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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时间:2024-05-25 18:38:43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5篇(集合)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5篇(集合)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

  目的:

  为了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消防工作应遵循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制度化管理。

  责任人:厂长、总工、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

  内容:

  1.基本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消防工作。

  2.基本要求:

  2.1把安全和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在生产工作中把对生产的管理和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

  2.2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原则。

  2.3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我国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及各项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等,并根据本厂特点和工作需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配备齐全专职人员。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

  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事故的`管理和掌握,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任何单位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2、村接到辖区有关企业死亡、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乡安委办,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

  3、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按国家规定,统计好辖区内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台账的登记。工伤死亡事故在1小时内,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迅速上报镇政府、镇安委办。轻伤事故要求在2天内报出。

  4、事故发生后,村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处理中的有关协调工作。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村要协同镇安委办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降低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素质准入关。按照国家“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检审验、考核发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培训质量,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确保农机执法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禁徇私枉法,说情求情,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职权,以确保农机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农机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发生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先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经批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隐瞒不报或知情不报的,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领导和事故统计人员进行处理,凡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后果者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业务,弄通弄懂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XX年9月3日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4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村必须加强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和生产中能造成事故的能量即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企业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立即向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必要时应报请上级有关机构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评估或分级。

  三、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村要成立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或危险源整改管理小组,由本村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

  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

  3、要求企业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四、对被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难于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企业接到镇、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时,应立即停产停业,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报请镇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源隐瞒不报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或罚款。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5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齐全的'企业。

  2、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实施,同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配备各类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6、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各企业参加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评比表彰等活动。

  7、建立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及档案。

  8、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或记录的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6

  为加强对国资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参照《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建立国资系统安全生存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所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企业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和积累成功经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坚持奖罚严明的考核原则,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超前防控;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资委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严重安全生产不达标、违章违规违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行政、经济并罚。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六是坚持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七是推进“科技兴安”,强化科技防范,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推动所出资企业实现科学、协调、可持续、安全发展,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自觉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认真抓好落实,不断修订、完善和细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地落到实处。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班组的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到生产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从领导覆盖到全体职工的共同安全责任体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与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挂钩;

  3、参与或组织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二)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所出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逐级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督促、检查子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5)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所出资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协调和综合管理本企业及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所出资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并落实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所出资企业其他负责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所出资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工会组织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

  7、所出资企业应监督子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监督子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所出资企业应对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责任:

  (1)监督管理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将子企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3)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子企业,应当与管理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和要求等。

  (4)对委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的单位,所出资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受委托方或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组织领导

  对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在市国资委领导下,由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提出奖罚意见。所出资企业对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由所出资企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所出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

  1、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或指定一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置数量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情况进行配置。此机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3、所出资企业应当明确内设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四、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所出资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所出资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二)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检查、督查。

  (三)所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督促子企业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所出资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或制度,逐级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

  (五)所出资企业应当监督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许可范围。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粉尘、高温、毒物、辐射、电力设施等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六)所出资企业应当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五、考核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工业国资系统综治考评制度和奖惩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推动作用。将安全生产目标、事故控制指标等逐级分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要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两大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基础、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事故调查及应急管理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

  (三)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措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采用逐项扣分的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并根据得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奖惩。对国家和行业有明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额度规定,但未能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市国资委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业绩利润中予以全额扣减。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降级处理的,取消其参加该年度市国资委组织或者参与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市国资委对年度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达到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标准的企业予以表彰;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客运交通政策。20xx年起,市、县两级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补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支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每年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预防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五)各单位贯彻此《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工管办组织检查考评,评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工管办批准,予以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求实的态度,居安思危,与时俱进,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扎实工作,以认真负责的责任心,干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打好基础。以安全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7

  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养护项目总监办结合本路段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办法限期改正。

  第一条监理对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标段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二条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条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专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领导报告。

  第四条各监理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形成安全报告由总监办上报业主。确定需整改项目,签发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六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

  第七条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第八条各标段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的要求进行作业区的摆放,并应设有专职安全员、旗手等。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9

  一、企业负责人(厂长、经理)主要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安全与健康负有全面的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指示,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3)负责审查和批准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纳入本企业总体规划之中。

  (4)把安全工作纳入厂长任期目标和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目标及经济承包指标中,严格考核。

  (5)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的落实,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现场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

  (6)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领导并组织安全大检查。

  (7)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车间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本车间的安全问题负全面的责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执行“三同时”原则。

  (3)加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车间、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特种作业员,必须持有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许可证,方可安排其上岗。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衡生产,注意员工劳逸结合,不经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5)按时上报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上级批准的安全项目。

  (6)参加安全值班,经常组织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与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班组长(工段)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全体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

  (3)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7)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四、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努力实现安全目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作业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后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领导发出的违章指挥指令有权拒绝。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地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8)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五、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职责(或安全管理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再向有关领导报告。

  (5)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指导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8)监督检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改造工程的设计的施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进行安全评审。

  (10)负责引进现代安全管理先进技术及方法,积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负责对公司的考核评比工作,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检查其质量和使用情况。

  六、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计划。

  (2)产品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3)检查生产进度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执行情况。

  (4)与安全技术部门共同研究有关安全卫生技术革新及建议。

  七、机械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与安全技术部门合作,负责研究改进机械设备的安全卫生装置。

