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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5 12:20:57 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经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制定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按《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的.要求,办理领取或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

  三、组织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学问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餐饮服务。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阅历,批判和嘉奖,制止违法行为。

  六、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七、帮助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重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贯彻状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贯彻,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与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步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建立并贯彻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有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规定。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查合格证明,同步按照有关食品安全原则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协议。

  3、所索取的检查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留,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提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查汇报(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与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与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络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顿、妥善保管索取的有关证照、产品检查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寄存。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洁。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寄存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常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常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常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原则》和卫生管理措施的规定,不符合卫生原则和卫生管理措施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置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查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原则》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同意、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寄存(要有标识),食品添加剂的领取、使用状况要有记录。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置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置洗刷、消毒、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纯熟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措施。(1)物理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次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2)化学消毒。重要为多种含氯消毒药物,使用浓度应具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所有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3.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防止受到再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识,要常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寄存。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清洗餐饮具、用品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原则和规定。采购洗涤剂、消毒剂时要索取同意文献、许可证件、合格检查汇报等。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打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与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餐饮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2.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凡餐饮服务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九、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地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洁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防止食物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具有天然有毒物质,必须煮熟煮透方能食用。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具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烧熟煮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日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寄存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采用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一、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寄存要在对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畅通,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原则、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常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品、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规定进行操作,保证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品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既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寄存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期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防止污染,与原料分开寄存,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十二、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寄存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寄存,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足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定,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的卫生规定寄存,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品洗刷洁净,定位寄存;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洁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三、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对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寄存。

  4. 每餐(或每次)配餐前必须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对操作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规定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可以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十四、凉菜间卫生制度

  1.凉菜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必须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对操作台进行消毒。

  2.操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凉菜间。

  4.加工凉菜的工用品、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寄存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7.在大型会餐、会餐时,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制度(留样量为

  每样100克,放入冷藏冰箱保留48小时)。

  十五、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多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规定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规定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导致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洁精。

  3.多种工具、用品、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洁精定位寄存、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寄存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寄存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留。

  5.按规定规定对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多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洁精,定期消毒。多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多种容器、用品、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寄存。

  十六、 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2.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容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容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3.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4.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期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5.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期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容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6.防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7.要定期整顿室内卫生。

  十七、 烧烤制作安全管理制度

  1.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2.所用畜禽肉类必须通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3.所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容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容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4.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5.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期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6.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7.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8.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十八、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学校食堂、配送的集体用餐等供应的食品成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个食品成品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

  3.每次留样必须作好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时间、餐次、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4.取样工作完毕后,应将留样食品及时寄存在专用的、具有冷藏功能的留样冰箱(柜)内,在冷藏条件下寄存48小时以上;

  5.留样冰箱内严禁寄存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十九、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寄存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重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不不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用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以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对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措施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原则》规定。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品、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原则,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规定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品,应分开定位寄存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贮存、运送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规定的设备、设施,配置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送食品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送。

  10、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

  二十、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搜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送,运送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送中不得泄漏、撒落;

  5、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或立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汇报;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本单位的宣传资料、标识有关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内容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

  食品检测箱进行检测,对有必要的食品主动送质检所检验。完善质量自检手段,加强重点食品质量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7、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追查来源和流向,及时在新闻媒体等载体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

  六、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2、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首先将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七、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为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洁净、安全卫生。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法定证照。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选购食品严格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并照实记录购进(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进(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购销台帐保存两年以上。

  四、严格依据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准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经营“三无”、过期霉变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管理规定。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觉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刻实行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报告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七、食品经营户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并担当相应的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

  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安全校长及各班班主任

  学校食堂管理员:xxx

  二、学校营养餐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按照上级与品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对学校的营养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三、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由学校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校长是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食堂管理员、从业人员、班主任是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四、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在职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各种操作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每人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六、学校应确定营养餐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加强过程监管。

