有无超前或滞后现象,并注意观察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及电源电压等,应维持在380V±5%范围。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规定的正常压力不得私自任意提高,严禁违章操作,检查锅炉房内所有照明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巡回检查线路:锅炉控制盘,燃烧器,锅炉压力,燃气压力,锅炉水位,锅炉给水泵,自动排污,定期排污,水箱水位、温度,分汽缸压力,生水压力,自动软水器,盐水罐,液位及盐水浓度,水箱间软化水水箱水位,天燃气调压站,天燃气调压器进出口压力等。

  10、班长要经常询问巡回检查情况,察看巡回检查记录,并可对其工作进行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燃气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软水设备和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国标GB1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水质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2、要按规定做好炉水的检查,并注意按规定浓度补充水处理药液。

  3、分析化验用的药物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4、锅炉的水处理药品要使用指定的药品。

  5、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食盐的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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