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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定期检测检查制度

时间:2024-05-22 08:23:3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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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定期检测检查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机械设备定期检测检查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械设备定期检测检查制度

  一、目的

  提高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包括临时性的基建,设备改造等租用设备等)的技术完好性能,减缓劣化趋势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满足现场生产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包括临时性的基建,设备改造等租用的设备)

  三、职责

  设备部负责监督实施。

  四、设备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度

  1、根据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预期检测和定期检测按需检修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的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对设备的大修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家提供的设备技术说明的周期进行。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验设备的劣化趋势。确定设备大修或者延期使用。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状况。日常维护由维护项目部负责,设备部监督执行。日常保养周期为一周。其内容包括:

  a、每周清理一次设备污垢。

  b、每周检查转动机构和摩擦部位的发热程度,并作好记录。

  c、每周检查调整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并作好记录。

  d、检查钢丝绳传动装置,行走情况,以及钢丝绳的老化情况。

  e、按时加油或换油,要求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杯、油毡清洁;并作好加油记录。

  f、检查各主要部件的紧固程度。

  3、大型设备的一级保养。按计划对设备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或清洗油线、毛毡、滤油器,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的各个部位。一级保养所用时间为单台4-8h,一保完成后应做记录并注明尚未清除的缺陷,设备部点检组织验收。一保的范围应是企业全部在用设备,对重点设备应严格执行。一保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完成到下次一保期间的生产任务在设备方面提供保障。其内容包括

  a、日常维护保养的全部内容。

  b、检查传动装置的润滑情况,定期更滑润滑油。作好更换润滑油记录。

  c、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结合点是否牢固,是否由破损,达到疲劳等级的钢丝绳更换钢丝绳,并作好记录。

  d、对设备钢结构各节点构架焊接部位检查,有无变形损伤,及时修复。

  e、认真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确保安全生产,每次检查完作好记录,记录要规范:记录上有检修人员、负责人员、记录人员、时间、地点、技术参数等。

  4、设备的定期检测根据《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

  a、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b、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c、因故拟对在用起重机械停止使用1年以上或到定期检验时间需停用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监科书面申请报停。

  d、当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并告知新使用单位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e、起重机械报废的,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

  f、起重机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为1年;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g、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h、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j、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k、检验合格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报告及时存档。

  5、设备故障:

  a、设备发生一般故障时,由维护人员修复使用。

  b、设备修复后经设备部点检人员按照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后方可使用。

  c、设备修复后要填写检修记录,故障原因分析,预控措施,以防类似情况发生。

  6、设备大修。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验设备的劣化趋势设备部提出大修申请,批准后。由有资质的专业检修单位进行设备大修。

  (一)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1、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2、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2.1检查机械操作人员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2检查操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3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2.4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情况;

  2.5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3、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3.1项目部机物部应定期组织安质、机械、机修等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进行整改,避免因设备缺陷或损坏造成设备人身事故。项目部主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机械设备检查工作并监督责任部门认真落实不得懈怠。

  3.2项目机械定期检查制度包括:

  (1)日常检查;

  (2)每周检查;

  (3)月度检查;

  (4)专项检查等。

  3.2.1日常检查由机物部机械管理人员对项目在用施工机械以抽查方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关键部位(如吊具、绳索、各限位器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在现场立即整改,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2.2每周检查由机物部组织机械员、安质员对项目所有主要施工机械进行巡回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安质部以书面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定人定质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3.2.3月度检查由分管机械副经理组织机械、安质、技术、电工、机修、领工员等对项目在用施工机逐台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并做好单机检查记录。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轨道、各限位器、制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安质部以书面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定人定质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3.2.4专项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分管生产、机械副经理、安全总监、机械、安质、技术、电工、机修、领工员等进行专项细致检查。专项检查主要是对起重机械、架桥机、搭设脚手架作业;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台风、暴雨等恶劣自然天气过后的有针对性地检查,以确保设备状态完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使用需求。主要检查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轨道、各限位器、制动系统以及恶劣天气过后设备的尺寸、位置、相对位置(大梁水平度、支腿垂直度等),对连接螺栓进行全面检查并紧固,检查各联接销轴情况,查看是否是明显划痕、变形,必要时对销轴做无损检测,以确保设备安全、质量达标,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

  安全状况,包括专项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项目部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3、专项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3.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2吊钩有无损伤;

  3.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3.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有无泄漏情况;

  3.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3.7轨道的安全状况;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8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3.9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3.10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3.11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4、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4.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2吊钩有无损伤;

  4.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4.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4.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5、每周检查项目

  5.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5.2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5.3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4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6、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

  6.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6.2轨道的安全状况;

  6.3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7、起重机械应定期向当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首检和定期检验,更换安全检验合格证。

  8、新购、大修、技术改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检验部门自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调试与技术试验,未经调试与技术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9、新购机械设备的调试与技术试验由公司机械物资管理部组织。

  10、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由机物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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