  1、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当周值周领导与值周教师是原料采购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原料采购的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把关,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每次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便于溯源,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采购人员要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添加剂用专用橱柜存放,标示要明显。记账时,相关人员要在作帐凭证上签字,确保票据的真实和资金的安全。

  2、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是库房管理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原料贮存和领取。(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专管,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物品存放架的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3)、食品原料的仓库进出库由其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6)、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3、从业人员姚建新是食品加工操作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加工,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生产加工操作记录表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食品在烹调后到食用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凉菜。

  4、从业人员苏开花是食堂物品清洗消毒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对食堂所需原料和餐具进行清洗消毒,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清洗消毒记录表和消毒剂的使用记录。要负责安排好食堂卫生的维护打扫,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安全。要经常对室内外环境、操作间、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具用具“四过关”,即洗、刷、冲、消毒过关。备餐间每餐使用前应用紫外线灯对空气和操作台进行消毒,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把灯开启30分钟以上。洗净消毒后的生熟食品、案板刀具等要分开存放。

  5、食堂管理员是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对营养餐食堂食品的加工操作整个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并记录。包括: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培训情况、每天的晨检记录,原材料的采购验收记录,每餐次食品的生产加工记录,食品的安全检查留样记录,每餐陪餐教师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记录等。相关记录要有执行人和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名,食堂管理员是作记录的执行人,当周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是相关记录的检查监督人。食堂管理员每天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把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食堂管理员要负责各班每周用餐学生花名册的收交。

  6、学校分管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应按上级要求不定期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检查,保证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有效执行;当周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按上级要求每餐次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贮存、食品的生产加工、食堂物品的清洗消毒、食堂食品的留样、陪餐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晨检情况、各班早读辅导教师组织学生到食堂领餐与分餐的过程和秩序、各相关教师对当天就餐学生就餐前后的健康情况、各班主任对当天缺勤学生的追踪与用餐签字情况等各环节的过程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后学校班子立即临时研究最快做出处理。要接受和配合上级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就餐时段内的学生安全,应严格按照学校就餐时间,提前半小时到食堂检查食堂卫生情况,并准时邀请家长代表一起陪餐。陪餐后按要求由陪餐教师本人填写陪餐记录再准时执勤,及时处理师生在领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确保学生用餐秩序正常和安全。

  8、班主任,是班级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按时安排好相关班委在本班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带领下,搞好本班学生营养早餐的领取和发放,负责对全班因此而可能产生的相关安全问题、环境卫生的保洁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各班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习惯,教育和要求学生餐前洗手、清洗餐具,就餐前、就餐后两个小时内严禁食用其他食品,并对当天就餐学生健康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若就餐后发现不适情况,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认真核实事件的真实性,有效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妥善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护理工作。

  9、科任教师,负责配合各班班主任抓好对应班级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上早读辅导课、上午第一节课、第二节课的教师应对当天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生就餐前后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清查,并在班务档案上做好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后报告班主任。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负责组织相关班委到食堂领餐,返回教室分餐,应亲自参与同学生一起进餐,并负责领取发放这一全过程的食品安全。

  10、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做好进出校园各类人员的登记与管理,应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外来人员对学生人身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的侵害和破坏。

  七、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日要参加晨检,要保证按“四勤”标准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工作时要衣帽整齐,戴口罩、手套,洗干净手,不得留长发、胡子、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等。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八、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的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3、应装置换气风扇或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定期适当处理。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6、凡易腐烂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8、应备置有密封盖的污物桶,污物桶内垃圾必须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9、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1、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消毒,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2、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九、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或仓库,以防发生恶意投毒事件。

  十、学生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排除。食堂内使用锅灶、压力容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设备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并能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

  十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如发生学生因食用学校食堂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停止食品的食用,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十三、做好本制度未规定的学生食堂内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1.专库存放制度。学校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专用学生营养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备,强化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相关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在库房内从事与库房管理无关的活动。

  2.专人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员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敬业、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员要定期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定期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个人素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的接收入库、分发出库、日常保管、卫生保洁等工作。非特殊情况,管理人员不得由他人替代,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储藏室。

