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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5 17:07:58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运营部负责人,负责生活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五、保证宿舍内用电安全,严禁宿舍员工私接电源、私拉电线插座,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炒锅

  等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电线过载,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开启配电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开启、玩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在火警时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下穿过或与可燃物接触。

  九、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空调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门窗,切断宿舍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或关闭总电源。

  十一、保管好自己财物,不在寝室存档大量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财物失窃。

  十二、生活区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十三、23:00以后需自觉熄灯,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色情活动及吸毒等的违法行为,违者将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十四、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各单位要将防火检查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部位每日检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检查一次。

  三、各单位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四、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2.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3.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4.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

  6.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7.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8.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9.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0.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1.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2.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3.不能超负荷用电。

  14.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5.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6.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7.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8.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19.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营运车辆道路运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营运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根据《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消防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指导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一切隐患,使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消防工作,制定总体消防规划,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大防范措施及方案。

  第四条公司实行三级消防安全负责制,安全经理为总经理负责;线路安全员为安全经理负责;驾驶员为线路安全员负责。组织贯彻研究消防法规及有关安全的管理办法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做好车辆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并作好记录和安全相关的情况汇报。

  第五条驾驶员应自觉搞好车辆消防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及制度,相互监督,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发现消防隐患或火灾事故,要积极配合整改或积极参加施救,并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禁品乘车,严禁在车辆上吸烟或燃放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车辆发生油、电路妨碍,应实时修复,严禁给车辆直接供油。

  第八条维修或颐养车辆时,应断开总电源,严厉维修操作技术规范。

  第九条车用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配置到位,并安放在车上便于取用的位置;车用灭火器材只限于随车紧急施救,严禁私自调换灭火器材或自行换装灭火器材。

  第十条驾驶员负责该车辆消防器材和相关设施管理,定期对器材、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或更换,确保器材、设备齐全良好、无丢失或损坏,保证100%完好实用性,消防器材和设备的更换,由安全运输股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对在消防事情中有突出表现的以物质或现金奖励;对违反消防法或本规定的,公司将赐与庄重处理,并赔偿经济损失,严重者送公安构造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检测仪具和设备是维修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它们的技术状况完好与否直接影响车辆的维修质量,必须做好检测仪具和设备的`采购、验收、登录、使用、维护、修理等管理工作。

  二、检测仪具和设备由生产技术部门统一管理。

  按照企业发展和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此前预先做好择优选型和采价工作,采购计划应经厂长批准后实施。

  三、仪具和设备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即登录入册。

  四、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先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五、检测仪具和设备应实行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对设备技术状况组织定期检查,奖惩分明。

  六、制定检测仪具和设备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采购好易损件,准时做好维护工作。

  七、保检测仪具和设备的完好技术状况,出现故障,应即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工作。

  八、应根据检测仪具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要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贴挂上墙。

  九、检测仪具和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会一般检修、会排除故障)。

  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设备隐患,防止重大事发生,对已发生的设备事故,应当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责任未清,与群众未受教育、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油库消防制度

  1、油库内制止烟火。

  2、油库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准有跑、冒、滴、漏油的现象。

  3、油库内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必需是能防止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制品或镀铜工具。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或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出入油库重地。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油的`保管贮存安全规定。

  6、必需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二、锅炉房消防制度

  1、司炉工必需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进展操作,操作过程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

  2、各种仪表,阀门必需安全有效,如发觉管道阀门漏气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准时实行应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锅炉房内严禁会客,操作人员工作时间制止喝酒、睡觉、玩耍、擅离职守,仔细做好当班记录,具体记录本班运转状况。

  4、按要求做好水处理和排污工作,锅炉房内制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场所洁净、干净。

  5、锅炉内不准会客。仔细做好当班记录,具体记录本班运转状况。

  三、食堂消防制度

  1、仔细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训练,把握根本消防学问,娴熟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需定期检查,防止泄漏。设备使用后做到马上切断电源,清洁机器,确保牢靠安全。

  3、在烹调时要慎重操作,防止锅内油外溅,保持炉灶前清洁。

  4、对食堂用火人员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各小组的食品卫生,消防治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赏罚清楚,记录备案。

  四、附则

  1、本方法由xx大学饮食效劳公司滨江分公司负责解释,保卫处、总务处负责监视实施。

  2、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目的:

  保证空调给排水设备设施及系统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管理范围内所有空调给排水系统、机房。

  职责:

  工程部经理及专业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岗位员工按照本制度执行。

  制度:

  1.严格执行运行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非空调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空调机房;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须部门经理授权同意,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记录;

  3.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4.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对机房钥匙的管理规定,不得将钥匙随便交给他人;

  5.值班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6.定期对重点设施及部位进行检查,严防跑、冒、滴、漏,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7.空调值班人员要熟知本站消防设施及使用要求,并随时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定期维护消防设施;

  8.定时巡视并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作好记录;

  9.机房内需要动火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作业前,清理动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备妥消防器材后方可施工。

  10.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置有序,严禁私自挪用和破坏。

  11.当动用电、气焊设备工作时要符合大厦的动火规定,由施工负责人到保卫部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由专业人员操作,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动火前确定周围环境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操作过程中应始终有专人现场看护,并配备灭火器,严禁与易燃工种同时操作。

  12.当动用钻床、手钻等设备时,除要做好防触电等措施外,还应严禁周围放有易燃、易挥发的油料、清洁剂、擦布、油丝棉等,还应远离电器。

  13.不准将易燃、易挥发、易爆等危险物品随意带入机房,或将废油、废稀料倒入地沟内。

  14.严禁将油料、稀料、清洁剂等危险物品遗放在设备上。

  15.机房环境潮湿时,应严格注意照明电器设备的安全用电防止漏电及短路现象发生。

  16.当火警发生时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禁止莽动和盲动。及时通知上级和中控室,并及时关闭所有空调设备,切断冷水主机及水泵电源。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事故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维修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公安消防部门、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被下达火灾隐患通知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三、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隐患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七、学校鼓励师生对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八、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帐督办。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和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六、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放置、善后事宜。

七、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及时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务必掌握以下工作状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状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状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状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潜力和自救潜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制定一系列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为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

  1、员工入职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分为单位级、部门级、班组级)。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8课时。

  3、对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岗前培训、岗上培训、板报图片、专题宣传栏、录像。知识竞赛、讲演讲座、应急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4、特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安全三级教育记录保存至该员工离职为止,平时教育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6、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

  (2)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4)单位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执行的重要性;

  (5)单位经营特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6)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知识;

  (7)单位对安全工作要求;

  (8)发生事故如何抢救伤员、排险等应急救援知识。

  7、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本部门安全经营特点和安全规章制度;

  (2)本部门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3)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4)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分布情况;

  (5)安全事故案例及单位安全工作任务的传达。

  8、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本岗位安全工作特点和性质;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

  (3)所使用设备设施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岗位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范。

  (十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对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人要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安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保安部应当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对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要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应将整改的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卫部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十三)、灭火和疏散演练制度

  为使职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订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设备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组、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指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演练。

  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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