  (2)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3)检查并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4)与安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状态,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八、动力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安装、改装、拆卸、修理动力设备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条件,采取正确的安全卫生措施。

  (2)定期检查锅炉、管道等受压容器及各种危险性设备的安全状态。

  (3)经常检查动力、电气设备及管路、线路的安全技术状态。

  (4)保证动力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

  (5)制定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对操作动力设备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协助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技术和业务的教育及培训。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0

各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xx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月的安全生产。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准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招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未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新招员工必须实行工伤保险。

  1、严格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工复产前,要组织员工集中培训三天,每月集中培训一天,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实行员工统一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入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无证上岗,员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离开单位时,需进行体检,体检表交乡工业办备案。

  3、建立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员工的培训资料、编号、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必须每月亲自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实行值守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电话,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井下和地面的通话系统要畅通。

  1、严格上下班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记,下井前进行搜身检查,严禁带烟火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员坚持下井带班,不脱离现常

  2、加强顶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每架不超过0.5米,严禁空顶作业。

  3、搞好防治水。煤矿要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制,制定本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实做好“一通三防”。矿井必须完善通风系统,做好防火、防尘、防瓦斯。瓦斯监测必须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二检”。

  5、强化机电运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6、规范现场排险。员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现险情后,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险,并有专业人员指导,严禁单独排险作业。

  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必须在4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90分钟之内文字报告县安委办,应急办和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或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常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县主管部门和在全乡通报。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七、严格奖惩制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地安全生产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轻伤一人,罚款20xx元;重伤一人,罚款5000元。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未落实,被盛市、县检查受处罚的,乡政府给予同额罚款。

  3、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死亡一人处罚50000元。

  4、罚金与矽肺病救助资金一并收龋。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1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齐全的企业。

  2、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

  3、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实施,同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

  5、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6、各企业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配备各类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各企业参加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评比表彰等活动。

  8、建立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及档案。

  9、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或记录的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2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生产设备安全,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职责

  1、组织机构

  由项目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项目部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一)传达光伏项目总包上级公司和光伏项目总包当前重点工作安排和要求

  (二)负责总结分析项目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三)负责与项目部决策层、管理层及执行层沟通落实项目部具体工作布署。

  (四)针对项目部与光伏项目总包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和协议要求安排日常工作。

  (五)对本项目部的施工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协调,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六)组织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加强职工安全意识、职业道德,不断增强职工安全责任心和自我安全意识,激励职工为实现安全目标而奋斗,确保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八)负责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制度,分析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措施。

  (九)定期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实施奖惩。

  (十)统筹安排工程现场施工布置,尽量排除交叉施工的干扰,减少安全隐患。

  (十一)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责令停工、整顿、整改。

  三、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

  1、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总结上个月安全管理问题,并布置下个月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2、各部门、部门负责人汇报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应说明具体事件、发生时间、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现状及业主的知情度)。

  3、涉及技术、管理需要进一步分析、论证的问题,原则上会上不做议论,会后由责任部门另行安排讨论。

  4、参加会议人员应为各部门主持工作的正(副)职,如有特殊情况,替代人员会前须主动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说明。

  5、各部门须设立专用的会议记录本,会后参会人员应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6、会议记录整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会后由专人整理出会议纪要。

7、各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落实到部门、岗位。

  8、各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实施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并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制度

  1、各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以文件形式发布。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4、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评估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保存。

  5、按规定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6、安全监督网络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应完整。 7、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应进行现场监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和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实施需要经过建设单位审批。

  五、安全生产费用

  (1)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防暴雨、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六、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原则

  (1)应结合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状及特点,并适合标准要求。

  (2)应形成安全体系文件。包括:

  ①安全保证计划。

  ②工程项目部所上级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

  ③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④记录、报表和台账等。

  2、文件的作用与内容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管理标准

  (2)记录、报表和台账

  3、安全生产策划内容及要求

  (1)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用段、措施。

  (2)确定整个施工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并做好相应的书面交底以及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特殊气候及防暑降温的措施落实方案。

  (4)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安全论证技术措施,必要时组织技术评审。

  (5)做出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6)制定安全记录的种类和表式,确定搜集、整理和填制各种安全活动记录的人员和职责。

  4、安全生产策划注意事项

  (1)利用现有管理机构和体系,合理安排。切忌使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人为地变得复杂化,以至难以操作。

  (2)策划内容应符合施工现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的要求。

  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

  (4)安全保证体系职能分配。

  (5)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标准控制和检查手段,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技能。

  (7)确定可用的文件、规范、安全管理规定清单。

  (8)确定施工各阶段安全技术交底清单。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3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稳定发展,做好“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负责落实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项控制指标,做到层层落实,确保我校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用水、用电、用气、饮食、行车、机械加工、实验室等特殊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五、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协助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学校安全,平安稳定。

  七、完成校领导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4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分析各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习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农民工参加。

  四、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战略;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讨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4、督促、检查全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当前安全管理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产作重点。

  五、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学习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要求:

  1、各类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学习会议记录;

  2、学习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请假;

  3、学习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科室成员和各工地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督办、检查。

  八、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科汇总上报。

  九、各工地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学习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5

  一、村主任是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村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检查并督促本村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五、本村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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