  3.“先进先出、分类存放”制度。按食品类别及保管要求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入库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10厘米)、离地(大于1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时间,先入库的先发放。

  4.恒温保鲜保质制度。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食品过期、霉变。用于温度调整的空调,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冰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1、餐饮业的.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餐饮业服务者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悬挂于前堂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用、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餐饮业服务者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并落实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 本文来自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仓库养护员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做好保健食品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4、每天做好食物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有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食堂膳食管理人员(徐元堂主任)负责食堂卫生检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击检查、抽查等)。

  3、 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内为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消毒、留样情况和学校采购、进货等。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食堂考核进行扣罚款。

  5、对检查结果挂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核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认证书、进口食品有效商检证明、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有供货商盖章及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

  3、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管专用,并设立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确保功能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应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采用勤进勤出、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该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如要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的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5、进口食品,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七、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商品的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则追究当事人及该店法人的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便利店食品安全检测的规定

  食品安全检测是按照国家指标来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是一些有害有毒的指标的检测,比如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引入和运用化工单元操作,并发展形成食品工程单元操作,从而促进食品工业向大规模、连续化和自动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进入繁发期,食品安全检测的需求正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均保持着15%以上的年增速。然而,在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营检测企业却略显乏力。

  据《中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前瞻》的数据的显示,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中,国有检测企业占据5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行业最主要的群体,而民营检测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虽然每年保持着10%以上的发展速度,市场份额却始终未能突破1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为落实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商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第一条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条 商场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 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

  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的商场,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

  应当配备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进货检查记录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商场采购食品,应当查检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畜生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安批次索要《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记录备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并由商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建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商场,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商场(超市)应当建立电子帐台。

  第五条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商场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称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营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商场,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的连锁企业可由企业总统统一设立),购置及经营规模、经营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查设备,配备2名以上的检查人员(可由食品安全检测员兼任),定期对经营食品经营食品进行抽检。没有检测设备的商场应当定期抽样送权威机构检验。

  第六条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单位负责人在2小时内,向镇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餐饮单位组织人员要及时将中毒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封存中毒者用餐后剩余的所有食品及餐饮具,同时封存可疑冷库存食品。

  五、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六、如怀疑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不得误报、漏报,更不得隐瞒不报。

  八、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不保护现场,不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擅自清理现场、藏匿和销毁可疑食品和物品者,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国珍专营店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国珍专营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确保食品经营安全,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以及工商部门的检查。

  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三、不销售不符合法定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或依法予以赔偿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

  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

  5、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企业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5、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

  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食品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一、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经营者文明经商、

  守法经营意识,创建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单位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应当履行

  经营者义务,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应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四、食品经营单位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应当依法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在交易中向消费者作出特殊承诺的,应当提供书面凭证。

  五、食品经营单位处理消费者食品投诉依照下列原则: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的承诺以及经营者

  与消费者的约定。二是以消费者所持有的本经营单位出具的信誉卡、有效发票或其它有效证明为依据,认定消费者投诉是否有效。

  六、确定受理后,要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

  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七、食品经营单位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应当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应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凡是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应当及时给消费者解决;凡是经营者没有责任,应当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食品采购员、验收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二、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三、认真做好购进食品原料的验收和台帐登记工作,台帐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所购入的食品及原料须经验收员验收登记后方能使用。

  四、重点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工作

  (一)米、面、食用油、调味品。

  (二)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

  (三)食品添加剂。

  五、禁止采购以下食品及原料:

  (一)无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准入标识的`食品及原料。

  (二)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生霉牛虫、感观性状异常及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及原料。

  (三)无标识和标识不全、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

  (五)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

  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食品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一)肉类:审核有无农业部门检疫合格证明,查验胴体有无检验印章;

  (二)定型包装食品:审核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内,检验合格证明和检验单是否为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表明产品、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批号和标志;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散装食品:审核加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四)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审核供货合同,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如有上诉问题,不签收、不入库。

  七、索证时要有相关资料,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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